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模板专业版(精选3篇)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
第一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不能调低乙方的基本工资。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
(四)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
(五)享受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形成的作品、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一)按时获得劳动报酬,享受本单位制定的福利待遇。
(二)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五)指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幼儿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幼儿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
(七)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利益;
(八)依法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为(当或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合同期满不续聘的,甲方应在合同期满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十条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其中上缴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幼儿园放假期间、乙方请长假休息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并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六)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
(七)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第二十条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给予多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经甲方同意强行终止合同,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壹仟元。并赔偿甲方为乙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职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作任务、职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
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________年。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不愿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依据学校工资方案发放,由甲方按月给付,其他待遇依据泰政办发(20)64号文件规定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
2、乙方享有寒暑假带薪(档案工资)休假权利(暑假为招生假,全体教职工都有招生任务),参与单位民主管理,获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护等待遇。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纪规章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时定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与公办教师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规章制度及本人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4、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5、保护有关法律、法期舰.定的乙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
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
3、接受并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目标,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同时在外兼职或从事
第二职业。
4、对甲方教育教学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合同期内在岗位所取得的团体科研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有关资料带离须经甲方许可。
5、有权以工会、职代会等合法形式参与学校管理。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解除合同:
(1)伪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和工作履历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
(4)触犯国家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5)未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或自费出国留学及定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合同期未满,无解除合同正当理由;
(2)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育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款,若合同期满应将本合同延续到医疗期或哺育期满为止。
5、乙方在下列情况下可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3)经组织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或国家机关工作的;
(4)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和提供工作条件的。
6、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一般应在学年结束前三十天前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要以乙方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的80%,乘以未覆行本合同的月数为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离职,甲方根据乙方给学校工作和学生学习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不低于两万元的损失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议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60%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甲方单位被撤消的,甲方撤消前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________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60%的经济补偿金。
5、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出资进修)后,在甲工作不满________年,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满________年的,按每年递减10%的比例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行服务期的人员,应按规定交纳补偿费。
6、乙方位集体购买的房屋,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调出后一个月内将房屋归还甲方。若房屋留用,应在一个月之内交齐向甲方借用的房款,超过一个月按1500%归还,超过两个月甲方申请由司法部门强制执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或主管部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应自觉遵守,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五份,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由____市教育局鉴证。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教育局一份,市人才交流中心一份。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耒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另加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意见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字)鉴证明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宁人职字〔1999〕87号),经聘任双方同意,签定聘约如下:
一、签约双方
聘方: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
二、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及职务
聘任岗位:____________
聘任职务:____________
三、聘任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聘约自行终止。
四、聘期内对受聘人的要求
1、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任务、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聘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六、本聘约一式三份,聘任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存个人技术档案一份。
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受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