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配售新股申购协议(精选3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以下简称甲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_-372号),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质监编号:报建面积:(平方米)
检测费用:元(按建筑面积估算,工程结束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检测项目
1.常规建筑材料类:水泥、砼试块、建筑用砂、钢筋、建筑用砂、砖、瓦、高强钢结构用螺栓、铝合金等。
2.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沥青、各种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外墙涂料、土工、道路回弹弯沉、沥青混合料、水泥土等检测。
3.现场结构检测:超声回弹测砼强度、钻芯取芯检测砼强度、钢结构焊缝测缺、饰面砖粘结强度、锚固件抗拉力、超声法检测砼缺陷、钢筋保护层、现场砂浆抗压强度、结构载荷试验、结构安全性评估等。
4.水电设备安装类:门窗现场三性、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接地电阻、线路绝缘、通球、水压等检测。
5.室内环境类:室内甲醛、苯、氡浓度、氨、TVOC检测;无机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内墙涂料检测;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检测。
6.保温节能材料类:EPS板材、保温浆料、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镀锌钢丝网、珍珠岩保温板等检测。
7.基桩检测: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静载试验、低应变动测桩身完整性、高应变。
8.基坑监测:基坑开挖过程中对支护结构体系及周边道路、房屋、管道等进行动态监测。
9.幕墙工程:幕墙三性检测(四性)、玻璃检测、型材检测、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铝塑板抗剥离、构胶等。
10.小区市政工程:井盖、管道、路缘石、道路砖等。
注:本工程实际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
三、检测收费
1.常规建筑材料类、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现场结构检测类、水电设备安装检测类、室内环境类、
保温节能材料类等六大类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制定,本工程实际收费按收费标准的计价,并按实结算。
注:检测收费优惠是针对本合同内签订的所有检测项目均在我中心检测而特定,如未按合同签订项目委托检测则不享受优惠。
2.基桩检测:静载试验按元/吨计,低应变动测按元/根计,高应变按元/根计,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试验:L≥10米,2300元/根计;L<10米,20_元/根计,按实结算。□详见合同附件。
3.基坑监测:视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来确定监测项目及数量,按标准单价可下浮%计费,详见另专门合同。
四、付费方式
基桩检测、基坑监测的检测费用需预付人民币,余款待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其它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每次取报告时按实支付;□以记帐形式时,先预付人民币元,透支额度元,透支期限30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3、桩基静载荷试验用砼试块作配重时,现场必须道路畅通,场地坚实平整,可供16T汽车吊正常行走并吊装作业,且满足乙方设备运输的要求;静载荷试验用黄砂作配重时,试桩周围场地坚实平整,且甲方需在试验现场提供堆载所用黄砂。
4、做好静载试桩的桩头处理、试桩周围的场地平整及基坑排水等工作,提供乙方稳定的试验用电。
5、做好动力检测桩的桩头处理,桩头标高宜接近设计标高。
6、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桩位平面图(包括基桩设计参数),且必须由选桩人签字;
(2)■基桩施工记录(须由建设方或监理方签字认可);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基桩动测及静载试验选桩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
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 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5、 提供网上检测数据查询、网上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温度查询服务。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30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7、基桩检测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厂(场)内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应安全操作,若发生安全事
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8、工程检测结束时,可出具检测项目及收费清单。
(四)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
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昆山市建行玉龙分理处
账户: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为方便甲方_________申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特开办代理申购市值配售新股的业务。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资金账户下的_________证券账户和指定在乙方席位交易的_________证券账户代理申购沪、深证券交易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申购价格:
1.按定价发行的价格申购;
2.如为询价发行,则按价格区间的上限申购。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承担因资料不实、不全、不准确而引致的全部责任。当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办理变更手续。
2.甲方参与市值配售的前提条件:以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计算,登记在甲方单个证券账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的总市值不小于_________元。具体以深、沪证券交易所发送的数据为准。
3.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由乙方按交易所规定申购,甲方对此无异议。
4.甲方应在新股申购的+2日查询自己的配号是否中签,若中签并对所中签新股缴款无异议,应于+3日14:00时前在资金账户中存有足额的新股认购款,乙方将于+3日对甲方账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处理;若甲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缴付新股认购款的,乙方将根据甲方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所能实际认购数对甲方账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对剩余的中签未缴款股份视同甲方放弃认购,并于+3日14:00时前向交易所申报。
5.甲方中签后如放弃认购,必须于+3日14:00时前就放弃认购部分自行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新股配售申购日,乙方按深沪交易所有关规定,自主选择适当有效的时间为甲方按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向交易所发送配售新股申购委托。
2.乙方不承担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也不承担因未中签而申购失败的任何责任。
3.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缴款,未缴付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4.乙方不负责中签新股的卖出事宜,甲方应自行注意新股的上市日期。
5.对于因通讯中断、电脑故障、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申购失败,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及时在营业场所公布有关新股配售、摇号中签等信息,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上述信息并做好相关的准备。
第五条本协议解释权归乙方,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规则执行。甲乙双方均应关注并遵守有关部门对新股配售规定和规则的修改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修改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营业场所进行公告,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时,需带本协议并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终止协议第二天生效;乙方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十天在营业部经营场所内张贴通知。
第七条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后第二天生效,至一方提出终止或甲方销户后终止。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为方便甲方_________申购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特开办代理申购市值配售新股的业务。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申购价格:
1.按定价发行的价格申购;
2.如为询价发行,则按价格区间的上限申购。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承担因资料不实、不全、不准确而引致的全部责任。当甲方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到乙方处办理变更手续。
2.甲方参与市值配售的前提条件:以发行公告确定的交易日的收盘价进行计算,登记在甲方单个证券账户内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币普通股的总市值不小于_________元。具体以深、沪证券交易所发送的数据为准。
3.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由乙方按交易所规定申购,甲方对此无异议。
4.甲方应在新股申购的+____日查询自己的配号是否中签,若中签并对所中签新股缴款无异议,应于+____日14:00时前在资金账户中存有足额的新股认购款,乙方将于+____日对甲方账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处理;若甲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缴付新股认购款的,乙方将根据甲方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所能实际认购数对甲方账户中签的新股进行缴款,对剩余的中签未缴款股份视同甲方放弃认购,并于+____日14:00时前向交易所申报。
5.甲方中签后如放弃认购,必须于+____日14:00时前就放弃认购部分自行向交易所进行申报委托,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不作放弃认购申报,则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新股配售申购日,乙方按深沪交易所有关规定,自主选择适当有效的时间为甲方按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向交易所发送配售新股申购委托。
2.乙方不承担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也不承担因未中签而申购失败的任何责任。
3.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缴款,未缴付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由此而引起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4.乙方不负责中签新股的卖出事宜,甲方应自行注意新股的上市日期。
5.对于因通讯中断、电脑故障、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申购失败,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及时在营业场所公布有关新股配售、摇号中签等信息,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上述信息并做好相关的准备。
第五条本协议解释权归乙方,协议未尽事项按中国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和规则执行。甲乙双方均应关注并遵守有关部门对新股配售规定和规则的修改或调整,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修改本协议相关条款,并在营业场所进行公告,甲方对此无异议。
第六条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时,需带本协议并持有效证件到乙方柜台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终止协议第二天生效;乙方终止本协议需提前十天在营业部经营场所内张贴通知。
第七条本协议于双方签字后第二天生效,至一方提出终止或甲方销户后终止。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