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聘用员工协议书(精选3篇)
一、宿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一)值班要求
1、宿管人员必须服从校方提出的安全保卫要求和宿舍管理制度。
2、宿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地点在宿舍保安值班室。
(二)学生作息、寝室内卫生及防盗安全的安排
1、每天早上上课铃响过、宿管人员必须到每间寝室查看有无生病卧床的学生、有无缺课睡觉的学生以及寝室内工具的摆放、被子折叠是否规范整齐、有序等。
2、宿管人员要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内外的卫生,做到室内外无垃圾、室内通风干燥。
3、宿管人员必须对寝室内外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做好防盗工作。
(三)学生放学和晚自习后宿管人员的职责
1、宿管人员在学生入宿舍前20分钟前开启宿舍门,上课铃响后全关闭。放学和晚自习下课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
2、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及其班主任,及时查明学生的去向。杜绝发生因学生离开宿舍而在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立即报告宿舍主任。
3、宿舍区夜间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与宿管主任、值周领导、值周班主任及其该生班主任取得联系,作出最佳处理,把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并向宿管主任汇报。。
4、上课期间一律杜绝学生请假,特殊情况通知家长到宿舍接走孩子。否则学生离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宿管人员要负全责。
5、宿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学生临近睡觉前的考勤记录、不得有差错。
6、宿管人员熄灯后必须巡逻查看室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如点燃蜡烛、充电电灯等),室外是否有外来人员蓄谋干扰、威胁学生的人身安全等。异常情况要报告值周领导、值周班主任、宿管主任。
7、宿管人员要认真做好星期六、星期天留宿的学生记录和管理。
(四)外来人员登记
1、非学住校生不得进入宿舍。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长)来访确需进入者,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指定场所方可进入校内。
2、宿管人员应禁止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内。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经学校领导同意,登记后,方可进校。
(五)其他
1、宿管人员禁止在宿舍内摆摊设点。
2、宿管人员应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宿管人员的工作报酬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拖欠工资。每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000 (壹仟元)整。
三、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聘合同,并通过合法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1、辱骂殴打学生造成恶劣影响。
2、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
3、工作散漫、不负责任且屡教不改。
4、擅自离岗。
5、邀约他人在值班室酗酒、打牌。
四、宿管人员自身的安全:
宿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身或学生的伤害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 章) : 乙方(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人(签字):
20__年月日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
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
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
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写《客户背景信息调查登记表》(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岗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岗位填写《委托招聘职位登记表》(见附件)。
三、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一)委托招聘服务费按委托招聘岗位逐个单独进行核算,服务费标准详见网站报价,具体数额以本合约为准,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的委托招聘运作费用。
(三)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全部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费用后,须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两个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发布甲方的委托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职位登记表》,以各种方式为甲方寻觅所需人才,在 个工作日内至少一个职位推荐五名有意应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五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费用。
六、在协议期限内, 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二)双方可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作费。
七、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十五天内,若甲方和候选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则本次委托招聘成功。如委托招聘不成功,乙方应继续想甲方提供所需人才。
八、委托招聘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被甲方辞退,乙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适人选。
九、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向乙方双倍支付委托招聘费用。
十、保密
(一)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办好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盖章) 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