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汇编三篇

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 篇1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包装

6.存放地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接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1] 估低价拍卖 [2] 估高价拍卖 [3] 无估价拍卖 [4] 标卖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 %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账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 件

1

2

3

4

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 篇2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拍卖物的交接方式:

第三条 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四条 拍卖方式:( ):[1] 估低价拍卖 [2] 估高价拍卖 [3] 无估价拍卖 [4] 标卖

第五条 拍卖期限: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账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拍卖服务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

甲方(委托人)

(签章)

通信地址及邮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乙方(拍卖人)

(签章)

通信地址及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拍品清单中列明的共?件拍品委托乙方于?年?月

日之前依法公开拍卖。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非经拍卖程序出售拍品。

拍品交付时间

佣金

及费用支付

拍品成交

拍品未成交

其他费用

佣金

落槌价的?%

未拍出手续费

保留价的?%

文物鉴审费

_____费

落槌价的?%

_____费

保留价的?%

其他应_____用

图录费

整页

1/2页

1/3页

1/4页

其他

乙方支付成交价款的时限

支付

方式

□现金?□转账

□其他

甲方支付未成交费用的时限

支付

方式

□现金?□转账?□其他:

拍前撤回费用

甲方取回拍品的时限

撤回或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

逾期未取回拍品的保管费标准

元/日或保留价的

千分之?/日

无保留价拍品毁损、灭失的

赔偿标准

迟延付款

的违约金

支付标准

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千分之?收取

拍品未售出时的约定

□再次拍卖

□续签合同

□解除合同

争议解决方式

□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由?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其他约定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拍品清单(表格不够可另附清单)

序号

作者/年代

拍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保留价(人民币)

规格尺寸

质地

保存现状

瑕疵

备注

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拍品权属:甲方应保证对拍品拥有能够对抗第三方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如实披露自己知道的拍品瑕疵。

第二条?保留价:甲方有权确定拍品的保留价,乙方可对保留价的确定提出专业性意见。保留价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

乙方应对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乙方不得确认成交。

第三条?拍品的交付、保管: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拍品交付乙方保管。甲方可同时提交拍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经乙方确认并在背面签字后取回。乙方应承担拍品自交付时起至交割或甲方取回时止的保管责任。

在保管期限内,乙方应保持拍品在交付时的原样,但以下情形除外:1、因受气候、张力等自然原因,器物自身特性决定的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拍品损坏、遗失的;2、本合同上已注明的脱落、断裂、缺损等瑕疵;3、逾期未取回的;4、其他非因乙方过错导致的拍品毁损、灭失。

第四条?佣金、费用:拍品成交的,乙方有权从成交款中扣除图录费、佣金、_____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和其他约定费用;拍品未成交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图录费、未拍出手续费、_____费和其他约定费用。

第五条?成交价款的支付:拍品经拍卖成交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成交款扣除约定费用后如数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拍品的撤回与中止:甲方可以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品,但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费用。有证据表明拍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竞买人利益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中止拍卖该拍品,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核实;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撤回拍品。

第七条?取回责任:拍品撤回或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回拍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保管费。

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拍品的,应书面向乙方提出;邮寄、_____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参与竞买或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自己委托的拍品的,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或向有关_____举报,并解除合同;对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有关费用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款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未对拍品进行拍卖或未经允许非经拍卖程序出售拍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拍品,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低于保留价拍出拍品的,应向甲方双倍赔偿保留价与成交价的差额部分。

6、乙方在约定的保管期限内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拍品毁损、灭失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参照该拍品的保留价予以赔偿;无保留价的,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书面另行约定或依照乙方《拍卖规则》执行,《拍卖规则》与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为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品流转另有要求的,双方应按要求执行,乙方对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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