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服务承诺书(汇总三篇)

工程施工服务承诺书(精选3篇)

工程施工服务承诺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本合同为主合同的附件,具体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内容:

1.3 承包范围:以甲方委托范围为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2.1 甲方权利

2.1.1 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围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设立安全标识等。

2.1.2 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2.1.3 对乙方违章作业有权进行警告、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2.1.4 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1.5 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2.1.6 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2.1.7 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并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2.2 甲方安全义务

2.2.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的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2.2 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施工资质、人员、设备现状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HSE/OSH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备案。

2.2.3 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2.2.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2.2.5 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

2.2.6 按规定督促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2.2.7其他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3.1 乙方权利

3.1.1 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1.2 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1.3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1.4 发生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1.5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

3.2 乙方的安全义务

3.2.1 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编制《HSE/OSH作业计划书》,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2.2 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2.3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报告事故。

3.2.4 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5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2.6 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监测仪等。

3.2.7 保护环境、树木和草坪、恢复植被,垃圾、粪便、污水集中封闭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和外排,污水沟防止渗漏。

第三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4.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终止合同等)。

4.2 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 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

4.4 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5 乙方承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事故及经济损失(非甲方原因),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6 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四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各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

当事人双方对各自设备等进行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期限

工程安全生产合同应与工程服务合同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八条 合同变更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变更。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 主合同解除,本合同随之解除。

9.2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9.3 依据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专项约定事项(双方就具体合同项目协商约定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若主合同暂时未签订,发生责任事故处理均按照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印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印章)

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服务承诺书 篇2

一、关于对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内容:

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无偿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

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承诺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服务承诺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项目内容: 建项目部分施工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之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并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控制危险点源的措施,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有权要求乙方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

4、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或安全措施方案,甲方进行审查并备案。

5、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制止和纠正的,按昌邑市瑞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6、乙方在甲方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

7、发生事故后,甲方有权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参与对事故责任者处理和上报。

8、甲方按照乙方承揽项目的工程量、作业量情况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10万元以下交5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交1-3万元;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交5万元;

100万元以上交10万元。

对于起重车辆,甲方按照乙方起重车辆的最大作业吨位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收取额度如下:

20吨(含)以下1万元/车/年;

20吨以上50吨(含)以下2万元/车/年;

50吨以上3万元/车/年。

若乙方施工中未受处罚或及时缴纳罚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

9.甲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其他人员均有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作业情况的权利,未经甲方批准有转包、分包等违法施工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监督部门负连带责任。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区域前,甲方要对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所有人员进行为期8学时以上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含部分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现场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护知识,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场厂证。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2、甲方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标准和规定。

3、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审批、办理各种(动火、动土、进有限空间、用电等)作业票证,并按有关规定实施监护,确认安全条件。

4、甲方应对发生的事故立即组织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甲方对责任事故必须按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作业过程中,甲方和乙方之间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6、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7、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工艺封堵等环境条件。

8、对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

9、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

10、对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2、在生产作业中,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和行为,乙方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员工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并立即报告。

5、发生事故后,乙方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未按规定施工,违章作业造成乙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及事故呈报。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作业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按规定做好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上报;参加抢险时,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确保人身安全。

3、在生产过程中,甲方和乙方有相互监督的责任,发现“三违”行为,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上级反映。

4、乙方自觉维护双方的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和器材,进厂人员的劳保着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

5、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6、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应编制以下相关文件:

(1)安全组织机构的组成及安全工作计划;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台账;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台账;

(5)现场安全卫生管理与急救预案;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管理规定;

(8)用火作业与消防管理规定;

(9)起吊作业管理规定;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管理规定;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2)现场照明管理规定;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管理规定;

(14)受限空间内作业管理规定;

(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管理规定;

(16)废料废气和废水的处理与排放管理规定;

(17) 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19)其它。

7、乙方在履行作业的过程中,在编制、审定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乙方违反此规定,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8、乙方招用的分包商,需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并经甲方同意认可,出具同意报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

9、应为所有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员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与甲方无关。

10、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由乙方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和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造成事故的,依据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五)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施工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六)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七)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

(八)由于双方都为所有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发生事故后员工的工伤费用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支付。

(九)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它

(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主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主管领导:(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 安全部门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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