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溢价出资协议(通用8篇)
鉴于:
1.甲方为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计划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位于河北省衡水市 区 路 号,甲方委托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万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电汇)分期支付。
经双方同意,此酬金分 四 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万元整。即元整。
第二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开始售楼或已开工三个月内(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万元整。即元整。
第三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层盖到八层以上或楼已销售65%以上的(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元整。
第四期:根据甲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楼已封顶或楼已销售完毕(以先到期限为准),甲方支付乙方(全款的25%)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即元整。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 。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双方同意,由 为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酬金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
本《投资和谈》(下称”本和谈”)由如下各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签订。
(1)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2)
乙方1: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2: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3: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德律风:_________
(乙方
一、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开创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和谈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开创人,拟设立一家景内无限义务公司,称号定为______公司(如下简称”公司”),次要处置_____________(如下简称”主停业务”)。
2.投资方赞成作为天使投资人,撑持乙方的守业举动,配合设立公司(如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按照《公法律》和别的法令的无关划定,经友爱商议,各方分歧告竣和谈以下:
第1条公司设立
1.1.投资方赞成按照本和谈划定的一切前提和条目,与乙方配合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______群众币(除非出格阐明本和谈货泉均为群众币)。
公司注册本钱为群众币______万元,此中:
甲方1以群众币________万元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此中______万元进入注册本钱,盈余进入公司本钱公积金。
甲方2以群众币______万元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此中______万元进入注册本钱,盈余进入公司本钱公积金。
乙方1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乙方2认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乙方3认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情势为货泉。
甲、乙方在工商注销时许诺认缴工夫为______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以下: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和谈第2公约定的先决前提局部获得满意或宽免之日起的十个事情日以内,向公司付出投资款计______万元。
1.4.在交割日的事情:
1.4.1.公司实现工商注册并获得停业执照后,该当在___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根本账户或暂时账户。
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最少______个事情日向投资方供给付款告诉书,在付款告诉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途径。
1.4.2.各方该当按照本和谈商定签订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称号,认缴和实缴的注册本钱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供给一份在工商局注销存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
公司章程的格局和内容应与本和谈相干商定分歧,公司章程未包罗的部门,以本和谈的商定为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供给一份加盖公章的停业执照正正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处。
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一样平常经营所需的活动资金和营业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赞成不得用于其余用处。
第2条先决前提
投资方按照本和谈负担的付款任务在如下先决前提满意或为投资方宽免以后实行:
2.1.公司实现工商注册注销并获得停业执照、税务注销证、构造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构成,此中包罗一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中心职员曾经签订内容和格局为投资方合意的休息条约、竞业制止、常识产权归属和谈。
任职限期很多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细致的贸易方案书,而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承认。
2.5.开创股东书面赞成预留投资后__%的股权用于鼓励将来办理层及中心员工,且该部门股权不会滥觞于投资方的让渡。
员工股权鼓励的详细名单、分派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赞成方可施行。
第3条许诺和任务
3.1.开创股东许诺在公司全职事情,将一切贸易工夫和精神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开辟公司营业上。
除非在获得投资方书面赞成的状况下,不得私自从公司离任,也不得再间接或直接、零丁或与别人协作处置任何其余营业或其余相似兼职举动。
3.2.开创股东在停止作为公司股东或停止与公司雇佣干系前(两者中以较晚发作者为准),不得间接或直接(包罗经由过程其联系关系方、与别人协作或经由过程任何实体)处置与公司(或公司联系关系方)有合作的行业和营业。
竞业制止任务为退职时期及停止作为公司股东或停止目的与公司雇佣干系一年后(两者中以较晚发作者为准)停止。
各方确认公司不必就竞业制止任务另行付出用度或抵偿。
3.3.开创股东许诺,作为公司董事和初级办理职员,将严厉服从法令法例的划定,对公司负有忠厚任务和勤奋任务,不处置任何违背法令法例的举动,不然须依法负担响应义务。
第4条需投资方核准事变
4.1.在及格的初次公然刊行(“ipo”)或在天下中小企业股分让渡体系挂牌实现前,如下事变须经投资方核准:
4.1.1订正或撤废章程;
4.1.2主停业务变动;
4.1.3停止清理或宣布停业;
4.1.4吞并、兼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营业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订任何合股和谈、合伙和谈或其余利润分享和谈;
或出卖主要资产或主停业务及相干的资产,或任何招致掌握权发作变革的动作;
4.1.5增长、削减注册本钱;
4.1.6开创股东让渡、质押或其余方法处理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颁布发表或付出股息或盈余;
4.1.8核准公司的具体年度估算、决算、本钱收入方案、薪酬方案和营业年度方案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越______万元大概______个月内积累超越50万元的估算外收入;
4.1.10任何融资计划、对外包管和联系关系买卖;
4.1.11员工持股方案的计划、施行法子、及股分分派;
4.1.12办理层变动,包罗总司理、财政卖力人、手艺卖力人等,及任何办理层职员的月薪高于_____元且1年内涨幅超越__%。
4.2.办理架谈判董事摆设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构成,此中一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当。
董事长由董事会推举发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当。
只需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持续算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越__%,投资方有权最少委派一位董事。
第5条股东权益
5.1.知情及查抄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令划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政记载、文件和其余材料的权益。
投资方可按期得到与开创股东不异的财政知情权。
(1)在每财政季度完毕后的二旬日内,供给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办理层报表;
(2)每财政年度完毕后的六旬日内,供给经股东会承认的管帐师事件所审计以后的年度财政陈述(资产欠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财政年度完毕前三旬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估算陈述。
5.1.2._若投资方以为有须要,投资方有官僚求对公司停止自力审计,乙方该当尽力促进公司共同。
5.2.股权让渡限定、优先购置权、优先认购权和配合出卖权
5.2.1.未颠末投资方事前书面赞成,开创股东不得间接或直接让渡、质押或以其余任何方法处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开创股东让渡股权,投资方根据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置权。
同时,投资方有权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开创股东停止该等股权让渡。
5.2.3.各方确认,公司刊行新股分或增资时,投资方根据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开创股东股分兑现及回购:
5.3.1.开创股东股分兑现:开创股东(包罗任何将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效劳期最少为3年工夫,开创股东效劳期满1年、满2年、满3年别离兑现的股权比例_40%。
效劳期届满前开创股东如存在如下任一情况:
(1)小我私家自动离任或告退;
(2)未经投资方赞成存在兼职举动;
(3)违背竞业制止。
守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余股东配合承认的主体,根据名义价钱1元群众币回购。
守约股东应无前提共同并在三旬日内实现交割,各方应经由过程届时各自由公司的表决权促进前述事变。
如守约股东不共同,各方可请求其负担法令义务。
5.3.2.1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鼓励退职的及将来的办理层及中心团队。
股权鼓励的详细名单、分派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赞成方可施行。
5.4.得到公司境外优先股的权益:经各方赞成,公司可在恰当的时分转为境外构造,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被授与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不异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备本和谈划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局部权益、权利和特权。
5.5.清理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理权。
开创人及公司赞成,在发作如下事变(统称”清理变乱”)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理优先权:公司拟停止运营停止清理的;
公司出卖、让渡局部或中心资产、营业或对其停止任何其余处理,并拟再也不停止本质性运营举动的;
因股权让渡或增资招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开创人和投资人之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理优先权的利用方法为:清理变乱发作后,在股东可分派财富或让渡价款总额中,起首向投资人股东付出相称于其投资款____%的金钱或等额资产,盈余部门由部分股东(包罗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派。
各方能够用分派盈余或法令许可的其余方法完成投资人的清理优先权。
第6条失密
6.1.各方认可及确认无关本和谈、本和谈内容和相互就筹办或实行本和谈而交流的任何行动或书面材料均被视为失密信息。
6.2.各方应答一切该等失密信息予以失密,而在未获得另外一方书面赞成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表露任何失密信息,但以下信息除外:公家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不是由承受失密信息之一方私自向公家表露);
按照合用法令法例、股票买卖划定规矩、或当局部分或法院的号令而所需表露之任何信息;
获得投资方书面答应而表露之任何信息;
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和谈所述买卖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令或财政参谋表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令或财政参谋亦需服从与本条目相相似之失密义务。
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延聘机构的保密均视为该方的保密,需依本和谈负担守约义务。
第7条守约义务
7.1.因为本和谈任何一方的不对,形成本和谈不克不及实行或不克不及完整实行时,均组成对本和谈的守约举动,由不对方对违约方负担响应民事义务;
如各方均有不对,则按照实践状况由各方别离负担各自应负的响应民事义务。
7.2.关于和谈一方的任何守约举动,违约方有权以书面情势告诉该守约方;
除非守约方在一周内采纳实时、充实的弥补步伐,不然违约方有权对其丧失请求守约方补偿。
第8条法令合用及纠葛处理
8.1.本和谈的订定、注释及其在施行过程当中呈现的、或与本和谈无关的纠葛之处理,受中华群众共和国现行有用的法令的束缚。
8.2.因本和谈惹起的或与本和谈无关的任何争议,和谈各方应只管本着友爱商议的肉体予以商议处理;
商议不可时,如公司曾经设立,则向公司注册地地点法院告状;
如公司未设立,则向本条约签署地群众法院告状。
第9条其余事变
9.1.除本和谈明白商定外,各方应各自负担己方惹起的各类用度和开销。
9.2.本和谈经和谈各方具名盖印后见效。
9.3.未经本和谈各方配合商议告竣分歧并签订书面和谈,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对本和谈的局部或部门条目停止修正或消除本和谈。
9.4.假如本和谈中的任何条目或其余划定有效、分歧法或没法经由过程任何法令或大众政策停止强迫施行,则只需本和谈中所拟议买卖的经济或法令本质未发作任何会对任何其余一方形成严重倒霉影响的变革,本和谈中一切其余的条目和划定仍将连结完整的效率。
在肯定任何条目或其余划定有效、分歧法或不成强迫施行后,各方应经由过程好心商议修正本和谈以求以一种能够承受的方法最大限制地反应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和谈中所拟议的买卖能最大限制根据最后的方案实现。
9.5.假如本和谈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抵触,在本和谈各方之间以本和谈商定为准,并各方赞成在法令及理论许可范畴内立刻修正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制与本和谈商定本质连结分歧,并在修正以前,各方赞成不会按照章程之相干商定主意或利用响应权益。
9.6.假如因当局注销或存案之请求,各方需就本次买卖另行签订满意当局注销或存案请求的和谈,则本和谈仍应片面优先于注销文件在各方之间合用,注销文件与本和谈商定纷歧致的,以本和谈为准。
9.7.和谈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点为投递地点,任何一方变动地点的,须实时见告其余方,不然以原地点为准。
9.8.本和谈一式___份,和谈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和谈文本具备划一法令效率。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办理银期转帐业务(甲方_________卡与甲方期货保证金账户之间互转)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作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向乙、丙方作出如下声明: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货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期货交易所规则限制其投资期货市场之情形,且甲方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已经详细了解期货市场的一般知识,对有关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规则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有清楚的认识;
3.甲方申请办理银期转帐业务时,必须与在乙方开立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上的姓名保持完全一致;
4.甲方保证所使用的_________卡和期货保证金账户皆属申请人本人所有,甲方在乙方和丙方分别开立账户时,应确保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若因所提供的资料不实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丙方;
5.开户后,甲方必须注意对其期货保证金账户密码和_________卡密码的使用与保密。凡使用甲方以上任一密码在其账户做的转帐业务,均视为由甲方亲自操作。因甲方的错误操作或被他人窃取密码所做的委托,其后果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密码安全。甲方可采用丙方提供的(_________)电话委托系统或乙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银期转帐操作。(_________电话银行必须由甲方本人持身份证在丙方指定银行柜台开通)。甲方认可乙方或丙方提供的银期转帐系统的可靠性,甲方确认其资金划转结果以乙、丙双方核对无误的记录为准。甲方声明对本协议各条款所涉及的各项条款、规定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予以确定。
6.甲方通过银期转帐系统转帐时,因发生交易所休市、电脑故障、通讯故障等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电力中断等乙方、丙方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事件,造成转帐有误,乙方、丙方可协助查找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甲方通过银期转帐系统转款时,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即甲方从期货保证金账户转入活期储蓄账户的金额,客户有持仓时,最高不得超过其期货保证金账户上的可用资金余额的75%,否则均视为无效委托,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在持仓时需要从保证金账户转出超过可提取资金余额75%的资金,请与期货公司联系。甲方从_________卡转入期货保证金账户的金额,不得超过其_________卡账户上余额,否则视为无效委托,日限转帐次数为5次。
8.因期货交易的特殊性,甲方在办理银期转款时,有责任主动查询其期货保证金账户及_________卡账户资金结果内容,若有疑问应在《期货经纪合同》规定期间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同甲方对其资金结果予以确认。甲方在划款时,必须在期货保证金账户上保留不少于_________元的资金余额,若甲方要求销户(期货保证金账户)则以支款凭证和销户申请书原件到乙方处办理撤户手续。
9.甲方办理银期转帐业务的时间为_________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具体为周一至周五8:45-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甲方如遗失_________卡、身份证等证件,应及时向乙方、丙方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若由于甲方未及时挂失而导致遭受损失的,该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11.丙方在甲方需大额提款时,按人民银行大额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12.甲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准确理解其含义,特别是其中的乙方、丙方免责条款,并愿意受所有条款包括免责之约束。
第二条乙方作为专业期货公司,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
1.乙方是依法设立的期货经营机构,具有相应的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2.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经济利益;
3.乙方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应县级以上公、检、法机关和期货监管部门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之约束;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解释银期转帐的操作,并对其中的问题负责解答。
第三条丙方作为乙方代理银行,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
1.丙方(_________)电话银行的银期转帐的资料以乙方、丙方电脑记录为主。但因通讯、供电中断、电脑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丙方有义务协助查找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丙方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非经甲方同意,或应县级以上公、检、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
3.丙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之约束。
第四条本协议书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交易所规则修订,本协议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及条款自行失效,相关内容及条款按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交易所规则办理。但本协议其他条款和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规政策,乙方、丙方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60%;;乙方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年__月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因一方自身所造成的损失由自身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双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3.双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并指派以下施工管理人员:________施工员:________工资:每月________施工员:________工资:________每月资料员:________工资:________每月塔吊工:________工资:________每月塔吊工:________工资:________每月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1)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2)
乙方1: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2: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3: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1、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创始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创始人,拟设立一家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营业务”)。
2.投资方同意作为天使投资人,支持乙方的创业行为,共同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公司设立
1.1.投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和条款,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______人民币(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货币均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甲方1以人民币________元认缴出资额_____元,占比______%,其中______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甲方2以人民币______元认缴出资额______元,占比______%,其中______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乙方1认缴出资额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2认缴出资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乙方3认缴出资______元,占比______%,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
甲、乙方在工商登记时承诺认缴时间为______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如下: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支付投资款计______元。
1.4.在交割日的工作:
1.4.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___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基本账户或临时账户。
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至少______个工作日向投资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在付款通知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路径。
1.4.2.各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名称,认缴和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提供一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
公司章程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本协议相关约定一致,公司章程未包含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途。
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业务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2条 先决条件
投资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付款义务在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为投资方豁免之后履行:
2.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核心人员已经签署内容和格式为投资方满意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任职期限不少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详尽的商业计划书,并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认可。
2.5.创始股东书面同意预留投资后__%的股权用于激励未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且该部分股权不会来源于投资方的转让。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3条 承诺和义务
3.1.创始股东承诺在公司全职工作,将所有商业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开拓公司业务上。除非在得到投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离职,也不得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或其他类似兼职行为。
3.2.创始股东在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前(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其关联方、与他人合作或通过任何实体)从事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有竞争的行业和业务。竞业禁止义务为在职期间及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目标与公司雇佣关系一年后(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终止。各方确认公司无须就竞业禁止义务另行支付费用或补偿。
3.3.创始股东承诺,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条 需投资方批准事项
4.1.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前,以下事项须经投资方批准:
4.1.1修订或废除章程;
4.1.2主营业务变更;
4.1.3进行清算或宣告破产;
4.1.4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业务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署任何合伙协议、合资协议或其他利润分享协议;或出售重要资产或主营业务及相关的资产,或任何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行动;
4.1.5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4.1.6创始股东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宣布或支付股息或红利;
4.1.8批准公司的详细年度预算、决算、资本支出计划、薪酬计划和业务年度计划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过______元或者______个月内累积超过5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
4.1.10任何融资方案、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
4.1.11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实施办法、及股份分配;
4.1.12管理层变更,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及任何管理层人员的月薪高于_____元且1年内涨幅超过__%。
4.2.管理和董事安排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只要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继续合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过__%,投资方有权至少委派一名董事。
第5条 股东权利
5.1.知情及检查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权利。
投资方可定期获得与创始股东相同的财务知情权。
(1)在每财务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提供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管理层报表;
(2)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六十日内,提供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前三十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报告。
5.1.2._若投资方认为有必要,投资方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乙方应当全力促成公司合。
5.2.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和共同出售权
5.2.1.未经过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创始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创始股东转让股权,投资方按照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投资方有权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创始股东进行该等股权转让。
5.2.3.各方确认,公司发行新股份或增资时,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及回购:
5.3.1.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创始股东(包括任何未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服务期至少为3年时间,创始股东服务期满1年、满2年、满3年分别兑现的股权比例_40%。
服务期届满前创始股东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个人主动离职或辞职;
(2)未经投资方同意存在兼职行为;
(3)违反竞业禁止。
违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他股东共同认可的主体,按照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回购。
违约股东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三十日内完成交割,各方应通过届时各自在公司的表决权促成前述事项。
如违约股东不配合,各方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5.3.2.1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激励在职的及未来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5.4.获得公司境外优先股的权利:经各方同意,公司可在适当的时候转为境外结构,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被授予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相同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有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全部权利、权力和特权。
5.5.清算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算权。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____%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第6条 保密
6.1.各方承认及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6.2.各方应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公众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非由接受保密信息之一方擅自向公众披露);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得到投资方书面许可而披露之任何信息;
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所述交易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亦需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
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视为该方的泄密,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第7条 违约责任
7.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行为,由过错方对守约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如各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相应民事责任。
7.2.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对其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第8条 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
8.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公司已经设立,则向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起诉;如公司未设立,则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 其他事项
9.1.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引起的各种费用和开支。
9.2.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未经本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9.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无法通过任何法律或公共政策进行强制执行,则只要本协议中所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发生任何会对任何其他一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本协议中所有其他的条款和规定仍将保持完全的效力。
在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后,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修改本协议以求以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协议中所拟议的交易能最大限度按照最初的计划完成。
9.5.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冲突,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并各方同意在法律及实践允许范围内立即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度与本协议约定实质保持一致,并在修改之前,各方同意不会依照章程之相关约定主张或行使相应权利。
9.6.如果因政府登记或备案之要求,各方需就本次交易另行签署满足政府登记或备案要求的协议,则本协议仍应全面优先于登记文件在各方之间适用,登记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9.7.协议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须及时告知其他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9.8.本协议一式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繁荣市场,振兴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友好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出资的转让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7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项目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3)按月将项目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及时告知乙方;
(4)按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
(2)检查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作项目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_______法院。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投资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___]年月[___]日在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签署。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甲方1和甲方2合称为“投资人”或“投资方”)
乙方1:[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2:[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3:[___],身份证号:[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1、乙方2和乙方3合称为“乙方”或“创始股东”)
投资人、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鉴于:
1.乙方为创始人,拟设立一家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定为[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_________](以下简称“主营业务”)。
2.投资方同意作为天使投资人,支持乙方的创业行为,共同设立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根据《公司法》和其它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公司设立
1.1投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和条款,与乙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投后估值为[万元]人民币(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货币均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甲方1以人民币[100]万元认缴出资额[5]万元,占比[5]%,其中[5]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甲方2以人民币[100]万元认缴出资额[5]万元,占比[5]%,其中[5]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进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乙方1认缴出资额[60]万元,占比[60]%,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乙方2认缴出资[20]万元,占比[20]%,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乙方3认缴出资[10]万元,占比[10]%,认缴出资形式为货币。甲、乙方在工商登记时承诺认缴时间为[10]年内。
1.2各方认缴明细如下:
编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对价认缴后持股比例认缴方式
1.3交割: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2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公司支付投资款计[200]万元。
1.4在交割日的工作:
1.4.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五]日内到银行开设立公司基本账户或临时账户。公司应在在付款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投资方提供付款通知书,在付款通知书中列明银行账户的付款路径。
1.4.2各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签署公司章程,列明投资方的名称,认缴和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股权比例等信息。
1.4.3公司应向各方提供一份在工商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的原件。公司章程的格式和内容应与本协议相关约定一致,公司章程未包含的部分,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1.4.4公司应向投资方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
1.5资金用途。公司于本次收到的投资款仅得用于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及业务拓展,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2条先决条件
投资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付款义务在以下先决条件满足或为投资方豁免之后履行:
2.1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投资方委派的人士。
2.3确保公司核心人员已经签署内容和格式为投资方满意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任职期限不少于三年。
2.4乙方已向投资方提交一份详尽的商业计划书,并且内容为投资方书面认可。
2.5创始股东书面同意预留投资后[15%]的股权用于激励未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且该部分股权不会来源于投资方的转让。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3条承诺和义务
3.1创始股东承诺在公司全职工作,将所有商业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开拓公司业务上。除非在得到投资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从公司离职,也不得再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合作从事任何其他业务或其他类似兼职行为。
3.2创始股东在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与公司雇佣关系前(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包括通过其关联方、与他人合作或通过任何实体)从事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有竞争的行业和业务。竞业禁止义务为在职期间及终止作为公司股东或终止目标与公司雇佣关系一年后(二者中以较晚发生者为准)终止。各方确认公司无须就竞业禁止义务另行支付费用或补偿。
3.3创始股东承诺,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条需投资方批准事项
4.1在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前,以下事项须经投资方批准:
4.1.1修订或废除章程;
4.1.2主营业务变更;
4.1.3进行清算或宣告破产;
4.1.4兼并、合并任何第三方或分立及业务整合,或对外投资,或签署任何合伙协议、合资协议或其他利润分享协议;或出售重要资产或主营业务及相关的资产,或任何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行动;
4.1.5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4.1.6创始股东转让、质押或其他方式处置公司股权;
4.1.7向股东宣布或支付股息或红利;
4.1.8批准公司的详细年度预算、决算、资本支出计划、薪酬计划和业务年度计划书等;
4.1.9任何单笔超过[10]万元或者[12]个月内累积超过50万元的预算外支出;
4.1.10任何融资方案、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
4.1.11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实施办法、及股份分配;
4.1.12管理层变更,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及任何管理层人员的月薪高于[25000]元且________年内涨幅超过[30%]。
4.2管理架构和董事安排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投资方委派的人士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只要投资方或其指定的主体继续合计持有公司股权超过[5%],投资方有权至少委派一名董事。
第5条股东权利
5.1知情及检查权
5.1.1投资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股东查阅公司财务记录、文件和其他资料的权利。投资方可定期获得与创始股东相同的财务知情权。
(1)在每财务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提供未经审计的该季度的管理层报表;
(2)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的六十日内,提供经股东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3)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前三十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的年度预算报告。
5.1.2若投资方认为有必要,投资方有权要求对公司进行独立审计,乙方应当全力促成公司配合。
5.2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和共同出售权
5.2.1未经过投资方事先书面同意,创始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5.2.2创始股东转让股权,投资方按照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投资方有权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优先于创始股东进行该等股权转让。
5.2.3各方确认,公司发行新股份或增资时,投资方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对应的优先认购权。
5.3创始股东股份兑现及回购:
5.3.1创始股东股权兑现:创始股东(包括任何未来新引进的任职股东)应在公司服务期至少为________年时间,创始股东服务期满________年、满________年、满________年分别兑现的股权比例[40%:30%:30%]。服务期届满前创始股东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个人主动离职或辞职;(2)未经投资方同意存在兼职行为;(3)违反竞业禁止。违约股东未兑现的股权可由投资方和其他股东共同认可的主体,按照名义价格【1】元人民币回购。违约股东应无条件配合并在三十日内完成交割,各方应通过届时各自在公司的表决权促成前述事项。如违约股东不配合,各方可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5.3.2【1】元回购的股权作为期权池,用于激励在职的及未来的管理层及核心团队。股权激励的具体名单、分配机制等应经投资方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5.4获得公司境外架构优先股的权利:经各方同意,公司可在适当的时候转为境外结构,届时,投资方应在境外架构被授予与其届时在公司持股比例相同的优先股,该等优先股应具有本协议规定的、投资方享有的全部权利、权力和特权。
5.5清算优先权
5.5.1投资人优先清算权。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5.5.2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10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5.6优先投资权。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投资款或只收回部分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股东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及后续融资时,创始人股东应提前向投资人以书面方式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告知新项目的出资人或股东成员,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融资阶段和估值等信息,投资人有权以本项目中的投资款折算成新项目的投资款,也即投资人无须另行出资而直接获得新项目的股权,股权比例为本协议中投资人持股比例的[1/2],且创始人股东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否则,创始人股东须向投资人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投资额的违约金。
6保密
6.1各方承认及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6.2各方应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但下列信息除外:公众人士知悉或将会知悉的任何信息(但并非由接受保密信息之一方擅自向公众披露);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股票交易规则、或政府部门或法院的命令而所需披露之任何信息;得到投资方书面许可而披露之任何信息;或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所述交易而需向其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之信息,而该股东、董事、员工、法律或财务顾问亦需遵守与本条款相类似之保密责任。如任何一方股东、董事、员工或聘请机构的泄密均视为该方的泄密,需依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行为,由过错方对守约方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各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相应民事责任。
7.2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除非违约方在一周内采取及时、充分的补救措施,否则守约方有权对其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8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
8.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8.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尽量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若在争议发生后的三十日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9其他事项
9.1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各方应各自承担己方引起的各种费用和开支。
9.2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未经本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9.4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无法通过任何法律或公共政策进行强制执行,则只要本协议中所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发生任何会对任何其他一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本协议中所有其他的条款和规定仍将保持完全的效力。在确定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后,各方应通过善意协商修改本协议以求以一种可以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反映出各方的本意,从而使得本协议中所拟议的交易能最大限度按照最初的计划完成。
9.5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存在任何冲突,在本协议各方之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并各方同意在法律及实践允许范围内立即修改公司章程,以使其最大限度与本协议约定实质保持一致,并在修改之前,各方同意不会依照章程之相关约定主张或行使相应权利。
9.6如果因政府登记或备案之要求,各方需就本次交易另行签署满足政府登记或备案要求的协议,则本协议仍应全面优先于登记文件在各方之间适用,登记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9.7协议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须及时告知其他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9.8本协议一式[5]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1:[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乙方1:[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2:[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3:[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会员协议
本网站及运营公司,即 (以下合称为“本网站”),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不时发布的交易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 (以下称"用户"或“会员”)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在您注册成为本网站的会员之前,请您认真阅读本投资人会员协议。您必须完全同意以下所有条款,方能成为本网站的会员。用户点击“我同意”,即表示用户同意本协议之规定,并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该协议生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用户希望通过成为本网站会员,利用本网站的专业投融资服务技术平台,自主寻找并选择可信赖的投资对象,融出、借出资金,帮助那些通过本网站认识的融资人、借款人,维持经营/创业/发展事业/或者处理个人事务,以从中获取投资收益。
第二条定义
除本协议及/或本网站公布的其他文件明文规定外,本协议对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投资人是指经用户本人申请,本网站审查资格条件后经成为平台会员;会员从事投资需要委托本网站运营商,通过网站的投融资技术服务平台,融出、借出经营资金、创业资金或者其它生产、生活资金。不包括融入、借入资金的融资人、借款人。融入、借入资金的融资人、借款人与运营公司的会员协议,应另行签订。
2、运营公司,是指对本网站进行技术维护及管理的独立法人组织,即 公司。
3、本平台是运营公司向会员提供的用于资金融出、借出服务的投融资技术服务平台。
4、交易账户:指经运营公司批准,获得会员资格,会员在使用本平台时,本网站向会员提供的唯一编号或者代码。会员可自行修改密码,用以登录、查询会员的资金、权益、通知、电子合同、操作记录等信息,并通过交易账户提供的功能进行投融资指令的提交、信息的确认、电子合同的签署等操作。
第三条特别提示
1、您确认已经仔细阅读并理解了《风险提示书》,充分了解投资交易的风险。《风险提示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会员承诺:
2.1遵守本网站有关会员、投资、交易的各项规则、规定及管理办法,如出现违反之情事,本网站有权根据规定及办法进行相关处理,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法律责任。
2.2针对在本平台进行的各项投资、交易活动,接受本网站的监督、检查及管理。
2.3合法使用本交易平台提供的服务及网站内容。禁止用户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交易平台的行为,如擅自进入本交易平台的未公开系统、不正当地使用密码和网站内容等。
3、会员保证:
3.1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确认为用户本人操作,不具备任何虚假描述,同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同时,本网站有权取消用户的会员资格。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3.2使用的投资资金来源,具有合法依据;否则,本网站有权向有关机关报告,并配合其调查,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同时,本网站有权取消用户的会员资格。
3.3利用本网站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本网站的网页上或者利用本网站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网站的服务,不利用本网站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3.5遵守本网站的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在本网站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本网站等额赔偿,并赔偿本网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5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用户已注册成为投资人会员的,用户同意自年满55周岁的当天始,不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交易,并联系本网站销户。本网站将终止其账户服务,清退账户资金;如果有投资交易仍处于有效期且尚未清偿的,在最后一笔投资交易到期并清偿后,本交易平台将终止其账户服务,清退账户资金。
3.6利用本网站,通过交易账户,在本平台上下达的各项指令,确认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文本内容,均视为会员的真实意思表达。下达指令和各种确认操作都视为会员对相应电子合同或合同附件的同意及签署。
3.7独立承担投资交易风险。最终的投资行为均以会员的相关知识和经验为最后评判标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均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不得以本网站或运营公司误导、不知情为由要求本网站及运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网站服务简介
1、本网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互联网为会员提供各项服务,服务内容将由本网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投融资信息发布等;会员必须:
(1)提供设备,包括个人计算机、调制解调器等上网装置。
(2)个人承担个人上网而产生的通讯费用。
2、本网站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会员协议条款以及各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用户在享受单项服务时,应当及时查阅了解修改的内容,并自觉遵守本协议以及该单项服务的相关条款。
3、用户理解,本网站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网站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网站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特定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对该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该用户违反本协议或者用户违反本网站的各项使用规则和交易规则等。
第五条交易账户管理
1、交易账户的开设
1.1用户正确填写个人资料并提交注册后,经本网站审核,同意用户的会员申请后,将为会员在本平台中开设交易账户,本网站将会以短信的形式,将账户名称及账号发送至会员申请注册时登记的手机号码。该交易账户为虚拟账户,不等同于银行储蓄账户。
1.2本交易账户用会员在本网站的投资交易及接收所投资债权的还本付息等款项。交易账户账号(以下简称账号)将作为会员在本网站的身份识别标记及签署电子合同的身份代号,由会员自行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1.3会员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非本网站原因造成的密码泄露产生的损失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2、交易账户的安全管理
2.1会员知晓并同意对使用交易账户及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负完全的责任,会员同意:
2.1.1本网站通过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会员的指示,会员需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用户名、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会员保证不向其他任何人泄露该账户及密码,亦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及密码。
2.1.2如会员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自己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网站,要求本网站暂停相关服务。同时,会员理解:本网站对会员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网站及运营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客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1.3交易异常处理:会员使用本网站时,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网站及交易平台无法提供或者服务中断,会员对此予以容忍并且不向本网站及运营公司追责。会员确保自己所输入的会员资料无误,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会员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网站及运营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2.1.4会员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本网站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平台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会员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2.1.5会员保证:没有使用他人(包括以前或者新认识的朋友、熟人或者任何有语言交流或者肢体接触的人、包括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姓名、电话号码或者其它身份信息(简称匿名)注册或者登录或者设定账户或者密码,若因此匿名行为而造成会员的资金损失等后果的,会员应自行承担。
2.1.6会员应对自己的交易账户和密码负责,会员保证:自己的注册信息特别是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没有泄漏他人,也未曾使用他人的手机、电话号码或者他人的信息设定自己的登录用户名或者密码;只有会员本人可以使用自己的交易账户,该账户不可转让、不可赠与。在会员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会员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或者向本网站及运营公司发出其它支付指令,并向本网站申请注销(永久冻结)该账户。
2.1.7本网址之运营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会员理解并同意资金于流转途中需要合理时间。
2.2本网站将主要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站或交易平台发送成交记录、结算数据、函件、通知、信息、合同文本等。
2.3如用户注册成为会员后,在任何连续 日内未实际使用,则本网站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服务。
2.4会员账号、密码遗失、泄露时应及时向本网站申请挂失,本网站将根据相关规定,根据申请对相应账户进行挂失;会员理解:账户挂失需要一定时间,挂失生效前产生的损失及一切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
2.5为有效保障会员使用本网站及平台进行交易时的合法权益,会员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2.5.1一旦会员使用本网站及平台,会员即授权运营公司代理会员,支付投资款项给会员认可的融资人或者借款人,及/或收取会员的投资相对人、融资人、借款人归还给会员的款项。
2.5.2会员通过登录自己的交易账户发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运营公司代理会员支付或收取款项的唯一指令。会员授权运营公司:在会员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运营公司自行判断并决定是否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投资相对人、融资人、借款人。因此,本网站及运营公司提示会员:在发送指令前,确认无误,才发出指令;本网站及运营公司对会员的错误指令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交易账户的变更
3.1若会员的交易账户信息需要变更的,会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运营公司提出申请,经运营公司审核确认后,本网站将按照申请之内容,对会员信息进行对应的更改。
3.2会员应当对上述变更的信息负责,同时,确认并同意,本网站按照上述规定对信息进行修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依据,向本网站主张修改信息之责任。
4、交易账户的注销
4.1若会员因个人原因等,需要注销交易账户的,会员应向本网站或/运营公司提出申请,本网站将根据申请,将相应的账户进行注销。
4.2会员交易账户发生如下任一情形时,运营公司有权暂停会员交易账户的使用,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影响范围较大的,运营公司有权注销会员账户:
4.2.1会员账户信息非为本人/本机构真实信息;
4.2.2会员利用交易账户,为任何洗钱、非法套利等非法行为或导致该种效果的情况的;
4.2.3会员利用交易账户对运营公司及/或其他会员为任何损害行为,或导致运营公司及/或其他会员损失的;
4.2.4未经授权,会员侵入运营公司交易系统的;
4.2.5其他损害运营公司及/或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情况。
4.3因本协议约定导致会员账户暂停使用、注销的,自运营公司公告或书面通知之日起,相关会员账户禁止入金、投资、出金等操作;被注销账户的,若会员账户内仍有未清偿债权的,则在最后一笔投资交易到期并清偿后,运营公司将终止该账户的服务,清退账户资金;会员承诺,对于上述运营公司行为,不得为任何违约、侵权责任的主张或责难。
4.4账户注销后,会员若欲继续投资的,应当重新根据本网站的相关规定及规则,重新申请注册。
第六条出入金管理
1、入金
会员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其它第三方支付工具将现金拨付至运营公司指定账户,运营公司收到该款项后为会员交易账户进行相应金额充值;详细入金方式,会员可参考本合同附件《资金通道信息详情》。
2、出金
会员交易账户内有余额时,会员可向运营公司申请提现;收到提现申请后,运营公司将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将款项拨付至会员登记的银行账户。
交易账户现金进出时,银行或其他第三方收取的各项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3、会员资金的收益
3.1会员交易账户上的现金余额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季度批量结息一次。
3.2会员所投资债权的利息、收益、期限、还款方式等以相应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4、乙方在投资交易时应确保账户有足够的现金余额,否则将无法提交投资划款指令、完成交易;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会员自行承担,本网站及运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鉴于会员通过本网站和本交易平台进行债权投资将得到相应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收入等),本网站及运营公司无权亦无义务承担任何代扣缴交或代收代缴责任,会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相关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交纳相关税费。
第七条协议修订和解除
1、根据本网站及运营公司之实际情况,本网站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在运营公司营业场所和本网站公告方式向会员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公告发布当日生效。
2、会员不继续参加投资交易,应向本网站提出书面申请,办好相关销户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各方陈述和声明
会员陈述和保证:会员知晓,运营公司是受托于投资人、出借人的投资咨询服务机构,其服务性质是居间撮合、受托中介投融资。运营公司因为受托于投资人、出借人而向投资相对人、融资人、借款人划转投资款,不属于运营公司的放贷行为而属于受托服务行为。运营公司代存、代划转投资款、代收还款的行为,不属于其向会员吸收存款、集资。会员同意本协议本身,即视为会员委托运营供公司寻找、居间撮合愿意从会员处融入借款的合同相对方。一旦会员融出、借出资金成功,会员保证严格遵守借款合同,如有违约,自觉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会员在本协议以及融资交易双方签订并有运营公司参与的借款合同中授予运营公司的权限,其有效期自注册成功之日起起直至本协议最终解除之日。一旦融资借款人向运营公司提出借款批复申请,运营公司有权代理会员就借款金额、借期、利息、还款方式进行批复,但该批复需由借款合同最终确认。
会员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属于格式合同。会员承诺不以本协议是格式合同而主张本协议或者协议条款无效,除非该条款违反现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运营公司陈述和保证:运营公司拒绝向会员提供吸收存款获利、集资获利、高利贷、洗钱、非法套现的服务、便利、信息或者渠道。运营公司的服务性质,是受会员和融资人、借款人委托,居间撮合民间借贷和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许可的投融资咨询技术服务。运营公司保证居间中立和公允,将根据会员的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的具体表现,对该债务人的信用进行公正评价,并在本网站和其它适当媒体进行公告,但运营公司对该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清偿能力和清偿责任,不作任何担保。
第九条免责规定
1、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运营公司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会员所承担的风险,本网站及运营公司不承担责任。
2、因本网站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件给会员造成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的交易或交易数据中断,恢复交易时以故障发生前系统最终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3、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录等风险的发生给会员造成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责任。
4、本网站向会员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会员据此进行交易的风险应自行承担。
5、本网站将尽力采取技术手段(包括技术安全手段),维持系统运行服务的稳定性、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并设置灾难恢复应急处理预案,防止会员合法权益受损害;本网站承诺不会随意终止系统运行服务;但是,系统因下列原因中断、故障或者终止(统称故障事件),使会员暂时无法使用服务时,本网站及运营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本平台停机维护期间,没有其它可替代的系统。
2) 电信部门的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
3)由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4)其它不属于本网站及运营公司过错的情形或者超出本网站现行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或障碍。
6、本网站将尽力维护其会员所享有服务的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知识产权
1、本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本网站不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向用户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2、本网站自身制作、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网页版式设计、网站栏目等),以及专有内容、原创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或独家内容,其版权归本网站所有,非经书面许可,任何用户或者第三方不得复制、修改或者转载该内容,或者将其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3、本网站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会员同意保障和维护本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因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运营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