电线销售合同(通用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__及GA306.2-20__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__。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__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__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__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元月 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甲方经营的江苏兴达海腾牌电线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规定的条列和条款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在区域进行使用。在履行本协议时,乙方不得作为或视为甲方代理人,雇员或者合资方,乙方以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销售指标:
①年度内(公历1月1日—公历12月31日)任务销售额______万元。
②乙方定货时,必须以传真(附盖章)形式向甲方要约甲方认可后作为定货合同成立的'条件。
③产品实行买断制,乙方以现款方式购买甲方产品,乙方实行自主使用、独立核实,自负盈亏。
销售价格
①甲方按照(产品价格表有效期内)的销售价格与乙方结算。
②若市场铜价发生变化:甲方有权适度调整价格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若甲、乙双方未能就调整后的价格就达一致,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信用额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额度,一般按乙方销售额,以1000~10000万作为周转。甲方有权按照乙方销售和信用情况决定修改式取消该信用额度。
货款结算
乙方于提货时结清全部货款式款到发货,特殊情况延期需经批准。30日未回笼的从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公历12月31日前必须结清当年所有款项。交货期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①甲方交货期按自收到正式订单时双方协议的期限执行。
②甲方生产地至扬州发货点的短途费用由甲方承担。
③发货点至货物到达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方保证按乙方的定货合同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如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以及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
②若长期没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权取缔货款全部结清。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总承包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输电线路铁塔防腐
工程地点:220千伏冯拉甲线1号—233号
承包内容:220KV冯拉甲线:1号—233号其间铁塔防腐
工程日期:自20xx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0日
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金额:687373。23元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进度款拨付
1、工程预、结算确定原则:按着文件规定、相应定额、取费标准及造价信息等指导性文件为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以省公司批准的工程概算控制工程造价。
2、按照预算定额确定合同造价,采用可调价格。
3、进度款拨付:施工单位每月15日前上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以及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及价格确定:省公司招标设备和材料以及生产部通过采购物资处采购的设备及材料以生产部批复的工程领料单执行,详见设备材料表。
2、采购承包人的材料设备及价格确定:除上述设备和材料外,因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其数量、质量和价格应经过生产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竣工验收: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两套,承包方组织(包括发包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方使用。
2、保修期限为1年,保修期内承包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质保金为工程造价的5%)。如果因为发包方人员使用操作不当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安全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发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法定委托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