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施工矿石订货合同书(通用3篇)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的承包形式及范围
1、轻包形式,按图纸要求施工
2、承包范围 所有材料由甲方负责、工具类全部由乙方负责,将未完成的强弱电、消防、通风等(所有电的施工),按图纸要求施工,直至完工验收合格为止。
三、合同数量及价款
1、按图纸要求
2、工程价款 总价款为壹拾万元正(100000.00)
四、合同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 期总天数 天。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五、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工人进场后,甲方预付生活费伍仟元(5000.00),施工中每完成一层付工资款壹万贰仟元(大楼共计六层),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核准审查,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合时,甲方、监理有权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要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工期不得顺延。
5、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 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九、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遵守合同付款方式。
2、甲方为乙方劳务工人提供住宿。
3、如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负责支付乙方的机械设备租赁费(按市场价计算)工期顺延。
十、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名誉,如发生有故意损害甲方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担。
4、本工程的质保期________年,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_日内进场维修,____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赔偿。质保期满,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6、乙方必须保护好已铺好的地板砖等,如有损坏,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迟延付工程款,应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3、乙方如延误工期,乙方应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附则
1、双方在本协议中未约定的,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共四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 包 人:________ 承 包 人: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住 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乙方:
供方:______分配号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
二、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损耗不负责任。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1%,允许含水份6%。
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四、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
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锰、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
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并按(86)×物价字第×号文件规定,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五、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1991〕价重字28号文件规定执行,富锰渣按(90)×冶财字第×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五承付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
协调不成,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需方锰产品主鉴(公)证意见:
管部门意见:单位名称:
(章)单位名称:(章)(章)经办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机关(章)电话:电话:代表: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年月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注:除国家另有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规定外;鉴(公)
甲方(发包方):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县城水源供水工程;
工程地点:水源地及水源地到xx县城沿线道路;
二、承包范围
1、水源管理站所有工艺部分,20xxT清水池,1、2、3号井围墙工程;2、井群联络管及输水起点0+000至1+000处管段;
3、其他零星工程;
4、说明:本次工程不做深井泵房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现场能使用的设备及仪表等均不含在本工程之内。
三、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
1、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焊接钢管、阀门、加氯设备甲供,其他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2、所有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采购(来自:)之前必须是在甲方代表对其质量、规格型号、单价认可的前提下采购。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天数:______。
五、工程质量标准
整个施工的任何一个分项合格率100%,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质量标准____。
六、工程量计算依据
1、以施工图为基本的计算依据;
2、施工图的变更计算增减;
3、除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外的工程量均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计算。
七、合同价价款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概算确定合同暂定价为:________(_____)万元。
八、结算价款的确定
1、以完成的施工图、图纸变更、现场签证等完整的竣工资料送东部集团投资控制部核准。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定额参考费率》及甲方材料价格认证的清单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3、设计图中没有注明型号、规格的部分材料或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价格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以市场询价方式计取,甲方指定价格的品牌(来自:)材料价格不参与总价下浮。
4、其他说明:结算时土方仅计挖填,不计土方买卖钱,人工工日单价根据《陕西省20xx消耗量清单计价办法》
和咸阳市定额管理站对人工工日单价的规定计价。
九、付款方式
1。 该项目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只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50%的工程进度款。
2。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支付剩余款。
十、工程竣工资料
整个工程竣工资料乙方必须按综合资料、评定资料、材质保证资料分类编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交甲方含竣工图三套。
十一、质量保修期限
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条款外,常规项目保修期一年。
十二、质保金扣留
按结算价的3%扣留,质量保证责任不因质保金的退还而解除。
十三、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书及施工方案
4、施工图纸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四、其他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科学的编写施工组织方案报甲方,经批准后并依据此方案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种施工规范要求按图施工。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甲方全力以赴配合,有什么问题随叫随到。
4。凡隐蔽工程和签证项目必须经甲、乙双方、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当时完盖各种签字手续,不得后补。
5。乙方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甲方工地代表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和询问相关问题。
6。甲方在保证工程进度款按时支付的前提下,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停工,否则每停工一天按合同造价的5%罚款。
7。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协助、督促乙方处理。
8。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出终止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增补协议,协议与合同同等效力。
10。甲、乙双方如有争执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裁定。
十五、合同生效和失效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竣工结算完双方签字盖章后除十、十一条外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附件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2点修改如下:
2、计价依据:本工程根据《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和与上述消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以及《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主要材料单价表》计算总造价,总造价(不含甲供主材)下浮8%后做为最终结算造价,包干价部分不下浮。
4、结算时人工工日单价不论技工、普工均按42元/日的综合工日单价计。
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八条第3点的解释如下:
第3点指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咸阳工程造价信息》中有信息价的材料和设备,结算时按施工期间平均市场信息价计取,信息价中没有的由甲方认定单价或市场询价的方式计取,甲方指定品牌和价格的材料不参与总价下浮。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九条第2点的解释如下:
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70%时停止付款,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资料后,双方结算签字盖章后三个月内支付完剩余款(质保金除外)。
四、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标段)》第十四条第10点的修改如下:
甲乙双方如有争执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通过当地仲裁机构裁定或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附件是施工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