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销售合同(汇总3篇)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精选3篇)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1

协议编号: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的原则,就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事项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一、营销政策:

1、甲乙双方达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共识,对甲方系列商品:

按供货价25%扣率,供货乙方。

乙方必须就甲主推,根据乙方销量对甲方予以返利政策,即5万元/月,返3%,10万元/日返5%。返利于合同到期日按照货物统一完成。

甲方除鱼卵钙外,对乙方作2:1的赠品配送支持(30粒装)

乙方根据门店橱窗、收银柜尺寸,由甲方制作统一形象背胶,但务必顾及经济门店形象。

甲方将给与乙方经济授信——金额抵贷支持,授信期限至3013.10.15日止,授信期限到即付清,补货部分应于次月完成结算。

乙方应同甲方一道共同遵守价格体系,维持双方统一价格定位。

双方协商结算方式为转账结算,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加收7%税费。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双方合作方式及价格体系,共同恪守商业机密。

二、甲方权益与责任:

1、甲方有责任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在合作期间做好相关售后服务。

3、甲方根据需求派出培训人员,对乙方销售人员予以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培训。

4、甲方应配合需求给予乙方上柜品种的店堂、柜台、货架、玻璃橱窗等终端形象的包装支持。

5、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量身订做多元化的合作方案,针对市场制定相应的品牌推广策略和多样化的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共同达成提高门店市场竞争力与营业额的目的。

6、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价格统一(零售价格表附后)。因国家法规、企业政策、原料、运输费用等需调整价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信息。

三、乙方权益与责任:

1、乙方视甲方为战略合作伙伴,承诺将甲方产品作为绝对主推。

2、乙方终端门店尽可避免与甲方同类系列产品上柜,上柜须得甲方允许。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产品价格体系,共同市场维护。

4、乙方组织大型活动,如店庆、开业等,应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

5、乙方应配合甲方产品陈列摆放,以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产品批号最新化,避免部分

产品的滞销。甲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由于产品质量、包装更换、变形等因素,招回产品,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由于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陈列支持:

1、甲方为乙方提供陈列工具,包括小展架等并指导乙方使用。

2、甲方免费提供POP 包括店面喷绘制作、跳跳卡、货架插卡、海报等供乙方使用以营造终端生动化气氛,激发顾客购买欲望,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广告支持:

甲方根据年度计划适时投入网络宣传、公交传媒、大型公益活动赞助、终端形象平面宣传等。具体时间表见“媒体投放排期表”。

六、退换货政策:

1、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给予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所产生的运费。

2、试销期(试销期为六个月)甲方给予100%的退换。

3、如非质量原因的乙方退换货,需扣除买赠、促销活动等相应的市场支持。

七、目标任务及奖励政策: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目标任务(回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第一季度元、 第二季度 元、第三季度 元、第四季度 元),

甲方按实际回款额的 %给予奖励作为年度厚谢。目标任务(回款总额)未达到不予实行本条款。

2、乙方每季度购销量不低于人民币 元。

3、乙方在合同期内,超额完成任务,甲方将给予以下奖励: 超额回款金额超额部分奖励 备注 元

奖励部分将于合同期满后第一个月份以货物形式一次性返还。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到期前不可终止。任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并同意后,出具书面报告,方可提前解除协议。协议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申请裁决。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提前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10 月 15 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执行期满,乙方可于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与甲方协商续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时间:时间: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公司地址: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销售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_________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

乙方先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定金_______元后,甲方需将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剩于_______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信息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乙方千分之________的罚款。

(2)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少交,乙方仍有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因甲方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贷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____的罚金。

(2)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5)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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