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员聘用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复印件)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需要,临时招聘乙方为甲方产品促销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到已有销售甲方产品的商场_____________(卖场)(下简称丙方)作为推广员,工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符合食品生产厂家所要求,如有隐瞒等行为,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如丙方有需要提供健康证的,乙方应无条件提供。
二、由于乙方工作岗位工作性质特殊,乙方须遵守丙方的一切管理制度,因乙方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丙方对甲方或乙方的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和丙方合作损失的,甲方有向乙方追究应负赔偿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应遵守丙方的工作时间规定,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__________到__________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或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四、在合同期内,甲方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五、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果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解除促销工作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批准后乙方方可离岗;乙方没有提前申请或甲方没有批准而不正常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甲方不予结算工资。
七、如果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在离岗前做好工作移交,将所领用的全部甲方物品和经手的全部甲方资料交回甲方。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的,甲方将不予结算工资;擅自离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自工作期限结束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就甲方推荐_________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___促销活动以及活动中须事先明确的事达成共识,签定本文件备忘。
2.促销员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在乙方指定的商场工作5个工作日,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工作时间为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工作时间为13时30分至18时 30分,每日12时31分至13时29分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3.促销员应积极主动热情的向消费者介绍乙方的商品,解答消费者的问题。
4.促销员工资按日计算,每日基本工资_________元人民币,工作态度和效果优异者将获得奖金,奖金按日计算,最高为每日_____元人民币,促销员工资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促销员应按时受领。
5.其他事项
(1)培训。乙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提供产品知识及促销技巧培训,促销员应按时参加;
(2)午餐。促销员工作期间的午餐自行解决;
(3)安全。促销员处于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时,其人身安全由乙方保障;促销员处于本合同以外的时间、地点时,乙方无义务承担其安全责任。
6.违约
促销员有违反本备忘录约定第一至第四条的行为,其个人即丧失向乙方索取报酬的权利;乙方未能按本备忘录约定安排促销员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促销员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仍应按促销员工作的时间计算并支付工资;促销员未按本备忘录第六条的约定领工资,乙方将扣除促销员工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未按备忘录第六条的约定给付工资,则应按日加付滞纳金,滞纳金为促销员工资总额的______%。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 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请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1. 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
任务的起始标准为:
任务的完成标准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营业员 (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1. 乙方不胜任本职工作;
2. 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只是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不存在;
3. 甲方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或认为有更适合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乙方工作内容。
1. 严格遵守商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任务,确保营业工作有序开展;
2. 着装得体,仪容仪表整洁,保持标准的站姿、坐姿和步态。提前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离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做好库房管理,定期盘点,保证所销售产品干净,摆放有序。加强票据的摆放及管理,确保各类票据齐全,做好每日的结帐核算工作,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
4. 主动上前迎接顾客,帮助顾客提供最佳的选择方案,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综合 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工时制度方式工作,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为 早9:00到晚18:00 ,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乙方享有每年 天的带薪年假,应安排在 进行调休。
第八条 因甲方工作性质决定店铺长年不休,因此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节假日调班,乙方以实际调班天数作为工资核算标准,可进行调休,不在追加假日工资补贴,节日期间工作的按国家标准计算工资。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或工资卡转账发放。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基本工资 元人民币。
乙方转正的工资为:月基本工资为¥ 人民币+补助¥ 人民币+保险+销售提成+年终奖:由商店制定每月的销售指标,每月完成指标,按商店不同商品的销售规定提成。甲方不提供食宿。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1. 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和能力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
2. 根据甲方规章制度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或职务的;
3. 甲方整体薪资结构调整;
4. 乙方不胜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务;
5.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6. 按照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调整乙方工资的其它情形出现;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节日工资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销售提成每月审核后发放,违反商店制度或不能完成业绩指标的不予发放。具体实施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要休息的:
1. 甲方按乙方基本工资的60%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2. 甲方按乙方病假天数扣除岗位工资和补贴。
3. 乙方因病连续休病假满一整月,甲方将扣除其整月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按时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乙方当月工资内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 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乙方辞职应提前15日向甲方递交辞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甲方辞退乙方应提前15日告知乙方。甲乙双方违反者补偿对方1个月工资。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 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工作制度,如无法按照甲方规定的制度执行,将随时终止该合同。
2. 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一切和甲方商店运营管理相关联的产品信息,网络及系统资料和信息,供货渠道等,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上海 ,竞业限制期限为 6个 月。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 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