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汇编3篇)

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通用3篇)

白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规定,双方在互惠互利、互相信任、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及地点:

1、货物名称: 。

2、起至地: 院内。

二、运输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运费:元/吨(含税)。此运费为乙方按甲方要求将所承运之货物安全、及时、完好的全部运至甲方收货地址并履行合同所有义务后的运费单价,不受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最终总价款以甲方过磅数量乘以单价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季度结算一次运费,乙方开具运输发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运费。运费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危险品运输合同范本五、内容及细则

1、承运车辆到起运地点后,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车辆须服从甲方人员调配。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用量,若影响甲方生产,每次罚款5000元。

3、乙方车辆进厂后,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附则及约定事项:

(1)运费指起至地范围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及风险和费用;

(2)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GB536-8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六、该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无效,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白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 篇2

白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时间: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应持有公安、运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书,能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劳动报酬:

1、按每月________元/发放,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至18日。

2、甲方为乙方购买(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工作期间执行严格的出勤、考勤制度,除国家规定的国假之外,其余时间一般不得请假,超出假期每天扣工资________元/天。

3、工作期间外出包食宿,在长炼范围内食宿自理,上班自行安排交通方式。

四、责任承担:

1、违章罚款处理均为乙方本人负担(甲方证件手续不齐,超载等除外);

2、酒后开车,私用车辆,擅自交与他人驾驶及违章驾驶酿成事故全部经济责任由乙方本人负担,且自动终止合同。

3、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裁决,除保险公司理赔外,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发生机械事故,乙方需承担30%的经济责任。

4、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违约者需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整,但因甲方经营不善,双方合同自动取消。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5、在工作期间,为保证驾驶员的充分休息时间,乙方不得在工作之余经营运输义务,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白城市驾驶员聘用合同(危险货物运输)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与车辆管理规定》和省交通厅《广东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通知的精神,保障运输安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提高企业和经营者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等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 )自愿加入甲方联合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自愿将 车辆(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入户到甲方管理。甲方利用自有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设施为乙方提供指导,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车为乙方自购,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将此车抵押或变卖,但车辆的户籍、更新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车转卖或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确需转让的,须提前一个月报告甲方,并带新车主到甲方办理转让审批手续,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向甲方预交经营合同信用金(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若乙方不违约,合同终结时,信用金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合同期限为叁年,即从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 止。

四、合同期内,乙方每年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安会司管理费元。

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同时督促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参加安全学习的义务,必须交纳学习班费(含资料费) 。

六、甲方必须按时通知乙方购买车辆保险费(保险费由乙方全部负责),保险单原件由甲方代保管,没有保险的车辆不准参加营运,若擅自营运的,作乙方违反合同受理。

七、合同期内,车辆营运成本、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无故刁难乙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业务年审及缴费,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乙方必须合法自主经营,遵守国家有关危运车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并按时按章缴交各种规费及税金,服从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指挥。违反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车辆停业整顿;严重违反者,甲方有权终止经营合同并报交通部门取消该车经营资格,并且乙方承担其所造成的所有责任。

十、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司信誉。遵守交通规则和危运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细则》和《经营管理制度》,严禁酒后行车和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违反者可处500-5000元的罚款。

十一、乙方必须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每周回甲方车场接受检查一次),爱护车辆,并严格按照一、二、三级保养规定里程到甲方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定期保养和车况技术签定,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指标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大方。

十二、乙方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应立即派员协助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或更换司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等核发的有效证件才能上岗营运,同时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的安全学习和活动。

十三、乙方聘用的司机、押运员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四、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中途擅自提出终止合同关系(特殊情况和国家新政策不允许存在的合同关系除外),若一方提出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交付违约金人民币 仟元给对方,并限从提出之日起15天内交付完毕。如果规定期限内不交清违约金,每天加罚滞纳2‰,若一个月不交清违约金,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

十五、合同期满后,若政策允许,可续订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乙双方重新商定。如乙方不愿续签,须在期满10天内与甲方结清帐目,办理车辆迁出手续。如乙方既不续约,又不办理迁户手续,甲方有权通知交管部门采取措施停止车营运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六、合同期间,若发生与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经济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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