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服务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区域人数
进入原因
一、乙方单位人员进入甲方厂区、车间施工前,必须签订此协议书,并对施工人员进行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开始施工。
二、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内应严格遵守甲方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我厂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人员违反甲方厂规厂纪的按照甲方管理制度处理。
2、施工期间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掌握作业区域和作业期间安全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监督,服从主管安全人员调度。
4、乙方应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5、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6、进出厂区自觉接受检查,进出生产区人员一律走生产区东门,严禁跳墙出入生产区。
7、进入厂区、车间严禁偷盗公物及卷烟。
8、施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保安全后再离开。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程序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三、施工过程中如有以下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1、登高作业:
1)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到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2)高处作业前后,对登高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固定及移动的操作平台要装设符合相关标准的防护栏。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
4)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
5)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高处作业时禁止抛扔工具、物料等物品。
2、动火作业:
1)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动火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手续,到安保部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
2)特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在安保部备案。
3)作业前检查作业工具、清理现场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各项防护措施。
4)动火过程中,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做好有效防范措施。
5)动火作业后清理现场,确保安全后方准离开。
3、临时用电:
1)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审批手续,厂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作业现场必须有监护人监护。
2)临时用电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5天,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申请审批手续,临时线使用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
3)若不是在电器柜内接临时线,接电源端必须安装插头或空气开关。
4)由被服务车间(部门)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线路并对需接的临时线进行安全检查。
5)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安装必须规范、合理、安全。
6)临时线路使用结束后,施工方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电工撤除,并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物,确保安全。
四、遵守其他安全管理规定。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外来施工人员签名:
部门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
一、义务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身份证、暂住证、技术上岗证等复印件各一张,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
2、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违章行为,还需交纳施工出入证押金元。
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若没有发生违章事项,管理处回收《临时出入证》并退还施工出入证押金。
3、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聘用证件齐全的专业人员施工作业。
4、严格遵守本物业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严禁在小区内无故逗留。
5、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不准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施工时间为8:302:30,14:30-21:00。
6、在施工过程中,楼梯、通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面完好和整洁。
7、施工人员在装修单位内过夜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须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8、施工人员必须加强消防管理,施工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
发现灾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处。
9、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严禁在装修单位内争吵、打架斗殴或从事、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交送公安机关。
二、违规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证押金。
2、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或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三、其他: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管理处和施工队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业主签章:
装修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责任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 》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在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岗证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种工作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
4、双方应于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
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
2、工作量单价为;
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5、双方应于每月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号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
(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
(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
(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条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 》规定执行。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采取酒量工资方式的,工作标准为: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甲方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乙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甲方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及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