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出资投资协议书【三篇】

三方出资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三方出资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深圳市阳光___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 提供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会员类型_____类,股票投入金额______元整,须交纳会员费_____元,甲方协作乙方,即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达到投入金额___%至___%盈利.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股票信息时,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所有股票信息,乙方不得私自泄露信息造成甲方利益和商业秘密受到损失。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股票信息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实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进仓.出仓时间价格等信息,须提前1个小时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合作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可以提出投入金额的10%经济赔偿要求.

2. 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盈利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应退还会员费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股票损失(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同时赔偿乙方时间损失金(.100万为20%.200万以上为30%)。

六.本协议有限期暂定____日,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盈利达___%以上另行交纳盈利部分20%作为佣金。

七.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均可向合同签属地法院起诉。双方确认本合同签属地为深圳。

八.本协议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三方出资投资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和政策,聘用______(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月为试用期。

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的工作部门及岗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缩写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主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____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职工工资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___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____元。

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

按乙方岗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____个月的月平均工资____%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甲方按本市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要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优抚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按照本市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的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时间,需要裁减人员,但必须征求职工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各点规定;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菌医疗终结期内,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以及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以内的为____个月;____年至____年的为六个月;____年至____年为____个月;____年至____年的为____年,____年以上可视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郭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_____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

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

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国家有新析政策、法令规定时,本合同有样条文作自动修正。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出资投资协议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资方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章设立公司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两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两方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新出资人加入时,如出资人大会认为有必要,可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新出资额及权益性资本比例。

新出资人享有同等地位,依照公司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需对其加入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除上述第3点所述情形外,丧失出资人资格者,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处分其股东权益,退还出资人。

第十三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大会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

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七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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