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私人收藏品古董出售合同(精选3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收藏品转让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转让收藏品,乙方负责介绍买方,约定收藏品见附件。
二、甲方保证藏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乙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法律责任。
三、双方约定:成交前后,甲方不能与受买方见面或通讯,甲方提供藏品并书面提出最低成交价;若甲方违反约定,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藏品。约定成交价成交乙方按交易价10%收取中介费;若超过最低成交价成交,超出部分乙方收取20%的介绍费用。
四、该收藏品由乙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视同以最低成交价买断该收藏品进行处理;收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
五、甲方提供银行账号,交易成功后,买方一次性全款打到甲方账户,甲方按照以上约定返给乙方应得的部分。除此以外,双方均不计交易前后发生的任何费用,买卖完成后协议自然终止。
六、若交易失败,甲、乙方将担保物或藏品退回,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协议自然终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收藏方):
乙方(合作投资方):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藏品 件,价格(市场价估计) 元,实际投资收藏资金 元与乙方合作售卖。
二、在合作过程中,以上藏品乙方注入收藏合作资金 元,由甲方出据借据,作乙方借给甲方资金,在成交后按投资比例参加收入分成。如是仿品卖不出,则按银行最高利息计算,本利一起归还乙方。
三、藏品由乙方全权代表甲、乙双方参加拍卖或私下交易活动,在成交的总收入中提取 元作为乙方车旅费和其他开支。车旅费先由乙方支付。
四、收益分配:藏品拍卖或私下出售成交后,出售金额除去交拍卖公司的佣金、国家税收、图录费等开支后,按投资比例甲方得 %,乙方得 %。
五、乙方在收到买家汇款后,必须在三天内将分配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在 银行的银行为 。
六、其他补充协议:
七、以上合作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真诚合作,不得违约。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古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古董基本情况
1、古董名称:
2、古董描述:
3、古董数量:
二、价格和付款
1、成交价格:人民币
2、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 日内,按前款约定的金额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收到全部款项后的同时将古董交付给乙方。
2、交付地点:由双方另行确定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古董,双方应于古董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古董后发生的风险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成交价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方实际履行义务之日止。
2、若甲方交付的古董不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古董,同时甲方应按照成交价格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