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书当事人:
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二、委托书期限:
1、 本委托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年。
2、 如需续签委托书,乙方在委托书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三、特许范围:
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旺铺营销法技巧;“”专柜的各类道具、包物、各类报表。
四、连锁加盟条件与要求;
1、连锁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3、有足够的连锁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
4、有风险意识;
5、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商场、卖场或专卖店。大型、商场、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天的人流量,并且能留住顾客;
6、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7、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
8、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
9、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10、提供5-8℃的低温储存仓库;
11、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
五、使用与管理:
1、 乙方在委托书期内必须执行甲方规定的四个统一:
(1) 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不得私自涨价、降价,如有违反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元;
(2) 统一营销员培训,,调配;
(3) 统一柜台道具(灯箱、招贴画、POP等);
(4) 统一货源生产调配。不得私自进货,如有违反每一个品种罚款人民币5000元。
2、 特许经营的营销员全国统一工作规范。
3、 特许店面必须每月向市场管理部提供正确各所需报表及资料。
4、 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中搭售“”以外任何同类产品。
5、 受许方首次需向特许方预交连锁加盟费人民币30000元,委托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每年底按净利润的1/3收取应收连锁加盟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前一年的销售情况确定第二年应预交的连锁加盟费;受许方需甲方派员考察,需交纳市场考察费人民币1000元。
6、 乙方应在委托书规定的地点进行特许经营,不得异地经营。乙方如确需扩大特许经营店面,应征得甲方同意,另行签定委托书。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私自转让。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在保质期内产品变质、变味或有关部门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由甲方包退包换。
2、 乙方保管不善(如爆晒、高温、接触生水、二次污染)而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七、利益分配及送货:
1、 甲乙双方按总营销额的50:50分配。体现形式:乙方从甲方进货时,按市场零售价的50%支付现金给甲方。
2、 乙方订货,以现金支付方式给甲方,或乙方有存款在甲方设定的乙方专柜帐号上。甲方在款到后发货,500公里以内5日内到达,500公里以上10日内到达。每延误一天,乙方在甲方分配额中扣除100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甲方按乙方进货款的3%补给乙方,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八、促销:
乙方如遇促销活动,应提前向甲方申请,乙方完全执行甲方的所有促销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促销方案另行协商,费用自理)每年促销时间不低于120天。
九、营销员:
1、 特许经营店面营销员必须取得甲方认可的岗前专业培训结业证后分配上岗。培训费自理。
2、 乙方为营销员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住宿费100元/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支付),费用营销员自理。(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3、 营销员工资统一执行甲方营销员工资标准(甲方考核、乙方协助),款项在乙方帐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乙方自行招聘的营销员工资由乙方自定。商场、收取专柜上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为确保乙方的正常营业,乙方不得无故更换、辞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乙方可书面可其它形式反应给甲方,并签名,以示负责。甲方经查实后,由甲方给予调换或处理。(对甲方所派营销员,乙方有监督权、协助权,无直接管理权,甲方派营销员时才执行。)
十、财务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统一方式记帐,填写报表,定期报告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定期盘点,并将盘点表在盘点后立即寄往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所供货款的增值税发票。
·业连锁加盟委托书书 ·连锁店连锁加盟委托书 ·瑜伽连锁加盟委托书 ·家具连锁加盟委托书
·特许连锁加盟委托书 ·商场连锁加盟委托书 ·加油站连锁加盟委托书书 ·酒类专卖店连锁加盟委托书
十一、委托书终止违约:
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需终止委托书时可终止委托书。
2、 乙方开业经营两个月内严重亏损,难以继续经营,经甲方考察后,为考虑乙方利益,可将连锁加盟费及委托书保证金全额退回。
3、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委托书:(甲方不须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于罚金,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
(1) 乙方违反委托书约定的条款。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关闭店面或在同一场地经营同类产品(无论何种品牌)。
(3) 乙方人员阻止甲方管理人员介入连锁加盟店经营管理的。
(4)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利用甲方的品牌生产,分销货品的。
(5) 乙方严重破坏了甲方的商业信誉及形象的。
(6) 乙方从事超出甲方特许委托书限定范围的。
(7) 乙方超越甲方的准许范围私自进行批发业务的。
(8)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地方法规的。
4、 如甲方因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者索赔时,乙方应承但相应责任,此项延伸至委托书终止后六个月。
十二、委托书违约处理:如有违约,双方按委托书法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我方所在地的国家相关部门仲裁。
十三、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委托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签约人: 签约人:
邮编: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书法》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其原则,就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并授权乙方为特定辖区的连锁加盟合作商。
第一条 委托书项目及原则
1、乙方申请连锁加盟甲方并作为甲方营销经营网点合作商。
2、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及共创双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原则共同发展。
第二条 连锁加盟费
乙方为了获得连锁加盟身份和加入营销经营权利,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壹万元人民币的连锁加盟保证金,单店连锁加盟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20xx元连锁加盟费/年,以后乙方每增加一家连锁加盟店,连锁加盟费每增加一店增加连锁加盟费1000元/年,此费用在在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第三条 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乙方必须是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的商业经营主体。有开展连锁加盟营销资金能力。
2、乙方的一切活动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3、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操作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时候,有随时取消连锁加盟授权并追究责任的权力。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销售经营,违背连锁加盟基本原则和委托书约定的跨区域营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乙方不能按时按约交纳连锁加盟费或蓄意破坏形象;
乙方营业过程中出现欺诈、质量瑕疵,以假充真状况造成甲方品牌形象受损,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名誉损失费等的法律权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推广建议,保护有序市场。为严格规范统一,乙方连锁加盟后,各连锁加盟店铺对外宣传推广应统一名称冠以“××连锁加盟店”。统一店面设计(标致、名称)和店内形象设计。费用乙方承担。
3、乙方连锁加盟甲方后,乙方享有以下优惠权利。
汝南县特定辖区,甲方不可再次授权第三方为其连锁加盟商。
根据连锁加盟合作方书面申请享有市场信息和销售业务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享受甲方同意市场推介,宣传信息。经营铺面统一模式饰及业务推荐与指导、技术咨询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保证应正当使用甲方的企业形象、品牌、服务、独立开展业务。乙方的经营方针可自行制定,但须不与甲方所指定的总体方针相抵触。乙方在开展相关宣传过程中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欺诈或非法手段来进行,与此相关的有关责任及政府职能部门对其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负责。
2、乙方作为甲方的连锁加盟机构在河南省市 (区县)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使用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式,自行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聘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过程中出现伤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与甲方来往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5、乙方有权正常退出连锁加盟体系,乙方在退盟时可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连锁加盟费方予退还。
6、乙方在委托书期满不准备续约的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六条 委托书的终止
本委托书期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可再行协商并续签委托书,委托书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委托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并给予对方合理的经济补偿。擅自终止委托书即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违约金为全额连锁加盟保证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及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委托书或与本委托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发生诉讼纠纷应在委托书签订地法院解决。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委托书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即时生效,两份委托书(包括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委托书:
一、连锁加盟授权
甲方为连锁店运营方,负责在XX市(含各区市)范围内连锁店的连锁加盟事宜,具有与乙方签订连锁加盟委托书的完全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连锁加盟店,连锁加盟店家数为1家,连锁加盟方式为委托管理方式。连锁加盟时间为5年。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利用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为乙方选址、店面修及全面负责经营管理的权利;
2、甲方有向乙方收取委托书约定连锁加盟费和超额利润分成的权利;
3、甲方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的义务;
4、甲方有遵守《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合理分配利润,并保障按承诺向乙方支付应得利润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按照《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委托甲方经营,获取相应利润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不遵守《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损害乙方利益,终止委托书,收回资金的权利;
3、乙方有按照《连锁店连锁加盟管理规定》足额支付建店资金的义务;
4、乙方有向甲方支付连锁加盟费及风险押金的义务;
5、乙方非为本连锁店的利益,不得干涉甲方独立经营的义务。
三、连锁加盟费用及合作收益分成
1、双方签订委托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连锁加盟费人民币1万元及风险押金人民币5000元。在经营期间,该连锁加盟费,由甲方每年返还乙方人民币20xx元,直至退完为止。
2、该店由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甲方保证在店投入经营第一年,乙方获得收益不低于所投入资金10%的利润;第二年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15%,第三年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15%,从第四年起收益不低于投资额的20%。上述经营年度多余利润由甲乙双方平均分配。如遇经营亏损,仍由甲方按约定比例,补足乙方收益。
3、在连锁加盟店正常经营期内,如乙方因故需提前收回资金,则需采取赎回方式,将连锁加盟店转让给甲方,则甲方不再承担保障乙方获取约定上述收益,所投入连锁加盟费及风险押金不再退还。
四、风险承担、保密义务
1、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经营期间,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甲乙双方对于因合作关系而知悉对方的商业信息、内部数据、财产数据、个人数据或其他商业机密,应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知悉。
五、续签
本委托书有效期5年,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委托书期满,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委托书自动续延。
如合作期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委托书,则乙方不得再使用商标、标识、门头及收银管理系统。因此所产生的门头变更、修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委托书,则相应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附则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委托书,补充委托书与本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发生不可协商之事,可向甲方属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