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线路施工合同(精选5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库车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库车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场10KV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库车民用机场迁建10KV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
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库车10KV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场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库车电力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期条款
1. 本工程初定应在20xx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 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工程师: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庭梅,职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委托的职权:现场全面管理。
2. 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晓宁;职务;工程师;职权;工程全过程的管理与协调。
3. 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军;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 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克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发包方)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和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和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内容、____________承包的范围、____________开工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质量等级____________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____________套数、____________保密要求____________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在单位中的职务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
第六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七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八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十条工程验收
第十一条决算
第十二条保修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当事人各执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
四设计单位:
五工期:
六质量标准: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经 办 人: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代表:经 办 人: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莱德集团110KV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神木县大柳塔镇阳旺塔村(郭家湾)
3、路径概况:
本线路从莱德集团110KV升压站至杨旺塔110KV变电站,新建单双回线路,其中0.641Km为同塔双回线路,余下0.212Km为单回线路,跨越线路10KV、低压、通信线,跨越公路一处。
4、工程内容:
1)、线路电压等级:110KV,全线路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施工共8基铁塔,其中钢管塔组立4基,角铁塔组立4基,(7738终端塔1基,7727直线塔1基,7738转角、终端塔2基)。
2)、线路全长0.853Km,导线采用LGJ-185/30钢芯铝绞线,避雷线1根采用GJ-50镀锌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16芯复合光缆。
3)、以上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由乙方施工(包括铁塔基础的土石方工程、基础浇筑等)。
4、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5、承包范围:
甲方承包的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标明的所有地面以上线路安装工程(不含材料)。包括杆塔组立、金具绝缘子的组合安装、电缆通信线路导线架设、地面以上接地装置制作安装、相序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防鸟刺设施安装及检测试验、线路调试、工程质量自检等。
6、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章 合同的依据
第二条 合同的依据
1、根据《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和设计说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章 工程价款和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甲方方安装工程承包价为:元,大写第四条 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
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
3、总日历工期:共计 日历天。
4、因天气原因和工农关系等因素造成的延误,经乙方认可后竣工日期相应往后顺延。
5、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从乙方基础浇筑完毕材料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计算。
6、应严格执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进度,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通知甲方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2)、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预拨付工程款,以免影响进度;
3)、负责组织对施工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 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乙方相关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向乙方请求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一起验收;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施工过程 中交叉跨越、穿越电力线路和停、送电和确保线路施工防护安全工作;
5)、甲方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工人员,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
7)、每天的工作计划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向业主及工地监理汇报。
第五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六条 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
1、施工现场由乙方统一规划,安装工程由甲方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道路畅通,物质材料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2、甲方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措施,每一项工程质量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施工,并服从乙方工地代表及监理的现场管理。
3、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力,贯彻到每个职工并在学习贯彻书上签字,没有参与学习的职工不得参与施工;指派专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第七章 安全责任划分
第八条 安全责任
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施工人员严格进行作业资格审核,审查合格方可方可上岗;对于施工作业项目甲方应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说清楚危险点,并有预控措施进行防范;甲方应配备齐全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设备合格且在有限使用期内;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死盯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叫停施工,问题隐患消除后方可施工;甲方需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管理。
本条款可解读为乙方已完全交代清楚了甲方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甲方已完全明白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对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质量保证、验收、资料移交
第九章 质量保证
工程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项目从竣工投运之日起: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工程遗留的质量缺陷。
3、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返工。
4、安装部分的工地同步资料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提供电网行业通用资料表格,并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甲方负责填写,共同报监理签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完成安装部分的资料。
第十条 验收
1、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xx)和设计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验收。
2、甲方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由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最终验收通过即可,对于验收中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消缺。
3、甲方尾款结算完全以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起居室最终验收通过为前提,验收通过一周内按第十一条之规定结算尾款。
第九章 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第十一条 工程支付比例及方式
双方商定付款方式为 。
第十章 违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 违约
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损失大小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或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 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顾全大局,力求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申请调解。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仍应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因施工原因工期严重斤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赶工措施抢回工期;
3)、甲方不服从乙方工程管理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