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精选35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及宗旨:
1.勤勉尽责,竭诚服务;
2.及时高效,准确合法;
3.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本着防范为主的宗旨,既重视处理当前的法律问题,更注意在甲方日常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第二条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主要有:
一、乙方律师对甲方日常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包括:
1.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委托,代理甲方参加国内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的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代理甲方参加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或办理重大非诉法律事务时,双方需另行签署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法律顾问工作有关的信息、资料和文件;
2.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的工作会议,提供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门联系人,进行联络工作;
第五条法律顾问费
双方商定,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乙方律师为甲方到外地工作时,所需差旅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2.乙方因工作失误或延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1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法律顾问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第4-5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时,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和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200x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聘用单位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代理甲方参加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6、协助甲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7、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8、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需更换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应取得甲方认可。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7、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本县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法律服务执业规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法律工作者)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民法典律顾问费用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十五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______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上交县司法局备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盖章)
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项目概况
甲方目前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随着甲方的发展,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需求日益突出和迫切,现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体系,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进而提升和利用自己的品牌和技术优势扩大市场份额。为实现上述目标,甲方聘请乙方律师就知识产权方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双方人员委派及指定
1.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的知识产权常年法律顾问,根据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其他律师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的,应当取得甲方认可。
2.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人,负责传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通知乙方。
三、乙方顾问工作范围
1.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咨询、依法提出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甲方草拟、制订、审查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方面许可与转让合同等;
3.参与甲方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4.就甲方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或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公司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内部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章制度;
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讲授知识产权实务知识;
7.厘清和解决甲方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问题;
8.协助甲方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及应急体系,并针对性地提出对侵权方的打击手段;
9.代理甲方完成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事项;
10.代理甲方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专利无效、商标无效等事宜。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及时、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文件及背景资料,对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权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积极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合法的要求;
4.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严重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勤勉、尽责、专业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依法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或知悉有关案件及项目情况后,及时完成委托事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3.无论何时,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任何甲方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律师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
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6.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服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六、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
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但需要乙方律师京外出差或长期集中时间工作(以超过3天为标准)、节、假日期间工作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七、律师费及支付方式
1.鉴于此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复杂性、系统性,根据国家律师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双方一致协商同意,对于乙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的法律服务乙方应收取的律师费分四部分,具体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1—10款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万元整,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1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股权转让所得汇出境外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2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贰万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资本公积金转注册资本手续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4)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第13款的法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伍仟元整,甲方应当在办理完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事宜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2.如甲方、甲方股东或者收购方出于自身原因终止本项目的运作,乙方已经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上一页下一页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等办公费用;
3.北京市外出差而实际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服务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严重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违反第五条第3-5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政策或者违反律师职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三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乙方委派的律师出现下列过错致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2)将甲方的文件原件遗失;
3)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的生效及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合同期限根据项目的运作及完成时间而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至项目结束时届满。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应支付对方根据此合同可以获得的收益作为赔偿。
十三、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责任。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日视为送达。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1 、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 、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 、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 、办理双方商定的其它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 李林 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的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 、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的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 、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l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 、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第一条服务范围外的律师服务费;
4 、 甲方指定 为 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批示和要求,并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服务收费
1 、乙方对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收取法律顾问费 2-5万元 /年(具体数额根据公司规模确定),签订本协议之日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的期限为 1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 、单独诉讼案件律师服务费的收取:
(1)、甲方委托给乙方承办的本协议第一条之外的事务需另行缴纳律师服务费。
(2)、缴费的标准为:仲裁或诉讼案件(包括仲裁案件及甲方作为原告、被告的案件),律师服务费按照皖价服(20__)13号文件减半收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l 、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邮政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 、合肥市外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 、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支出的其它的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3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乙方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 帐户号: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合同
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退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政府
住所地: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法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邮箱:
银行账户:
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事宜订立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甲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甲方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
纠纷;
4、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甲方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申请强制执行;
6、应甲方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甲方进行法治宣传;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甲方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应甲方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应甲方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接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应甲方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______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应甲方要求,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开户银行:。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收取费用。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包括人民币_________元)的, 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的,按照规定,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4~6项规定的义务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
上述1、2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4~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于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者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经营需要,聘请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法律顾问
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就聘请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草拟、审查商务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3.参与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
4.解决争议,代理企业参加诉讼、调解、_____活动;
5.知识产权管理、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6.劳动用工制度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劳动_____;
7.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同时,法律顾问通过《____________》网站向聘请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聘请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四、顾问费:根据律师业务_____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其他费用: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_____活动或参与项目代理,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_____。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签约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一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请方:__________ 顾问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1年,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认为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经济合同和协议书,草拟、审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7、法律顾问在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应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不得从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办事时,其交通住宿、差旅等办事所需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参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各类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或谈判、调解,出具正式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做合同见证、商业调查等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聘请方____________公司因经营需要,聘请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法律顾问
顾问方接受聘请方聘请,指派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约定由法律顾问与其合作律师和律师助理协助完成第二条约定法律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就聘请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草拟、审查商务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
3.参与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及调查;
4.解决争议,代理企业参加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知识产权管理、投资及担保抵押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6.劳动用工制度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劳动仲裁;
7.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同时,法律顾问通过《____________》网站向聘请方提供法律信息服务,为聘请方提供新颁布的涉及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典型案例及合同范本等法律信息。
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为聘请方处理商务及法律事务,聘请方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有紧急情况,双方可以随时联系处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四、顾问费: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聘请方每年向顾问方给付常年法律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于签约后支付。
五、其他费用:法律顾问代理聘请方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或参与项目代理,应另定代理委托书,代理费按标准优惠收费。法律顾问外出为聘请方办理事务,差旅费、食宿费等由聘请方支付。
六、忠诚义务: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掌握的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法律顾问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聘请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于签约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在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一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继续有效。
八、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请方:__________ 顾问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Long-term Legal CounselingContract
编号: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之规定聘请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hereinafterreferred to as "Party A") hereby retain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as its regularlegal counsel, according to Lawyers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Contract Law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oth parties,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hereby agree upon and shall be bound by the following: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定律师 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遇重大事项或者业务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甲方需要,选派其他律师参与有关法律顾问工作。
Article1 Party B shall designate Attorney to act as regular legal counsels of Party A. In case ofmajor issues or business needs, Party B may designate other lawyers to involvein relevant legal counseling work with consent of Party A.
二、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Article 2 Service Scope
1.为甲方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提出法律建议;
Provide legal advice on legitimacy andcompliance of major decisions made by Party A concerning production,administration, operation, etc;
2.协助甲方审核其在生产、管理、经营活动中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
Assist Party A to review major contracts, agreementsand other legal files regarding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operationactivities;
3.优先代理甲方参加各类项目谈判、诉讼、非诉讼交涉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Participate in various project negotiation, litigation,non-litigation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activities on behalf of Party A withpriority;
4.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
Assist Party A to conduct legal educationand training to its staff;
5.其他属于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事务(详见附件三:《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Other services within the working scope of regularlegal counsel (Please refer to Annex III: ServiceScope of Regular Legal Counsel).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Service scope of Party B does not cover thelegal affairs of Party A's subsidiaries, branches or other affiliatedenterprises,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y both parties.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的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Service scope of Party B does not include civil, economic,intellectual property, labor disputes, criminal,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s andarbitrations that Party A involved in; it neither covers the special legalservices concerning long-term investment, financing, corporate restructuring,reorganization, merger and acquisition, bankruptcy, stock issuance and listing,etc.
以上法律事务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或专项法律顾问合同。
Theaforementioned legal affairs not covered in service scope should be stipulatedby separate Agent Contract or Special Legal Counsel Contract by and between bothparties.
三、工作方式:
Article 3 Service Mode
1.运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或者以面谈的方式,及时解答甲方提出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及时处理合同的审查和修正事宜。
Timely reply on various legal queries, review& amend contracts from Party A through telephone, fax, e-mail or face toface interview.
2.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所在地讨论解决重大法律问题:
According to Party A’s request, Party B shallregularly or occasionally visit Party A for discussion and solution uponsignificant legal issues.
§ 乙方不定期到甲方所在地办公,甲方一经邀请,乙方应及时确定时间,到场办公。
Party B shall occasionally work in Party A'ssite. Once invited, Party B shall confirm theschedulewith Party A promptly, and visit Party A's site for temporary work.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rticle 4 Party A’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1.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全面、及时地提供甲方的信息、资料,并承诺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Party Ashall timely provide authentic and comprehensive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to PartyB, and guarantee its legitimacy, authenticity, integrity and validity;
2.甲方提出办理的法律事务应当明确、合理,工作要求应当具体,时限应当清晰,对乙方所需要的资料应当尽快收集补充,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调查取证,因资料迟到,工作时限应当顺延;
Thelegal affairs put forward by Party A should be explicit and rational, withdefinite service requirements and clear time limit. Party A should collect and supplementthe materials required by Party B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actively collaboratewith attorneys of Party B in evidence investigation and collection; time limitshould be extended along with the postponing of materials;
3.甲方应当对委托法律事务作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乙方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仅供甲方参考;
Party Ashould make independent judgments and decisions on entrusted legal affairswhile the legal suggestions, proposals and schemes provided by Party B are onlyfor reference;
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Party A shall pay legal counseling fee to Party Bas stipulated herein;
5.甲方应配合乙方律师进行工作,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和条件;
Party Ashould cooperate with attorneys of Party B and provide appropriate offices andconditions if necessary;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PartyA is entitled to supervise and direct Party B's counseling work for Party A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rticle5 Party B’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1.乙方有权查阅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了解甲方在生产、管理、经营活动中有关情况;
Party Bis entitled to consult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related to legal affairs so asto grasp the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and operation state of Party A;
2. 乙方有权按年度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Party Bis entitled to collect annual legal counseling fee from Party A;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委托授权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Party B shallwork within the scope of Party A's authorization and shall not overstep itsagency.
4.乙方在对工作中所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管理、经营以及对外活动中的商务机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Party Bis obliged to keep Party A's commercial secrets on production, administration, operationand outreach activities obtained during work contacts;
5.乙方顾问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如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另指派律师替代。
Counselfrom Party B shall promptly deal with legal affairs entrusted by Party A; inthe event that the legal counsel could not perform the duties for certainreason, Party B shall promptly consult with Party A and delegate anotherattorney as a substitution.
6. 乙方顾问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为甲方员工提供针对甲方的法律服务;不得担任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委托代理人。
Withoutthe consent of Party A, the counsel from Party B shall not provide legalservice against Party A to its employee and shall not act as the legal counselor agent of the other party in adversarial cases or trading activitiesinvolving Party A.
六、法律顾问费用:
Article6 Legal Counseling Fee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标准结算法律顾问费用:
Both parties agree upon the following standard oflegal counseling fee:
1. 年度收费:
Annual Fee:
乙方律师顾问费为每年度人民币 元,本合同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 31日。甲方应于每年度的第一个月初支付给乙方(如20__年1月初支付20__年1--12月的年度顾问费)。
Party B shall collect annual counseling fee RMB from Party A.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s from January 1, 20__ to December 31, 20__ . Party A shall fully pay the annualcounseling fee in a lump sum to Party B within the first month of each serviceyear (eg. the annual fee for year 20__ should be paid within January, 20__).
具体工作量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量暨顾问费用方案》(附件一)为准,超出约定工作量的部分服务需求,双方应填制《工作量确认表》(附件二)并按照工作量分次核算。
Legal work amount shall be subjected to Legal Counseling Fee and Service Amount Scheme(AnnexI). For extra legal service beyond the Scheme, Legal Service Confirmation Sheet (Annex II) should be madefor separate settlement.
2. 关于费用的其他约定:
Other Terms about Fee:
(1)乙方对甲方诉讼仲裁事务与专项法律顾问工作另行收费,具体委托和收费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专项事务委托合同。
For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affairs andspecial legal services, Party B shall ge separately. Details about entrustmentand fee will be stipulated by special agency contract signed by both parties.
(2)发生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行政许可费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支付。
The court cost, arbitration fee, appraisalfee, administrative license fee and other fees ged by people’s court, arbitrationinstitutions and administrative organs shall be paid by Party A.
(3)若需乙方异地出差,则乙方全部外地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事先核定确认)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于收到乙方相关票据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按实报实销原则向乙方支付。
If business trip is necessary, all thetransportation and accommodation costs of Party B concerning the trip(confirmedby Party A in advance) shall be borne by Party A. Party A shall make payment toParty B within five(5) working days upon the receipt of related vouchers fromParty B for reimbursement.
(4)甲方在乙方没有特殊书面指令的情况下,应当将本协议约定的顾问费汇入乙方下述银行账号:
Without special written instruction from PartyB, Party A shall remit the counseling fee stipulated hereunder into thefollowing bank ac of Party B:
乙方帐户:
Ac Name:
开户银行:
Bank of Deposit:
银行帐号:
AcNo:
七、乙方代理甲方参加重大项目谈判、诉讼、非诉讼交涉、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等属于专项事务的,应另订委托合同,乙方可酌情减低收费,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参与诉讼或仲裁活动的,经双方同意乙方亦可采取风险代理制,即按实际收回款项额或实际减少损失额的X%收取律师费用。
Article 7 Party B’s participation in various major project negotiation,litigation, non-litigation mediation or arbitration activities on behalf ofParty A belongs to special legal affairs, which should be stipulated separatelyby special agency contract. Party B may ge lower fee for the special agencywith the final amount determined by both parties. Party B could also undertakerisk agency to participate in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 if agreed by bothparties, then X% of recovery money or actual reduced loss shall be collectedas agency fee.
八、本合同为常年合同,自合本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本合同即告终止,否则视为自然延续。
Article 8 Thisis a perennial contract which comes into effect upon chop and signing. Eitherparty intending to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shall 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written form at least one month in advance, then this contract shall beterminated by consensus and written confirmation of both parties, otherwise, itshall stay effective.
九、工作联系
Article9 Work Contact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
During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designatedcontact personnel of each party is: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
Contact of Party A: Phone: 021-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
Contactof Party B: Phone: 021-
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Designated contact personnel are responsible toconvey the instructions and requests of each party, deliver all sorts of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and handle routine work. Either party ingits contact personnel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other party.
十、通知和送达
Article 10 Notice and Service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The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s issued orprovided by each party for performing this contract shall be faxed or deliveredto the address specified on the signature page. Either party ing itsspecified address, fax or telephone number shall promptly notify the otherparty in writing.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The faxand mail are considered served when sent out.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Article11 This contract is prepared induplicate with the same legal effect, each party shall hold one copy.
(以下无正文)
(No text below)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This is signing pagewith no text)
甲方:(签章) 有限公司
PartyA (Stamp):
法定代表人(签字):
Legal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联系地址:
Address:
电话(Tel):021-
传真(Fax):021-
乙方:(签章) 律师事务所
PartyB (Stamp) :
代表人(签字):
Representative (Signature):
联系地址:
Address:
电话(Tel):021-
传真(Fax):021-
日期:
Date:
SigningPlace: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甲
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 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各类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4.为甲方有关招投标、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投资带动总承包业务、对外投资等提供日常或者专项法律服务;
5.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6.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及累计 小时内的法律培训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1.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有关谈判。
2.乙方保证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有关书面的法律意见。
3.如需乙方现场办公,乙方现场办公时间为 ,乙方保证及时安排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收费:每个合同年度(12个月)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分两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专项服务收费:诉讼、仲裁、对外投资等专项事务,乙方将与甲方另行协商收费,乙方承诺按当地指导价的百分之 收费。
以下事项不构成上述专项服务的标准,应纳入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范畴: 诉讼、仲裁:针对案件进行的前期调查取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外投资:前期的法律调查(不包括尽职调查)、对策划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鉴定、调查及 地区外的差旅等费用时,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 地区内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将常年法律服务费用汇入乙方如下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
五、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及时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六、乙方义务
1. 乙方应指派专业的律师处理甲方委托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乙方应依照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经验,为甲方提供稳健、谨慎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3. 乙方应对处理甲方委托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但因履行法定披露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内及履行期届满后 个月内,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聘用。
5. 乙方应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报告,汇报工作内容、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书面法律意见(包括电子邮件)以及企业管理建议等书面材料。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不限工作时间及工作量。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则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③丢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错误,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 乙方违反约定,累计三次未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就是否继续委聘乙方担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顾问事宜协商并确定是否签署新的委聘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20xx)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条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项委托乙方,仍应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服务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通讯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 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费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范围如下: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请强制执行;
6.应政府要求,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治宣传;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应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应政府要求,为政府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应政府要求,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国有土地出让、划拨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4.接受政府委托,就××县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由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5.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计划的bot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6.应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权制度改革,草场承包、出让,水电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者提供法律咨询;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各部门(机构)所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的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约定的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及时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法律顾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1、2、3、6项非诉讼法律事务乙方不收取费用。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4、5项涉诉法律事务,标的额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贰拾万圆整)(包括人民币×万元)的,乙方不收取费用;超过人民币×元(大写:¥)的,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项目及标准》规定,由双方协商收费事宜。
对于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约定的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
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当结清有关费用。涉及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的结算,由该另行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个自然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的。
上述1、2项因甲方的过错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应经支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赔偿范围以保险机构赔偿为限。不属于保险机构理赔范围或者超出保险机构理赔数额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师费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顾问费或者律师代理费,并支付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聘请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指派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双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就甲方生产、
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2.协助甲方起草、审议、修改重大复杂的合同、协议、章程等各类法律文件,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甲方的体制改革、资产重组,并协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要时就此提供法律意见;
4.接受甲方委托,参加甲方各类合同或合作项目的谈判,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5.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时间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务时,就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乙方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师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律师顾问费支付时间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2.分期支付。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顾问费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币;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余下律师代理费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币。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草拟重大合同及项目谈判,按照《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应当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终止合同,视为合同继续有效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聘请单位):
乙方(受聘单位):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1年,时间从20xx 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认为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经济合同和协议书,草拟、审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7、法律顾问在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应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不得从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办事时,其交通住宿、差旅等办事所需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参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各类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或谈判、调解,出具正式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做合同见证、商业调查等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式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保障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正常进行,维护甲方各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可以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一)就企业生产、经济、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民事、经济_____;
(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六)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七)就业务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八)协助企业有关部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九)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服务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通讯设备及办公条件。
第六条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委托合同,无故终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费用不得收回。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方名称:受托方名称: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聘请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执业机构(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下列_________个方面为甲方提供经常性法律帮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应邀参与甲方的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3)协助甲方展开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甲方建立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参加诉讼、仲裁、调解活动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辩护性质的活动时,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2.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师、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3.聘请年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1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4.常年法律顾问费
(1)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6.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7.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8.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师如实提供与需进行法律顾问服务的事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10.利益冲突
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师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常年法律顾问费。
13.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15.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分别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16.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应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或由甲方实际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律师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法律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合同适用于客户聘请律师为其提供经常性法律咨询服务;若客户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代理活动,尚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2.签约之前,客户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语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咨询。
3.本合同书所列条款由浙江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二条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上述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委派合格、资深的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_____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_____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_____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2.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3?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_____、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_____。_____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_____)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_____标准的80%计_____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律师法》、《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乙方应甲方聘请,担任其常______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应聘律师在甲方协助下进行工作,有条件时,甲方设立法律顾问室,指派一名同志配合律师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条:律师进行业务活动,依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担任法律顾问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日常法律咨询。一般事务咨询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处理;重要事务面谈处理,可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定期上门服务。根据客户需要,每季度至客户处现场办公半个工作日,与单位领导、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座谈,讨论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律师意见。
3、为甲方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就甲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促进甲方依法行政。
4、对甲方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对外联系的合同、协议等,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5、协助甲方处理突发事件,收集有利证据,可代表甲
方参与调解重大纠纷,办理甲方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6、根据甲方需要,依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代理甲方办理公证和见证业务。
7、代理甲方参加的民事、行政、经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
8、顾问年度内,提供法律培训2次。每次时间为半个工作x日,培训内容双方协商。
9、协助甲方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
10、双方协商的其他服务内容。
第四条:律师在办理甲方案件时,一切差旅费、补助费和案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负担,律师代理费除外。
第五条:在顾问年度内,甲方发生的一般纠纷,主要由甲方负责处理,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六条: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向乙方交聘金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甲、乙双方和应聘律师各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a.甲方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b.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c.甲方的经营活动将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聘请乙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为此,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务范围
1.1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1.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1.1.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1.1.3应甲方要求,参与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谈判,就其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建议或意见;
1.1.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经甲方专项委托或授权代表或协助甲方,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处理甲方同其它中国公司、外国公司或外国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之间的争议;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
1.1.6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7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1.1.8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3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2.乙方的义务
2.1乙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保证根据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和需要委派合格、资深的专业人员提供上述法律服务。
2.2乙方保证在履行其义务时以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为甲方提供优良、高效和及时的服务。
2.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2.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2.5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2.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2.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为利于总体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专业顾问。
3.甲方的义务
3.1甲方应当及时、全面、真实、客观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3.3甲方指定专人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3.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4.律师费
4.1作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该费用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第一条第一款(1)、(2)项规定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报酬。
4.1.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将该费用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4.2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条进行甲方委托的诉讼、仲裁、参加项目谈判、翻译法律文件,另行收费。收费标准可按案件标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诉讼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时(如翻译、起草合同、参加谈判)计价,或按双方协商议定的其它标准及办法计收(如无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费标准的80%计收费用)。
5.工作费用
5.1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5.1.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5.1.2_________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5.1.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5.2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6.变更及终止
6.1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在签字或盖章生效后即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作为本合同的附加,双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体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书或授权书,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则适用于上述协议书或授权书。
6.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以解除本合同。
6.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5.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6.5.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6.5.3违反第2.条所列规定义务之一的。
6.6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6.6.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6.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6.6.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7.违约责任
7.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1.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7.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第2.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8.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9.补偿
9.1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项无法完成,则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以合理的补偿,补偿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9.2如果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合理补偿,补偿数额及办法由双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11.通知和送达
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11.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1.3联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样式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鉴于:
1.甲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并依其法定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乙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由于甲方的经营活动会涉及各种法律问题,因此甲方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决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包括:
1.以书面或口头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起草、审议、修改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4.甲方的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要的各类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其有关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
8.应甲方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或视情况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
9.经甲方授权,签订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有关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11.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12.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_____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法律顾问。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7.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通讯设备。
9.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2.乙方律师应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委托事项等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务,无义务为甲方的员工提供法律服务。
10.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第五条?顾问费及支付
乙方按照《_________》、《律师服务指导性_____标准》规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师顾问费用。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专项顾问事务,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_____时应予以优惠。
第六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4.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_____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_____用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二、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三、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四、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五、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六、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七、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_______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八、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个月通知对方。
十一、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甲方:
乙方:
内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因业务需要聘请甲方担任乙方法律顾问,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请担任乙方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1、就聘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书面的咨询服务。
2、为聘方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
3、为聘方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
4、为聘方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同时聘用甲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长,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乙方应于每次董事会开会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应与乙方职工相同。
五、根据业务收费办法规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顾问费28000元,于每月1号前支付2500元。甲方无需纳税。如涉及案件诉讼、调解、仲裁,按规定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律师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六、甲方异地办理案件,乙方应支付差旅费及出差补助。
七、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续聘,双方再作协定。
八、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一人负责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范围
1.免费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免费协助甲方草拟、修改、审查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偿参与相关业务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有偿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免费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钟;
6.应甲方委托,有偿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代为办理相关资信调查法律事务。
8.接受甲方委托,有偿依法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服务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条款的责任和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责任;
2.积极、主动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师)所从事的各项工作;
3.甲方在乙方从事本协议第二条内有偿服务项目的工作时,按相关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或双方协商支付乙方有偿服务费用。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工作范围的内容)服务,依法切实地维护甲方的利益;
2.及时办理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
3.乙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4.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偿服务费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元,作为乙方无偿服务费用开支,并由乙方负责收取;
2.乙方办理受甲方(委托)的有关案件的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差旅费,案件的有关法院收费、鉴定费、档案费、资料费等有关部门的收费应按有关标准或由双方协商确定额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费用和有关有偿服务费用,乙方有权选择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协议或法律顾问协议,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自行全权负责。
第六条如甲方无故终止协议,乙方不退还已收的相关费用;如乙方终止本协议,乙方退还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所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掩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时,企业应注意与自己签订合同的并非某位特定的律师,而是律师事务所。企业在选择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时应查看对方的资质,并与对方约定好服务方式,企业还应注意,有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因为业务繁忙而使得律师身兼数职,这会使企业无法真正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领域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含: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供给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请求,参与商量、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应甲方请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产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剂;
6、应甲方请求,讲解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它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三)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领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长期、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任务
1、乙方委派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调换律师担负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恳、尽责地完成第一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断定,尽最大努力掩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供给的文件材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请求通报工作过程。
5、乙方律师在担负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供给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运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负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载,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当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任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供给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材料;
1、甲方应当为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请求;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3、甲防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接洽人,负责转达甲方的唆使和请求,供给文件和材料等,甲防调换接洽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断定、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供给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丧失,非因乙方律师毛病运用法律等失职行动造成的,由申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方法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用______元,于协议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条第三款所列的专案代理事务或者专项顾问事务如果委托乙方办理,应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费,由双方另订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应优惠收费。
本合同到期终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干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公共交通费;
2、上海市外产生的差旅费、 食宿费、 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3、征得甲方批准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批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调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
2、因乙方律师工作耽误、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的;
3、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背法律或者违背律师执业规范的;
2、防有捏造事实、捏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况,致使乙方律师不能供给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供给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背第二条规定的任务 ,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耽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遭遇丧失,或者违背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任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等法律。双方如果产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矩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束缚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 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小时_____元人民币标准联合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给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法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法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