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合集3篇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精选3篇)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 篇1

委托代理记帐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 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代理记帐的物业区域范围及事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帐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二)委托事项包括:

1、建帐、记帐、对帐和报帐;

2、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报表;

3、有关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核算工作。

第二条委托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发生的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费用,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书面交接单见附件)。

2、甲方应当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以及现金、银行日记帐的登录。

3、甲方对乙方退回的不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4、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提供工作和档案保管的条件。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记帐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对维修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如实反映维修资金的收支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入帐;对于损害业主正当权益的行为,应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改正建议,若业主委员会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的,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乙方应根据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本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日常维修资金收支按季结算并分摊到户,对大修和专项修理项目按次或按项结算并分摊到户。按期编制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收支报表和分析报告。每半年张榜公布一次财务分析及收支明细帐。

3、乙方按月对现金、银行日记帐与总帐进行核对;不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并进行帐、实核对。

4、乙方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熟悉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法规,遵守执业规范,确保代理记帐质量。

5、对所代理记帐的记帐凭证,应专人负责,分户编号、每月终了装订成册;帐簿、报表应分户整理、分类排列登记,集中建档保管、并遵照会计档案保管规定处理

6、乙方负责保管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将代理记帐期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甲方,并办理交接手续。

7、乙方应当接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对维修资金收支业务的咨询,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提出的疑义负有解释义务。

8、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代理记帐收费甲乙双方按照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月每户元,合计元。甲方与乙方个月结算一次代理记帐费用。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和补充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如欲续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乙方%违约金;

(二)乙方原因造成违约,按合同费用总额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给甲方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____"):(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物业公司、区、县房地局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委托代理记帐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应当配备专人负责货币收支和保管;

(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如差旅费)或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

(3)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4)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制度规定需要完善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向乙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车费;

二、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5)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6)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7)对甲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8)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9)在次月的8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会计报表;

(10)会计、税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三、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元,按月支付。

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