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融资租赁合同范本(精选19篇)
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传:电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传真:传真:
帐号:帐号:
电挂: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
(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
(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租,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人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地址:电挂: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附表
(1)租赁物件(制造厂)(详见本合同附件第号购买合同)
(2)卖方.
(3)交付地点港(详见本合同附件第号购买合同所规定之目的港)
(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
(5)租赁期间个月(以租赁物件提单交付之日为起算日)
(6)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预计交付期:年月于港口装船(详见上述购买合同)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于租凭物件提单签收当日
(7)概算成本外汇:人民币:
(8)保证金..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支付方法:支付地点:
(10)续租方法..
(11)所定损失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第八次租金支付后第九次租金支付后第十次租金支付后第十一次租金支付后....
(12)续租所定损失金额.
(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____120%计算
(14)附带条款....
实际租金表一九九年月日台启:
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
________公司业务部(盖章)
总经理室业务部经理业务员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租金(共次)实际租金(共次)第一次到第次各为:最后一次为: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续租租金(共次)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每次:
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二次租金支付前第三次租金支付前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概算:概算:概算:概算:实际:实际:实际:实际:
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概算:实际:
附注:
(1)租赁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2)起租日:年月日
(3)租赁期间:个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________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现汇帐_________号。
(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______________,实际成本为:_____________。
(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已预付_____________。余额/欠额为:___________。
抄送:
担保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
(2):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码:
租赁期间起算日:年月日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___________法院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
此致_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租人(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电挂: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传: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帐 号: 电挂: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中小企业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中小企业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甲方:乙方:日期:
出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原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新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担保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1 , )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
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 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 拨的方式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 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 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 帐户。
美元帐号:____;日元帐号:_____;欧元帐号:____。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 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 换____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 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 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 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 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_______(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经理:________业务员:________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
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租赁期限
第五条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份分送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本《融资租赁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出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出租人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承租人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领有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双方同意,承租人向出租人转让《租赁物清单》所列示的租赁物,出租人受让该租赁物后,将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期内或承租期满后由承租方进行回购。
4.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已就签订本合同获得必要批准及所有授权。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释义
1.1.1本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指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1.2租赁物:指本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标的物。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
1.1.3租赁或回租: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编号为_________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承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给出租人,再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或回租的融资租赁模式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1.1.4买价:指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应支付的价格。
1.1.5租赁物原购买文件:指承租人保管和持有的与确认和行使租赁物权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与供货人签订的租赁物买卖合同、租赁物购买发票、承租人向供货人购买价款支付凭证等。
1.1.6交付:指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将租赁物出租至承租人,由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的行为。
1.1.7起租日: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当日。
1.1.8工作日:指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以外的日期。
1.1.9年: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自起租日开始往后每一对应月对应日的年度。
1.1.10法律:指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以及原机关对其所颁布或制定的法律文件作出的任何修改或变更。
1.1.11租赁期间:指承租人对租赁物实施占有、使用的期限。
1.2解释
本合同的条款标题仅为了方便阅读,不影响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
第二条租赁物
2.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式融资租赁,由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但已经由承租人出租的租赁物转让给出租人,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和承租人均为承租人,附件一《租赁物清单》中列明的租赁物即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2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后,出租人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所有权的,承租人应先办理登记手续,出租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登记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出租人取得所有权的日期。
如因国家政策或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未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所有权有瑕疵的,出租人有权决定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亦可要求终止本合同及相关合同等,承租人应支付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等应收款,已支付的租金和咨询服务费不予退还。
2.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为出租人依承租人要求,从承租人处买入的价值人民币元的设备。
2.4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回租给承租人使用。
2.5租赁物的详细类别、规格、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物清单》,《租赁物清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6租赁物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向承租人购买,且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唯一目的即为租赁给承租人或再转租他人使用,故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价值认定、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等承担全部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件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条租赁物的购买
3.1承租人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向出租人转让其享有所有权的租赁物,并于支付转让款之时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
3.2承租人保证其转让的租赁物与承租的租赁物在质量、数量、规格等各项指标是一致的,出租人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3.3出租人应于本合同生效、并满足相关约定之日,将租赁物全额买价划付至承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4买价支付日期以价款实际到达承租人账户日期为准。
3.5具体的约定详见有关《设备资产出让协议》。
第四条交付、验收和责任限制
4.1双方确认:租赁物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购买,承租人确认租赁物在本《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已由承租人实际占有,并且该等占有至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购买租赁物买价时仍呈持续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不需要履行实际的租赁物转移交付行为。出租人不对交付迟延或不能实现交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包括预期收益损失承担责任。
4.2由于本项租赁为承租人回租,在出租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时,即视为承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
4.3如果认为需要,出租人可以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有关租赁物进行营运的前提下于交付日前对有关租赁物进行查验,并由双方共同签署查验的有关确认书。
4.4承租人应确保其将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时,对租赁物享有真实有效的所有权,在整个租赁期间直到承租人依本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之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他人提出异议,租赁物不会因承租人的原因被查封、扣押等,否则,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六条“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之16.2.2项约定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4.5承租人签署验收证明书并将其交付给出租人即确切证明:有关租赁物是“照现状”交付的,承租人并已检验有关租赁物,其对制造商或卖方就有关租赁物提供的保证满意,其已无条件地接受有关租赁物在本协议项下的租赁,以及有关租赁物于交付日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在各个方面令承租人满意。
4.6承租人同意,与租赁物的进口、交付、使用或移动有关的任何及一切运输收费,以及任何及一切税款、关税和任何其他收费,由承租人独自承担。
4.7在承租人遵守本协议和其他有关协议条款的情况下,出租人将不做出任何妨碍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占用和使用有关租赁物的事情。
第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5.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侵犯出租人所有权的行为。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进行出租的,应将最终用户的名称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且告知最终用户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事实。
5.2在承租人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前,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除出租人外的其他任何人无权处置租赁物。承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的,租赁物由最终用户占有、使用,但是不影响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5.3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人应提供一切方便。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加拆任何零部件或改变使用地点。如承租人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而出租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承租人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5.4在不影响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进行质押,也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予以配合。
第六条租赁期间
6.1租赁期间为个月,自起租日起连续计算,即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2起租日为出租人向承租人将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付讫的当日,即出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付讫购买租赁物的全部买价之日。自起租日起计算租赁租金。
6.3起租日为确定的不可更改的日期,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影响。
6.4在第6.1条所列的租赁期内,除非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租金
7.1租赁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7.2起租的租赁物每期租金计算公式为:
每期租金=租赁本金_每期租金所含租息=×期租息率每期租金所含本金=每期租金-每期租金含租息
7.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中国政府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增加税种、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则租赁利率亦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幅度等于由于税务政策的变更导致出租人基于本合同而应承担的税务负担的变动幅度,以保证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收入和成本维持不变。
7.4承租人同意按出租人编制的附表二所列明的租金等款项的数额和支付日期履行。
7.5租赁期内采用预付方式支付租金,每期租金应于当期租金期开始两个工作日前支付,出租方应于每个租金期开始十个工作日前向承租方发出该租金期的收付款通知单,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租金支付表》。
7.6承租人应根据《租金支付表》所列示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在支付时间的前两个工作日前将租金划付至出租人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7.7如租金支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支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
7.8如乙方出现延迟支付租金,则其后承租人付给出租人的款项,出租人有权先扣收违约金、赔偿金,再按租金到期的先后顺序依次扣收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直至足额及时支付到期的租金。
第八条保证金
8.1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前,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也可以由出租人在支付租赁物转让款时扣收,出租人应出具相应的手续。
8.2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及时清偿。
8.3承租人缴存的保证金应占本合同项下承租人支付租金本金金额的5%。
8.4本协议签订后一日内,承租人必须将保证金交付专门账户,由双方共同占有保管,其保证金账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
8.5本协议项下保证金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8.6保证金存管期限按下列约定执行:本保证金为活期保证金,保证金存管至本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为止。
第九条索赔及赔偿
9.1承租人确认需自行对租赁物的质量、性能及服务承担责任及法律后果。
9.2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内,一旦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服务缺陷而导致损失的,首先由承租人直接向租赁物厂商等责任方索赔;如租赁物厂商等以租赁物所有权转移为由提出异议,或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索赔,由出租人索赔,承租人应提供有关证据。
9.3双方约定,在出租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对租赁物厂商等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和享有。
9.4索赔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继续履行,不论索赔结果如何,承租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出租人及时足额支付租金。
9.5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物期间,如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使出租人遭受任何损失,则承租人应于接到出租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部赔偿。此损失包括损失本身及有关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滞纳金、诉讼费、保全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政府规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保险
10.1承租人应在出租人付款前,向_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不低于租赁本金金额_________%的比例对租赁物投保财产一切险、机械损坏险及通常应投保的其他险种,并承担全部投保费用。
10.2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应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10.3如承租人未按时投保或续保,出租人获悉或发现后,有权及时通知承租人并要求承租人投保。情况紧急时,出租人可代为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自该费用发生之日起至承租人偿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10.4如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其他款项。
10.5租赁物的保险须以出租人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由出租人在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买价时予以指定。投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三个月,一切保险费用和支出均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保险合同及保险单原件交由出租人保管。
10.6租赁期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人应立即通知出租人和保险公司并以出租人的名义办理索赔事宜,出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10.7保险赔偿金由出租人收取。
10.8对于保险赔偿未能弥补的损失部分,由承租人在保险责任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赔付给出租人。
该赔款不计入租金。
10.9保险赔偿金的延迟给付并不能构成承租人向出租人延迟给付的理由,承租人更不能将保险索赔权冲抵其应付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第十条租赁物的使用、保管、维修和税费
11.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附件一所列租赁物的安装、使用地点;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不得改动租赁物的外形、结构。承租人应负责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出租人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保养情况,承租人应提供检查所需便利条件。
11.2租赁期间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
11.3租赁物在安装、使用和保管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款、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11.4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处理
12.1租赁物在交付给承租人后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12.2租赁物发生损坏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自费将租赁物修复至完全正常使用的状态。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3如租赁物灭失或者毁损至无法恢复原状的程度时,本合同终止,承租人应立即付清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约定处理。
12.4如果有关租赁物发生承租人认为可以修复的任何损坏,承租人应迅速修理有关租赁物,并将其根据本协议购买的保险就上述损坏所收到的任何款项用于支付承租人修复上述损坏的费用。在修复期间,不影响承租人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修复期间的租金。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13.1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采取留购方式处理,即承租人在支付全部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名义货价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当时的现状出卖给承租人。
13.2名义货价应与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
13.3全部租金和名义货价按约定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出租人向承租人出具了关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的书面声明后,即视作出租人履行了租赁物交付义务。在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时,出租人不对租赁物当时的状态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提前终止合同及解除合同
14.1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出现本合同约定终止事由或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提前终止权,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14.2承租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于向出租人发出该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出租人一次性付清下述全部款项:
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全部租金;
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计收复利,以及出租人因本合同提前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
租赁物的名义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出租人收到全部上述款项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14.3合同解除
14.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承租人逾期60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金或其他款项;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15.2.4条的约定;
经营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连续四个季度营业利润亏损的;
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
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出租人对租赁物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在其他金融机构有到期债务未能偿还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解除其与承租人的合同的;
承租人或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卷入或即将卷入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的;
出租人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承租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侵犯出租人租赁物所有权的;
违反本合同第5.1条的约定,承租人未向最终用户履行通知义务的;
涉及诉讼、仲裁或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抵押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承租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破产、破产;
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拒绝履行其保证、抵押、质押、回购、代偿等义务的;
承租人或本租赁项目的相关方在办理过户登记、保证、抵押、质押等手续时存在瑕疵、不完善等情况,经出租人指出,承租人或相关方拒绝改正的;
违反本合同或本租赁项目项下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违反本合同第10.1条,或者租赁物灭失或永久不适用或不能使用的;
法律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4.3.2本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选择下列一种解决办法:
承租人以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购回租赁物;
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承租人支付到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等应收款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出租人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承租人还应赔偿出租人超过违约金以上部分的实际损失。
第十五条声明和保证
15.1出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1.1出租人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15.1.2出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15.1.3本租赁业务项目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规定;
15.1.4出租人进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保证事先书面通知承租人。
15.2承租人的声明和保证
15.2.1承租人是依法成立目在租赁期间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资格签订并履行本合同;
15.2.2承租人签订本合同已得到董事会或企业相应权力机构的同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
15.2.3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未超出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且用于合法目的;
15.2.4承租人实行承包经营、合并、分立、联营、重组、歇业、解散等影响本合同的事项,应提前30日事先书面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应尽量避免上述事项对出租人造成不利影响。
15.3双方特别声明
15.3.1本合同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15.3.2本合同有关限制权利、加重、免除责任的条款已经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向对方详细说明且为对方理解和接受,而并非一方格式文本。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6.1.1如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无理干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则构成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立即停止干涉行为,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出租人拒绝纠正或停止违约行为,则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按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16.1.2如出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出租人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附随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出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6.2.1如承租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则自承租人逾期之日起,对未归还的租赁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租赁利息,对未还的贷款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利率加收_________%计收复利,或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逾期利率按日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对于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而造成的出租人对银行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
16.2.2承租人发生如下行为:
承租人未能于到期付款日支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的任何租金或其他款项,并且在收到出租人发出的有关拖欠付款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还未能支付有关欠款;
承租人在任何时候没有按照本协议购买、续展或维持任何保险险别,或者做出或不做出任何事情,而其后果是使有关承保人有权废止保单或以其他方式免除或解除该承保人在该保单项下的一切或任何责任;
承租人没有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而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予以补救;
承租人没有按照本协议将有关租赁物的保险受益转让到出租人处,或者有关租赁物保险受益的转让不能在整个租赁期间持续有效;
承租人在本协议或其他有关协议项下提供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被证明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正确的,或是于任何时候重新提及当时存在的事情和情况时会在任何实质方面是不准确的;而承租人未能在接获出租人发出的有关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天内予以补救;
承租人破产或被宣布为破产或无能力偿还任何其他债务;
任何有关协议失效或变成不合法或不能执行;
发生任何其他事情令出租人合理地相信承租人履行本协议和有关协议的能力受到损害;均视作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严重违约,出租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措施或同时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要求承租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租赁物交付时原状并按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租金总额×_________%。
行使加速到期权,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要求承租人立即付清所有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的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合同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并将上述款项划至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要求承租人赔偿全部直接损失。
收回租赁物。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后,有权选择:在承租人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后,将租赁物退还承租人,或立即解除合同,将租赁物出售并将出售所得用以抵偿承租人应付款项,不足部分再向承租人追索。
取消尚未交付的有关租赁物的售后回租安排。
请求损害赔偿。
其他法律法规下享有的救济。
出租人采取以上条款之相关措施,并不以此免除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6.2.3如承租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不准确的,或承租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附随义务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直接损失。
16.2.4无论再承租人是否向承租人支付租金,或对出租人因租赁而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出租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赔偿相关损失。
16.3一方如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须承担另一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补偿
承租人特此同意于一切时候均就下述各项向出租人和出租人的董事、雇员、顾问、代理人、股东、关联公司以及其他有关人士作出补偿,并使上述各方和其他有关人士免受下列损害:
17.1因承租人或任何其他人占有、管理、控制、使用或操作有关租赁物或其任何部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索赔、诉讼程序、罚金、罚款、费用和开支;
第十八条出租人权利的累加性
出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出租人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承租人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出租人书面表示,出租人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和妨碍出租人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九条争议处理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出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双方同意以本合同约定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为此双方均自愿放弃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公平、效力及违约金比例过高或过低的异议权。
19.3本条款为独立条款,本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其他当事人的通知须按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进行。任何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和传真号码,须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二十条
以信件邮奇或传真发出的通知,信件交邮后的第七日视为收件日期,传真发出后的第二日为收件日期。
第二十二条其他
22.1下列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约束力。
《租赁物清单》;《租金支付表》;
《提前终止款项表》;《租金支付调整表》。
22.2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本合同”应包括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22.3本协议对承租人和出租人及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有约束力并适用于他们的利益。
22.4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出租人可以不时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但应当通知承租人。
22.5承租人和出租人同意不时做出和履行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进一步的行为以及签署和交付法律规定或对方要求的任何及一切进一步的文件,以便确定、维持和保护对方的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从事和实施本协议的意向和目的。
22.6出租人可从到期和应付给承租人的任何款项中抵付或预扣承租人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项下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到期应付给出租人的任何款项。
22.7除本协议另有规定者外,本协议项下应发出或做出的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以中文和书面形式、用函件或传真发出或做出,按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发往有关方。
22.8如果本协议签署后,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是由于有关政府机关或有权部门的要求,使得本协议售后回租安排不再合法,或是使得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有关租赁物承担的税费负担大幅增加,出租人和承租人均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有关售后回租安排,在此情形下,承租人应按照附件三《提前终止款项表》立即向出租人支付提前终止款项以及出租人所有因为终止而出现的其他费用,出租人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应签署必要的文件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使有关租赁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得以转让或转移给承租人。
22.9如果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成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22.10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11本合同一式六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人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是_________,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_________。有一定的融资需求。乙方是_________,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具有从事各项租赁业务的经营资格,为众多企业、政府平台提供过融资租赁业务服务。
因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如何开展联合融资租赁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的方式及融资要素
乙方拟联合_________、_________或其他后期双方确认之第三方等机构共同为甲方完成融资租赁合作。乙方作为本次联合融资租赁业务的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等为“联合出租人”,并以乙方或“联合出租人”为代表与甲方签署正式的《融资租赁合同》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融资租赁条款具体条款以《融资租赁合同》及或有其他类似法律文件为准。联合租赁的融资方案要素如下: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标的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起租及还款日:_________年,季度等额租金后付,共_________期,详见附件还款表,实际起租日以甲方与联合出租人之协议为准。。
租赁利率:测算利率_________%,详见以下还款表。
租赁手续费:按照融资总额的_________%/年,共_________%,不迟于起租日后三日由承租人一次租赁手续费一次性性付清。
租赁保证金:_________万元,由承租入于约定起租日前一次支付,可用于抵扣最后一期租金
具体租金支付节点,支付金额详见“附件一”。
若分批放款,则保证金、手续费亦对应放款金额分批扣取或支付。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真实的与融资有关的详尽资料,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乙方。
1.2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应付手续费。
1.3甲方可提前还款,亦可分批次提款),具体条款以甲方与联合出租人签署之协议为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在调查、分析甲方资产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
2.2按本协议第一条之规定提供融资服务或融资款,其中融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匹配洽谈、项目沟通及促成、协调联合出租人入场尽调等内容;
2.3签署相关融资《融资租赁合同》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2.4若由乙方引荐之“联合出租人”已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之出资任务,则乙方无需出资;
2.5按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收取应收的手续费。
第三条融资额度、成本与手续费的收取
1、融资额度:
以实际批准额度为准,手续费及保证金的收取按照实际批准额度比例收取。
2、融资成本控制:
原则上以“附件一”中约定的保证金、手续费、利率、租金支付节点、支付金额为准,如因实际起租日变化造成各期租金支付日期相应提前或者延后,需要调整相关租金支付金额的,相关租金上下调整的幅度不高于%/年。且考虑融资租赁成本计算的差异性,允许细微误差存在,但融资租赁利率差异不得高于%/年。
3、手续费的收取:
乙方有权单独收取融资租赁手续费,收取标准为:
“附件一”中明示之手续费减去“联合出租人”所收取之手续费。暨:乙方的手续费=融资总额×。
譬如:“附件一”中规定应收手续费率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若“联合出租人”收取了%的手续费,则乙方收取的手续费率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若“联合出租人”收取了_________%的手续费,则乙方收取的手续费率为融资总额的_________%,以此类推。
原则上,乙方手续费的收取与“联合出租人”同步进行,最晚不得超过“联合出租人”手续费收取后的三个工作日。乙方在收取手续费后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特别声明
若甲方做出的本融资决策所面临的风险现实产生和可能导致的损失产生时,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尽力协助甲方消除风险,降低和减小损失。如甲乙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依据本合同第六条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甲方提前还款或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对按照本协议约定而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甲方同意:本协议的签署不表示乙方已经承诺或同意做出提供任何融资的承诺。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和违约责任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协议。但下列情况下,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甲方未能融到资金;
1.2甲方已经支付完成相关手续费的支付;1.3协议双方协商后均自愿终止本合同的;
1.4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双方或协议其中一方无法履约的;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
3、如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相应手续费的,乙方有权自违约之日起向甲方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为履行义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对此所造成的任何结果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甲乙方特别约定:本条款的履行以甲方实际收到融资款项作为生效条件。若甲方未能有效收到融资款项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亦不构成违约。
第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由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
2、双方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协商解决不成,则在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文本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X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民法典》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现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租期限为 年,时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金额为每月 元,则每年租金 元。本租金为甲方不含税费实收款,租赁税费及房产使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个月内应将第一年租金付请,今后逐年付款(时间定于每 年 月 日)。
四、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将房屋租金融资。如果每年的还租期限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还甲方房屋租金本金的10%的款项作为甲方融资收益,当年房屋租金免息宽限一年。依次类推。
五、承租期间,如确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装修,以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或请专家安全评估认可),方可实施。若因改建损伤建筑物主体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建筑物的保养、维修及景观、物业的养护管理概由乙方负责。承租期满,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改建、装修及构筑物等不可移动产物,若甲方需要的应予保留,可折价补偿。
六、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通信及其它需要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保好防火、防盗及人财物的各项安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争取建立长远合作关系的精神,一致同意,如本合同期满,甲方如未考虑自主开发建设;乙方有续租或有新的合作愿望,甲方应作优先考虑,具体事项届时再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事项时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并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在法律上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租赁物件是指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留购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购买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以租用、留购为目的,以融资租赁方式相甲方承租租赁物件;甲方根据乙方的上述目的为其融资购买租赁物件。
2.乙方需相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文件和担保函。
3.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定租赁物件和卖主,并与甲方一起参加订货谈判;在甲方的主持下,乙方自行与卖主商定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及设备的品质保证等购买合同中的技术设备条款;甲乙双方与卖主共同商定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购买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甲方以买主身份主签,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签第号购买合同。
4.甲方应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规定办理进口许可证,履行支付订金、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投保、结算等各项义务。
5.乙方负担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其他税款和银行开立信用证等国内费用。甲方垫付的银行开征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内,将款额及应付的利息付给甲方。
第三条租赁物件的交货
1.甲方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后,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为完成向乙方交货。乙方应凭提单在到货港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租赁货物到达到货港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或乙方自行办理保管、提货手续。提货后,乙方自负保管责任,如乙方不能及时缴纳关税等款项或办理提货手续所造成的损失,其结果于商检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如卖主延迟交货,租赁物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标准等与购买合同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购买合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均按购买合同规定由卖主负责。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4.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损害,乙方应立即提供有关证据及索赔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提出仲裁。索赔、仲裁的结果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5.不论发生上述何种情况,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和还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应付款项后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之日。
2.还租期限,指从还租期限起算日(租赁物件运抵到货港,以《到货通知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至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
第五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付租金给甲方。
2.租金是购买租赁物件的成本与租赁费之和。
成本是甲方为乙方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所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含财产保险)及双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与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从其支付或实际负担日起至还租期限起算日止所产生的利息总金额)之和。
计算租金的租赁费率由国际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和筹措手续费、风险费率和甲方应得的合理利差两部分组成。签订本合同之日确定的租赁费率为本合同的固定租赁费率,在还租期内固定不便。外汇计息方法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办理。
3.《租金概算表》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的财务预算表,其租金根据概算成本和暂定租赁费率计算,具有暂时性。本合同的暂定租赁费率为(货币:_________________)%年。
4.《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为乙方偿还甲方租金的依据,根据实际成本和还租期限内的固定租赁费率计算。计算实际成本时,如甲方支付货款的货币与本合同货币不符时,按甲方实际兑换的汇率折成合同的货币计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赁付率计算。
5.实际成本核算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同意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都以该通知书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一个月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需加收两个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延迟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固定租赁费率的130%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所欠租金额的0.005%。
第六条服务费和保证金
1.乙方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向甲方交付(货币:_________________),作为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的规定,在购买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交付甲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抵作该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和服务费致使购买合同不能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在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除非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也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租金核算表》中所记载的设施场地或允许他人使用。
2.怎本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物件主张任何权利,该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甲方有权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保养情况,乙方对甲方的检查应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赁物件维修保养合同由乙方同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或由甲方代乙方与卖主或原制造厂家签订。如需要更换租赁物件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只能用原制造厂商提供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交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甲方应交纳的利润所得税除外)由乙方负担。
5.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受到损害时,乙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损毁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担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的风险。
2.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可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和性能的物件。
3.租赁物件灭失或损毁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中记载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给甲方。当乙方将损失赔偿金额及其他应付的款项缴纳给甲方时,按本合同第十三条处理。
第九条保险
1.自还租期限起算日开始,甲方以购买合同CIF价及本合同规定的币种对租赁物件投保财产险,并使之在还租期限内持续有效。保险费由乙方负担,计入实际成本。
2.事故发生后,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领取保险金。
3.甲方将取得的保险金,根据与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则之一办理:
(1)作为第八条第2款第(1)项或第(2)项的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项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条违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所规定的义务造成卖主逾期交付租赁物件,甲方购买租赁物件所支付款项在逾期期间所发生的利息由甲方负责。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或收回租赁物件自行处理,所得款项抵作乙方应付租金及延迟利息,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赔偿。虽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权力的转让和抵押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赋予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权力转让给第三者,或提供租赁物件作为抵押,但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
第十二条重大变故的处理
1.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情况,需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采取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措施。
2.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项,并再向甲方支付租赁物件的残值元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书,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所有。
第十四条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赁担保函。
乙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担保人。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友好协商解决,瑞如协商不能解决时,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更改
凡对本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资租赁委托书
2.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
3.购买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实际应付租金通知书》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和充分的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座落等状况:
1.房屋座落:芗城区胜利西路91号;第______(1-12号店面);
2.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隔层及卫生间面积_________;
二、租赁用途:本租赁标的可用于除餐饮外的其它合法用途。
三、租赁期限:5年;交付出租房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租赁数额、付款办法、交纳日期、承租保证金:
1.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2.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
3.交纳日期:合同签订当日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及承租保证金,以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4.本店面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店面承租保证金壹万元整,退租时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验收店面各项设备不受损坏情况下可如数退回。
五、房屋及设备维修和保管:
1.在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房屋的检查、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的保管、维修及承担其费用;
3.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拆、减、增必须事先经过甲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六、租赁期间店面及周围环境、生产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他人交换使用的;
2.乙方任意变更房屋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的;
3.乙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减、增加的;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使用保管不当等过错,造成房屋(包括公共设备)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理、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每天按租金拖欠的部分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因国家战备,政府行为需要,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工程及设施交还甲方,甲方对乙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但乙方预交租金部份可先予退还。
十一、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帐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 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 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及承租用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8号楼5-6门面及1单元201室。乙方二人合伙承租以上房屋,用途为乙方二人合伙从事餐饮经营。
二、租赁期限:以上房屋租赁期三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为柒万元(¥70000.00元)整,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5%。
租金一年一付,本协议订立后即支付第一年租金;此后,每年在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合同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及税金:乙方因租赁门面房经营所产生的营业税等税收、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按时交纳。
五、房屋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在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及安全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应提前告知甲方。
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交付甲方租赁押金3000元,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甲方验收房屋如有损坏将从押金中扣收,无损坏房屋租赁期满后甲方将租赁押金(无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转租承租房屋,具体事项另行协商。
七、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两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八、房屋归还事项: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及时归还房屋。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未形成附合的即可以移动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但拆除后乙方应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已形成附合的,无偿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
(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且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及时纠正。
甲方有以上第(2)项行为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出租房屋变动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剩余租赁期限的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二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二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位于宝应县华安宝楼棋牌室场地、器具转让于乙方,就有关转让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转租
1、甲方将位于宝应县华安宝棋牌室场地转租予乙方,转租期限为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范围为:原宝应县华清池浴室院内南首一层房屋一幢。
2、转租租金为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订立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3、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由甲方出面协调有关各方订立租赁事宜。
4、乙方承诺:正常使用该房,装饰及改造时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主体结构。甲方保证上述转租房屋转租时,该房无纠纷,并已结清房租,水、电等费用,并迁出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二、器具转让
甲方自愿将属其所有的位于宝应县华安宝棋牌室内的麻将机7台、柜台一套、格力空调一台、椅子45张转售予乙方,折价人民币壹万柒仟元,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甲方。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本协议自订立之日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街道路中段XX大厦501的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现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租期限为 年,时间二○一五年 月 日起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金额为每月 元,则每年租金 元。本租金为甲方不含税费实收款,租赁税费及房产使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个月内应将第一年租金付请,今后逐年付款(时间定于每年 月 日)。
四、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将房屋租金融资。如果每年的还租期限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还甲方房屋租金本金的10%的款项作为甲方融资收益,当年房屋租金免息宽限一年。依次类推。
五、承租期间,如确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装修,以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或请专家安全评估认可),方可实施。若因改建损伤建筑物主体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建筑物的保养、维修及景观、物业的养护管理概由乙方负责。承租期满,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改建、装修及构筑物等不可移动产物,若甲方需要的应予保留,可折价补偿。
六、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通信及其它需要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保好防火、防盗及人财物的各项安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争取建立长远合作关系的精神,一致同意,如本合同期满,甲方如未考虑自主开发建设;乙方有续租或有新的合作愿望,甲方应作优先考虑,具体事项届时再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事项时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并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1.财产名称;
2.国别;
3.规格型号;
4.质量标准;
5.数量;
6.总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____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抵作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
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担保法》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八条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1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