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其拟建的“餐饮会议楼”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任务,并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商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会议餐饮楼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宁乡县灰汤镇电力疗养院内
1.3 工程规模、特征:详见总平面图
详见建筑平面图及勘察任务书
1.4工程勘察任务与技术要求:满足“勘察任务书” 内容、或《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xx(09) 中相关条款。
1.5 预计勘察工作量:在建设方提供的“规划平面图” 中初步布设勘察点5个,视其场地复杂情况,增加勘察孔数量。
2: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建筑(带地形图)总平面图。
2.2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技求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3: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陆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4:开工及提交资料的时间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20xx年 4 月 2 日开工, 20xx年 4 月12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双方协商的规定办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3本工程勘察费按:
勘察包干价为¥168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币作为定金,在提交报告后7日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费。勘察人须提供正式法票。
5: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出现的问题(如处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电接到施工现场等),并承担其费用。
5.1.3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4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需支付停、窝工费。
5.1.5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资料图纸、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等。
5.2 勘察人责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其认可的全部费用。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时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減收勘察费千份之一。
7: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双方协商的附件中补充完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长沙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发包方执叁份,勘察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本工程施工承揽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 乙方负责为甲方承揽________县________苑11#、12#楼工程施工
总承包业务,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分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入场事宜并协调筑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山分公司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及时将工程进度款支付于甲方。
2、 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乙方中介费用。
第二条 中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中介费用为________苑11#、12#楼工程总价的1.2%。
2、 甲方根据建设单位每次实际支付给甲方工程进度款。甲方扣除税金后按比例支付给乙方中介费。
3、 甲方每次收到建设单位进度款后10日内支付乙方中介费。
4、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入场后10日内,
甲方先行支付乙方5万元诚意金,待甲方第一次支付乙方中介费时扣除。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四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建设单位支付完甲方工程款,甲方支付完乙方中介费后自然解除。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若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上诉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甲方准备在________县________街新建三层楼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交由乙方承建,具体如下:
1、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内墙粉刷,外墙施工(按城建局图纸),一楼地板砖铺设,卫生间(包括一、二、三、四楼卫生间)瓷砖铺设。
2、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动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房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工。
3、甲方负责建筑所需的钢筋、水泥、沙子、砖、地板砖、瓷砖。
4、施工期间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搅拌机一台,抽水机一台、刨床机一台、胶轮车两部等物品借与乙方使用,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毕后归还甲方。
5、房屋施工所需如:脚手架、跳板、模板等建筑材料由乙方负责。
二、费用结算
1、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的方式。
2、房屋建筑总面积以最后实际修建面积为准,按每平方240元计算。
3、付款方式:
①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按月向乙方按工程完工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三、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一楼地板砖楼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四、法律责任:
1、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延期完工或者质量不合格,乙方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需要说明: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双方证明人(签字盖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