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交易合同集合合集六篇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通用6篇)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便于甲方更好地进行易货交易,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及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状况,同意甲方以产品易换的方式获得在乙方及其会员间的产品易换权并取得相应的产品易换额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所称“易换额度”,是指_________交易网的会员企业通过本企业产品的易换而取得的一种产品易换凭证,它体现在_________网发放给会员易货卡的易货账户上,则是反映本易货卡持卡人易货交易记录的债权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元为基本计量单位,一个基本计量单位的易换额度,代表价值1元人民币的某种特定产品的提货权。

第二条 甲方用于易换的产品明细:

注:此表格不够填写时,可加附页,但须在附页上加盖甲方公章。

第三条甲方同意以本协议第二条所登记的各种产品与乙方及其会员的产品进行易换,易换产品的总价值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同时承诺,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及其会员按本协议第二条所登记的产品目录提供易换服务。易换价格按申请易换当日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由甲方与易换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之约定同意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总价值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产品,为了便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分不同单位及不同数量逐次、分别易换产品,甲方特申领_________网易货卡一张,并申请开设易货账户,易货账户上记录有甲方用于易换乙方及其会员产品的易换额度,总价值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易换额度仅用于甲方在乙方及其会员间易换产品之用,不作任何其它用途。

第五条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它有关的情况;

2.承担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以甲方生产的产品或其它资产进行易换的方式偿还债务;

4.确定产品易换价格的原则是:按易换方向甲方申请易换当时该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易换的数量,确定该种产品的易换价格;

5.易换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确认后,甲方保证按易换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6.在易换产品时和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时,甲方同意按易货交易额的3%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向乙方缴纳易货交易手续费。易货交易手续费在甲方委托乙方划转易换额度时,通过转账账户或现金一次性缴纳。

第六条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1.为甲方办理_________网易货卡,并按甲方要求开设易货账户;

2.为甲方提供易货账户的结算及对帐服务;

3.保证甲方的交易安全,并根据甲方申请,为甲方提供易货交易安全保证服务,保证易货双方严格履行《易货交易协议》;

4.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5.对甲方关于易货账户的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更改要求,应在30日内答复;

6.对甲方的资信状况保密。

第七条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

第八条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产品停产或缺货等现象,甲方保证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要求60日内,以货币资金的形式还清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折算比例按易换额度与人民币1:1计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缺货、停产或供不应求等理由拒绝以易换额度易换产品,否则易换额度持有者有权要求甲方对该易换额度所形成的债务以货币资金偿还;

2.若甲方既无力以产品易换偿还易换额度,又未能在易换额度持有者提出以货币资金偿还易换额度要求60日内还清债务,则超过60日后,按未偿还债务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加收罚金,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示甲方偿还因使用易换额度易换产品而形成的全部债务;

3.甲方出租或转借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和易货账户,视为违约,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易换额度仅作易货结算之用,不作任何其他用途,甲方若将易换额度用做它用,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甲乙双方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易货帐户销户之日起失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易货交易卡保证合约

甲方(保证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向乙方领用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提供保证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保证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保证人系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持卡人和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保证责任范围:被保证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定的编号为_________ 的《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项下因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本息、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担保权利的费用。甲方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债务,后偿还未计息债务,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纳金、追索费用等)、额度划转和额度消费等债务。

三、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下透支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持卡人多次透支不还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其相应的保证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甲方陈诉与保证:

(一)确认已熟知并理解《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担保;

(二)确认有相应的保证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确认向乙方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愿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信状况的调查。

六、甲方有权熟知被保证人易货交易卡项下持卡人数的增减。

七、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的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需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被保证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保证人销户后,本协议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协议解除以前被保证人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九、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中国国际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保证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保证人数的增减、被保证人中途换领新卡、被保证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保证人所签定的《____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一、甲方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十二、本合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易货交易网易货交易卡申请人签章: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本合约文本为参考文本,正式文本以签定文本为准)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2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会员内使用易货交易卡消费、转帐或支票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除受理会员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是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易货交易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进行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易货交易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帐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易货帐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是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_________个月的对帐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对帐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甲方在对帐单发出日后10日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取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出租或转借国际卡及其帐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认同乙方从其帐户中划收易货额度。

十三、甲方损失易货交易卡应及时向发卡机构申请挂失。甲方易货交易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骗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四、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_年。甲方使用的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易货交易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其易货交易卡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易货交易卡,并对甲方未还清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六、甲方领卡后需要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必须将停止使用的易货交易卡交还乙方,其未偿还的债务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将易货交易卡帐户的易货额度根据甲方提出的申请办理销户。

十八、本合约不因将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资信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3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易货交易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以下简称易货交易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并同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调查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情况;

二、乙方根据甲方的资信状况给予甲方易货交易卡帐户_________元的信用易货额度。

三、甲方应承担因其易货交易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及超限费、滞纳金、年费、手续费、追索费等各项费用)。

四、甲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处分抵押物/质物/抵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应遵守《_________网易货交易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片背面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的姓名(应易于认辩),熟悉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在会员内使用易货交易卡消费、转帐或支票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除受理会员点有特殊要求外,持卡人在用卡时无须出示身份证件)。凡是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七、如遇易货交易卡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进行交易确实存在,甲方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甲方不得以与受理点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八、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易货交易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帐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帐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易货帐户内的交易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

(六)向甲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和自助服务;

(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九、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是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_________个月的对帐单。

十、甲方应及时对帐,对不符帐务须在索取对帐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书面拒付申请。甲方在对帐单发出日后10日内未收到对帐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取对帐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一、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二、甲方出租或转借国际卡及其帐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认同乙方从其帐户中划收易货额度。

十三、甲方损失易货交易卡应及时向发卡机构申请挂失。甲方易货交易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骗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四、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_年。甲方使用的易货交易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易货交易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

十五、易货交易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其易货交易卡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易货交易卡,并对甲方未还清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六、甲方领卡后需要停止使用易货交易卡,必须将停止使用的易货交易卡交还乙方,其未偿还的债务甲方负责。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手续。销户时,将易货交易卡帐户的易货额度根据甲方提出的申请办理销户。

十八、本合约不因将易货交易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甲方资信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4

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方法、验收标准: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易货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验收方法、验收标准: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易货交易合同集合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障易货交易的顺利进行,确保易货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的单价:_________

2、合同总值:_________

3、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完全以易换额度结算;

(2)完全以商品对冲结算;

(3)部分以易换额度,部分以商品或现金结算;

(4)其他方式结算;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交货方法: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

第七条 验收方法、验收标准: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__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乙)方因运输、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乙)方在接到对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对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不能交货的,应向对方支付不能交货总货款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2、一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果对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对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违约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违约方不能修理或者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一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违约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对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偿付对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4、一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5、一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对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对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提前交货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错发一方除应负责将货运至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对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一方提前交货的,对方接货后,仍可接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结算,合同规定自提的,对方可拒绝提出货。一方逾期交货的,违约方应在发货前与对方协商,对方仍需要的,违约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对方不再需要,应当在接到违约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违约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一方中途退货,应向对方偿付退货总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9、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图纸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支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10、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逾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总货款计算,向对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11、一方违反本合同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一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对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

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易货帐号:_________易货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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