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购买房产协议(通用3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优质高速完成 工程的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公开的原则,甲方与具有良好信誉和雄厚资金实力的乙方合作,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以下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设备:
第二条 委托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材料/设备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付款人(购货人)的发票并将发票原件及材料/设备购买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根据预计的材料/设备数量和双方商定的材料/设备单价,预计合同金额为万元
2、工程季度/月计量:
甲方每季度/月 日前对乙方当季/月完成当季采购并经监理、质检员检查及实验检验合格,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签认,乙方应负责提供购买材料/设备相关资料。
甲方核定乙方当季/月购买的材料/设备量后,按双方商定的单价计算乙方当季/月完成的材料/设备款,扣除质量保证金等一切应扣费用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该结算单作为当/月进行支付的依据和完工结算的凭证。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当期计量工程款后,甲方财务人员验证本书面协议后,将实际应付的款项在日后支付给乙方。
3、工程完工结算:
在本协议工程全部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计量后,甲方将对本协议工程与乙方进行完工结算。
根据每季/月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季/月结算单,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完工结算单中质量保证金按工程完工结算金额的5%扣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该结算单为工程完工支付的依据。
4、余款支付: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
1、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工程业主的有关要求,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质量证书(如材质报告、出厂合格证等),按甲方、业主和监理要求进行检验并经甲方报监理、业主批准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上。
2、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即使是经过验收并计量后),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乙方必须负责承担返工费及由此产生的罚款和损失。
4、如果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段在各级单位组织的各种检查、评比中,不能获奖或受到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业主、监理或甲方质检工程师发现乙方供应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责任由乙方承担时,则乙方负责无偿清退缺陷材料/设备出场,由此造成的逾期交付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缺陷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负责每季度/月按时办理乙方的材料/设备计量和结算;按照本协议规定对乙方进行支付。
(二)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向供货方支付甲方所需材料/设备货款;
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前,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提供样品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确认,否则不得使用。3、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均按照要求提供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按国家规定,需复试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取样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须有质量合格证或检验证明,否则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的工程,乙方亦须负责原材料/设备、半成品、构件、设备等进场复试的义务和费用。
5、乙方承诺及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货款及其他款项,导致发生甲方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款项的结果,甲
6、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负责承担所有材料/设备设备的卸车费、工地现场材料/设备设备二次搬运费、垂直运输费。
8、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所有文件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副本四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地址:证件类型及编码:
受托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地址:证件类型及编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购买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船舶资料船名;载重吨(吨);总长(米);型宽(米);总吨;净吨;满载吃水(米);主机型号/功率;建造时间/地点;报价;其他。
二、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代办等相关事宜。
①提供范本合同;
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船的基本技术资料(以船检证书为准)和卖方报价,作为甲方购买的部分依据。
最终船价由甲方与卖船方商定,船舶规格以看验船时为准;
2.双方签订本合同天内,乙方应将甲方相关的购船需求在其网站或公报上予以公布;
3.应根据船舶动态安排甲方勘验船事宜,将卖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告知甲方,同时安排甲方与乙方的洽谈事宜。
四、甲方义务
1.如该船买卖成交,甲方应支付乙方中介费。
2.甲方应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将合同副本份交乙方备案,以便乙方协助办理该船的有关交易手续。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本船买卖合同价的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买卖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额的______%(百分之_____):
1.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卖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同一标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卖船方就本船签订买卖合同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关信息与该船真实有效的船检证书不符;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
七、争议解决方式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项进行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
合同壹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甲方:
姓名: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乙方:
公司名称:___市_____公司
地址:___市___________栋___号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深圳市区花园/大厦栋/阁/座单位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甲方购买该物业之意向价格为币元整。有关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扣或□转让方承担。若今后该物业买卖成功,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元。
三、甲方同意于签订本合同时向乙方交纳币元整。作为购买该物业之诚意金。
四、乙方应于日内即年月日前。积极为甲方联系、洽谈上述物业的购楼价,并按上述要求价格与其它约定条件,联系好该物业。
五、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按上述条件联系好该物业。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上述物业之业主及乙方签订《房地产买卖预约合同》。上述诚意金于签订该合同同时自动转为部分购房定金,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该合同签订后若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则以该合同的约定为准。若乙方通知中指定的签约迟于上述期限的,该通知需以书面作出。甲方同意该书面通知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一经发出,即视为乙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
六、如甲方未能在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发出的通知时间内签订《房地产买卖预约合同》,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所交的诚意金不予退还,将作为违约金处乙方收取。乙方并有权通知该物业业主将该物业售与他人,甲方不得有异议。
七、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按约定条件为甲方联系好该物业,则乙方收取的诚意金应立即退还给甲方,本合同终止,甲方不得为此再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