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合同(通用3篇)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公证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环评师职业资格证书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乙方将其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甲方登记注册,为期_______年。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定,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及从事相关业务事宜,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在聘用期间,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每月_____(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聘用费,并在本合同生效满一月后开始支付聘用费。
3.甲方从事项目,需乙方签的环评文件,必须告知乙方项目情况,且必须由乙方本人签,否则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让乙方从事甲方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若同意让乙方参与工作,乙方也愿意参与,工作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按项目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乙方报酬,具体比例按乙方工作量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甲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在聘用期内甲方应确保乙方的工作业绩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对环评工程师证年审的要求。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甲方将使用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对其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参加职业继续教育和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培训的相关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为乙方负担非必须的其他培训费用。
3.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做有损甲方声誉和经济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签
(一).下列情况下,双方可变更本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各方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合同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依照5,6条解除聘用合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签定合同的;
2.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聘用费用的;
3.甲方在使用乙方个人资质过程中,有对乙方资质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
4.经甲方同意,乙方自愿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生效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违约方将承担其违约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条款续聘,续签时只需在“合同续签”表中填写即可。若合同有任何变化,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若不再继续聘用到甲方,甲方不得无故阻拦。
五.此合同只对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开展,如有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之日起交甲方保管至本合同期满归还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盖章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续签
聘请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有限公司的事业,便于受聘方的成就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聘用期为五年。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工作期间行使总经理权利,并承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担任*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每月基本工资为(大写)_____元人民币,每月工资于次月20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甲方可定期考核乙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做出综合评估,对乙方基本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1、是否有对外签定合同的权利?
2、决策权及管理权限?
3、资金授权?
4、工作目标或年利润?(制定详细并具有衡量性的标准)
5、乙方全面负责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分定期(不定期)向总裁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
6、管理工作期间资金的运用,需在总裁所授权金额内执行,涉及金额较大款项,乙方须向总裁请示,待批准后方可执行,或与相关部门研究后,由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有义务为聘用人员上缴养老保险,保费由公司承担;;合同期满不续签,余下未交的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相关法定假期。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成绩突出,甲方将在每年的适当的时间,给予乙方有薪年休假的奖励。
六、双方义务及职责
第九条:乙方有义务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公司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
第十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工作期间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80(再推敲)的情况下,公
第十一条: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方能辞职,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延长交接时间;未按
七、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在*有限公司离职(或解聘、辞退)后三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