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广州大学 合同编号:gd-承包方(乙方): 签订地点:广州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广州大学新 。
1.3承包范围: 按甲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说明资料等。
1.4承包方式: 。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____省建筑安装工程及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 。
1. 7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10-)等国家制订的施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招标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的,则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即自行验收,甲方不予承认,此事项如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和贻误工期的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10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空白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空白 内容。
(3)可调价格:详见本合同
第十一条。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3次,按下表支付总额为 元的工程价款。拨款分 3次进行 拨款 100 %金 额 (元)工程完成30%时(乙方应在提交此项发票和支付凭据资料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按本合同价款5%计款的履约保证金)30%工程完成50%20%验收合格后支付竣工结算余款50%
6.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验收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的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由乙方负责采购工程所需材料并供应至施工场地。
7.3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承担。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后果责任。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逾期三十天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并全额退还甲方已经预付的款项及其利息。age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X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依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
1.1 甲方指派的代表,其个人现场签发的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签证,不能作为本合同甲乙双方结算的凭据;因特殊需要变更或增加工程项目的,须由甲方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后乙方才能施工,并依据该文件向甲方结算。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内容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的用水用电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1
1.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投标价结算;若工程量减少则扣除相应减少金额后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若变更或增加部分投标书中没有单价的工程按实际工程量并按年《____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下浮 %结算。本合同未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1
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费用由乙方负责。1
1.4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总结算价款的5%。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三十天内付清。发包人将保修金全数返还承包人后,承包人仍须按建安工程规定以及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附则1
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1
2.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1
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
2.4本合同附件:1
2.
4.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
2.
4.2工程项目一览表1
2.
4.3工程预算书1
2.
4.4会议纪要1
2.
4.5设计变更甲方(盖章): 广州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返
甲 方: 合同编号: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的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莱阳红星美凯龙项目
二、工程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路51号
三、工程内容:
1、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避雷工程和相应的接地装置、等电位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所、电信机房、 空调机房等所有机房、广播室、消控室、泵房等地的避雷等电位装置的安装调试;
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工程的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10KV变配电所低压柜至大楼各层、屋顶配电间的缆线敷设和调试,层配电间至各层动力、设备照明的管线电缆敷设和调试。
3、本工程范围内低压电柜、箱(套)的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的电气箱、柜的安装调试;
4、本工程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电源接线及管线的敷设和接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预埋管线和电线电缆的安装调试;
5、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线缆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等的安装及管线敷设,包括但不限于走道、共享空间、大厅、门厅、办公区域、卫生间及疏散楼梯内的各种设备房、弱电机房、屋顶电梯机房等照明线路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用户末端表箱的安装及相应缆线的敷设和调试;
6、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和测试;
7、本工程范围内广场、室内灯箱电源(如广告灯箱、屋顶广告牌)、景观动力及景观照明的控制箱柜灯具的安装调试和管线敷设和广场背景音响广播管线敷设(工程中其他合同有规定由供货厂家安装的除外);
8、本工程范围内上述管线敷设(楼板内、墙洞内)的预埋和预留孔洞。所有穿越楼层和层防火分区的桥架、管线的孔洞均用防火包和防火堵泥封堵。预埋孔洞较大时,制作安装托架。封堵后美观大方,穿越防火分区的桥架内用防火堵泥封堵。
9、广场投光灯、屋顶、墙面广告牌投光灯、玻璃幕墙内投光灯管线敷设和灯具安装调试,树状内LED灯,各种店招的供电电源管线敷设调试;
10、乙方负责将卷帘门控制箱电源线敷设,引入卷帘门控制箱(预留箱门长+宽长度的导线余量)。接线由卷帘门施工单位负责。
11、运输卸货:电缆、电柜、桥架、灯具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部划定区域内堆放整齐。原则上项目部塔吊应配合乙方卸货。如场地实在无条件使用塔吊,电缆和电柜单体物件重量重的货物由项目部租用汽吊配合。
1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报验;
13、不含本工程所需的网络通讯、视频、监控设施的管道敷设和安装;
14、乙方负责该安装范围内所有已经安装好的成品保护工作,安装专人对安装的电气部分进行保管,直 至交付商场为止;
15、乙方提供全部成套交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纸。
四、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场内运输、包调试及施工(含室内运输)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除提供施工用水、电外不做任何补贴。
第二条 工程量、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量、造价:
1、工程量:
1) 公共走道共享空间(按实际施工区域面积结算)
2) 建筑主体预埋、管线电缆敷设、箱柜安装等(按工程主体建筑面积结算,但扣除孔洞面积)
3) 屋顶预埋施工(按照屋顶正投影面积计算)
4) 广场电气施工(旗杆灯、广场照明灯具、景观水池、广告灯箱等电缆敷设)(按广场实际面积结算)
注:工程量为设计图纸所示的工程量:建筑面积、广场面积、公共装修、屋顶面积的计算以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2、本工程采取包干单价的形式,详细包干单价如下:
1)公共走道共享空间 16元/m2
2)建筑主体预埋(扣除孔洞面积) 7元/m2
3)屋顶预埋施工 5元/m2
4)广场电气施工 3元/m2
注:(1)按价格单所报“综合单价”,工程量以图纸按实结算,结算最终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
(2)上述单价所列作为结算的计算依据,但相关的单价已经涵盖本合同第一条第三“工程内容”所列的全部电气安装部分内容,无论该合同相应条款是否完全表述明晰。
(3)奖励:双方约定本项目验收时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日常管理中配合甲方项目部管理,施工完成后,甲方给予乙方20万元作为奖励。
二、合同总价:最终价格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单价经确认后,不因任何价格变动、市场因素、政策原因做任何调整。
三、合同价款内容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费、施工管理费、施工安全费、竣工前保护、间接费、保修费及税金。
四、桥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强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15%,弱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20%。
五、工程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并在乙方进场后,工程中途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80%的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并对所领材料(灯具等)进行核算后经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的审计计算后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5%,余5%质保金从最后一次付款开始开始贰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六、工程总价中包括乙方下述人员的工资性收入:
项目负责人 6000元/月;13万平方以下配有5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建筑面积13万平方及以上配8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工资4000元/月;电气预埋主管1名工资5000元/月;主管兼任安全员;资料员1名 3000元/月。
以上人员统一由甲方项目部管理,各单报项目部存档,如有缺岗按上述工资标准扣除。
第三条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施工按国家标准GB50303-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二 布线系统和继电器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按GB5015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三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导管在穿出地面(楼面)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四、凡明设导管均须做防腐处理。
五、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六、对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不得采用熔焊连接。严禁热加工开口。
七、导管在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八、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按规范设置管。
九、室外埋地导管埋置深度≧0.7m,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
十、所有管口在传入电线电缆后应作密封处理。
十一、电缆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十二、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有抗干扰要求的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十三、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十四、支线间不允许串联连接,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十五、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木楔,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必须超过灯具2倍的荷载;
十六、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相同的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十七、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并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得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十八、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
十九、所有避雷引下线、暗敷处用卡钉分别固定,明敷处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
二十、凡利用金属构件,管道做接地引线时,应与接地干线间焊接跨接线。
二十一、避雷针应位置准确、焊接固定、焊缝饱满、焊接处补刷油漆,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总工期为天,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流水作业组织施工。其中如有紧急需要的紧急部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甲方施工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突击施工完成任务。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 乙方进场前必须在甲方的安全保卫部门缴纳拾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甲方将全额无息退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对其派驻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必须自行负责保管和保护电气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完整和完好性。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五、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与甲方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协商并经同意后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六、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七、本工程单价已包含加工和施工安全费,发生质量或乙方施工人员安全伤害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工程师或第三者损失(伤害)时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处理及赔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开工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仓库堆放设备材料及施工用电、水,提供必要的脚手架搭设材料和提供适当的住所场所。
2、 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 对甲供材料尽快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 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质量负责。
2、凡安装电工、焊工、调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前将上岗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安全科登记存档,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按甲方提供的电气工程施工图提交施工方案。
4、负责收好各类隐蔽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空载、负荷等试运行记录。
5、负责各(牵涉到电气)工程、设备交接资料收集保护、无遗漏缺项、符合工序要求,并具可追溯性。
6、参与甲方对进场电气材料的验收,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收集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有关施工质量报检资料(如有困难,甲方项目部电气施工员负责协调解决)。
7、乙方进场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并负责将操作区域清理干净,如因操作人员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监理方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9、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
10、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1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设备和器材在整个工程期间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和监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13、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有损坏甲方或商户的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14、如甲方在核查中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需方要求施工,并有重大浪费、故意抛弃现象,甲方有权提出追偿损失要求
15、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部门制定的所有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部门的现场调度。
三、乙方保管及与项目配合责任
1、配电柜(连接铜牌、器件的保管):
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施工管理部门提交配电柜间安装门、窗、锁计划,待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后甲方须于2~3个月内安排装潢工程队做好门、窗、锁安装工作;门、窗、锁齐备后,乙方进行配电柜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交予乙方,乙方在商场整个电气工程完毕移交甲方商场物业这一时限内,乙方对配电柜负全权看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2、灯具: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前乙方自行保管,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 电缆:甲方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领用过程中,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4、 电气辅材(电线管、金属暖管、铜鼻子、包布等):
乙方在领用后应及时核对数量,保证甲方仓储部门电器辅材的零库存。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施工现场发现辅材,甲方按相应辅材原值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在施工期间对电器辅材负有保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5、 乙方对本工程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灯具等,均负有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为止。乙方看管人员在安装及装修期间,应与项目部的安保互为配合、联动;甲乙双方均对遗失部分负责,如在看管期间有损坏、偷盗,乙方负责对被盗部分损失赔偿。
第七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一、消除以下电气施工常见通病及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1、 电缆桥架、线槽、电管必须可靠跨接与接地,确保安全。穿墙穿楼板穿越防火分区孔洞和桥架内应用防火包、防火堵泥封堵,确保消防安全。
2、 JDG紧定管连接坚固螺丝应拧紧(断头),保证接地保护连接有效,电管端口包括进入配电箱柜应装有橡胶护套,确保电线免遭绝缘破损。
3、 吊顶内电管敷设,原则上管径Φ32(含)以上的电管不得与装饰吊杆共用吊杆,需打独立吊杆。Φ32以下出线应加套金属软管,固定安装,不能随意接线。管路敷设遇有转弯或其他缺失吊杆处应补打吊杆,保证管路平整美观。
4、 桥架内电缆布置应横平竖直,绑扎固定,组号标识标牌,线缆放毕,全部盖上桥架盖板。
1) 线槽内电线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应超过30根,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2) 桥架内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桥架内截面的40%,控制电缆不超过50%,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5、 配电箱内开关、电缆、电线须做出标识、标牌,以利于检修维护。
6、 立式配电柜安装前,查清柜安装区域的标高,柜底槽钢的底座高于所在区域地坪50~100mm。
7、 必须消除上述常见通病,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提出整改(包括其他整改事项),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监理公司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整改,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二、有效控制电缆损耗
1、根据20__江苏安装定额,第二册,第497页,电线电缆损耗为下表:
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表(%)
1绝缘导线1.8
2电力电缆1.0
3控制电缆1.5
注:绝缘导线、电缆,其损耗率中不包括为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决算部门根据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对乙方施工用
电线电缆损耗进行核算,如超过上述规定的损耗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负责提前开出电缆采购清单,经项目部电气施工员审核确认后采购。机房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放电缆前首先明确工程负责人,用皮卷尺测量每根电缆实际铺设长度并填写电缆线发放使用明细表(见附件)。填写电缆的起始点柜(箱)回路编号和终点柜(箱)回路编号,以及图示长度和实测长度。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甲方仓储部门凭单据发货并做好台账。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3、 甲方对乙方负责放缆工程负责人作出评价,根据情况可劝退离岗。
三、工程竣工后以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为准,如有变更,办理摆弄更手续。甲方决算部清点灯具数量,并与乙方领用数量核对。领用数超出决算部清点出的灯具数量的2%以上,灯具数量由乙方全额支付,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大批量的灯具中灯具和灯管等易耗品,甲方给予乙方总额0.01和0.03的损耗。共享大厅的灯具、花式灯具不存在损耗。
四、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安装后如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除必须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整改部分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贴。
六、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安全、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工程中出现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撤离施工现场;甲方另行委派其他单位继续供货和施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第八条 附则
一、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仲裁调解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合同附件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____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市公路局办公新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________(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与翠竹路交界处;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⑤《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本合同约定本工程综合单价明细如下:
①综合价:________元/㎡;
②计时工:普工________元/工日;技术工________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时计)。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________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________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及内容】:分集水器(含)以内地暖施工部分安装,不含回填层部分
施工。做法和选材详见施工图纸。
【工程单价】: 34 元 /平米 ,工程面积 ㎡。
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大写金额): 。
第二条 施工准备
【甲 方】:
1、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地面障碍物清除干净,地面无大的突起物。水、电能保证正常供应。
2 、进场前应提供用于存放材料及施工工具、器件的库房。
【乙 方】:
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进场通知后 五 天内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算起,顺延 个日历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要求。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经监理和甲方审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乙方应按质量及验证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
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4、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二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内为固定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和其它因素而变动(此价格不含工程配合费、水电费、检测费、地税等);
二、 乙方在交付工程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应在三日内予以审核确认,否则视同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工程结算单。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价款向乙方支付款项。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时不得另行以任何其它合同以外费用名义、项目卡扣乙方款项。
三、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备料款 元 (大写金额: ),乙方收到该款项后,组织工程材料及施工管理人员进场。材料进场后甲方应支付工程材料款 元(大写金额: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工程量付清余款。
备注:
五、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GB 50242-20xx 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三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视同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二年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七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天数每日千分之八付给乙方赔偿金。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在地暖施工面上进行打眼、凿洞、取暖等作业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承包方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其他有效印章后生效。
三、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签章):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程的需要,将该工程委托给乙方负责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本工程范围内所有的避雷工程和相应的接地装置、等电位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所、电信机房、 空调机房等所有机房、广播室、消控室、泵房等地的避雷等电位装置的安装调试;
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工程的布线系统的管线敷设,10KV变配电所低压柜至大楼各层、屋顶配电间的缆线敷设和调试,层配电间至各层动力、设备照明的管线电缆敷设和调试。
3、本工程范围内低压电柜、箱(套)的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的电气箱、柜的安装调试;
4、本工程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电源接线及管线的敷设和接线,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机房、广播室、消控室、空调机房、末端空调风机、防火卷帘门电源、各种电梯、泵房及电气图纸上含有的其他设备预埋管线和电线电缆的安装调试;
5、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线缆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等的安装及管线敷设,包括但不限于走道、共享空间、大厅、门厅、办公区域、卫生间及疏散楼梯内的各种设备房、弱电机房、屋顶电梯机房等照明线路的电源箱柜、分配电箱、用户末端表箱的安装及相应缆线的敷设和调试;
6、本工程范围内室内照明(含应急)灯具、插座和开关的安装和测试;
7、本工程范围内广场、室内灯箱电源(如广告灯箱、屋顶广告牌)、景观动力及景观照明的控制箱柜灯具的安装调试和管线敷设和广场背景音响广播管线敷设(工程中其他合同有规定由供货厂家安装的除外);
8、本工程范围内上述管线敷设(楼板内、墙洞内)的预埋和预留孔洞。所有穿越楼层和层防火分区的桥架、管线的孔洞均用防火包和防火堵泥封堵。预埋孔洞较大时,制作安装托架。封堵后美观大方,穿越防火分区的桥架内用防火堵泥封堵。
9、广场投光灯、屋顶、墙面广告牌投光灯、玻璃幕墙内投光灯管线敷设和灯具安装调试,树状内LED灯,各种店招的供电电源管线敷设调试;
10、乙方负责将卷帘门控制箱电源线敷设,引入卷帘门控制箱(预留箱门长+宽长度的导线余量)。接线由卷帘门施工单位负责。
11、运输卸货:电缆、电柜、桥架、灯具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的卸货由乙方负责,在项目部划定区域内堆放整齐。原则上项目部塔吊应配合乙方卸货。如场地实在无条件使用塔吊,电缆和电柜单体物件重量重的货物由项目部租用汽吊配合。
12、本工程范围内电气设备的调试和报验;
13、不含本工程所需的网络通讯、视频、监控设施的管道敷设和安装;
14、乙方负责该安装范围内所有已经安装好的成品保护工作,安装专人对安装的电气部分进行保管,直 至交付商场为止;
15、乙方提供全部成套交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纸。
四、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场内运输、包调试及施工(含室内运输)用工具由乙方自理。甲方除提供施工用水、电外不做任何补贴。
第二条 工程量、造价及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 工程量、造价:
1、工程量:
1) 公共走道共享空间(按实际施工区域面积结算)
2) 建筑主体预埋、管线电缆敷设、箱柜安装等(按工程主体建筑面积结算,但扣除孔洞面积)
3) 屋顶预埋施工(按照屋顶正投影面积计算)
4) 广场电气施工(旗杆灯、广场照明灯具、景观水池、广告灯箱等电缆敷设)(按广场实际面积结算)
注:工程量为设计图纸所示的工程量:建筑面积、广场面积、公共装修、屋顶面积的计算以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2、本工程采取包干单价的形式,详细包干单价如下:
1)公共走道共享空间 16元/m2
2)建筑主体预埋(扣除孔洞面积) 7元/m2
3)屋顶预埋施工 5元/m2
4)广场电气施工 3元/m2
注:(1)按价格单所报“综合单价”,工程量以图纸按实结算,结算最终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
(2)上述单价所列作为结算的计算依据,但相关的单价已经涵盖本合同第一条第三“工程内容”所列的全部电气安装部分内容,无论该合同相应条款是否完全表述明晰。
(3)奖励:双方约定本项目验收时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优良、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在日常管理中配合甲方项目部管理,施工完成后,甲方给予乙方20万元作为奖励。
二、合同总价:最终价格以甲方预决算、审计为准。本工程定价方式为单价包干形式,包干单价经确认后,不因任何价格变动、市场因素、政策原因做任何调整。
三、合同价款内容包括: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费、施工管理费、施工安全费、竣工前保护、间接费、保修费及税金。
四、桥架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安装费强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15%,弱电桥架为桥架价款的20%。
五、工程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并在乙方进场后,工程中途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80%的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并对所领材料(灯具等)进行核算后经甲方预决算、审计部门的审计计算后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95%,余5%质保金从最后一次付款开始开始贰年内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六、工程总价中包括乙方下述人员的工资性收入:
项目负责人 6000元/月;13万平方以下配有5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建筑面积13万平方及以上配8名能带领电工独立施工的高素质主管),工资4000元/月;电气预埋主管1名工资5000元/月;主管兼任安全员;资料员1名 3000元/月。
以上人员统一由甲方项目部管理,各单报项目部存档,如有缺岗按上述工资标准扣除。
第三条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和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施工按国家标准GB50303-20_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二 布线系统和继电器保护系统的交接试验按GB5015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三 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导管在穿出地面(楼面)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四、凡明设导管均须做防腐处理。
五、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六、对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不得采用熔焊连接。严禁热加工开口。
七、导管在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八、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按规范设置管。
九、室外埋地导管埋置深度≧0.7m,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
十、所有管口在传入电线电缆后应作密封处理。
十一、电缆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十二、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在同一线槽内。同一电源的不同回路有抗干扰要求的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十三、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十四、支线间不允许串联连接,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十五、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得使用木楔,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必须超过灯具2倍的荷载;
十六、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相同的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十七、接地模块顶面埋深不应小于0.6m,并应垂直或水平就位,不得倾斜设置,保持与原土层接触良好。
十八、接地模块应集中引线用干线把接地模块并联焊接成一个环路。
十九、所有避雷引下线、暗敷处用卡钉分别固定,明敷处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
二十、凡利用金属构件,管道做接地引线时,应与接地干线间焊接跨接线。
二十一、避雷针应位置准确、焊接固定、焊缝饱满、焊接处补刷油漆,建筑物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等必须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总工期为天,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完工,乙方应按流水作业组织施工。其中如有紧急需要的紧急部位,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按甲方施工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突击施工完成任务。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 乙方进场前必须在甲方的安全保卫部门缴纳拾万元的安全保证金(在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时甲方将全额无息退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对其派驻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四、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必须自行负责保管和保护电气设备、管线、灯具等的完整和完好性。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五、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与甲方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协商并经同意后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六、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七、本工程单价已包含加工和施工安全费,发生质量或乙方施工人员安全伤害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工程师或第三者损失(伤害)时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处理及赔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开工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仓库堆放设备材料及施工用电、水,提供必要的脚手架搭设材料和提供适当的住所场所。
2、 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 对甲供材料尽快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 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质量负责。
2、凡安装电工、焊工、调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前将上岗证复印件交项目部安全科登记存档,无证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按甲方提供的电气工程施工图提交施工方案。
4、负责收好各类隐蔽工程,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空载、负荷等试运行记录。
5、负责各(牵涉到电气)工程、设备交接资料收集保护、无遗漏缺项、符合工序要求,并具可追溯性。
6、参与甲方对进场电气材料的验收,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收集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及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有关施工质量报检资料(如有困难,甲方项目部电气施工员负责协调解决)。
7、乙方进场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必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并负责将操作区域清理干净,如因操作人员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工程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监理方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9、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工程师。
10、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1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设备和器材在整个工程期间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和监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13、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有损坏甲方或商户的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14、如甲方在核查中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需方要求施工,并有重大浪费、故意抛弃现象,甲方有权提出追偿损失要求
15、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部门制定的所有关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施工管理部门的现场调度。
三、乙方保管及与项目配合责任
1、配电柜(连接铜牌、器件的保管):
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施工管理部门提交配电柜间安装门、窗、锁计划,待施工管理部门审批后甲方须于2~3个月内安排装潢工程队做好门、窗、锁安装工作;门、窗、锁齐备后,乙方进行配电柜安装,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交予乙方,乙方在商场整个电气工程完毕移交甲方商场物业这一时限内,乙方对配电柜负全权看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2、灯具: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前乙方自行保管,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 电缆:甲方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领用过程中,办理好相关领用手续。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4、 电气辅材(电线管、金属暖管、铜鼻子、包布等):
乙方在领用后应及时核对数量,保证甲方仓储部门电器辅材的零库存。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施工现场发现辅材,甲方按相应辅材原值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在施工期间对电器辅材负有保管责任,期间若发生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5、 乙方对本工程所有安装的电气设备、灯具等,均负有看管责任,直至交付商场物业为止。乙方看管人员在安装及装修期间,应与项目部的安保互为配合、联动;甲乙双方均对遗失部分负责,如在看管期间有损坏、偷盗,乙方负责对被盗部分损失赔偿。
第七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一、消除以下电气施工常见通病及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1、 电缆桥架、线槽、电管必须可靠跨接与接地,确保安全。穿墙穿楼板穿越防火分区孔洞和桥架内应用防火包、防火堵泥封堵,确保消防安全。
2、 JDG紧定管连接坚固螺丝应拧紧(断头),保证接地保护连接有效,电管端口包括进入配电箱柜应装有橡胶护套,确保电线免遭绝缘破损。
3、 吊顶内电管敷设,原则上管径Φ32(含)以上的电管不得与装饰吊杆共用吊杆,需打独立吊杆。Φ32以下出线应加套金属软管,固定安装,不能随意接线。管路敷设遇有转弯或其他缺失吊杆处应补打吊杆,保证管路平整美观。
4、 桥架内电缆布置应横平竖直,绑扎固定,组号标识标牌,线缆放毕,全部盖上桥架盖板。
1) 线槽内电线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应超过30根,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2) 桥架内电缆总截面(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桥架内截面的40%,控制电缆不超过50%,不同回路电缆应分别敷设。
5、 配电箱内开关、电缆、电线须做出标识、标牌,以利于检修维护。
6、 立式配电柜安装前,查清柜安装区域的标高,柜底槽钢的底座高于所在区域地坪50~100mm。
7、 必须消除上述常见通病,如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提出整改(包括其他整改事项),乙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通过监理公司的验收,否则甲方有权另请其他施工单位整改,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二、有效控制电缆损耗
1、根据20__江苏安装定额,第二册,第497页,电线电缆损耗为下表:
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表(%)
1绝缘导线1.8
2电力电缆1.0
3控制电缆1.5
注:绝缘导线、电缆,其损耗率中不包括为连接电气设备、器具而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各种弯曲(包括弧度)而增加的长度。这些长度均应计算在工程量的基本长度中。
2、 工程竣工后甲方决算部门根据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对乙方施工用
电线电缆损耗进行核算,如超过上述规定的损耗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负责提前开出电缆采购清单,经项目部电气施工员审核确认后采购。机房仓储部门办理电缆入库手续,并做好电缆台账。乙方放电缆前首先明确工程负责人,用皮卷尺测量每根电缆实际铺设长度并填写电缆线发放使用明细表(见附件)。填写电缆的起始点柜(箱)回路编号和终点柜(箱)回路编号,以及图示长度和实测长度。乙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甲方仓储部门凭单据发货并做好台账。乙方一旦领用即承担看管责任。如有偷盗及毁损乙方应全额赔偿。
3、 甲方对乙方负责放缆工程负责人作出评价,根据情况可劝退离岗。
三、工程竣工后以甲方技术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为准,如有变更,办理摆弄更手续。甲方决算部清点灯具数量,并与乙方领用数量核对。领用数超出决算部清点出的灯具数量的2%以上,灯具数量由乙方全额支付,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大批量的灯具中灯具和灯管等易耗品,甲方给予乙方总额0.01和0.03的损耗。共享大厅的灯具、花式灯具不存在损耗。
四、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安装后如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除必须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整改部分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做任何形式的补贴。
六、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安全、质量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工程中出现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施工期间,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撤离施工现场;甲方另行委派其他单位继续供货和施工,乙方应予积极配合,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第八条 附则
一、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仲裁调解直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合同附件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钢结构制做承包范围:
(2)钢构件安装承包范围: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人工、包主材料、包机械(现场安装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包辅材、包与其它专业交叉施工与配合、包加工图纸深化、(含竣工资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三、双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甲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提供完整的、经过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较大产生费用的,经双方协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的比例及工期调整;
(2)钢结构制作的工厂验收,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签发的技术说明、规范、文件为验收依据;
(3)及时将业主指令可能出现的时间变更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整,但费用不得增加;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构件现场卸货场地。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的结算。
2、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制作进度要求完成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工作,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补充,乙方应按时完成,补充或减少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0%的工期不予调整,价格按合同平均单价执行结算。
(2)所有钢构件应于装运前36小时通知甲方在厂内预验收并进厂内抽查预拼装,加工质量与精度应满足技术规定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构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特别是高强螺栓连接板的间隙,摩擦面的摩擦系数,梁组装后直线度,油漆厚度及外观,要求焊透的对接或角焊缝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并经无损检测等,如运到现场后的钢构件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修复。
(3)负责钢构件的装车、运输至工地的卸车。钢构件的装车、运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防止发生损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提供钢构件的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每次装车前一天应把构件清单传真到工地。
(5)在完成钢构件加工的同时,提供钢构件材质及制作检验、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合格资料给甲方,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必须符合甲方、业主和质检站的要求。在全部构件完成制做运输至工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最终决算总价书面报甲方核对;所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测试或其他试验。
(6)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有关费用。
(7)加工构件(含桁条等附件)的标记必须在附件两头距500mm 指定的位置打钢印,打钢印前必须在钢印处预打磨,油漆后编上清晰、整齐的构件号。
(8)在钢件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与甲方及监理、业主进行处理有关构件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
(9)焊接构件应按照规范进行无损检测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作好焊缝的处理与检测。
(10)出厂前按有关要求作摩擦面抗滑系数实验。除摩擦面外,其他连接板应全部涂漆,向甲方提供实验用高强度螺栓。
(11)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指派工程师在乙方厂内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12)所有的钢构件必须在乙方位于()厂家加工,不得另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伍拾万元(50,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本合同仍继续履行。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字生效,乙方材料进场为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各阶段制做安装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二)。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 由于业主、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套工程、设备、等需要调整、改、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⑵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⑶ 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安装施工进度施工者。
⑷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⑸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每批次深化加工图在5日内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施工。
5、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深化加工图5日内,完成备料工作。
6、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工程量中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图 日内,完成钢构加工,运到现场开始安装。全部施工过程以此类推。
五、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的加工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详见报价说明)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不再增加费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单价见下表:后附构件表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报价表
名称单位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
厂房钢构件吨主厂房及其他构件
钢煤斗吨现场制作
不锈钢衬板吨煤斗内衬板
加强型防腐油漆吨钢构件涂装
3、结算方法:结算价款=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1)结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钢结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加工详图)的构件主材(钢板、型钢)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不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四边及以上)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b、高强螺栓、栓钉的材料费不单独计算,已计入综合单价。
C、优先采用以上a、b,若有异议,则参照20__火力发电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 DL/T5369-20__)》。
(2)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安装的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材料检测试验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及一切风险。
(3)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措施费包括一切为了完成本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的调迁费、往返路费、(现场生活临建除外)(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自搭脚手架的搭拆人工费、食宿费和安全措施费(指投入的人工、主材、辅材、各种机具)、排水除雪费用、辅材费用、现场保卫费用及现场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构件的二次、多次倒运装卸费,还应包括施工中需要的机具、钢材卸车人工费,施工堆场钢结构构件转移费用。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待料、风雨等自然气候的影响,人工代替机械(指机械暂时出现的故障或不可用机械),并计入固定单价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同时综合单价还应包含以下风险费用:
①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
②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用工、赶工费;
③业主或其他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④乙方对甲方所供物资或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现场运输(倒运)、保管等费用。
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费用。
⑥场地狭小造成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等各种费用
4、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若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有潜在的无法按期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内容,甲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乙方合同单价的1.5倍,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回。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乙方加工制做开始、构件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状态达到合同总重量的 30 %,支付合同总价款 %预付款。
2、构件按施工顺序加工后,在发货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构件部分价款的 30 %的进度款。
3、乙方按施工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钢结构件运到现场,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依据,支付相应价款的 30 %。
4、现场安装完成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 15 %。
5、现场安装完成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保修书后28日内付15%。
6、本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满后28天内甲方一次付清。
8、承包人将在每月的工程结算中扣留当月结算额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实行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
9、进度款支付凭证,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承包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合同进度款及决算款),向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开票信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综合保障及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合同额10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可视乙方情况,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其一:a银行保函形式; b现金转账;c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留。
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工程款后,无息退回。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协调和调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3、甲方根据施工工程情况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予以清退。
4、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在施工前如数清足交与乙方使用、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补充,费用自理。施工完后应如数退还租赁单位,其管理办法及单价详见附表。
5、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延期付款须支付拖欠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6、甲方提供公共的上下通道和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满足用电负荷,电费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地面照明由甲方提供,工作面照明由乙方自理。
7、甲方在现场为乙方免费提供一间办公室。
8、如乙方所施工工程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及现场监理要求,甲方有权将全部工程切出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因此增加甲方的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对切块部分的施工费用按乙方合同单价的1.2-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和付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承包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规定,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许可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将自身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原件)存放于甲方经管部门备案。
2、乙方紧密配合甲方,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通过计划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任务。
3、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安装施工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22周岁,最大不超过45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配合土建主筋与钢结构连接施工所需的电焊工作;其费用巳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甲方技术交底,对乙方实际执行中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钢结构的制做、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管控措施预防和杜绝人身一般伤残、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
7、乙方应做好定期的施工安全交底,做好班前的安全活动,要及时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应对自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8、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在违纪违安全规定方面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单直接在乙方的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人员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统一管理;不得损坏其它单位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周转材料使用后的退还,直接退还给租赁单位。
11、乙方所施工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一天内进行整改。属乙方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但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接受。
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队伍甲方不予使用,证件不齐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乙方提供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
①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文本、特殊岗位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务合同、无工伤保险合同、特殊岗位无岗位证书的“四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②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③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带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带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甲方备案。
④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待定),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甲方备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保证并负责与其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提供乙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民工代表签认了“已按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工资发放表等),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支付预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人次的违约金。
15、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而未达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工、司索工、料工等若干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看守,负责乙方工程用的材料以及各类机械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
临时用电:甲方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按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配制和维护,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乙方自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要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无偿配合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20、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按照“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自行退回”的原则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下述办法验收领用,则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周转材料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进行正常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现场看护,其费用处理。
1)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出具材料员委托书,委托书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交由乙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保管。除非甲方项目部同意,否则,乙方拟派的现场材料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并应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要求补足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扣回。
3)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的现场出(回)库运输、堆码、装卸及保管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期
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附件二)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优良标准,因乙方施工技术及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达到要求。
2、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 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工程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及时维修。如乙方不能或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里扣取,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且及时整改。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安全员,再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合同。
3、甲方及时对乙方兼职的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善后事宜,承担全部费用,对于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并及时向劳动保险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对于劳动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还应无条件承担地方安监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所有离开施工现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在于乙方当事人(特别是交通事故),与甲方及业主无关。
6、乙方在加工制做、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此声明: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控制、预防施工安全风险,充分理解本工程的安全责任和自身的承担实力,自愿豁免甲方及业主的一切连带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行政管理规定
1、住宿房间按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免费入住,7人一间,住宿房间不得男女混住,房间内安排轮流值日,被褥叠放整齐,卫生每天打扫。生活区内不得自行开伙,房间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违者按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宿舍电费由乙方自负,宿舍严禁使用超过1000W的电气,否则予以处罚。
3、办理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4、床铺乙方自行采购,其它劳保用品、防暑设备均有乙方自行配置。
十三、特别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双方都经过慎重考虑,合同中明确事项皆为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言辞不清的表述及敷衍均无法律效应,如果变更必须出具合同条款变更,否则工程款最终结算均以此合同为依据!
2、本合同为单价不调施工包干合同,双方皆应考虑市场风险,一旦签订,具备法律效率,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经营等原因造成亏损,或在半途乙方自行退场及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原因被甲方辞退,一律按完成产值及质量等级单价75%结算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十四、违约
1、乙方责任
⑴、钢结构构件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⑵、钢结构构件制做安装时间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进度工期及竣工日期相应予以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0.05‰偿付违约金。
⑵、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承担相应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交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无论那方出现违约,必须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金,在无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继续完成工程施工。
十五、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向施工项目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起诉;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起诉;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七、附则
本合同后附附件六份。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报价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 构件加工、安装内容及技术、进度要求
合同附件三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 文明施工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 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商用空调设备销售及安装。
2、开工日期:定货__天设备到达施工现场。
安装施工工期: __天
3、技术指标: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制冷面积为___平方米。 制冷、制热运行室外环境温度范围为:-15℃—+43℃。冬季室内温度达到16℃,夏季室内温度达到26℃-28℃。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中文。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
3、验收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有关标准和审核验收规范。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预付款数额为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__%;
2.货到工地现场经验收后付__%;
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方会同甲方签字认可后付__%;
5.质保金:_%。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责任
1、确认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
3、授权委托现场监理公司,负责协调现场及乙方工作。
4、甲方将室外机的电源提供至室外机旁。
5、提供施工用电。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该工程为乙方总包模块水冷式中央空调工程。即货物的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检测。
2、该工程包括室内风机、风管及配套设施的供货及安装。
3、按格力厂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4、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__省建筑工程施工防护措施规定执行。
5、成品保护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设备、材料及系统的看护管理。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工段进 行清理打扫卫生。工程竣工验收前彻底清除一切垃圾并将垃圾送至到指定垃圾场。
7、乙方应服从工程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和监理部门的质量监理督。
8、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原件和投标承诺的各项条款。
9、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按工段计划要求进行初检试压验收,如不符合安装质量,必须返工达到验收合格,返工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和时间执行,验收所有隐蔽系统合格后,再进行明工程施工。
第九条 试 机:甲、乙双方派员共同参加试机,试机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条 验 收:工程验收日期双方协商而定。
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现场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对施工方案进行较大的调整,需根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追加增减工程款。
第十二条 确定变更: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双方确定后再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及时间:整个空调系统保修期为__个月。
2、_年内免费上门保养服务。
3、终身维修,并按成本价格随时提供格力设备的备品备件。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安全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6级以上地震;
7级以上持续4天以上的大风。
第十六条 争 议
1、未尽事宜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和工程量调整,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的日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的日期:本合同至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完所有经济手续后,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合同文件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1、本合同签订的时间:年月日
2、合同签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合同签定的依据为设计图纸,如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合同也将随之发生变更。
2、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调工作、确保配电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顺利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调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泌阳县杨家集乡土地复垦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点:泌阳县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自低压柜出低压电缆至各个电动机,电缆铺设、桥架制作、线鼻压制、控制电缆铺设和变频器安装调试。
2 图纸以内的所用工程有变动的地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 本工程自20xx年11月18日开始,至20xx年 3 月18日结束,总日历天数120天,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2 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建筑工程不具备开工条件或甲方提供的设备未按期到场等原因时,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工程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合同包工不包料,价格为一次性报价总全额为 3584458 元,金额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在进场时应先预付45﹪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及验收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款的55﹪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的场所及施工环境能满足施工需要。
2 施工的规划、桥架设计等由甲方提供方案,乙方负责施工。 3 甲方协调施工范围内可能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协调或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
4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节点付款时,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按工程造价的1﹪作为滞纳金。
5 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 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 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6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有专人管理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配合供电部对工程的验收。
7 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8 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积极组织施工,保证工程在合同期内完成,若有延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0元。 第八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电器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范围进行施工,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工。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工程经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做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持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第九条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操作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施工中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条 解决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遇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者,可向提交合同履行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自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自行终止。
甲方:泌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乙方:河南恒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10 月 10 日 20xx
联系人: 电话: 年 10月 10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关岭县
二、工程地点:关岭县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20xx年8月 ,20xx年 月 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本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合同及施工条例》;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是按贵州能达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新建工程电气部份第一卷第六册全所照明及第一卷第七册防雷接地》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计算及核定。
第二条 工程名称、地点和范围及内容
一、 工程名称: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 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内。
三、 工程范围及内容:
1: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防雷接地安装。
2: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全所照明安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将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实结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结算定额采用20xx年北京地区价目本;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贵州电力公司黔电定字(20xx)04号文件颁发的《关于发布贵州省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20xx年价)的通知》;费用构成执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20xx年版);根据贵州省电力公司电技经[20xx]43、44号文件:其它相关费用依据其它相关资料计算。
第四条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1. 该工程以贵州省遵义市正业电气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清镇寒坡岭110KV变电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预算书(其中工程款129760元)》为依据签订施工合同。
2. 预付款方式:按工程预算书的工程款129760万元的 %即 万元(万元整)付给乙方。
3. 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后的结算工程款将余款在一个月之内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保修条件
本工程参照国家《110KV及以下电气安装规范》进行施工,相关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规定,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本工程的保修期一年。
第五条 双方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
一:甲方应协调好该工程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确保该工程的施工进度。
二: 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隐蔽资料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中间验收.
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应。
二:乙方应按时按期完成该工程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影响其他工程。
三:竣工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发生经济纠纷处理方式
如发生经济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达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八条 施工工期
本工程 年 月 日前完工。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价款是该工程的: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主材费。
第十条 安全责任
施工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工程款:暂定壹拾贰万玖千柒佰陆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实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正1份。
第十三条 该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主厂房及附属建筑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与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钢结构制做承包范围:新疆准东五彩湾2×660工程---主厂房钢结构施工图纸中涵盖的(仅甲方提供的构件表中)所有工作内容,涵盖所有原材料采购及加工厂制做;乙方负责制做的成品(半成品)构件装运至项目工地,原材料复验,构件加工制作、检测;外露钢构件除锈、底漆、中间漆及面漆(甲方合同外指定特殊防腐油漆,防火涂料除外);
(2)钢构件安装承包范围:埋件预埋、钢构件成品(半成品)施工现场装卸车、测量定位放线、安装检测、各种操作平台的搭设、钢结构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包括焊缝无损探伤(自检及外检)、探伤固定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竣工验收、竣工资料、保修等所有工作内容。
2、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人工、包主材料、包机械(现场安装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包辅材、包与其它专业交叉施工与配合、包加工图纸深化、(含竣工资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保修的承包方式。
三、双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甲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提供完整的、经过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及技术说明。如发生设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较大产生费用的,经双方协商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的比例及工期调整;
(2)钢结构制作的工厂验收,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签发的技术说明、规范、文件为验收依据;
(3)及时将业主指令可能出现的时间变更情况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工期提前或延后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整,但费用不得增加;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钢构件现场卸货场地。
(5)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决算的结算。
2、乙方工作范围及要求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按甲方提供的钢结构制作进度要求完成钢构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工作,对于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补充,乙方应按时完成,补充或减少工程量不超过合同总工程量10%的工期不予调整,价格按合同平均单价执行结算。
(2)所有钢构件应于装运前36小时通知甲方在厂内预验收并进厂内抽查预拼装,加工质量与精度应满足技术规定和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构件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特别是高强螺栓连接板的间隙,摩擦面的摩擦系数,梁组装后直线度,油漆厚度及外观,要求焊透的对接或角焊缝必须达到相应的等级并经无损检测等,如运到现场后的钢构件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乙方必须无条件负责修复。
(3)负责钢构件的装车、运输至工地的卸车。钢构件的装车、运输应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防止发生损坏,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4)提供钢构件的清单,以便甲方进行清点和验收;每次装车前一天应把构件清单传真到工地。
(5)在完成钢构件加工的同时,提供钢构件材质及制作检验、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等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合格资料给甲方,所提供的验收报告及质保资料必须符合甲方、业主和质检站的要求。在全部构件完成制做运输至工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将合同最终决算总价书面报甲方核对;所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按照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材料性能测试或其他试验。
(6)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因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有关费用。
(7)加工构件(含桁条等附件)的标记必须在附件两头距500mm 指定的位置打钢印,打钢印前必须在钢印处预打磨,油漆后编上清晰、整齐的构件号。
(8)在钢件安装过程中,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与甲方及监理、业主进行处理有关构件的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
(9)焊接构件应按照规范进行无损检测等,并按照规范要求作好焊缝的处理与检测。
(10)出厂前按有关要求作摩擦面抗滑系数实验。除摩擦面外,其他连接板应全部涂漆,向甲方提供实验用高强度螺栓。
(11)在加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指派工程师在乙方厂内进行质量监督,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
(12)所有的钢构件必须在乙方位于()厂家加工,不得另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伍拾万元(50,00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本合同仍继续履行。
四、合同工期
1、合同签字生效,乙方材料进场为开工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各阶段制做安装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二)。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 由于业主、甲方原因或其他配套工程、设备、等需要调整、改、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⑵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⑶ 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影响安装施工进度施工者。
⑷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⑸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每批次深化加工图在5日内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施工。
5、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批准的深化加工图5日内,完成备料工作。
6、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工程量中按施工顺序进度计划分段施工图 日内,完成钢构加工,运到现场开始安装。全部施工过程以此类推。
五、 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固定综合单价中包括承包范围的加工制作费、安装费、管理费、各种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详见报价说明)
2、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不再增加费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单价乘以结算工程量。单价见下表:后附构件表及双方协商同意的报价表
名称单位暂定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备注
厂房钢构件吨主厂房及其他构件
钢煤斗吨现场制作
不锈钢衬板吨煤斗内衬板
加强型防腐油漆吨钢构件涂装
3、结算方法:结算价款=结算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1)结算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含变更),按照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a、钢结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加工详图)的构件主材(钢板、型钢)几何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重量,焊条、螺栓等重量不增加。不规则或多边形(四边及以上)钢板的重量均按其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b、高强螺栓、栓钉的材料费不单独计算,已计入综合单价。
C、优先采用以上a、b,若有异议,则参照__________。火力发电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__________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火力发电厂工程 DL/T5369-__________)》。
(2)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为完成钢结构制做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使用费(现场安装的塔吊及大型吊装机械除外)、材料检测试验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及一切风险。
(3)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已包含检测费、成品保护费、办理验收直至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
(4)措施费包括一切为了完成本工程施工需要发生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费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的调迁费、往返路费、(现场生活临建除外)(包括施工用水电费)、自搭脚手架的搭拆人工费、食宿费和安全措施费(指投入的人工、主材、辅材、各种机具)、排水除雪费用、辅材费用、现场保卫费用及现场各类材料(包括周转材料)构件的二次、多次倒运装卸费,还应包括施工中需要的机具、钢材卸车人工费,施工堆场钢结构构件转移费用。施工现场的停电、停水、待料、风雨等自然气候的影响,人工代替机械(指机械暂时出现的故障或不可用机械),并计入固定单价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同时综合单价还应包含以下风险费用:
① 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
②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用工、赶工费;
③业主或其他项目施工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④乙方对甲方所供物资或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现场运输(倒运)、保管等费用。
⑤与其它专业分包单位的交叉作业以及协调配合费用。
⑥场地狭小造成的二次或多次搬运等各种费用
4、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若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或有潜在的无法按期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内容,甲方将安排其他队伍施工,并按照支付乙方合同单价的1.5倍,从乙方结算费用中扣回。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乙方加工制做开始、构件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状态达到合同总重量的 30 %,支付合同总价款 %预付款。
2、构件按施工顺序加工后,在发货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构件部分价款的 30 %的进度款。
3、乙方按施工顺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钢结构件运到现场,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作为付款依据,支付相应价款的 30 %。
4、现场安装完成分部工程经验收合格支付 15 %。
5、现场安装完成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签定保修书后28日内付15%。
6、本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7、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一年满后28天内甲方一次付清。
8、承包人将在每月的工程结算中扣留当月结算额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实行与经济考核挂钩的管理。
9、进度款支付凭证,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不作为承包人竣工结算的依据。
10、根据甲方的付款情况(合同进度款及决算款),向甲方财务部门及时沟通开票信息,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和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七、履约担保
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相关综合保障及本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须向甲方交合同额10 %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交付可视乙方情况,可采用下列三种方式其一:a银行保函形式; b现金转账;c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留。
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承包人对发包人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文明施工、服从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综合治理等方面综合考核的保证,合同期满双方结算工程款后,无息退回。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机械电气设备使用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安排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协调和调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
3、甲方根据施工工程情况有权对进度慢、施工质量低劣、不服从指挥的人员予以清退。
4、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由甲方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在施工前如数清足交与乙方使用、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丢失、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补充,费用自理。施工完后应如数退还租赁单位,其管理办法及单价详见附表。
5、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延期付款须支付拖欠价款的银行贷款利息。
6、甲方提供公共的上下通道和安全措施,负责提供二级配电箱,并保证满足用电负荷,电费由乙方负责。夜间施工地面照明由甲方提供,工作面照明由乙方自理。
7、甲方在现场为乙方免费提供一间办公室。
8、如乙方所施工工程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甲方及现场监理要求,甲方有权将全部工程切出交由其他单位施工,因此增加甲方的支出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对切块部分的施工费用按乙方合同单价的1.2-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结算和付款中扣除。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承包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规定,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许可证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将自身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或原件)存放于甲方经管部门备案。
2、乙方紧密配合甲方,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要求,通过计划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施工任务。
3、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55周岁(安装施工人员年龄最小不低于22周岁,最大不超过45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乙方配合土建主筋与钢结构连接施工所需的电焊工作;其费用巳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甲方技术交底,对乙方实际执行中的执行效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伤保险。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钢结构的制做、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力管控措施预防和杜绝人身一般伤残、重大伤亡及以上的重大事故发生。
7、乙方应做好定期的施工安全交底,做好班前的安全活动,要及时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应对自身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现场安全负责人。
8、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在违纪违安全规定方面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单直接在乙方的月进度款中扣除。
9、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人员关于质量、进度、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无条件服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统一管理;不得损坏其它单位施工的成品和半成品,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周转材料使用后的退还,直接退还给租赁单位。
11、乙方所施工工程没有达到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一天内进行整改。属乙方的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但若乙方拖延整改时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接受。
12、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德,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服从当地政府的管理,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
13、乙方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队伍甲方不予使用,证件不齐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4、乙方提供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资料:
①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务合同文本、特殊岗位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甲方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务合同、无工伤保险合同、特殊岗位无岗位证书的“四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②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③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带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带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须报甲方备案。
④要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待定),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甲方备案。
⑤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保证并负责与其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经理部提供乙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如:民工代表签认了“已按劳务合同足额支付”的工资发放表等),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支付预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人次的违约金。
15、甲方制定的各类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而未达要求,视为分包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6、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提供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工、司索工、料工等若干名,且必须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在现场设置看守,负责乙方工程用的材料以及各类机械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乙方自己承担费用。
临时用电:甲方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系统由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按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配制和维护,费用均含在合同价款内。
18、乙方自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要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进行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无偿配合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20、周转材料管理办法:为保证资产的完整,按照“限额限期使用、点数领用、自行退回”的原则对周转材料进行管理,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下述办法验收领用,则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周转材料在使用期间乙方应进行正常的维护与保养,并负责现场看护,其费用处理。
1)本合同签定后,由乙方出具材料员委托书,委托书经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交由乙方指定的现场材料员保管。除非甲方项目部同意,否则,乙方拟派的现场材料员不得更换,如若更换,将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2)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领用、保管,并应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要求补足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时扣回。
3)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的现场出(回)库运输、堆码、装卸及保管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增加。
十、工程质量及保修期
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本合同(附件二)的相关质量要求施工,本工程质量为优良标准,因乙方施工技术及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负责返修达到要求。
2、工程保修: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 新疆准东五彩湾电厂2×660工程整体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在得到甲方通知24小时赶到现场并负责及时维修。如乙方不能或不及时保修,甲方有权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里扣取,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管理及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合理化的书面建议,且及时整改。
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上报甲方安全员,再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劳务合同)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上班,否则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令其停工,直至中止合同。
3、甲方及时对乙方兼职的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于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万一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进行善后事宜,承担全部费用,对于较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必须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并及时向劳动保险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对于劳动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不能赔付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还应无条件承担地方安监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全部罚款(甲方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5、所有离开施工现场后的一切安全责任在于乙方当事人(特别是交通事故),与甲方及业主无关。
6、乙方在加工制做、运输、装卸及现场安装、维修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完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此声明:我们有能力管理和控制、预防施工安全风险,充分理解本工程的安全责任和自身的承担实力,自愿豁免甲方及业主的一切连带责任。
十二、施工现场行政管理规定
1、住宿房间按甲方统一安排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免费入住,7人一间,住宿房间不得男女混住,房间内安排轮流值日,被褥叠放整齐,卫生每天打扫。生活区内不得自行开伙,房间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违者按有关管理条例执行。
2、宿舍电费由乙方自负,宿舍严禁使用超过1000W的电气,否则予以处罚。
3、办理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4、床铺乙方自行采购,其它劳保用品、防暑设备均有乙方自行配置。
十三、特别说明:
1、 本合同签订双方都经过慎重考虑,合同中明确事项皆为双方责任,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言辞不清的表述及敷衍均无法律效应,如果变更必须出具合同条款变更,否则工程款最终结算均以此合同为依据!
2、本合同为单价不调施工包干合同,双方皆应考虑市场风险,一旦签订,具备法律效率,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管理、经营等原因造成亏损,或在半途乙方自行退场及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等原因被甲方辞退,一律按完成产值及质量等级单价75%结算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3、在甲方出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整改单后,乙方在指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可以自行组织人员施工,对甲方就整改发生的费用,乙方视自行默认。
十四、违约
1、乙方责任
⑴、钢结构构件质量不符合合同验收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⑵、钢结构构件制做安装时间不符合工程进度要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责任
⑴、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进度工期及竣工日期相应予以顺延,并按合同总价的0.05‰偿付违约金。
⑵、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数额承担相应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交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施工期间,甲乙双方无论那方出现违约,必须按上述规定承担违约金,在无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下必须继续完成工程施工。
十五、争议
1、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约定向施工项目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起诉;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起诉;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的,甲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二份。、双方签订后生效。
十七、附则
本合同后附附件六份。附件作为本合同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报价及说明
合同附件二 构件加工、安装内容及技术、进度要求
合同附件三 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 文明施工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 防火安全协议书
合同附件六 综合治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及盖章: 签字及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