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办理。
第二条乙方的职务或工种为:
第三条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的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第五条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5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劳动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关劳保待遇。
第九条乙方的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等,并可享受公司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二)甲方可参考下列事项调整乙方职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记录;
2.乙方工作职务(或工种)变换情况;
3.甲方盈利状况;
4.劳务市场供需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一般水平。
第十条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第十一条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一个月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第十二条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一个月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一. 聘用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2、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和设备;
3、对所授课程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技能;
4、乙方年龄必须在十八岁以上,男性在六十五周岁以下,女性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乙方应持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本人学历或能力的有效证件在甲方教务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 工作任务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教学工作需要,担任 班级 课程的授课工作,并按甲方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责任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按质完成教学工作;
2、甲方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备的教学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必需的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计划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学参考书)、备课笔记本;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切实履行教师职责,悉心备课、严谨执教,坚持课后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和登记成绩,按教学要求拟定试卷、批阅试卷、总评学生成绩、写出试卷分析。
三. 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学任务后,在甲方本部教学区的聘用教师均按实际完成的教学工作实行按课时计酬,甲方按15元(人民币)/(课时)标准支付乙方授课酬金;在阜阳教学区教学的聘用教师按1200元/月支付课酬(不支付其他项补贴);
2、乙方因公致伤、致残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证明,需要给予治疗的,甲方按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解聘后由甲方补发乙方一至三个月的计划授课课时课酬作为解聘后的医疗补助费。但如属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伤致残,或在合同期内乙方自行离聘者,不享受医药补助费待遇;
四. 解聘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
(2)乙方在聘用期内,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根据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五. 劳动纪律: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有事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能到堂授课,甲方将对乙方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相应的教学课时酬金、罚款直至解聘。
六. 其他事项:
1、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应按原价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因个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岗履行授课职责,须至少提前一个星期向甲方请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岗;
3、授课期间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课,如系临时停课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后不能正常授课,甲方对乙方课时费应予支付;如系阶段性停课,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计划授课课时的60%课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到期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签定聘用授课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校党群办一份。
甲方(科室盖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以智力引进方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大学_________教授。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每年到甲方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三、乙方工作职责、任务与目标
_________。
四、甲方提供的基本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津贴_________元/月(年)。
2.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工作住房或_________元/月住房补贴。
3.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的科研办公用房。
4.聘期内提供基本条件保障费共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到位_________元,其余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滚动投入。
五、双方约定事项
1.工作津贴中的基础津贴部分按 0个月平均发放,其余部分年终考核通过后一次性给付。
2.乙方因主观因素导致未完成本协议既定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且乙方须按甲方已支付薪酬(工资+岗位津贴)总额的50%给予甲方以经济补偿。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条款时,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协议条款。
4.乙方在协议期内须将年度业绩情况报校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协议期内双方解除协议及违约责任事项参照《_________大学岗位聘任(用)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人事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