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欠款抵押保证合同7篇

销售业务欠款抵押保证合同(通用3篇)

销售业务欠款抵押保证合同 篇1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及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意以其所有的财产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并为债务人 提供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无论主债务是否有效,乙方均同意提供抵押物并提供连带保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房屋坐落于 (房产证号 )。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身份证号:

2、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年日向借款币(大写金额 ),月利率为 %,借款期限至 于 年 月 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由 承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

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债务人清偿债务后,甲方应在债务人清偿之日起10日内解除抵押权。

第四条 抵押物的出租收益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2、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前(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等)均由甲方收取并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乙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甲方代为收取相关收益。

第五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2)乙方未按第四条第2项约定,将抵押物产生的所有收益交收甲方。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情况作不实陈述与保证的;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抵押物经处置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连带保证。

第七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乙方违约致甲方起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法院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其他

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

(以下无正文内容,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丙方(签字按手印):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3、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已核实该借款资金为甲方自有资金。

销售业务欠款抵押保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额保证。为此,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丙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额度,由丙方在此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的总余额。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额度内,甲方与乙方根据《销售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保证方式

丙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丙方声明与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丙方自愿为主合同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

第七条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

3.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5.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保证权利的实现:

1、乙方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履行期内,如果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3、丙方有部分或全部失去代为清偿能力的可能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5、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销售业务欠款抵押保证合同 篇6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为提供保证,经多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7、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    %。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    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人民币    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还款日为每月    日。

3.乙方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名下的银行账户。

4.乙方符合甲方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乙方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1.本合同项下乙方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甲方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3.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4.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担保方式 

1.乙方以 ____________拥有的位于(                              )的房产(房产证号:                     )抵押给甲方作为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到期不能归还甲方借款的,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还款的,抵押权消灭。(详见《抵押担保合同》)

2.丙方作为保证人为甲方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限为两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算。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还款的,乙方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金的    %/日按日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通知与送达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各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电话:                          。电子邮箱:          。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电话:                         。电子邮箱:            。

(3)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电话:                         。电子邮箱:            。

各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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