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采购合同热门三篇

定向采购合同(通用3篇)

定向采购合同 篇1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植物造型需要,需采购植物造型制作专用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向乙方订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及单价清单如下:苗木定向培育清单

1、 以上清单为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苗木清单,其他苗木的订购以甲方盖章的补充清单为准(传真件有效),双方约定甲方传真号为0571-,乙方传真号为 。

2、以上苗木运输由乙方负责提供植物检疫证、出运证,并提供苗木发票。

3、合同价格包含土地地租、苗木、种子、机械设备、培育、管理、起苗、装车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的责任义务:

(1)交货期限期满,乙方苗木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按约定的品种、数量、规格、单价予以收购。

(2)乙方培育苗木按规格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苗款。

(3)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预付款或借款(垫付款)。

2、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自行解决苗木培育所需土地,并承担苗木培育过程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及风险。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苗木规格按时保质保量交货。

(3)乙方供给甲方的苗木品种必须纯正。

(4)乙方自行选购培育用的种子种苗,自行核定种子种苗单价,甲方协助乙方提供相关信息。

(5)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三、苗木质量要求:

1、苗木品种、规格按合同约定为准。

2、枝条保留完整,主杆通直,不损伤、无病虫害。

3、高度2米以上的苗木要求正常带土,土球直径不得小于15公分,套塑料袋,用绳扎实。

四、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按表所列时间到期后,乙方先向甲方书面通报可用品种和数量,甲方在合理时间内安排起苗。具体起苗时间和数量以传真件为准。

2、乙方培育的苗木高度达约定标准,数量达1万 株以上时,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用量安排乙方起苗发货,但前提必须是苗木适宜种植季节为准(约定适应种植季节:每年的3—5月和9—11月)。

3、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地址,将苗木送到甲方基地验收,由甲方指定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的数据为准。

五、运输要求:

1、装车时,挖苗、装车、质量标准根据甲方技术人员要求执行。

2、装车时按顺序摆放,要求满负荷,并且加盖篷布。

3、乙方负责联系运输车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过程发生的损耗承担责任。运输费由甲方承担,但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立即筹建苗木培育基地,甲方同意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乙方苗木预付款,乙方领取苗木预付款时,需提交土地租赁合同、种子种苗的采购合同及发票。

2、乙方生产过程中因资金紧缺,可以向甲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流动资金借款以合同金额的10%为限,乙方须按杭州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为止。

3、乙方凭验收合格的单据及发票向甲方结算苗款,甲方收到乙方结算单据后一周内将苗款支付给乙方。

4、甲方预付的10%备料款在乙方第一笔回购苗木结算款中按比例扣回,乙方的流动资金借款在第一笔回购苗木结算款中扣回,第一笔回购款不足以扣回借款的,在第二笔苗木回购款中扣回,直至扣完为止(未扣完的借款利息照付)。

5、乙方承诺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对前述第1条、第2条确认的全部义务承担完全连带保证责任,绝无异议。保证范围包括预付款、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处理纠纷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或不能按约定数量交货,属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价的1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收购苗木、且已超出两个苗木适应种植季节的(每年的3—5月和9—11月),属甲方违约,应支付乙方合同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定培苗木。

3、乙方因苗木质量问题造成部份退货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培育技术、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收购的,且已超出两个苗木适应种植季节的,属乙方违约,应支付甲方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延误生产的一切经济损失。

4、合同中约定的苗木品种,乙方在未履行完合同之前,不得私自销售于第三方,一经查实,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损失费用20万元。

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解除,双方需协商一致依法签订补充协议。

九、争议处理: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向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质量标准:

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

四、产品规格及价格:

五、付款方式: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货款。

(1)翻单结算。既第二批货物到甲方厂区指定地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批货款。以后依次类推下次送货结算上次货款。

(2)留质保金结算。既乙方前一期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留下_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款项货到后当月内付清。合同期限届满,货物没有发生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退还乙方。

(3)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 日内付款 元,工程完工付款 元

(4)乙方供货预留50万保证金,超过50万按第3种方式支付货款。保证金和其余货款等工程完工后60天付清。

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包装费用已包含在货物价格内)_________。

七、交货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供货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重复订单,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收,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手续。

4、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

5、因乙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引发甲方生产或质量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的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罚款等),此责任不因甲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时间送货、送货迟延或货物的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7、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十、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特别声明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有效期: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签订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向采购合同 篇3

出卖人(供方):

买受人(需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双方当事人对货物的质量标准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一)按国家标准 \ 执行。

(二)按行业标准 \ 执行。

(三)按 \ 出厂标准执行。

(四)双方认可的其他标准: 。

第三条 交(提)货事项:

(一)出卖人保证上述货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完整处置权的财产。

(二)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的当日内 。

(二)交货地点: (写明所在城市、市区和仓库具体名称)。

(三)货物交付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 验收及异议处置:

(一)验收:

1、验收时间:买受人应当在接收货物后 60 日内,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数量验收以 仓库对该批货物出具的入库单为准;质量验收以生产厂家出具的材质单为准。

(二)异议处置:

1、数量异议:买受人对货物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在货物交付后 60 日内向出卖人提出异议,由出卖人负责解决。

2、质量异议:买受人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由出卖人负责解决;买受人对质量异议不予认可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最终认定。与检验相关的费用 - 1 -

由出卖人先行垫付,检验结果认定买受人异议成立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异议不成立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以买受人实际取得的货物数量,按照合同单价进行价款结算。

(二)出卖人应将上述货物于合同签订的当日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凭交货地点的仓库出具的入库(点收)单(或仓单、货权证明)向出卖人支付相应货款。

(三)出卖人收到货款后7日内向买受人开具全部增值税发票。(或者约定,出卖人交付货物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85%的货款,待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二者任选其一)。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明确拒绝或接到买受人通知后未向买受人交付货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其项下的补充、变更协议、合同等,下同),出卖人应当按照拒付部分的货物价值的15%向买受人赔偿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及利息、买受人预期利益、因合同解除处置货物的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登记费等。

(二)出卖人延迟向买受人交货,出卖人应按延迟交付部分的货物价值的万分之六/日向买受人交纳违约金;超过30日仍不能交货的,视为出卖人拒绝向买受人交付货物,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延付部分的货物价值的15%向买受人赔偿违约金,并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及利息、买受人预期利益、因合同解除处置货物的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登记费等。

(三)买受人向第三人销售本合同的货物时,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买受人被第三人追索而遭受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及利息、买受人预期利益、因合同解除处置货物的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调查费、登记费),并赔偿买受人损失金额部分的15%的违约金。

(四)出卖人多交货物或交付不符合同约定货物,买受人不同意变更合同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多交或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出卖人应当自行承担货物到达后的仓储、装卸及其他在到达地发生的费用,以及退货的各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出卖人应当赔偿。

(五)出卖人逾期向买受人开具真实有效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每日万分之 六 向买受人支付逾期开具增值税金额部分的滞纳金,并且仍须向买受人履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义务。若逾期超过30日或者出卖人明确拒绝向买受人开具真实有效增值税发票的,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受人支付货款总额的27%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即便出卖人事后向 - 2 -

买受人开具真实有效增值税发票,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货款总额的10%的违约责任;不足部分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追偿。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当如约履行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相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出卖人委派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买受人委派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作为本合同履行及文件接收人,对指派以外的人员,无书面授权的,对方有权拒绝配合。

(二)双方应以本合同记载的方式(包括书面签收、手机短信、电子邮箱、传真)履行通知事项,并保证该记载的方式有效性,以记载的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后,视为完成通知义务。拒绝通知或未收到通知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另行签订的各笔具体补充、变更合同、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互相补充,抵触之处以具体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原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