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责与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甲方采用乙方产品有权享受乙方的特惠价格和相关优惠或奖励。
3. (1)甲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传真或电话信息的形式先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名称、种类、规格、型号、颜色、数量等。
(2)及时提供配送地点之详细地址、配送时间、电话号码、签收人员名单。
4. 甲方应按乙方产品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并按照乙方提供的产品配套进行使用,未按要求进行施工而导致产生的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5. 甲方应在乙方供货完成后单月结清所欠乙方的所有货款,逾期未结清货款,甲方需按所欠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乙方的权责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为: 品牌: 产地:代理商:广州良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合法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均为正品,若有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十,并承担相应损失。
(2)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质检报告、合格证书、环保认证书及其他有关资质文件资料。乙方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可靠;
4.(1)乙方产品结构调整(如新产品上市),或销售模式调整时,应提前向甲方书面通知报告有关情况
6. 如乙方价格发生,乙方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作出补充协议,调整价格的执行以正式书面文本之日期时间为准;
7. 乙方应与接到甲方订购单后一星期内将甲方订购的产品送至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如因乙方原因照成时间延误,乙方每超过24小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该批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如因招到不可抗力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
8. 如甲方在施工中遇到重大技术难题,乙方应及时给予协助和指导。
第三条、供货和结算方式
1. 常规产品由乙方直接供货,非常规产品需要提前预定,并由甲方支付30%的预定款。
2. 结算方式:乙方送货后由甲方签收的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依据,结算时间以每个月为结算周期,月底30号对单,次月6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总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第四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方如对乙方的货物有质量异议,甲方需在收到乙方货物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退换货的要求,否则视为产品质量合格。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的100%赔偿);
(2) 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计算。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欠货款总额的3‰计算支付。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的100%赔偿);
(2) 乙方所交货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批次订货总额的3‰计算;
第五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 延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并免除双方责任。 第六条:解决争议和其他事项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甲方付清乙方货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装修工程购买丽水市兴凯涂料有限公司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并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
二、订货、运输
甲方提前 天向乙方下达书面订货通知,乙方收到货款后 天内将产品送到工地,由甲方收货代表及时点清数量。
三、付款方式: 。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或企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已调色产品不允许退货)
2.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订货通知,按进货计划按时提供产品。
3.乙方将产品送到协议收货地点交甲方验收。
4.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施工指导。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指定货物验收人是:
2.甲方须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否则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在运作过程中因其他原因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诉讼地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其法律效力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 涂料品牌:涂料
2. 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 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 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 295吨 .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7375000.0 元。
3. 防霉涂料数量(暂定) 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1575000 .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8950000 .0 元 。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 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
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
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