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身份证号:
卖方: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本合同之后30个工作日内,卖方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本合同全款的5%为定金给卖方。
剩下余款在卖方按时保质将本合同所有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处,3个工作日内汇入卖方指定账户中。
(三)保健品质量:1保健品质量必须符合买方要求,如果因保健品质量,功效而造成的医疗事故,买方概不负责。
2如交付后,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提供的保存方法保存而造成的变质,卖方概不负责。
(四)保健品供货方式:
卖方须保证所采购的原料质量符合双方约定,若因原材料原因导致出现事故纠纷则卖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卖方须负责货物的制作及全部运输费用。
(五)保健品检验和交接:
1、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若检验包装或者药粉成色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则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并要求卖方三日内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
2、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卖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没有按规定的药物比例配置(2)已变质
(3)已破损
(4)超过有效期的
(5)擅自添加其他成份的(六)保健品的使用及责任赔偿:保健品为内服,其他无特别禁忌。
如买方私自添加药品或不按卖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所列的要求使用,造成伤害的,由买方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天年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
A、天年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
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
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
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使用时间 退货比例
未使用 已使用 未使用 已使用
一周内 00% 一个月内 80%
一星期内 90% 两个月内 70%
十五天内 85% 三个月内 60%
乙方已收到《天年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健品销售合同
甲方(供货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销售商):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为乙方的供货商,乙方为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销售商,经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原则,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提供乙方合格的产品以及公司和产品相关的合法手续。
二、甲方在乙方上柜的品种为 个( 。)
三、乙方必须将甲方产品定位A(一类)类主推产品,且以端头和专一的陈列面陈列,每月最低销售回款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按供货价),如连续3个月未完成甲方最低保底销售,甲方有权退回产品。
四、甲方按公司统一零售价的 折作为供货价提供给乙方。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要求
1.货款结算办法:( )现款现货:即甲方将货送到乙方后,乙方应无条件将货款全额付给甲方。( )滚动结算:即甲方第二次给乙方送货时,乙方无条件支付上一次货款。( )铺底销售:即甲方第一次给乙方送货人民币 元内作为铺底,以后送货时,货到后乙方必须支付现款,甲方给乙方的铺底资金,在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当年12月底必须给甲方结清,若在非正常经营情况下,甲方将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账期结算:即以甲方送货之日起 天后,乙方无条件付清甲方到账期货款。
2.要求:
(1)对于甲方未认可的一切费用,乙方无权从货款中扣出。
(2)若乙方按合同未给甲方付款而又报货的,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3)对账:甲方每月与乙方对账一次,由甲方财务部发出对账单后,乙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一周内寄回甲方或由甲方业务人员带回,若因乙方原因未结账,则甲方视为乙方对账务的认可,并具有法律效力。
六、甲方在销售中必须按公司统一零售价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和降低零售价销售(特殊情况须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有权中止合作并结清货款。
七、为提高销售,甲方应配合乙方搞好市场维护,终端店员培训和终端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店内提供POP海报张贴和店外促销场地)。
八、退换货条件及要求
退货条件:
(1)所退货物必须保证外包装、瓶、袋和商标必须完好无损,且是在半年保质期以上的产品,否则,甲方不予退、换货。
(2)对于甲方给乙方发的新产品,若乙方出现滞销现象的,乙方应及时在离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12个月内退回,否则,甲方不予退货。
(3)若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且经甲方人员核实认可的,甲方承诺无条件退换货。
(4)若因乙方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如:虫蚀、鼠咬、霉烂变质、外包装损坏等情况,甲方一律不退换货。
九、产品验收及损耗
1.凡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应当面点清货物,一旦乙方提货离开甲方门市或仓库后所出现的破损及数量短缺,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甲方代办运输至乙方,乙方在收货时应按送货单之数量、品种等清点货物,若出现数量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找送货人出具相关货物短缺或破损依据、并由送货人签字后在甲方货款中扣出或凭依据找甲方业务人员退换货。
3.出现货物丢失或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收货当日电话通知甲方知晓,并传真相关依据,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也不承担补偿责任。
十、合作的需要
1.在合作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真实有效的经营证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卫生许可证。
2.双方合作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商场/超市较好的陈列位置陈列、销售甲方之产品。
3.为提高销售,甲方应配合乙方搞好市场维护,终端店员培训和终端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在店内提供POP海报张贴和店外促销场地)。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若双方在合作中,因特殊因素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应继续履行。
2.任何一方在接到对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做出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在合作中,遇到双方未尽事宜,确需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补充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纠纷裁决地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结束后,若双方愿继续合作,则需另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