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热门30篇)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精选30篇)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

一、房地产认购协议书样本

房地产认购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________________拟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第二条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的面积存在误差,双方需以货币形式采取“多退少补”原则据实找齐差价款。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_________________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第1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期支付购房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甲方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_____。

3、乙方认购的房屋工程主体在封闭之日起,三日内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_____。

4、乙方在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_____________。

第2种: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甲方在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每日按1%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业务,乙方15日内同意支付至该房屋总房价款的95%,剩余房款在该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支付完毕,否则此协议自动终止。

本条所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未予支付及支付未完全的。

第六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2、如遇下列特殊情况,除双方协商解决外,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期,因自然环境恶劣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

第七条、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更名的约定

甲方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协议自动终止;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乙方可更名一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如更名须自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费用自理。

第八条、本认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署之日即时生效,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

有关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文房地产买卖合同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合法代理人:经纪方:____市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____市____区沙朗华庭管理处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合法代理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 的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房产证号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国土证证号为 ,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二、该物业交易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三、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为购物业定金。甲方在收取定金之时须将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或合法有效证件寄放于经纪方作为转让过户之用。

2、乙方即日须交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给经纪方作测绘费,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由经纪方约定一同至市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交易登记,并签定由市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市房地产交易所收件登记后,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第一笔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定金冲抵。

4、市国土房管局出具新的房地产权证(契证)之日,

A、乙方在收到房地产权证(契证)后即日向甲方付清所有未付房款共(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B、剩余未付房款由经纪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贷款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手续费、评估费、律师费、保险等费用概由乙方支付。以上

A、B两种方式在乙方非一次性付款情况下只可选择其一。在办理银行按揭过程中,甲、乙双方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积极配合经纪方工作,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履行上述之义务,导致延期或终止交易的39;,则需负相应责任。

四、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的规定时间为:

五、费用分担:

1、该物业过户所需要交纳的交易税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下:

2、经纪方促成甲、乙双方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合计须支付交易总额3%的费用给经纪方作为中介服务佣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其中甲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乙方承担1.5%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佣金于签署《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由甲、乙双方支付给经纪方。

3、甲、乙双方签署《____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国土局收件后领取的国土局收文回执须寄放于经纪方托管。

六、权利保证约定:

1、甲方保证该物业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交易前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自交易结束之后须将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等无条件过户给乙方;若有租赁业务,如乙方愿意,则甲方须将租赁手续转移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决定中途不买或逾期 天未按上述条约向甲方付款时,作乙方违约处理,乙方所交款项,甲方不予退回。

2、甲方中途不卖,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七天内将所收取定金及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与定金相等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上述条约逾期15天未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的,将作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并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5、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即时生效。甲、乙、经纪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任一方违约,需解除合同的,经纪方不予退回服务之佣金。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甲方(签章): 经纪方:物业管理 乙方(签章):代理人: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经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3

当事人基本信息:

卖方(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于: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甲方应当已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甲方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与设备如下: 。

(六)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没有租约,也未被查封,并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等。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二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过户之日起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买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卖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分期付款给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小写:________元):

(1)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首期款人民币: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小写:________元)至甲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双方应同时到付款银行现场,甲方应于乙方汇入上述款项后立即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卖方提供的收款银行账户名称:

账号:

(2)乙方应于该房地产过户后____日内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发放贷款金额为准;银行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乙方应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___日内补足应付房款余额。

第五条交房方式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地产交付乙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产权过户的`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在年月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整。

第九条附随债务的处理

本合同生效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最后一期交付的房款余额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条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

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买方支付。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即视为违约。

第十条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

方支付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执一份。各方所执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甲方:乙方:日期: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XX区路XX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证)。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6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房屋及地价款大写,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房屋及地价款之日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__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产权纠纷、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纠纷甲方负全部责任。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7

甲方(卖方):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中介机构: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坐落 于南京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出售 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丘号为_________;

3、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_________)(大 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 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现金支付房款_________元 (¥_________)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_________元(¥_________)

乙方未按规定支 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第_________种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___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___元的,甲方有 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 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 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_________(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 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______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 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 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 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除本条 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

甲方结清已 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本契约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 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记栏(以下仅适用于通过中介成交的买卖)

为甲、乙双方提供服务的经纪机构及其经办经纪人员如下:

经纪机构(签章):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_________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 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

附件三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_________

2、电_________

3、燃气_________

4、_________

5、通讯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二)装修情况:_________

说明:

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 异。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积差异可能引起的纠纷,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将于交易过户前为买卖双方免费复核面积(复核于二日内完成,交易大厅设有测绘受理窗口)。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面积误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预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法处理:

1、双方买卖房屋按套计价。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何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不再调整。

2、房产测绘部门复核成果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双方自愿按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并将《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 价款调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签约须知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立契。

二、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契约的任何涂改,均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在“□”中打“√ “表示选中,打“× “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五、本契约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六、请仔细斟酌第六条和第八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八、甲乙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务必如实签填附记栏内容,以切实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8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买卖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房屋转让给乙方,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总价为人民币415000元;

三、甲方陈述:该房产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房产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该房产未在合同签订以后三个月内转让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定金不予返还;如双方均未违约,该定金抵做房价款;

五、乙方在甲方办理提前还贷,房产解押手续时向甲方支付222000元的房款,甲方应迅急办理解押手续,如在合理期限内不能办好房产解押手续,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费用并加算银行借款利息;

六、房产解押以后,双方应迅急一起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由乙方承办,甲方协助,过户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在房产局办完立契等手续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万元房款;

八、产权过户完,甲方将房产及相关单据证照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项122000元;

九、双方之前所签订的关于定金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废;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9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部位: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____(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_____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以______________(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_______(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_____(甲方/乙方)按规定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执一份,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卖方(签章):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土地面积 平方米,房地产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房屋及地价款 大写,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房屋及地价款之日起,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产权纠纷、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如有纠纷甲方负全部责任。

九、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通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__]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  年 月 日

------------------------------------------------------------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年 月 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2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中介方根据甲、乙方委托,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1)、房地产座落在南汇区惠南镇(路号门室,房屋类型:层数

(2)、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3)、房屋内设施装饰状况:

(4)、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南汇字 第号。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万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预付定金(大写拾仟抵价房价款。若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任何 一方违约还应支付双方中介费。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的天 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 次付与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期限为;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乙方交付的房价款与定金经中介转交时,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三、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于 年 月 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价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交付标志:移交该房屋钥匙。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钥匙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四、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钥匙转移”前未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电讯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钥题转移”后该房地产所发生地费用,有乙方支付。

五、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承诺自上述房地产权利在转移之日起的 日内,迁出原有户口。 若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甲方承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诺赔偿责任。

六、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 (1) (2) 款处理。

(1)、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2%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10天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逾期未付款2%/日的违约金,余款退还给乙方。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 (1) (2) 款处理。

(1)、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2%/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10天内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收到书面通知10日内向乙方退还购房款,还应按已收款的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八、甲、乙双方各自向中介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1%的酬金。具体数额为 元,在成交后乙方支付首期付款时交付。

九、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交易税费由 承担。甲方承诺,在办理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中介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中介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青岛市区(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价款分______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具体付款日期、金额和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日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交付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供暖等)由甲方负责缴付;若甲方未按约定缴付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契约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购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方逾期_________日以上未履约的,视为悔约,违约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承担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办理上述房屋买卖交易过户手续时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在本契约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本契约上述条款原则的前提下,就本契约未尽事宜订立的补充条款,为本契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契约及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证/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4

出卖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 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 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4、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5、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湖南*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5

卖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买方: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4.。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上述文件中的(三)、(四)项,卖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二)、(七)项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五)、(六)项应由买方填写或签署。

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收楼,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卖方不按上述约定的条件擅自改变原有规划设计的,买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解除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本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初始登记。

在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之日起240日内卖方应选择下列第种方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证》:

壹、书面通知买方共同(或委托卖方)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贰、待初始登记时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出具本房地产卖方委托买方自行登记办证的备案申请,买方于本房地产项目初始登记后径自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二条[延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如卖方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买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取得《房地产证》的,卖方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的第240日起,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延期办证的时间达到120日,则买方有权在该120日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

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房地产交付之日后第240日起至买方实际取得《房地产证》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结构与用途禁制]

本房地产仅作使用,买方不得改变该房地产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若违反此约定,买方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造成卖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前期物业管理]

卖方应依照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以招标/协议方式聘请具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特区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宝安、龙岗两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2年(自首个业主入伙之日起计),但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物业管理费由买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交纳,本体维修基金由买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

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向买方明示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所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署本房地产项目的业主临时公约。

卖方应依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位置见附图6。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房地产,由卖方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付本体维修基金,并自首次入伙之日起按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标准交付物业管理费。

卖方应按物业管理法规规定交纳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第二十五条[文件便利]

卖方应当将本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者其复印件提供给买方,并有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之义务: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二)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三)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同备案]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方有权督促卖方履行备案义务。

第二十七条[通知与送达]

本合同中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通知书如系单位发出应加盖公章,如系个人发出应有签名。如无盖章或签名,视为未通知。买卖双方在收到对方的书面通知时,应当签收。

买卖双方地址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延迟通知的,由其承担法律后果。

第二十八条[附件与合同组成]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件五中。

附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本合同的附件及附图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卖方所做的售楼广告、售楼书等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壹、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包括附件及附图,共页,为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每份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补充和修改]

对本示范文本内容的任何补充和修改,除非是由买方提出的,否则均被视为由卖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第三十二条[生效]

本合同自公证/签章/年月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6

买方(甲方):

身份证:

买方(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坐落在

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交付元整,剩余元,限 年月日付清。

第三条:签订合同日期前,该房屋所有债务,贷款,水电,物业等由甲方负责还清。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月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7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 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_________%)。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_______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

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

如有异议,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

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一)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三)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四)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买方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8

委托人(出售方):(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所有权人

共有人

房屋坐落

丘号

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

土地证号

房屋来源

房屋售价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它情况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转移、③房款拨付、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①产权房、③房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事宜(①产权房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__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房地产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 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前将各类资料备齐交予丙方,同时将由 丙方代缴的 ①、②(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 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 丙方派 蒋信用 经纪人负责该房产的居间活动,在委托期限内办理所委托的事项。

3、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 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 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 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 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方商议,按以下第(二)种方式支付房款:

(一)根据房地产买卖契约中房款支付的时间及方式,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

(二)双方若将房款的转付交于丙方,则丙方将按下列方式进行操作:

1、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之日,将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2、乙方在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及本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期款/全部房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交给丙方保存。

3、甲乙双方在完成②(①交易过户签后②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二日内,丙方按售房款10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转付给甲方。

4、待银行放贷后或乙方补足购房款后,双方完成房屋交接手续,且甲方结清房屋交付前的水、电、气、有限电视、电话、物管等费后三日内,丙方将余款一次性转付给甲方。

(三)三方约定: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一天内或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0.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按委托代办事项支付代办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事项,乙方按照下列第1、2种方式计算,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1、按该房地产售房款1.5%,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代办产权证费¥_______元,代办土地证费_____元,代办抵押贷款和他项权证费_____ 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前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甲、乙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1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____________元,

2、按标的额的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1项进行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执业经纪人资格证书号: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经再次协商,对本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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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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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丙方:(签章)

二o 年月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1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所占份额: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或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区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三条 买方购买______的第___栋___座___号房,位于____层,用途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三)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

第五条 卖方委托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账户名称是________,账号______。

第六条 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一)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50%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债务履行期间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执行)。

(二)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50%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10%)。

(三)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10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 卖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

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15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 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会。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90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一)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10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不计利息)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含1%)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不含1%)、5%以内(含5%)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不含5%),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含0.6%)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不含0.6%)、3%以内(含3%)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不含3%),经买卖

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 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 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15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

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 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210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 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一)卖方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签订的深地合字( )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号补充协议或者《房地产证》;

(二)《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三)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页,为一式四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一次过付款:

签订此合同时付清全部楼价款,共计: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附表二: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付款:

1.自签约日起___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付全部楼价款的___%,即:人民币/港币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__元。

或在该日期之前向有关银行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付款。

附表三:

装修标准:

1.外墙:

2.内墙:

3.天花: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_年_月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0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国籍: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地址:___邮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位于第___层,共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不包括±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包括±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1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 方(以下简称乙方) :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委托丙方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状况:甲方拥有位于 的房产,房屋所有(共有)权证书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为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内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为准)。乙方自愿购买甲方上述房产。

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合同项目下房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此价格下,包含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有:

第三条、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佣金及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佣金人民币(大写) 整,余额作为代收的定金。)甲方同意该定金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前由丙方保管。甲方自本合同签订时将【售房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或《房屋所有权证》交由丙方保管,作为对房屋的真实性提供担保。

第四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使用本条的第 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立契的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定金冲抵房款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及时、完整交割完毕时,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有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2、按揭贷款:甲、乙双方于签订合同后,应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按揭贷款手续。乙方应在立契时,将首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由银行放贷之日向甲方支付。以上款项具体金额以贷款银行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果贷款银行确定的贷款金额少于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乙方应当在首付房款交付时一次性补足。定金冲抵首付房款的同时转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仍暂由丙方保管,待物业全部顺利交割完毕后,甲方凭买卖双方签字的物业交割清单及相关单据,向丙方领取物业交割保证金。

第五条、立契过户时间: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房管局立契并办理

房产过户及相关手续。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真实无争议。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若发生与甲方

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若甲方房产不符合国家及郑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交付房屋

1、甲方应在收到除物业交割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完整有效的交付本合同项目下之房产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并保证在立契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名下所有户口全部迁出。

2、乙方应在接收房产的同时进行物业交割验收,如果甲方怠于办理物业交割,经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仍不予办理的,乙方凭借书面通知的证据可向丙方要回物业交割保证金,甲方同意按照此种方式办理,并同意丙方将上述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于乙方。

3、交房时甲方应保证以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完整的交付给乙方(如有不符,甲乙双方同意暂扣 物业交割保障金):

本条款内所有房屋的设施及水电、气、暖、物业费、维修基金等交付情况由乙方在交付房屋前验明,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结清。自交付的次日起,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物品损坏或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签定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应维持房屋现状,不得改变。若交付房屋时,房屋状况与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状况不符,甲方应当恢复原状,如果经乙方书面通知后甲方仍不恢复原状的,则视为甲方放弃全部物业交割保证金,此时丙方有权直接将物业交割保证金交付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共同到郑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交纳有关税款及相关费用,甲方负担总税费费用的百分之 ,乙方负担总税费用的百分之 ,丙方的佣金由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字成立时,甲乙双方应向丙方及时、足额支付佣金。因甲、乙任一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解除、终止履行,叁方确认,按以下方式支付佣金:单方违约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佣金,甲、乙方双方同时违约时,各负担总佣金的一半。

第九条、如乙方采用按揭贷款方式付款,则房屋过户后,乙方应按约定按时办理抵押登记和贷款手续。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并商定签定本合同时,由乙方向丙方支付代办费用人民币伍百元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交付的定金(原交丙方代为保管的定金,甲方无权要回,丙方有权将定金直接给付乙方,除非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视为其单方解除合同,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丙方有权直接将定金、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交付甲方,除非甲、乙、丙叁方达成新的协议)。

3、如果甲、乙双方均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在甲、乙双方各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佣金后,丙方应将房屋产权证或售房保证金退还甲方,同时,将保管的定金交于乙方。

4、甲乙双方立契后,如果甲、乙任一方未按本合同的 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本合同房屋买卖的守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

5、房屋过户后,如果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款1‰的违约金;若逾期30日甲方仍不履行,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权人之权利,并且乙方有权依前述之约定获取违约金,同时甲方同意该款由丙方直接从物业交割保证金中扣取交付乙方,如物业交割保证金不足,不足部分甲方仍须偿付。

6、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房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若逾期30日乙方仍不予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房屋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须经叁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以上条款

第十三条、如果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与其他条款的约定不一致,以第十二条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丙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其他未尽事宜,经叁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叁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或授权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经纪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2

一、本合同适用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售房、买方委托人三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二、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丙三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当事人商定填写。

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委托人(出售方):(简称甲方) 委托人(买受方):(简称乙方) 受托人(中介方):南京家德城业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 (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方的委托,促成甲、乙方订立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完成其它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以上房产,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以上房产,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出售的房屋权属真实,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且房屋财产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屋无异议。

2、协助乙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交易过户手续,提供相应证件资料。

3、按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日期,腾空房屋,并完好保留所应交付给乙方的附属设施及原装修。

4、在房屋交付前,负责户口迁出,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 5、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房款。 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用。

3、根据委托事项,乙方应于的(①契税②交易服务费③抵押管理费④他项权证费)等约计人民币元交予丙方。丙方将与乙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丙方的义务

1、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亲自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2、丙方派 3、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委托人,及时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委托人通报。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5、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委托人。 6、出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收取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六条 房款的支付与转付

甲、乙双方如不要求进行资金监管的,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款支付时间及方式,甲、

乙双方自行办理房款的支付,丙方不得代收代付房款。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乙方领取产权证后天内或于日前腾空房屋,并书面通知乙方、丙方办理交付的具体时间。

2、若乙方在接到上述书面通知后,不按期对该房屋办理验收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参加房屋的交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并保留原装潢,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第八条 佣金、代办费支付标准及方式

(一)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和代办事项,甲方按照该房地产售房款,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二)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委托和代办事项,乙方按照该房地产售房款,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元,向丙方支付佣金和代办费;

上述费用,甲、乙方应于签约当日内支付给丙方。

(三)丙方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佣金和代办费,未促成合同的可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故意隐瞒该房屋产权的真实信息;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3、与他人串通,损害甲、乙方利益的。

(二)三方商定,甲、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和代办费的; 5、其他造成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条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分别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2、按标的额的,计人民币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由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丙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丙方(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执业经纪人: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3

(_________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深圳市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在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数易其稿,形成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现就启用新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自_________年3月15日起启用,_________版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停止使用。

二、自_________年3月15日起,凡经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核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一律通过“一手房网上销售系统”签订_________版预售合同,并且使用统一印制的封皮,直接从售房者的电脑打印《〈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文本。

三、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及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监管,对利用违规合同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_________版)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_________版

合同编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提示

1.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有关的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内容。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应向法律人士咨询。

2.为体现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买卖双方可依照约定对本示范文本条款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买卖双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填写卖方既定的告知性内容或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斜线“/”前后文字应在中划“√”做出单项选择。合同空格处未作约定的部分,均应划线删除。

4.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买卖双方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包括补充协议)、附图中签字或盖章。

5.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买卖双方合意内容。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经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在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核对,以确保本合同各份内容相同。

7.本合同生效后,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买卖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8.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及时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备案信息可在深圳房地产信息网()查询。

9.本合同题头当事人各为4个,多于4个的买、卖方的基本情况分别作为附件列出。

10.买方不应将购房款直接交给卖方,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以便监管。

11.买方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卖方承诺代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应书面告知买方办理按揭贷款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并协助买方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买方无法取得银行按揭贷款的,买卖双方可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

深(?)房预买字第号

卖方:

注册地址:

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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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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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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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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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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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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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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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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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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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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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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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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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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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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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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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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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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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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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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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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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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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份额:

公司或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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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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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电话:

地址:编码:

第一条?[订约依据与基础]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情况]

卖方与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签订及,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街道)路,宗地编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建筑容积率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所述土地领取的《房地产证》号码为;卖方经批准在该幅土地上兴建商品房,项目名称为;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业经深圳市土地和房产主管部门批准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标的房地产情况]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房地产项目中的第栋单元?层号房(房号以附图中楼层平面图为准、层号以附图中立面图为准),是为本合同标的房地产(以下称本房地产)。其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建筑面积(面积以所附测绘报告为准)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与不分摊范围及规则均见附件一。

具体楼层和位置及尺寸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剖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本房地产项目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见附件二。

第四条?[共有部位和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权益]

本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卖方)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共有部位或其它共用设施设备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第五条?[计价方式和价款]

买卖双方约定本房地产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购房总价款:

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套计算:

总金额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日期]

买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壹、一次性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贰、按揭方式付款: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首期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其余价款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银行贷款支付。

叁、分期付款:

1.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2.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3.自签约之日起?日内付全部楼价款的%,即: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元)。

4.。

第七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0%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贰、。

第八条?[付款证明]

买方支付购房款后,卖方应开具发票。买方已经付清购房款的,卖方应当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九条?[交付时间和办法]

卖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将本房地产交付给买方,交付前应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卖方向买方交付时,应发出《入伙通知书》,《入伙通知书》中应注明实际交付的本房地产的套内建筑面积。

买方对卖方所交付的房地产无异议,或异议部分经协商处理同意收楼的,应对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钥匙出具收条,该收条视为本房地产实际交付的凭据。

卖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卖方书面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经验收同意收楼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交付本房地产的钥匙之日;卖方通知买方入伙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无正当理由拖延验收时间的,本房地产的交付时间为卖方《入伙通知书》中的入伙期限届满之日。

第十条?[交付的文件]

卖方应在本房地产交付时向买方提供有关本房地产的下列文件:

(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机关认可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预售面积测绘报告和竣工面积测绘报告;

(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四)《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收楼意见书》;

(六)《业主临时公约》;

(七)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出具的物业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接管查验清单;

(八)。

第十一条?[交付时的验收]

买方收到《入伙通知书》后,应在接到《入伙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收楼意见书》内容对本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接收本房地产。

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或条件的,应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提出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视为买方异议事实成立,本房地产视为未交付。

第十二条?[卖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如未在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壹、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

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贰、。

第十三条?[共用设施与附属配套项目]

卖方在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时,本房地产项目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应一并建成并经验收合格;经批准分期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进度建设并经验收合格(见附件二)。

卖方未按规定时间建成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并经验收合格的,本房地产不符合交付标准,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壹、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主张权利;

贰、卖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的违约金给买方,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卖方承诺在日内交付该共用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

叁、。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房地产不能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并书面通知买方合理延期后的交付时间。

第十五条?[保修]

本房地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年限: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年(国家标准:);

(三)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为年(国家标准:);

(四)墙面、顶棚抹灰层年(国家标准:);

(五)卫生洁具年(国家标准:);

(六)灯具、电器开关年(国家标准:);

(七)装修工程年(国家标准:)。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按《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承诺执行。

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限和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由卖方负担,但因买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等非卖方原因造成的问题除外。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对保修责任有异议的,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买方。买卖双方可委托双方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予以裁定,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予以检测,所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买方发出书面保修通知书5日内,卖方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书面通知保修责任异议的,买方可以自行或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合理的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质量]

本房地产因质量缺陷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赔偿。

买方在保修期内发现有质量缺陷的,应通知卖方履行保修义务,卖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因质量缺陷经两次以上维修后仍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或买方认为本房地产主体结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安全使用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正常使用或安全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按本合同第十二条之有关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卖方相应减少价金。

本条所涉及检测及复核等费用均可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及复核结果为本房地产存在质量缺陷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七条?[面积差异的处理]?面积差异比=----------------------_________100%?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本房地产价格的,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存在差异,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的

(一)差异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二)差异值在±0.6%以上(不含本数)至±3%以下(含本数)的:面积超出的,超出的面积视为卖方无偿赠与;面积不足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该不足部分的价金予买方(扣除0.6%的误差后)。

(三)差异值在±3%以上(不含本数)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本合同的,依照本款第(二)项方式执行。

二、本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不含本数)的,面积差异处理的约定列于附件五。

按套计算房地产价格,买卖双方对于该套房地产的面积有约定的,适用本条。

第十八条?[装置、装修、装饰]

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主要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就未达标准部分进行重新装修。因重新装修而推迟交付使用日期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理。

对卖方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方。但买方明确表示不接受这部分装置、装修、装饰的,卖方有义务对其加以拆除,并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卖方交付的本房地产的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如不符合规范,或其对人体有害物质超过国家强制性标准,危及买方健康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予以更换、处理,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双方对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存在争议的,买方可委托由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相关的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九条?[规划、设计变更]

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原有规划设计。如确需变更的,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本房地产专有部分的变更,卖方应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并依照相关规定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二、本项目共有部位、共用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等的变更,卖方应当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并经公证后,向深圳市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变更,并应自变更方案获批准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购房者。

不同意变更的买方有权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做出解除合同的书面决定;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方的,买方亦可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须在买方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条?[权利之瑕疵担保]

卖方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对本房地产的任何权利。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买方无法取得或者丧失本房地产所有权,或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有关约定承担责任。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房地产享有权利的,不适用前款之约定。

买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房地产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卖方提供了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办证义务]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由乙方受让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  。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备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  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  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仍未付款的,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继续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款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逾期未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

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四条和第六条约定的应当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甲方仍未交付的,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日违约金外,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一、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还应继续乙方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违约金按乙方已付款日万分之 计算。

二、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价款的 %。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5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制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第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机构申请_____(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6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目前,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房地产买卖合同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1】(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市【区】【县】【路】【弄】【新村】【支弄】号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

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

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 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千百拾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

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X年____月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出卖人:买受人:X年____月____日X年____月____日补 充 条 款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三付款协议附件四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附件五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附件六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2】卖方(甲方):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市_(区县)_(部位:_)房屋类型_结构:_;

(二)房屋建筑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面积分摊面积)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___(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_(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______。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币)计_元。(大写):X元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的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以______(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按下列第_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X年(从X年____月起至X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X年(从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协议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_______(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_____(甲方乙方)按规定_______(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X年____月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自_(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协议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_(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计算。逾期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计算。逾期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协议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协议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定)(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协议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 房地产座落在____市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支弄】_____号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三)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获得;

(六) 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 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交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价____倍】【价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可以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持一份。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8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企业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业主公约。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计算。

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本合同经公证的公证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2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

室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泾川_______字第_______号,土地证号为泾国用______第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卖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万元整。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中_________现金交由卖方,第二笔房款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交由卖方,同时办理买方银行按揭相关手续,银行按揭___________,待买方手续办理完后由银行一次性将房款划入卖方账户;最后一笔房款_______元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付清。若买方银行按揭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卖方。

2、一次性付款:签订合同当日买卖双方备齐过户相关材料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买方支付卖方全部房款人民币400000元整。

3、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民事经济纠纷,若发生民事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合同签署日起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甲方在签订此合同后一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剩余贷款还清,须将房地产的所有证件交由中介方保存。签订合同当日买方支付1%中介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不得故意拖延,否则每日违约金为该房地产交易价的5%,不得损坏、更换约定所保留的设施、装修等,否则视为违约,应恢复原样或赔偿乙方恢复原样所需的全部资金。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反悔不买或不卖,违约方都要按总房价的20%赔偿对方损失,支付对方违约费用,并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

3、在办理上述手续时,甲方需积极给予配合。若因甲方故意拖延或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按总房价的20%做为违约金赔偿乙方。

六、在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手续时,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和交易费等按下列第3条的约定承担:

1、各自承担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

2、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税费和过户相关手续费由乙方(买方)承担。

4、其他约定:

七、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甲方应结清所有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并配合乙方过户更名。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泾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_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甲方房内的设施:水(若有)、电(若有)、维修基金、管道煤气初装(若有)已包含在总房价内。

出卖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南京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篇30

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制

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已合法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转让。

二、本合同的条款解释权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三、本合同未经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同意,不得翻印。

深(龙岗)房现买字第号

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公司或机构名称: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护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国籍/籍贯: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地址:

现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房地产坐落于深圳市(项目名称)幢/座号房,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地产用途为,房地产内附着设施见附表,《房地产证》号。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地产给乙方,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退还乙方所付购房款(不计利息),并按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买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权归乙方拥有。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应将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复印件交给乙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产权登记部门保存的合同副本为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须经双方签章。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里打"√"):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机构申请_____(只适用于一方或双方为境外机构或个人的)。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涉外房地产买卖合同)、市规划国土局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自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适用于通过经纪行为达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监证单位:深圳市龙岗房地产交易中心(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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