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汇总三篇】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精选3篇)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条件代甲方与该房产业主协商并购买该房产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产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 ;房屋用途: ;

2、建筑面积(以实际产权面积为准): ㎡;权属:□合同□ 产权;合同备案号/产权证号: ;附属配套设施: ;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该房产的条件

1、总房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此价款包含:

2、交易过户:□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甲方委托(须公正)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3、付款方式: 。

4、交易费用承担约定: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为保证乙方能及时依据甲方购买该房产条件与物业出售方达成一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支付购买该房产意向订金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整)。

2、乙方应在接受甲方意向订金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的购买条件与物业出售方进行洽谈并及时告知甲方洽谈情况。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关意向订金,否则甲方应按居间服务费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直接以收取的意向订金予以抵扣违约金,不足部分可继续向甲方予以主张。

4、若因甲方所提出购买条件,该房产出售方不能全部接受,致使交易无法达成时,乙方将在 叁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领回意向订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5、在本协议终止前,就该房产乙方不得再接受第三方的委托、收取第三方的意向订金。

6、一旦物业出售方接受本协议甲方约定的物业购买条件并在本协议任意一份原件上签署附件《确认函》的,则

1)乙方应将意向订金代甲方支付给物业出售方,该意向订金自签署附件《确认函》之日起自行转为甲方购买本协议项下物业的定金,甲方承诺接受意向订金转为购买物业定金的相关罚则约束。

2)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时间内与物业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时间可由乙方安排。如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与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购买。届时,甲方已交付物业出售方的购房定金,物业出售方有权不予返还,且甲方应按居间服务费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物业出售方在收取定金后未能依据甲方购买该物业条件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将该房产出售给甲方的,甲方有权依法向物业出售方追究其责任,乙方予以全力协助。

四、居间服务费

本协议的居间服务费¥ 元(金额大写 元整),于甲方与物业出售方(或其委托人)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转让协议当日由甲方一次性现金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的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居间服务费的100% 作为违约金。

六、补充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若在本协议覆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下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从事旅游业务,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及合作基础,为拓展旅游事业,为旅游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旅游服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精神,就旅游项目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的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为:

2、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上述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条件、要求,热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和规范,切实完成地接社的相关工作。

3、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对方送达的书面文件或传真、邮件的内容作为相对方合作邀约或承诺的有效依据,并将相关文件资料或传真、邮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团队流程及团队服务质量,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旅游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以便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服务接待质量,甲方对于乙方不符合旅游行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责成乙方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如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整改意见后,乙方仍然继续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过错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旅游者的经济赔偿、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等),则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旅游者超标准承诺等)引发旅游者投诉、索赔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团队操作,切实保证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2、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待计划,负责对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务工作,保证接待服务工作的安全、周到、优质、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时,应当严格按照甲方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团队接待计划确认的内容执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导游人员应当佩带导游胸卡上岗服务。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员数额安排相应座位的接待车辆,用车为空调旅游车(特殊情况按该团计划执行),乙方安排的旅游运输车辆应当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驾驶员服务应当规范、周到。

5、乙方应当安排旅游者在旅游定点餐厅用餐,团队用餐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6、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如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意外情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主动解决。不得逃避、推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引发旅游者投诉,或出现不符合《旅行社条例》或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导游人员及地接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

3、如果甲方旅游者在地接旅游过程中受到伤害,即使不属乙方责任,乙方也应当尽到人道主义救扶义务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4、如果乙方在旅游接待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未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造成甲方旅游者投诉,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执行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及旅游者投诉等情况,酌情向乙方追加赔偿金额。

5、因甲方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失误或过错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结算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依照当期旅游团队及实际操作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原则上在乙方出团或出票前 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百分之 (%)的旅游费用;当期旅游行程结束后3日内且无投诉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真实性的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本合同披露的及单项旅游项目接洽过程中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信息情况均合法、有效、准确、无误。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结尾落款处提供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通知对方的有效依据。只要按照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到对方并经查证如实的,就应当认定责任方履行了通知或告知对方的义务。如甲、乙双方相关信息资料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否则,应当由过错方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无异议,自动顺延。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参考版本 篇3

委托人(组团社): 旅行社(甲方)

受托人(代理社): 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_]77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 / 专线 )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 / 专线)(注: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认购产品预留位置时,如因不能按规定交足团款,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即时取消预留计划。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停止收客的通知收客后,甲方不能操作,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 年,(期限从20_年 月 日至二0一 年 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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