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施工合同(精选19篇)
施工单位(甲方): 安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榆林市中承建司榆林市苏州中学综合楼的外墙内保温工程分包给乙方,并就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榆林市苏州中学综合楼
2、工程地址:榆林市苏州中学院内
3、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4、结构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四层。
二、分包内容
1、包工包料,含外墙内保温材料(挤塑板)、网格布、粘结砂浆、抗裂砂浆及其安装。
2、材质要求:保温材料为25㎜厚挤塑板。工程量暂定为20xx余平米。
3、按照规范要求,保温材料要做导热性能试验,达到设计要求。
三、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必须保证合格,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标准图要求施工。
四、按照甲方制定的工期进度要求必须保证按时完成,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罚乙方人民币1000元,并视其情况作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所作保温的墙面必须刮槽其垂直度不大于3㎜。
五、单价及结算办法:
按照国家标准经验收合格 元/㎡。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程序:经工长结算技术审核项目经理确认,财务负责支付,乙方提供材料发票及人工工资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材料进场后付结算总价的30%;工程施工完经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满一年后付清。
七、施工安全:
1、提供主要技术人员的上岗证。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认真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登记,安全培训等。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漠视安全的行为做出处罚。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制定的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正确使用安全“三宝”用品,及时作好“四口”及临边防护。
4、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遵守建设单位治安秩序管理,不发生扰民害邻事件,不得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电炉、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灶、蜂窝煤、明火、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做饭、烧水。
5、若因乙方自身违章违规造成的工伤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意外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在作业前检查安全设施、电器设施、因无书面交底而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责任方负责。
八、成品保护:
1、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成品保护方案,对自己已完成工程采取成品保护措施。未正式验收并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造成损坏并由乙方负责。
2、对于乙方工作面内非乙方工作内容的成品,乙方施工不得随意损坏,经查明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如期目标。
2、负责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安排专职人员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制定施工作业计划,配备充足的高素质、高技能的操作工人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工期不拖延。
4、作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负责宿舍、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天天保持卫生清洁,努力配合甲方创建文明工地。
十、合同说明: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相互监督执行。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甲乙账款双清后自行失效。
3、合同条款需增补时,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承建的东海〃滨江城R组团3号楼外墙保温工程,因由建设单位(重庆市纯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直接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在该项目施工,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
2、乙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物资,甲方不对乙方的财产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设备、工具及材料等。
4、乙方作业人员要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不得随意损坏或污染甲方的成品及半成品,否则,甲方将要求经济赔偿。
5、乙方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喝酒,不准随地大小便;夜间在甲方规定的关门时间后,不准进入现场。
6、乙方施工期间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进场前向甲方缴纳伍仟元清洁费保证金,完工后经双方及监理验收后退还乙方。
8、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工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工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费用支付
1、承包单价:EPS聚苯乙烯保温板工程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为: 元/㎡。以上综合单价含保温系统应用的各种主材、辅料、辅件的采购、安装、市内外运输等全部费用,不含施工配合费。
2、工程量约为㎡,单价元/㎡,合同总价约 元。工程量按实际计量面积计算。
3、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每月25日按当月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的 %支付乙方工程款,待分项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剩余 %工程款。
4、双方付款及结算以现金支付或支票转帐支付。
第三条 工期及延期责任
1、施工工期: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施工周期 天。具体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不得借故耽误甲方施工。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提供的基层主体外墙垂直平整度超标修整,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其它人为不可抗拒因素等。
3、非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 材料及质量标准
1、厂家参照 保温做法施工。厂家可在满足图集要求的前提下加固措施。厂家应提供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
2、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3、厂家提供主要材料的性能检测报告:包括粘结砂浆、EPS聚苯乙烯保温板、抗裂砂浆、耐碱网格布、锚固件等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须有国家或省市级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检报告、厂家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5、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做到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垃圾由乙方清理到楼下集中堆放点。
6、主材:粘结砂浆、EPS聚苯乙烯保温板、耐碱网格布、锚固件、抗裂砂浆等。
第五条 施工配合及责任规定
1、甲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共用垂直运输机械、简易材料堆放室等。
2、甲方应满足乙方进场施工条件,主体墙面垂直、平整度误差应达到结构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若超标,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应保证做完后的保温系统工程垂直、平整度误差应达到外保温系统工程要求。若超标,乙方应自行及时处理,以达到满足外保温标准。
3、甲方主体墙面的各种预埋件,在先行安装到位后,乙方方可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二次安装,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4、甲方如在乙方已完工的墙面上开槽、开洞,造成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开槽、开洞,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发生费用双方另义。
5、少量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可作为甩项,待条件具备时由乙方及时处理完善。甩项部分可不进入工期约定,不影响双方工程款给付,但不得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
6、甲方负责与其它工种的协调,提供乙方施工工作面。
7、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复印。
8、乙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方案。
9、乙方进场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做到工完场清,将产生的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堆放处,由甲方负责外运。
1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技术资料、施工验收资料等。
11、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双方工作联系与协调,参加工地工作例会。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人员持证上岗。乙方代表的工作行为,视同合同行为。
1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13、保温工程在进入下一道工序前或甲方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半成品和成品保护;完工验收合格后,交给甲方负责成品保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
算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2、由于发包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方有权书面告知发包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4、发包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承包方未按发包方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更换、调整,承包方无法调整时,发包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并书面通知承包方,直至终止合同。
6、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及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
7、因承包方对单项工程施工力量不足或质量达不到发包方要求,发包方有权再次发包。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图纸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需输身份证后方可施工,签证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事宜,须由双方合同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费用付清,本协议自行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工程范围: 楼的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式
本合同为人工费合同,即承包方式为:包工。
第三条 施工价格
外墙保温施工人工费为25元/㎡,外墙涂料施工人工费为28元/㎡。本面积为实际发生面积,工程量已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及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进行计取。
2、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大写:贰拾万)人工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完成50%时,甲方支付乙方外墙保温工程所有人工费;外墙涂料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除质保金外的全部人工费,质保金为 元,质保金 月后退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拖期及窝工、阴雨天气等,工期顺延。
第六条 质量保证:合格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与乙方做好施工交底及施工要求等告知工作,如未提前告知,发生返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对现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测和监督,保证工期顺利进行。
3.凡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
5.按合同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进行施工。
2、 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①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自行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例如:安全带、安全帽。
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其他施工班组发生冲突,如需协调事宜及时通知甲方管理人员。
3、乙方使用材料、施工用的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并应堆放整齐、剩余杂物应及时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过程中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
第九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电 话: 身份证号: 电话:
甲方;
乙方;
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 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延一天甲方将终于 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 元\m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第一遍外墙,施工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延误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管单位沟通协商)
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滕州市康普来商贸有限公司 (一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山东天润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下简称乙方)
滕州市康普来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承包于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望认真执行。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 施工内容及要求:外墙聚氨酯发泡保温厚3CM、 胶粉颗粒砂浆找平厚1.5CM、挂贴网格布、抹防裂砂浆厚0.5CM。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工程造价:约9万元(以结算为准)。
四、 工程质量:合格
五、 施工工期 :自20xx年7月19日开工至8月10日竣工。
六、 承包价格及计算方式:按实际施工面积每平方85元计算。
七、 付款方式:聚氨酯发泡保温层完成后付4万元;找平层完成50%拨付3万元;工程全部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八、 甲方职责:按时拨付工程款,与总承包单位一同搞好施工现场配合工作。
九、 乙方职责:
1、 在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施工的同时保证抹灰层无空鼓、无裂缝、表面平整。
2、 提供本单位施工资质、负责整理相关工程资料;材料检验、试验及其费用,保证本项工程顺利验收合格。
3、 负责一切施工机具(不包括塔吊)
4、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
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总承包方一份。
发包单位签章: 发包单位负责人签证:
承包单位签章: 承包单位负责人签证:
签订日期20xx年7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 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
延一天甲方将终于 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 元\m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第一遍外墙,施工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延误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管单位沟通协商)
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
3.1外墙外保温计算总面积约17000 平方米。
3.2保温系统采用朗旭大金热固型改性聚苯板(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厚度(10楼):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注:其中板(燃烧性能A2级)、胶粘剂、抹面胶浆、为江苏--公司生产、耐碱网络布(160g2)为丹阳--厂生产、锚栓为上海--公司生产。
5、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按甲方下达乙方材料进场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始计算工期。(此时工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5.2每幢单位建筑有效日为 35 天。
5.3工程实施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现场情况书面答复工程延期时间,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施工条件
6.1乙方外墙保温材料进场的前道工序(基层墙体平整、外窗辅框安装、洞口节点处理、及脚手架布置调整)应由甲方、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符合节能建筑基层墙体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6.2甲方协调现场的水源和电源,但一切水、电费以及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皆由乙方负责。
6.3甲方提供乙方完整的土建施工图。
7.保温工程造价及结算
7.1工程总造价(预算):119.33万元。
7.1.1 金润城 项目10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460平方米,
7.1.2 金润城 项目12楼外墙保温真石漆饰面保温面积为8709平方米, a;dea;25(不包括抗裂砂浆厚度)、工程材料单价:69.5元
2、总价:60.53万元。
(以上单价包括材料费以及现场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各项材料质量检测费、安全技术措施费、2%总包配合费、利润、税金等)。
7.1.3工程实施:
7.1.4工程造价(决算): 按实结算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外墙保温施工面积决算;结算。
8、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
8.1、本工程无预付款
8.2、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的2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始终有效。
8.3、乙方进场施工,待单体楼保温系统施工面积完成50%工作量付总价款15%。
8.4、施工完成经过甲方、工程总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全部材料检测合格)后付总价款60%
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双方开始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付款至总价款90%作为进度款。
8.6、剩余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小区交付两年期满后结清。
9.工程验收
9.1工序施工完成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方提出验收申请,监理方在收到申请后安排验收工作。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质监、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之日为准。
10.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确保拥有本合同项目的发包(或转包)权,签约后乙方不得对本项目再进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10.1甲方应负责安排总包方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施工工作面;
10.2甲方应协调总包方安排乙方堆放材料的场地。
10.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清保温工程进度款。
10.4甲方不在施工现场安排食宿场地,乙方自行安排。
10.5乙方提供合格保温材料。材料的性能指标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10.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供全套验收检验资料。
10.7乙方进场施工要服从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总包单位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等各项活动)可能发生的隐患的地方提出合理的意见,乙方必须进行整改和实施,否则总包方有权进行处罚,并报甲方进行停工整顿。
10.8乙方施工期间应组织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实施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定要求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概与总包方、甲方无关。
11、工程质量
11.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____省有关验收的要求。
11.2工程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并终身有偿维修(非乙方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维修),如果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材料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保质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约定品牌外的材料进场施工,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质量问题。
12.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延误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乙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停工,工期相应顺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节点工期未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根据节点工期延误对甲方造成的影响确定并罚款30000元,如下一节点前将工期抢回后,甲方扣除违约金退还暂扣款,否则暂不退还暂扣款: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12.4经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工期均计入总工期。
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乙方投标保证金2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
14.1甲方委派 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乙方委派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
14.2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4.3本合同一经生效,各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拟将南通--二期一标段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本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通--二期一标段
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长江路与城山路交口
工程内容:南通--二期一标段外墙保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包干,该合同签定后,综合单价不得作任何调整。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若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每延误一天按5000元天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三、工程质量:
按现行保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质量标准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最终以建设单位验收达标为准。若质量未达到合同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费用自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造价:
合同单价:按外墙实际施工面积78元平米
1、包干单价:合同包干价含人工、材料、机械、制作、检测费、成品保护、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乙方为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工作和责任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和风险费。
2、结算方式:按施工面积据实结算。
五、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
1、对整个工程承担总包管理职责,负责现场各分包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2、甲方负责督进场的材料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工程中去。
3、不提供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不提供分包人的膳食(费用由分包方自理)、不提供现场职工宿舍。
4、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电源提供至二级配电箱,水电费挂表计量,计价标准按水电部门收费标准或按按乙方结算价的1%包干计取;
5、提供现场现有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工具,水平运输工具乙方自备。
(二)、乙方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如有违反项目部有权对违反者提出警告,情节严重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若因乙方原因影响我方质量和工期,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材质和施工工艺如与要求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返工。
3、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原件)壹套,并作为付款的条件。
4、乙方自备材料、工具。乙方保证通过业主监理验收,所有一切程序和费用(如材料检验费、住宿、照明灯具)等均由乙方自理。
5、乙方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保险、劳动社会保障保险,费用含在合同范围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损失、赔偿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与我方与业主的主合同一致(________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天内派人维修,因质量问题和维修不及时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六、付款方式:
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开票单位应与乙方名称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指挥管理,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承担---元的违约罚金,连续发生3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收回其承包工程外,乙方承担合同款额3 %的违约罚金。
3、甲方预测乙方不能按要求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时,或者施工质量无法满足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建施工任务的一部份交由第三方施工,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在乙方的价款中扣除,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调整。
4、如因乙方原因或过失发生中途退场的情况,按已完工程量扣减违约金和罚款后应付款的70%结算,以弥补中途更换分包人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
5、如因业主违约导致甲方违约,乙方在此表示理解并承诺:前述情况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追究甲方的违约,但甲方有义务及时与业主协调或主张违约事宜,以促使业主履行合同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其他:
1、保险: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办理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当发现乙方不按时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时,甲方有权代付工资。并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回,该笔费用视为已支付给乙方。
3、凡业主或监理对甲方有约束条件要求的,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其要求视为本合同的补充,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业主或监理对本分包工程的任何处罚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4、履约保证:乙方在进驻施工现场前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合同履行完后一个月内退还),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选择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甲方项目技术专用章仅限于所涉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用于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以外事宜的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唐山市唐海县兴海名都广场保温工程
二、工程地点:唐山市唐海县兴海名都广场
三、承包方式:乙方大包(橡塑保温、辅材、人工)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 天。
五、工程质量标准:
空调水管采用橡塑B1级,空调水管采用橡塑B1级。橡塑保温材料全部采用3CM厚。
(1)橡塑材料检验方法:检查系统的形式认定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报告。
(2)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3)工程保温隔热质量目标:
外保温系统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橡塑采用阻燃环保材料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橡塑B1级, 元/立方米。板材 元/立方米。管材 元/立方米,胶水 元/桶。计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付款方式:完成总量的50%,甲方支付乙方相应合同价款的60%,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相应合同价款的35%付给乙方。交工之日起一年为保修期,期满15天内付清余款。乙方提供相应发票(普通税务发票)
七、施工工艺:根据乙方提供、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八、甲方责任:
1、解决进场道路、供水、供电等事宜。
2、督促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
3、橡塑保温工程完工时,由业主和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不符合施工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整。
九、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确保工期。
2、乙方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规定,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进行施工,达不到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时,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整。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后续工作面,所有误工责任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材料。甲乙双方共同维护施工现场、人员、设备及消防安全,如果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十、安全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造成伤亡事故 应由乙方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
十一、保温系统的验收:
橡塑保温按国家相关规范验收。
十二、违约责任: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未经设计或甲方同意,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未按操作规程或甲方要求施工,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返工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返工直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施工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乙方按工程造价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日累计。
十三、争议处理: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法院仲裁解决。
十四、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结清决算价款后自然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3.5 图纸
3.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 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10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3.1 工程质量
13.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3.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3.2 检查和返工
13.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3.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3.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第十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7.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7.8.2 质量保修期;
17.8.3质量保修责任;
17.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2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2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 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2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xx元/每人次违约金。
2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 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m2计罚乙方。
2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
依照《建筑法》《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方现将 (工程名称)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约签订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蓝图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
三、合同工期
1、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结束,工程有效工期为 天。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雨季和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期。可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如有乙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乙方没拖延一天甲方将终于 元的罚款。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相关的国家规范和外保温施工工艺施工。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负责制,施工质量以项目部,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为准。如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由此发生的返工,重新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质量后果和经济损失。
3、外墙必须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和空鼓等影响外墙饰面施工的质量缺陷。外墙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在项目部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到工序施工。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项目部的指挥,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
五、工程造价:
外墙外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实际面积实算计量,综合单价 元\m
六、付款方式及结算
1、工程按施工蓝图进行确定。
2、依据施工进度及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的85%
3、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保留5%的质量保修金,半年内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付清余款。
4、付款四次:材料工人进场付生活费用,施工第一遍外墙,施工第二遍外墙,涂布网格布抹抗裂砂浆施工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95%
七、甲方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款项不到位影响工程工期的有甲方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项目部和监督单位的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施工规范及外墙施工工艺施工。乙方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服从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由于客观原因需延误工期的需和项目部和监管单位沟通协商) 2乙方不得将成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由此致使工期延误一天罚款500元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熟练外墙外保温施工工艺熟练操作,非专业人员禁止施工操作。乙方作业人员的吃住由乙方统一安排。
4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由乙方应随叫随修,否责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乙方维修金中扣除,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检查施工机械和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依照安全技术规定正确施工。禁止违规操作,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应严格依照国家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管理处罚管理办法对乙方采取处罚措施。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即使清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到工完场清。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的协议同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二、 承包内容:
1、外墙内保温采用
2、具体施工部位按工程确认的通知单。
3、包工包料,及相关费用
三、工程施工期限
1、依照国家定额工期,经双方协商,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天。开工日期确定不了的按工程部开工报告通知单,总天数不变。
2、因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连续停电停水八小时以上及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的,经甲方现场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产品名称、内容及质量标准
1、产品名称、内容
外墙内保温采用玻化微珠内保温系统,所用材料为:玻化微珠浆料、抗裂砂浆、网格布。
2、产品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JG—20xx标准和湘建科〔20xx〕399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所有产品合法的检测报告。应保证产品的基本性能不受破坏并便于运输和保存。
五、产品价格及结算方法
本系统工程实际施工的外墙保温按/㎡,单价包干,最后结算按实际施工的外墙面并经计算后作为最终点结算依据(此单价不包任何票据、税费)。
六、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详细的材料施工工艺及部委颁发的各种强制性文件、认证书、检测报告,并派一名专业技术员到现场指导施工。
2、负责按有关主管部门要求请专门的检测机构做相关的检测的实验,负责(5000㎡以上的保温施工面积)材料和系统的实验、检测费用并保证检测合格,达到设计要求。
七、甲方责任
1、负责监督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施工基面。免费提供住宿、脚手架及水电源使用,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总承包方(各方)的关系。
2、甲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工程进度。如果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需支付尚未支付价款 %(月息)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八、工程质量及保质期
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及施工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2、因乙方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除免费维修外,还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3、从土建综合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年。质保期内材料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为乙方负责。
九、付款依据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内保温按㎡预估作为付款依据。
2、甲方按施工进度付款,乙方技术人员和材料进场,付预估合同总价款 的 ﹪;保温层施工完毕,付预估合同总价款的 ﹪;内保温抗裂砂浆施工完毕,再付预估合同总价款的 ﹪;外墙保温检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双方核实并书面认可的实际竣工面积计算出的实际总价款,甲方支付乙方至实际总价款的 ﹪。实际总价款的 ﹪价款在保质期(半年)满后一周内付清。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测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以防安全检查设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申请有关部门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绩溪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安徽新起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 4 、合同单价:
外墙保温层为 30 mm无机玻化微珠,外墙体为涂料饰面保温单价 48 元/㎡,外墙体为面砖饰面保温单价 56 元/㎡。以上报价不包含税金、消防检测费、配套费(水电费、脚手架或吊篮费用);含消防材料检测费、线条、滴水槽清理、基层处理、外墙装饰面不另计价。门窗洞口(做两侧)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具体做法按图纸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施工)。
二、工期
施工总工期 60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次日为施工第一天开始计算。如遇雨天或其它不宜施工的恶劣天气时,经双方书面确认手续为准工期顺延。每幢楼书面确认开工时间保温 10个工作日,外涂 15 个工作日。拖延工期每天承担经济损失幢号每天每平米1.00元,并承担外脚手架的费用。
三、质量标准
1.乙方使用的保温材料质量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必须提供符合当地质检部门检测合格的有效证明文件。且严格按甲方的工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墙体保温质量按照《外墙保温设计规范及标准》要求。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负责工料达到本地方质监站验收合格标准为止,如发生返工,维修等因素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4.在地方有备案手续,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备案手续。
四、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校验乙方经办人出具的加盖有乙方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及乙方公司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后,将工程款汇入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方为有效,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4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否则不得支付款项。
五、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乙方的每道工序施工完毕,按相关规定办理工程和材料报验手续,甲方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签付验收意见,经监理公司和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中要提前自检,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维修。已施工的分项工程,不牵连上一道工序。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和监理公司审阅资料合格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最终以建设单位时间安排为准。
3、乙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上报工程决算报告,甲方在收到决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完毕(最终依据建设单位时间安排为准)。决算计算方式:保温工程总价=实际工程展开面积×单价
六、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按通知进行变更施工,并于5天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字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视为同意变更,由此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配合义务
甲方应提供的作业条件
1、甲方应无偿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施工生产用水电及仓库用地,住宿方面由发包方提供。
2、墙体工程平整度达到要求:灰缝应填满砂浆,超出规范允许误差表面平整度之垂直方向超出4mm,水平方向超出4mm应找平,经监理单位认可发包单位承担或由甲方找平。墙体应清理干净无油渍、浮尘等。
3、施工脚手架为甲方施工脚手架。脚手架横竖杆距离墙面、墙角适度,脚手板铺设如与外墙分隔不相适应,由甲方、乙方双方协调解决。
4、预制混凝土隔墙板接缝外应提前处理好。
5、在乙方进场开工之前,甲方给予协调,提供相应的施工便利。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对于乙方发生人为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后果一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三级教育,认真填写安全答卷,做好自身安全,做到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2、对于施工中一切不安全因素及不安全行为,乙方可以拒绝施工,直至危险源消除。
3、对于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论大小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甲方同时追究乙方每人次500元罚款,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有偷盗行为的,按实物价值加倍罚款,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温系统施工结束后一年内由于施工或材料等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归责为乙方的除外)。
十、违约责任及奖惩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单栋协议价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办理延期签证,工期顺延。 3、如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乙方施工工期顺延。付款每推迟一天,工期顺延一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工期完工,甲方及时组织验收,依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时间安排为准。乙方进入现场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和规章制度。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双方免除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代 理 人: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龙城福第三期
二、 地 址:江阴璜土小湖
三、 承包内容: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单价:每平方米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2、 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年底支付 ,其余 ;
六、 施工工期: 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七、 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A. 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B. 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C. 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 工程管理
1、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气、用水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与生产单位方面的配合,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现场代表:
甲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乙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九、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由于产品质量及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保质期五年,保证不开裂不变形。
2、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3、 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及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 本工程不得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 安全施工:
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 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安的管理。进入现场须办理出入证。
3、 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 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十一、 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违约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注:在书面通知后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确保材料及施工质量达到现行验收标准,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赔偿金;
十二、 工程验收
1、乙方材料进场后,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甲方如有异议请在一周内提出;如需额外检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用已施工区域,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
3、质量保修条款: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材料、施工)问题,发包人有义务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提醒承包人,且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维修,否则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并承当因此超出的费用,若发包人违此条款不提醒承包人,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责任与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十五、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 泾河新城崇文镇地块保障房工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泾阳县崇文镇虎杨村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费用支付
1、承包单价:EPS聚苯乙烯保温板工程包工包料综合单价为:65.00元/㎡。以上综合单价含保温系统应用的各种主材、辅料、辅件的采购、安装、市内外运输等全部费用,不含施工配合费。
2、工程量按图纸面积计算。
3、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每月25日按当月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的50%支付乙方工程款,待分项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剩余50%工程款。
4、双方付款及结算以现金支付或支票转帐支付。
第三条 工期及延期责任
1、施工工期: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施工周期 天。具体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乙方不得借故耽误甲方施工。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提供的基层主体外墙垂直平整度超标修整,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其它人为不可抗拒因素等。
3、非上述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 材料及质量标准
1、厂家参照《外墙保温构造图集》陕20xxJ12中保温做法施工。厂家可在满足图集要求的前提下加固措施。厂家应提供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
2、质量验收应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3、厂家提供主要材料的性能检测报告:包括粘结砂浆、EPS聚苯乙烯保温板、抗裂砂浆、耐碱网格布、锚固件等检测报告。
4、提供的产品须有国家或省市级质检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检报告、厂家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5、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做到表面平整,阴阳角顺直。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现场垃圾由乙方清理到楼下集中堆放点。
6、主材:粘结砂浆、EPS聚苯乙烯保温板、耐碱网格布、锚固件、抗裂砂浆等。
第五条 施工配合及责任规定
1、甲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共用垂直运输机械、简易材料堆放室等。
2、甲方应满足乙方进场施工条件,主体墙面垂直、平整度误差应达到结构验收相关规范要求,若超标,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应保证做完后的保温系统工程垂直、平整度误差应达到外保温系统工程要求。若超标,乙方应自行及时处理,以达到满足外保温标准。
3、甲方主体墙面的各种预埋件,在先行安装到位后,乙方方可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二次安装,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4、甲方如在乙方已完工的墙面上开槽、开洞,造成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开槽、开洞,乙方承担质量责任,发生费用双方另义。
5、少量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可作为甩项,待条件具备时由乙方及时处理完善。甩项部分可不进入工期约定,不影响双方工程款给付,但不得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
6、甲方负责与其它工种的协调,提供乙方施工工作面。
7、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给乙方复印。
8、乙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施工方案。
9、乙方进场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工地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做到工完场清,将产生的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堆放处,由甲方负责外运。
10、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技术资料、施工验收资料等。
11、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双方工作联系与协调,参加工地工作例会。乙方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人员持证上岗。乙方代表的工作行为,视同合同行为。
12、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13、保温工程在进入下一道工序前或甲方验收前,由乙方负责半成品和成品保护;完工验收合格后,交给甲方负责成品保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方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2、由于发包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方有权书面告知发包方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4、发包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承包方未按发包方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更换、调整,承包方无法调整时,发包方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并书面通知承包方,直至终止合同。
6、因承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及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
7、因承包方对单项工程施工力量不足或质量达不到发包方要求,发包方有权再次发包。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图纸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需输身份证后方可施工,签证可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涉及经济利益方面的事宜,须由双方合同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费用付清,本协议自行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厚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网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
8)》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 1080
1.2-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C176199
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
8)》。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____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
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
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外墙保温施工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
1.3 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1.4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承诺;
1.5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1.6 设计、施工图纸;
1.7 工程量清单;
1.8 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 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 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3.5 图纸
3.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____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
5.2 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
3.
5.3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
4.1 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4.2 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4.3 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4.4 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五条 工程监理
5.1 甲方委托 (以下称监理单位) 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社会监理,负责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5.2 监理单位委派 为监理工程师,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见证。
5.3 甲方委派的监理单位和具体监理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 乙方任命 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并与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人员相一致,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或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
(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或甲方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 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 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第七条 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 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
7.2 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7.3 乙方应每周提供本周施工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
7.4 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
生的费用。
7.5 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及监理人员办公区的全部水、电、 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
7.6 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
7.7 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8 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
7.9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直到工程完工。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7.10 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1 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2 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3 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4 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5 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
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6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监理、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7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8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9 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20 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1 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2 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 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等,综合单价不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在图纸中已经设计的项目或者工序或者材料,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该部分的分部分项项目的,在招标阶段投标人没有提出的,该部分漏项的分部分项的造价视同包含在其他分部分项的报价中。
8.2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有合同单价的执行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但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与合同单价相近、只涉及主材变化的,通过与合同单价的主材价格进行补差,补差部分只计税金,不再计取其它费用。没有合同单价可以参照的项目,按照投标水平重新编制单价。
8.3 乙方同意现场签证按甲方的签证制度执行,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8.4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有权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计,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8.4 除
8.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量确认
9.1 乙方在每月 20____日前向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交上月工程量统计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计量),并按甲方规定书面确认后,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
9.2 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合同暂定价的30%支付预付款,支付预算款
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和15%的履约保函。保函格式见附件。
10.2 承包方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按月支付上月已完成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承包方提供施工、造价单位、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形象工程进度证明材料、相关进度验收单及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作为施工进度付款依据,承包方积极配合发包方及造价单位进行进度款审核工作,在承包方进度款资料报送发包方及造价单位审核完毕后,次月____日前完成进度款支付。每次付款承包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10.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报告,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初次审核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85%;二审完成后,发包方、承包方、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确认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 95%,承包方提供工程类100%发票。
10.4 留工程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个月,提供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的相关文件后,无息返还 。
10.5 从开工后
第二个月起,三个月内平均扣回预付款。
10.6 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10.7 承包方申请资金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保修金在内的全部款项支付)必须满足发包方资金专用申请表(附后)的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承包方自行承担责任。
10.8 经济签证:严格按照《特变电工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执行
10.9 工程决算费用:承包方报审工程决算价不得大于中介机构审定工程造价的5%,报审项目净核减额(净核减额施工方报审额-咨询方审定额)占报审额5%以内的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净核减额占报审额超5%以上部分,按照核减金额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直接从该承包及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
1
1.1 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在招标时指定的材料,乙方必须按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采购;在招标时没有明确指定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材质单。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
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
1.2 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1
1.3 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
1.4 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1
1.5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
1.6 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1
1.7 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
1
2.1 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2.2 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1
2.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
2.4 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
2.5 工程变更价款采用补充合同方式结算,未纳入补充合同的工程变更资料不能作为乙方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
1
2.6 甲方收到乙方报送的工程变更资料后,先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核准后
进行汇总,并分批次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1
2.7 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三条 质量与验收
1
3.1 工程质量
1
3.
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
3.
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
3.2 检查和返工
1
3.
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
3.
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
3.
2.3 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
3.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3.
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
3.
3.2 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
3.
3.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3.4 重新检验
无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四条 竣工资料
1
4.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
5.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
5.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
5.4 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
5.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六条 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按照
第十
四、十五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七条 保修
1
7.1 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 __个月。
1
7.2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
7.3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
7.4 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
7.5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
7.6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
7.7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
7.8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7.
8.1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
7.
8.2 质量保修期;
1
7.
8.3质量保修责任;
1
7.
8.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1
7.9 质量保修书乙方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
1
7.10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1
8.1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
8.2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
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
8.3 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
8.4 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工程转包、分包
1
9.1 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
9.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
第三方。
1
9.3 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没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
9.4 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
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
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二十条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20.1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形象进度比批准的计划拖后 天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 天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
20.2 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本工程的初步施工设计,乙方应在收到每个阶段工程施工图纸后 天内对该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一条 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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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
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通用合同
3.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
1.2 施工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2
1.3 乙方项目经理(副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若有)、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以监理工程师组织例会签到考核为确认依据。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超过一天(含一天),应向甲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2
1.4 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2
1.5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 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
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
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
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
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
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2
1.6 对于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2
1.7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以满足甲方的要求。每周 五____日向
甲方书面报送《下周施工计划》和《本周完成工程月报》,《下周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能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本期工程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
1.8 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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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每人次违约金。
2
1.10 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2
1.11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2
1.12 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2
1.13 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
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2
1.14 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函件均应以
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2
1.15 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监理单位报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2
1.1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
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
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2
1.17 乙方对甲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
1.18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
1.19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 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
1.20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2
1.21 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 10 %,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
1.22 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
1.23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二十二条 冬季施工
2
2.1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如因乙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正式开工或工程进行一部分(总工程量的 %)时已过冬季,则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冬季施工费 。
2
2.2 本合同工程价款包含冬季施工费的,在施工期间超过2天气温达到无需支付冬季施工费温度的,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相应扣除冬季施工费。
2
2.3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应在开工前____日向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并以书面通知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2
3.1 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2
3.2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确定每日、每周施工工程量,甲方对其进行考核。若未完成周工程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造成逾期竣工的,按前款执行,可双重处罚。
2
3.3 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2
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3.4 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2
3.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3.5 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
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3.6 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
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理单位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与监理单位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2
3.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3.7 乙方未按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3.8 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2
3.9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
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 5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____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同上。
2
3.10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2
3.11 乙方若未执行监理单位的指令或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严重敷衍了事,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处罚外,甲方还有权停发本期工程进度款,直至乙方完成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指令,达到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
2
3.12 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
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2
3.13 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元2计罚乙方。
2
3.14 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2
3.15 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
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
3.16 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2
3.17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2
3.18 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2
3.19 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
付违约金 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保险
2
5.1 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2
5.2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
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六条 送达
甲方给乙方的函电,按下述地址、传真号码发送,如有变更,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否则若按本地址和号码发送的,视为正确送达。
地址: 传真号码:
第二十七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八条 其它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已经或可能享有的债权转让给
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 __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龙城福第三期
二、 地 址:江阴璜土小湖
三、 承包内容:外墙外保温系统
四、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单价:每平方米程量结算根据实际施工面积、变更及建设单位签证据实结算。
2、 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年底支付 ,其余 ;
六、 施工工期: 天(甲方具备施工条件提前5天通知乙方)。 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需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于工期改变误工造成的直接误工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七、 工程条件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必须提供以下条件:
A. 施工基面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B. 提供施工所需脚手架,进入现场交叉施工时双方配合。
C. 施工现场所需水、电。
八、 工程管理
1、乙方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协助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电、用气、用水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与生产单位方面的配合,由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协调,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5、现场代表:
甲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乙方派 为工地全权代表。
九、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由于产品质量及施工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保质期五年,保证不开裂不变形。
2、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施工现场成品进行保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3、 工程完工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及甲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4、 本工程不得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 安全施工:
1、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事先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 遵守甲方管理,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安的管理。进入现场须办理出入证。
3、 由施工方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及个人伤亡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4、 乙方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建筑垃圾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十一、 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违约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注:在书面通知后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确保材料及施工质量达到现行验收标准,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5%作为赔偿金;
十二、 工程验收
1、乙方材料进场后,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甲方如有异议请在一周内提出;如需额外检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未完之前,甲方不得使用已施工区域,如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
3、质量保修条款: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材料、施工)问题,发包人有义务发现质量问题时立即提醒承包人,且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维修,否则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并承当因此超出的费用,若发包人违此条款不提醒承包人,擅自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责任与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十三、 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算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十五、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建筑外墙内保温工程施工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外墙内保温工程。
1.2工程地点: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项目建设工地。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1.3.1峨眉山天颐温泉度假小镇温泉中心外墙内保温工程的施工。具体的施工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通知单等文件确认的工程内容为准。
1.4工程量:温泉中心外墙内保温工程施工面积约8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计量结算。
2、承包方式
2.1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和包检测验收合格、包保修等。
2.2本合同工程施工使用的所有材料由乙方采供,其中保温主材采用“华强牌”中空玻化微珠保温材料。
3、工程工期
3.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20天。
3.1.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计起。
3.1.2竣工日期:以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经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
3.2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
3.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罚金。
4、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4.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经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批准的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国家、行业及省市等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作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合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4.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编制外墙内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批准,并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施工技术方案为本合同必须附件。
4.3本合同工程施工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规定的性能指标。本工程使用的所有的材料乙方均须提前随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一起向甲方提交样品,经甲方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封样留存。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人员验收,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或样品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并签证确认后,乙方方可投入施工。凡乙方采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以及未经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签证认可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返工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4施工质量标准:
4.4.1 保温层与墙体之间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4.4.2保温层表面平整、洁净,接茬平整,无明显抹纹,线脚、分层条顺直、清晰(毛面纹路均匀,平整度、阴阳角正负误差不超过上述规范要求及抹灰面质量要求),厚度均匀。
4.4.3保温层做法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厚度不低于25mm。
4.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交2套符合规范、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给甲方,竣工资料经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要求一次性交验合格。否则,给予乙方惩罚性处罚10000元。验收合格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现场交接手续。
5、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包干单价计价,综合包干单价为:56元/平方米,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械费、措施费、材料搬运及装卸费、二次搬运费、检测费用、成品保护费、保险、管理费、税收及利润等达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
5.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与甲方确定价格时已考虑材料、人工、施工机械、水电等各种费用的市场涨价风险,承诺工程结算时不要求甲方调整综合包干单价。
5.3本合同工程价款按乙方实际施工面积按实结算,暂估价款为¥448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5.4付款方式:
5.4.1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内容经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施工场地及工程移交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手续,经甲方审核完成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95%。
5.4.2本合同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留作质量保证金,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经双方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予以一次性付清。
5.4.3本合同工程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且乙方须提供正式发票。
6、工程质量保修
6.1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2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维修,其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6.3本合同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起。
7、关于安全文明施工
7.1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遵守甲方有关工程的管理规定。
7.2乙方应遵守国家或地方对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管线、树木花草等,造成损害的负责赔偿或修复;严格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车辆、机具、材料按指定地点停放和堆码整齐。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环境清理工作,道路上的建筑垃圾等当日清理干净,不得影响甲方其它分项工程施工,否则,甲方可勒令停工整改或予以处罚。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善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7.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损失。
8、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
8.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合同,或擅自中止履行本合同达5日以上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对方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违约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罚款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应按应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乙方滞纳金。
8.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除承担返工责任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需赔偿给甲方和其它施工单位带来的损失。
8.4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协商解决或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调解、诉讼期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否则,按乙方违约论处。
9、其他
9.1本合同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属本合同必须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9.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现行规范、规定为准,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