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女士服装合同书(实用3篇)

委托代销女士服装合同书(通用3篇)

委托代销女士服装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货物质量不合格应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代销女士服装合同书 篇2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服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1、供货

甲方提供乙方服装品牌产品,在乙方的店面批发/零售。甲方每次送货提供货物清单二份(如果是快递,货物将附有装箱单,装箱单无须签字,甲方会另外寄送货物清单,此单需要签字后交还甲方一份),乙方清点确认后,一份签字盖章交甲方。

2、价格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

3、结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货物,每批的供应原则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个颜色给乙方)/每个尺码实际商品的比例。乙方销售后,通知甲方补充货物。每3天结算一次。乙方以现金结算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提供乙方收据。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发票。

4、乙方义务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乙方确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及保管期间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及吊牌/商标/成份标完整,乙方在收货时必须核查清晰,否则按已销售计算。每款每色每码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样,可以允许有吊牌破损。(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销售,请提前告知甲方

5、退货

乙方可以随时退还甲方未销售的货物,所有退回的销售物品必须包装/吊牌/商标/成份标完好(以上承诺乙方一套展示样的不在此要求范围中)。甲乙双方无须为退还的物品支付给对方任何费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货供货的30天,如乙方销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产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内准备好退还甲方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委托代销女士服装合同书 篇3

甲方:河南和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少新分公司

乙方:抚松县泉阳宇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协议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 月 ____ 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销售商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双方商定的合作方式为代销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区域以代销形式销售乙方产品,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甲方所属服务区包括:少林服务区、沁阳服务区、修武停车区、获嘉服务区、凤泉停车区。

二、代销产品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天池神泉。(结算价为每瓶2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品时应当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要求乙方补货或调货。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甲方及时反映随时调货,但须保证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2、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对所代销商品进行月底盘点,如发现货品缺少或人为损坏,双方确认情况属实,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资质:签订本合作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签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确认保障。如有单位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开户行、税务证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要求;外包装无破损、品相良好;同时,根据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积极做出反应,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视具体情况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妥善解决。如有媒体报道或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甲方造成声誉严重受损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对代销商品应保证全部调换或退换,并按时按量配送到位。

4、当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供货价格上调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5、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产品应当使用正规条码,以便以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产品应当在供货单中明确注明。

五、结算方式

1、甲方授权其所属服务区与乙方进行产品结算。

2、双方每1个月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一次。乙方按甲方所属服务区要求提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甲方所属服务区核对无误后在 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货款划拨到乙方账户。

3、双方的结算价格为含税配送到位价。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六、违约和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约定(没有约定为法定)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预、公司政策改变等)致使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双方免责。

3、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两份。

甲方:

乙方:

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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