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买受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卖给乙方的房屋系甲方拆迁安置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现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甲方持有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该房屋的配套设施:有线电线、天然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甲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及存在其它权利瑕疵。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总价格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上述交易总价包括:_______________房款、及其它甲方已经缴纳的与该房屋有关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圆),甲方收到该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乙方预留__________元(万圆)作为押金,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将该押金支付给甲方。
甲方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
3、税费承担: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签署之时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本次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不含甲方办理初次房屋登记时所涉税费),除去初次登记所涉税费外,剩余税费的承担由相关部门核算后由乙方进行缴纳。
第三条 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备齐所有证件资料,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过户到乙方指定人名下,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协助,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处理。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当日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应房产手续、收据、发票等文件交给乙方。
2、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物业费及相关费用。房屋交付后,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具有合法产权,未作任何抵押、质押、也未出售给他人、也未有一房多卖的现象,且该房屋不存在其它债务纠纷;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陪同、协助乙方去政府部门来咨询房屋权属的真实性,落实到乙方认可。
2、本合同生效之后,如因甲方原因(包含因甲方自身债务问题导致法院查封该套房产等情况)解除合同或不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除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项及房屋款利息外,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装修费用、搬离费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大写X圆)。
3、本合同生效之后,待能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甲方应在15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并于15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时,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日的,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短信、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终止。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项及购房款利息,并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装修费用、搬离费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大写X圆)。
4、甲方承诺与该套住房有关的所有房款已交清,如若与事实不符,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集中供暖等手续。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购房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30日的,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短信、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并将收到的购房款退回乙方,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X元(大写X圆)。
第六条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承担守约方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不能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子女或将该房产赠予父母、妻子,且不能再次转让。
2、该房产如遇拆迁改造,产生的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
3、本合同生效后,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无论房产是否升值,甲方均不能以任何借口反悔;甲方不能再向其他人出售该房产,否则由出卖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且乙方将 元(大写 万圆)支付到甲方账户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经纪方介绍,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产事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买卖事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市 区 产权证号码 产权人 产权面积 ㎡的房产(房屋)出售给乙方,国土证号码 ,使用性质 ,该房产所占用的国土所有权和车库(杂屋) ㎡也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双方协定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RMB 元);
第二条 付款事宜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RMB 元)作为定金,甲方将该物业的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书原件存放于经纪方,用于产权过户。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选择一种)
一次性付款
①、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同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签字手续,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到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账户。 ②、 年 月 日前过户签字手续办理完毕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房款人民 币 元整(RMB 元)给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额收据。 □银行按揭贷款
贷款形式:□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①乙方于签定本协议同时,委托经纪方向 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 元整(RMB 元)银行按揭贷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银行审批后 天内将该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RMB 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并于当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③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于房管部门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并于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完毕后将监管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房款一次性无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甲方收到银行书面通知两天内将全额房款和定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合同三方当事人:
卖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买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卖方和买方分别独家委托经纪方买卖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为〔现房〕,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卖方持有〔房地产证〕号码为: 。该物业现时的产权情况〔是〕在按揭中,在 银行按揭。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并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第四条:买方应按时将楼价款交付给卖方,并按附件中的付款方式支付楼价款。
第五条:是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房地产交易所规定以买卖双方各付各税〕〔其他: 〕方式交付。
第六条: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 〕;卖方在交付该物业时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七条: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
第八条:卖方应在交易过户完成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瓜葛、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
第九条:基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签定本合同,提供了中介服务,卖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卖方或买方逾期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用的,按日向经纪方交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仟分之一的滞纳金直至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未能以本合同条款买入或卖出该物业,则违约一方须支付经纪方总成交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予卖方,则卖方须在确定不能出售物的即日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并双陪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给买方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买方解除合同,卖方应双陪返还定金,退还买方已付楼价款。
第十三条:买方在交付定金后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买入该物业,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四条:如买方支付楼价款时不按照附件约定的付款方式交付,即视为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卖方不解除合同,买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买方交付相当于该物业全部楼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所付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售予他人。
第十五条:由于一方违约,另外两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以独立仲裁员按简易仲裁程序予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1、售价包含该物业内现有之水、电设备以及现有装修设备等一切卖方已缴付之房屋固有设施之费用。
2、 知悉该买卖物业产权为银行抵押欠债物。
3、 由于法院原因未能出具裁定书,则买卖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卖方须即时无息退回订金给买方。
4、 出具裁定书落名后,如买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回,买卖权归回银行所有。
5、 买方必须公证委托卖方购入该物业,并在公证委托书上声明卖方在买方确定违约挞定后能将以上物业转让他人。
备注: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经纪方(签章): 经纪方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