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委托加工标准合同(通用28篇)
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生物有机肥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信守:
1.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加工生物有机肥,初步估计总数量约为500吨,包装规格为每包40公斤。
2.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定购包装材料,包装设计由乙方自行确定(应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乙方委托加工的本批次产品,原材料由甲方自行筹备,甲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乙方要求(有机质大于或者等于40%,氮大于或者等于2.5%、磷大于或者等于2.5%钾大于或者等于6%,水份大于或者等于32%,以上数据以干基为准),甲方应在出厂时提供权威检测报告。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上述两项费用共计每吨1450元(含从出厂至某某城运费),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29万元定金,每100吨双方结算一次,现款现货,但乙方支付的定金可以用于抵扣后200吨货款。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向乙方所在地的第三方出售含乙方外包装的生物有机肥。
6.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定金或者货款,不能及时履行合同,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除了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处理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不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供应产品,也视为违约,除应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就加工生产产品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信息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类型:________________
3.产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价格:________________
二、加工方式
1.生产周期:________________
2.加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
3.加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4.质检标准:________________
三、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2.乙方需按照约定的'加工方式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
四、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填写具体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可自动顺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协议内容均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解决。如因本协议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叁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拾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第六条产品交付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3、交货时间:在包材、款项到位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第七条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当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在委托加工订单上补充。如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生产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方(甲方): 五常良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五常兴源米业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K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1354-20xx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
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甲方:
乙方: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0.2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小时 (按200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0.02%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_________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______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______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______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______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______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上海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上海x厂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协议签订日: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上海x镇
委托加工是指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对于模具委托加工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模具委托加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一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二
甲方: 乙方:
(一下简称甲方)因产品生产需要,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制造耳机塑料模具5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型芯材料D61,型腔材料D6
1.
2、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模时间为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模具寿命:100万模次以上;
6、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有;
7、其它要求按照甲乙双方商议所做的技术备忘录为标准. 三:制模依据:按甲方提供的实物样件进行设计加工;
四:售后服务:
1、模具质保寿命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最终开模产品图;
2、全部模具零件,装配图;
3、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4、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40%,即4万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除外)模具款,甲方每天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0.1%.
2、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代表:____日期:
乙方: 代表:____日期:
模具委托加工合同范三
甲方(订作方):_
公司地址:_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_ _ 职务:___ ___
乙方(承揽方):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____ _ ____ 职务:___ 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 ________年_ ____月__ 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_ ________年__ ____月__ ____日
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交接原料时双方共同过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纱线均按照_______%的公定回潮率计算。
二、乙方收到原料后及时测指标,如果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三、乙方在确认甲方原料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产,如果原料不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投产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纱线按照_________元/kg赔偿。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生产计划单下达以后,乙方应尽快排出具体交期,如果乙方耽误交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五、甲方委派跟单人员对整个纺纱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乙方的各个生产工序必须全力配合。
六、在乙方工厂打的色样经甲方确认后再开始大生产,乙方必须保证大货纱的颜色和确认样的颜色一致,色差不能低于四级。如果颜色出现问题,乙方应赔偿全部纱线。
七、乙方免费提供包装,包纱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员验纱。AB纱不同档在管内标识上写清楚。
八、乙方生产过程中制成率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短缺纱线按照_________元/kg赔偿。
九、下料按软回丝、硬回丝、抄车毛分类包装,综合制成率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时价给甲方赔偿。
十、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及时解决,期限为_______天。
十一、单价及制成率:
注:_________。
1、上表中的批量为计划成纱量。
2、结算方式:染纺按照实际成纱标重计算。纱染按照投料标重计算。
3、此单价为合同约定日期内的恒定价格,合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私自更改。
十二、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如出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以上称“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以上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加工农副产品(炒货黑花生)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委托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及时周到、准确的为乙方提供装卸、整理等各项服务。
二、为确保货物安全,乙方同意在其负责人不能直接办理委托业务,需要由代理人办理时,必须签发委托书。否则甲方不予接洽。
三、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四、质量标准:
1、加工前由乙方确定质量标准。
2、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进行加工与检验。
3、乙方有权对甲方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对成品的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已验收的产品出库后,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问题。
五、加工费结算
乙方同意每次提货之前向甲方结算各项费用。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签字之日起(按12个月)计算。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
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中社合字(20_)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饮料委托加工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名称及规格
2、产品质量及包装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a.产品质量标准:
(1)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2)的执行标准GB/T 31116
(3)的执行标准:
b.乙方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标明如下内容:
a.委托方公司名称:中社旭日河北食品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8号
c.生产企业:石家庄维他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d.生产地址:石家庄市行唐县东安香村东石行路518号
e.生产许可证编号:QS:1301 0901 3476
f.产地:河北石家庄市
(3)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字号应保持一致,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协商是否继续合作。如果乙方生产许可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条 货款及付款方式
1、成品数:以合格的成品数为依据,按照乙方当批实际发货量结帐付款
2、按照加工产品生产数量的封箱价额度乙方给甲方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最高不高于_________元整票值数额。
加工与加工费的收取按照封箱价计算产品料质(见附件):封箱价:莲子雪梨粥 _________元整/箱;冰糖燕窝粥 _________元整/箱。
乙方加工费中包括甲方指定的内容物料质、瓶子、瓶盖、水、电、汽、酸、碱、生产人员工资与管理费、封箱胶带、折旧、仓储、装卸费和税费等等;
3、付款约定:甲方按照单箱成品结算价提货结算(订单下达乙方确认后,甲方按照本订单加工费用额的50%预付,加工费用余款结算是扣除预付费用后,按照乙方要发货的实际数额依次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电子转账,乙方账号:(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账号)
第四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______日内应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应在订单发出后一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由乙方负责物流安排,运费要经甲方先确认后再装车运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将运费支付给随车人员,若产品在运途中损坏应在运费中照价扣除;
4、产品验收依据为国家行业保证及质量标准;
5、交货时间:乙方自收到订单确认第5天内陆续供货。如迟延交付,影响甲方对市场供应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损失补偿,补偿最高额为当批产品加工费的50%。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
2、乙方在生产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工艺过程和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产品的口感由甲方决定;产品的稳定性和理化指标(营养标准、可溶性固形物和PH值等)经双方确认后,共同监督(甲方驻厂代表只监督,不承担因生产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按具体原因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分歧较大,难以划分双方责任时,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为准。
3、甲方有权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进行验收,对乙方生产的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所包含的'内容;
5、甲方在收到产品后有付款的义务;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配方的义务;
7、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8、甲方应严守商业秘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进行确认方可投入生产(原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及时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由乙方提供的原料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质量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品牌、厂家进行购置原辅料,如甲方不指定的将由乙方按照保证质量和口感最佳的状态下自行采购,并不得随意更换供应商,以确保产品口感的稳定性和甲方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计划,并以准确详实的信息告知甲方;
4、乙方应按时完成生产量、保证成品合格,并出具县级以上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5、乙方安排有关监督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品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6、乙方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8、乙方代甲方保管所提供的原辅材料,乙方保证按实际签收数妥善保管、使用,并保证甲方所购材料不流失,不作它用。如有遗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成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规则》进行的抽样检验,检验样本计入材料费,不收加工费;
10、在保质期内,若市场出现批次产品>0.3%的不合格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如因加工因素造成,乙方负责召回本批次产品,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连带责任和经济赔偿,若不合格品≤0.3%时,乙方可只承担不合格部分的原材料损失;
11、商标向乙方授权范围:只限于合同期乙方收到甲方生产通知单后,组织生产合格包装产品的过程;
12、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及含有“旭日升炖膳皇家品正”标识的材料,乙方保证甲方生产配方及专利技术保密,并不得仿制甲方产品,一旦出现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3、甲方派驻人员由乙方提供办公住宿场所、通讯线位,通讯费用及工具,伙食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在厂外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内的人身财务安全;
14、保证生产的各项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甲方遇到需与当地政府协调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协助做好;
15、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16、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应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质量条款
1、加工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规程》,《成品、半成品质量标准》及质量标准执行,按乙方实际工艺执行。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
2、品保、品控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采样规则及质量标准,具有符合生产要求的保温室,保温室采样量由甲方监控清点。
3、其他较详细过程控制,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按以上条款及甲方要求进行过程检测,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产品,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需质监机构检验报告时,可由乙方送检,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5、双方均同意为因合同而得知合同他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之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对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合同他方在该等材料中的专有权利,并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材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为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合同结束后两年内任何一方不得泄露合同他方的商业技术及信息,否则被披露方有权利向违约方提出赔偿和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除上述条件解除合同外,甲乙双方也可协商解除合同。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加工产品的产品配方。
2、加工产品的工艺流程。
3、加工产品的半成品、成品《质量标准》及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4、加工产品配料中原辅材料的采购价明细等。
甲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
乙方地址
因生产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履行。
1. 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以确认样为准,经甲方检验合格方可。
2. 乙方自己提供针、线、胶水,乙方必须到甲方的仓库领取甲方提供的材料,运输由乙方负责。数量双方当面交接清楚,离厂以后发现少数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加工时,必须按甲方的工艺要求严格操作,并配合甲方巡检的合理要求。
4. 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交货。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保密事项:在此加工中,乙方有责任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甲方所提供的样板、帮面及技术资料,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索赔责任。
6. 工资以甲方发放当月工资为准。
此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现因甲方:xx公司
委托乙方:
进行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 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委托方: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地址:
电话:0851-5866831
受托方(加工方):贵州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药品委托生产加工范畴
1、产品品名:芪斛楂颗粒
2、产品规格为:10g/袋
3、包装规格:10g9袋120盒/件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3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给甲方,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时间由乙方按排,但不能影响甲方提货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经由双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调整甲方提货时间。
3、乙方应依据提货时间拟定的生产计划与甲方作好沟通,甲方提前作好原、辅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生产需求。
4、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将加工好的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派出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指导监督生产,确保乙方能按照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实施委托品种的生产检验操作。
2、乙方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规和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产品工艺、制定的各种原、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乙方确保每秕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3、乙方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委托生产的品种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委托生产品种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取样、检验,同时负责对不合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产品及偏差进行处理,并负责留样与保管。
4、产品的质量控制,(包括原、辅料、包装材、中间体、半成品、产品的贮存条件、生产过程、物料损耗)由乙方进行,并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质保部签字放行后再由甲方质量授权人审核签字放行。
5、乙方负责对委托生产品种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和发运记录及样品的归档保存,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甲方随时有权对上述记录和留样样品进行调阅和检查。出现质量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甲方有权随时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6、甲方给乙方物料损耗规定如下:内包材不得过10%,小包装不得过3%,外箱和说明书不过0.1%,(如果是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给甲方,由甲方处理),生产过程有主观质量判决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下时由甲方质量监督人员作最终判定。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进行检查和质量审计,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
8、乙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和活动
9、乙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10、中间产品、半成品、待包装产品、成品适用于预定用途,乙方不得流入市场或作它用。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乙方负责检验,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适用于预定用途,不能流入市场或作它用。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由乙方销毁。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2天开始供货。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加工费用分品种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计算。
2、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药品各品种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药品委托批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10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20%,该批剩余 80%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贮存及产品生产过程,如乙方存在挪用或滥用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产品时,不能保证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至生产出合格产品。
4、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协助乙方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指标要求后,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生产的所有产品质量负责。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购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xx年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规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要求赔偿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有挪用、滥用和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产品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批产品数量的市售价值确定 。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期付加工费,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1%滞纳金罚款。
第十条 双方共同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确保委托生产的所有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两年。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壹份。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需方):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油漆喷涂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油漆外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按厂房租赁合同,提供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和油漆房、油漆仓库及空压机设备等相关设施,以及生产用水用电(电费按表收取);乙方人员伙食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告知用餐人数,否则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将次月生产计划(油漆加工方面)发与乙方,便于乙方做产能准备,
所有待喷涂产品在乙方能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发与乙方加工。
1.3在加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设置检验员,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自检并合格,然后报检,甲方有权依据加工工艺要求,对乙方施工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甲方厂房指定区域内进行油漆加工。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并承担相应耗材等相关费用,在终止合作时,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整理,并保证其完好。2.2乙方负责除1.1甲方提供设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条件。
2.3乙方及驻厂人员,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委派负
责人或其代表专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食宿,并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关系。如因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作业发生的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并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生产需按甲方给出计划进行,并组织管理好进度和人员,接受甲方质量与进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应有专人专区保管。2.6乙方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体检由其自行负责,其人员在任何地方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 无关。
2.7乙方人员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将此与其他
应承担费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 会乙方,在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
2.8油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提供油漆加工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或提供第三方处理资质的证明和处理合同,乙方必须保留处理凭证并交由甲方保存。
3、 进度及质量保证
3.1乙方根据产品加工周期和甲方进度要求安排生产,月末甲方将对其月度进行执行情况进行
考核,当交货及时率<98%,每低于1%处罚款500元。 交货及时率=(月度总计划数量-未交货数量)/月度总计划数量×100%,
3.2产品加工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好全过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最终以达到客户认可为验收条件。
3.3产品质保期:质保期根据甲方客户要求,时间自乙方入库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客户提出返修、退货、索赔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具体详见《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3.4质量保证期内在甲方应付乙方账面上必须保留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到期 后一个月付清。
3.5由于甲方原因产品在组装、运输中所造成油漆损伤,其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产品传递、结算单价与流程
4.1乙方通过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型号、加工批次、数量、序列车号等数据至传送单上,在接收方签字后将已喷涂产品转送至甲方生产部相关班组,至成品合格入库。
4.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甲方货仓当月入库(乙方加工)成品数量作为月度结算数量,并经甲方生产部核准后方为有效数量。
4.3按双方商定,各种产品油漆加工单价按甲方油漆定价标准进行计算(在标准值得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应的系数)。(具体各产品加工单价见附件)
4.4甲方指定油漆原辅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及砂纸、磨片等) 品牌。
4.5月初由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油漆外协加工单与甲方采购部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加工增值税发票(17%)提交甲方,挂账90天后办理付款手续(扣除当月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货,其质量扣款将在本月应付额度中扣除。
5、 违约责任
5.1甲方承诺在结算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
5.2乙方承诺对甲方供货期、质量及其他协议要求条款的保证,并接受有关考核。
5.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工资格,停付其应付货款。
5.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与甲方继续合作,乙方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退出报告,否则将赔偿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正式退出前,乙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切义务。
6、其他
6.1本协议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或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则按照合同法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6.2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前,乙方应正式提出续约意向。
6.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正式生效。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省局要求,双方议定乙方承揽甲方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此项承揽合同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乙方承揽甲方所需书架制作、油漆的加工与安装合同标的额暂定为:________元。
最终标的以________县财政局预算审查中心决算价为最终标的。
第二条:制作书架的数量、规格、价格计取
注:整个承揽加工合同按每个书架的单价为结算价,该结算价格含:包工、包料、包装运输、安装费、及其他相关的税费。
第三条:加工制作与安装的要求
1、书架安装后稳定、可靠,空间利用充分。
2、使用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甲方要求的规格进行多家比选采购,且有材料合格证书。
3、规格:图书馆钢制双柱双面书架,规格型号:高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部交货。
4、交货地点: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完毕。
5、包装运输:乙方在交货时,应对成品进行包装,并保证书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如有损坏或变型、划漆等由乙方负责保修。
第四条书架安装及验收与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书架进行安装;
2、经乙方安装的书架,必须经甲方验收,遇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日内予以整改,不予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按该书架价值扣除%做为另行维修费用,并不返还乙方;
3、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书架因质量出现问题,年内免费进行保修,超过年或属甲方原因损坏进行维修的,需付工本费;
4、乙方承诺对甲方使用的书架进行终身维护。
第五条:结算方式、期限及安装费用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预付款。
2、乙方交货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60%。
3、乙方按期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再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拨付合同标的额30%的价款,累积达到合同标的额的90%。
4、剩余的合同标的额0%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经甲方正常使用确无质量问题,甲方主动将乙方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拨付乙方。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为其制作书架期间随意改变数量或到货无故拒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的标的额2‰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外,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2‰违约金;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如发现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交付书架,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2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具体制作书架数量有变更的以书面文字通知为准,口头通知无效,书架规格的变动以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条款为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
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_____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2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3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4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5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签字)
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二. 加工方式:
甲方同意放单与乙方加工,并负责提供所有布料及辅料(不包括线) 乙方领到所有辅料后 月 日上线生产,必须先做两件大货产前样送交甲方,经甲方批复封样后方可进行大货生产(质量以乙方送交产样为准)。每天交货( )件成品给甲方(运费自理)
三. 双方义务:
1. 甲方的所有原.辅材料在不影响乙方生产的情况下可分批次顺序供给,若因原.辅料的延误而影响乙方生产,乙方可顺延交货日期,若生产款式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2. 在加工期间乙方必须为甲方的技术.款式保密,若有出卖或泄漏,经查实后,将扣除乙方的全部加工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一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生产起见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和外协跟单人员的工作。
4.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超用的一切原.辅材料,甲方均以采购价额在乙方的加工费中予以扣除。
5. 本合同所有款号的最后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逾期所交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每件按销售价120%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质量检验标准
1. 乙方所有的产品的返工率不得超过每个款式总量的5%,超过5%的,每件扣除乙方人币叄元整,重复返工超过三次的则按废品计算,废品按甲方本款产品销售价的120%扣罚乙方.
2. 乙方在所有大货交完和返工完成后,必须带上甲方开具的成品入库单.领料单到财务部结算加工费,并退回所剩原.辅材料,在本单货物没有质量和理赔的情况下,甲方于( ) 天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加工费。 五. 纠纷处理:双方若有未尽事宜,可以另外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若因此发生的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本合同签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及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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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
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
(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
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由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立刻整改;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产品的加工及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无法生产出甲方所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3、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
品名单位数量加工费(元)交货期
单价总 额
合计价款人民币:
备注1、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以甲方生产计划单为准。
2、 合同价款含税。
3、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按 人投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双方协商适当延长货期或减少生产数量。
第二条 原辅材料供应及检验
1、定作物原辅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材料名称、数量及定额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执行。定作物原辅材料消耗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签字认可。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原、辅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其数量、质量、规格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收到原辅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视为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 定作物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乙方予以报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封样后,乙方方可组织生产。
第四条 甲方可派遣质检跟单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监督,食宿等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甲方业务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内归还甲方所有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工艺标准、设计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五日内答复。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双方协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出 对外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运输
1、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定作物的包装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执行,按单号号型整箱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货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外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定作物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乙方凭甲方收货单、质量检验合格单、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款到发货。乙方未将实物样品、剩余材料、技术资料等退还给甲方或退还不齐全的,甲方有权对加工费不给予结算,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标准产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单独生产标准产品,单独标记。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费部分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质量或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返修、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3、如按第一条备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重做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时间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4、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甲方的工艺标准和设计需要改动的,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调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调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3、如在本合同尾页及骑缝处无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认为本合同无效。
4、所有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甲方的经办人个人签字如无甲方合同章,则甲方不予认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变更产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产承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一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
四、产品消耗定额附后,生产通知单附后。
材料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生产联系人: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亿邦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制作。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亿邦”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物流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与承运货车签订运输协议,运输协议作为运费结算依据。
4、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5、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三天内供货。
第六条:价格核定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方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 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______时效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时间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