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数量
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产家或产地、数量详见下表:
备注:分批采购的,以订单最终结算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应按照下面的价格条件计算:
1.甲方所采购的产品在一个季度内累计总价达到人民币 元时,在执行合同价格的基础上下调 %。
2.价格调整
如果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 %时,甲乙双方可对价格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每季度(或 个月)结算一次;甲方在每季度(或 个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已确认的订单,在经过产品订单与验收单核实后,确认发生的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 季度(或 个月)的货款以 转账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具体包装方式为: 。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包装费和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地点、期限
1.交货方式、地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2.交货时间:一般送货时间为一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临时急需,乙方应即刻( 小时内)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验收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验收,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办公用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将验收单副联交付乙方。季度(或月)结算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或退货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标准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帐。
2.常年供货情况下,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将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及时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记录。
3.其他约定: 。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对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产品瑕疵保证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等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果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质量瑕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是全新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付款,应按逾期天数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额 %的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一个季度合同总价的 。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出现延期交货 次以上或一个季度累计延迟交货 天以上的,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
3.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一个季度内出现 次乙方交货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为分批采购产品,以已结算合同价款作为合同总价)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 日内向对方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可由双方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选择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约定合同条款的,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梅州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材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梅市医字[20xx]19号)要求,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方医用耗材的正常供应和产品质量,保障临床医疗安全,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明确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按照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结果发生的配送和采购活动。
第二条、乙方承诺依据甲方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24小时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耗材乙方应在12小时内送达到位。若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货,甲方有权另行选择其它经销商配送。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及异议
乙方交货时,甲方应验收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数量、有效期和包装,如果配送的医用耗材与甲方计划不符或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货、换货、补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医用耗材,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用耗材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在临床使用中发现医用耗材不符合质量要求(含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事件),立即中止使用,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本规定的执行不免除乙方因医用耗材质量产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乙方配送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最新颁布的正式标准,同时应提供配送产品的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
(二)除甲方有特殊要求外,乙方所配送的产品的计量、数量单位应该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
(三)除甲方对医用耗材有效期有特殊要求或规定外,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整个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
(四)除生产厂家或管理部门对包装有特殊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包括甲方提出的特殊要求;产品包装上必须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生产日期或批(编)号;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限期使用的产品应标明有效期限;依据产品特点应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六条、伴随服务的要求:
(一)乙方交货方式采用现场交货,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运输到指定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该提供下列服务:产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提供产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对开箱时发现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无条件及时更换;在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二)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如甲方使用耗材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处理善后工作;
(二)、乙方收到甲方计划通知单后拒绝供应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
甲、乙双方按于梅州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现场会确定的中标价格执行。具体见附表。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医用耗材之日起90日内结算货款。
第九条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从20xx年 4月1日起,至20xx年 3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余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 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 天内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证明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于办公耗材采购合同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一、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甲方办公设备实际消耗产品的提供
二、办公耗材提供细则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某一办公地点。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耗材为原装正品(甲方指定需通用耗材除外)。
3.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可提供安装服务。
4.乙方承诺为甲方正在使用的乙方耗材的设备提供必要的维护。
5.乙方承诺向甲方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耗材产品。
6.送货时间
6.1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00)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24小时内将货送到
6.2节假日期间,甲方如需送货则在乙方工作时间内事先预定。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算本月全部耗材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余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 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等和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执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 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随后的 天内通过挂号信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的证明给另一方。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 个月以上时,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4.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通知
本合同中任何通知必须为书面形式。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之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争议处理期间,除正在审理的部分以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办公耗材采购合同的标准为:
一、服务项目:甲方办公设备实际消耗产品的提供
二、办公耗材提供细则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某一办公地点。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耗材为原装正品(甲方指定需通用耗材除外)。
3.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可提供安装服务。
4.乙方承诺为甲方正在使用的乙方耗材的设备提供必要的维护。
5.乙方承诺向甲方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耗材产品。
6.送货时间
6.1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00)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24小时内将货送到
6.2节假日期间,甲方如需送货则在乙方工作时间内事先预定。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算本月全部耗材费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
2.产品描述(产地、型号、规格):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2.供货价格
(1)在同等产品中,乙方愿按最低优惠价格提供产品给贵单位。
(2)按照标书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的优惠价格执行。
3.价格调整
每一个季度结束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如价格调整浮动至 %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预期通知的将计为下一个季度(个别产品除外)。
4.执行更新价格
甲方在接到乙方价格调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后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5.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每个季度(或月)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发票及甲方订单,经甲方将产品订单与产品验收单对照核实后,确认发生费用与乙方提供的发票相符,甲方按实际发生的一个季度(或月)货款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 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 );余款(货款总额的 %)人民币 元(¥ )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 天内支付。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产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订单所指定的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交货地点: 。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一般送货时间为 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上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或以最短时间将对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六条 检验
1.货到后,甲方按订单内容收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均以订单要求为准,对于使用单位要求更换规格、型号的情况,乙方必须通过 的同意后方可更换,对于清单外的产品,按照招标书的要求,以“达到一定采购量”的价格出售给甲方。
2.甲方收到产品的同时填写一般产品采购验收单,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同时验收单复印一份给乙方。 季度(或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
3.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的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4.对于应急采购产品,按甲方对产品的要求,乙方保证在 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投标书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符合标书中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与投标书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招标书规定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第八条 售后及其他服务
1.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 小时内进行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
2.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均应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乙方公司标志,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应做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
第九条 环保和安全要求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不能对甲方的正常使用人员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产品瑕疵
1.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做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2.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招标书规定的品质、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本着信守合同、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本合同有关事宜。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 %。
4.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季度总货款 ‰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5.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招标书规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纠正通知之日起 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本合同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