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销售协议书(汇总三篇)

节能灯销售协议书(精选3篇)

节能灯销售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人: (艺术家本人)

乙方受理人: ( 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 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 %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盖章): 执照准号: 电话:

节能灯销售协议书 篇2

供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需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辉盛管中管高效节能灯”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及使用情况等必要信息。

2、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使用指导。

3、甲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交货。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的必要信息,如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等信息。

2、乙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货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全款提货。

五、产品交货

1、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及时发货,估计5日内送到乙方工地。

2、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时则不受前款之约束。

六、产品验收

1、当乙方收到货物后,须当面清点数量、检查是否有破损。如无差错须签收送货单;如有差错

或破损须当面向甲方安排的货运公司送货人员指出,并清点破损数量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无偿更换。产品验收后,乙方不能以数量不符和有破损再找甲方索赔。

七、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正常使用期限为18个月,如在产品售出后18个月内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损坏,只要灯管外观完好,甲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更换时乙方须提供损坏的产品。

2、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并具相同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节能灯销售协议书 篇3

第一条: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产品型号、规格特征、数量、交货期、金额。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保修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因电机制造中的质量缺陷由卖方负责三包。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的供应和回收:无。

第五条:必需品、配件、工具的随机数量及供应方式:提供随机数据(合格证、说明书)。

第六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向买受人提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第七条:送达方式和地点:兰州。

第八条: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费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全额支付至交割。

第十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第十一条:本合同产品在中国使用,卖方不承担因在国外使用电机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没有违约责任。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加副本签字的,应当声明。如篇幅不够,可另加一页,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并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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