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同常用文书(精选31篇)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向乙方采购净水设备壹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明确各自责任、平等互利、分工协作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清单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圆整)。
三、交货地点:a县
四、运输方式:乙方免费送货到安装地点,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到位,以及调试完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六、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按有关标准执行。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运输抵达现场后,由甲、乙方根据本合同内容组织查收,并由甲方签章确认。
2、在系统未正式交付甲方前,甲方不得自行操纵设备,否则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应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三天内若因甲方的'原因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作验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1、设备安装完毕后_5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计:12350元)。剩余合同金额的5%(计:650元)作为质保金90日内付清。
2、如付款逾期,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九、售后服务:
1、乙方随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每半年左右进行一次维护检测。
2、设备安装完毕一年内为质量保修期,在此期间内,属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质保期后乙方仍有维修义务,按照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收费标准收取配件等材料费用。
3、如果设备出现故障,拨打服务电话。
十、违约责任: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设备未经验收,甲方自行使用则视为验收合格,因此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
2、设备运达现场后设备就位由供方和需方共同负责。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未尽事宜,按国家合同法执行。
5、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凡属其公司名下的车辆使用乙方提供的“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安装使用乙方提供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安装数量为__台,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型号、功能及价格
1、产品型号:甲方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型号为__符合国家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布标平台。
2、乙方为甲方提供基于/北斗无线定位的.智能化车辆管理业务和售后服务,以及硬件安装调试、技术和功能,须满足甲方合同类产品的标准。
3、价格:
甲方支付乙方设备价值、技术和安装调试等费用__元/台,再倍乘装载数量。从第二年开始按每年每车__元收取
4、本合同有效期为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总价为__元整,大写:__元整。
二、付款方式:___。
三、网络资费及通讯服务费
1、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需要租用网络,由乙方负责为甲方租用,开通流量套餐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的额定流量,由乙方负责,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以下年交费时结算为准。
2、通讯服务费按年支付,采用先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装一台车向乙方支付一台车的费用;次年开始服务到期前一月支付下年通讯服务费,支付前核对流量是否超额。
四、安装和调试
1、乙方负责卫星定位终端硬件安装、调试,直至其技术、功能满足第一条约定标准为止。
2、甲方使用此系统进行相应监控调度等功能所需电脑硬件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
有义务对甲方网络环境及电脑配置提出建议,甲方电脑、网络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五、售后维护
1、乙方承诺对自己所提供的产品质保三年。
2、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发生故障时,乙方承诺自甲方通知之日起,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处理意见,无法远程维护的,在一个工作日上门对甲方故障进行维护。
3、甲方所使用的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如因甲方原因或交通事故原因而造成损坏导致终端不能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责任及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负责甲方车载卫星定位终端、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功能实现、系统优化等技术支持;乙方24小时服务热线:___,投诉建议专线:___。
六、培训
甲方冀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建成后,乙方定期安排技术人员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整体系统操作培训,提供操作使用手册。
七、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其他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本产品可以加强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并不完全防止使用该产品的车辆被盗抢等意外事故发生。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对于车辆的意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条款
1、甲方于合同未满前单方面悔约的,须补满合同期全部价款;
2、乙方提供的卫星定位终端硬件设备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须于2日内调试至达到标准或要求,否则更换,直至达到标准;
3、甲方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乙方售后服务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每辆车达两次以上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关于该车辆的售后服务合同,减少相应价款;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或法定义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须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造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保密,涉及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的,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公司、企业、组织、个人提供或者泄露本协议内容,如果由于一方未遵守本条款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所有装车所需的各种资料信息透露给任何人。
3、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乙方承诺不将甲方安装有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车辆营运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十、其它
1、合作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对此合同续签事宜无书面异议,此合同将按年自然延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内容对于续展期仍有约束力。
2、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甲方需要继续安装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平台或类似的系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一、仲裁和法律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费用和对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_年_月_日日期:_年_月_日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年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______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_____。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责任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保证。甲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之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当中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车库卖方):
身份证:乙方(车库买方):
身份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将车库的有关收据等手续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定时,乙方已付甲方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余款______万元整(人民币)于该车库有关更名手续办好后付清;
三、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赔偿损失。
四、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乙方享有,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
五、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车库更名手续,在更名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款。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上盖章并填写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物业公司(盖章):证明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
1、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车库款项收到条;
3、卖方购买车库时取得的交款凭证;
4、物业公司相关登记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窗帘买卖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增加项目总价:合同增加项目为坐垫60张;窗帘6个;台裙1张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不含税收,如需开发票另加6%税收)注:该单价、总价,如未作特别说明,均已包含了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
二、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安装完工之日即结算增加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以下两种方式由甲方自愿选择:
(1)当面交付现金;
(2)通过银行转帐。
三、交货方式、期限
1、乙方自行送货安装。
2、交货工期为____日。
3、交货、安装地点:_______
四、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订购的窗帘型号、制作比例应向甲方偿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售,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乙方按合同交售的窗帘坐垫台布应赔偿乙方的运输费用,并向乙方偿付甲方拒收部分总价的双倍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值____%的违约金。
五、因甲方窗体问题或因甲方要求变更延误安装时间视为合同延期。
六、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七、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其他约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另定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补充条款甲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_____%;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作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且工程进度按拖延时间向后顺延;拖延一个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3、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4、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5、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免费提供7_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_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方(盖章):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东新路155号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杭州市区路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卖方向买方出售_______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本合同所定设备用于____________项目。
一、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1)、按照国标GB_____________执行。
(2)、按照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技术要求执行。
(3)、按照买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执行。
(2)、其他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卖方应提供设备运至交付地点所需要的包装。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按设备的特点,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碎等保护措施。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包装物的回收
①本合同设备的包装物免回收
②本合同设备的包装物回收,回收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费由卖方负担。
四、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方式。由卖方将设备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为: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费及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在合同签订后,如买方的指定地点发生变化,买方应在交货前1周内通知卖方,卖方应按照买方通知的地点交货,但该地点不得超出天津市地域范围。
4、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自设备交付时起,买方获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卖方在交货地点将标的物交给买方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此后由买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
1、全部设备应在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送到买方的指定地点。
2、设备属于分批次交货的,按以下时间要求交货:
①每批次交货的具体数量、时间要求为:
第一批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第二批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第三批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②在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提出产品每批次交货的具体数量、时间、要求。
③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交货时间详见“附件 ”。
3、卖方在每批次产品交货前______日内应通知买方发货和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
4、卖方随设备向买方交付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的供应办法:
1、卖方按设备特点,免费提供齐全的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对特殊的配件,卖方应有必要的储备,以满足买方的应急需要。
2、卖方免费提供部分备品备件,名称及数量详见附件。
3、无需提供备品备件。
4、在质保期届满后,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随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设备所需的备品、配件及工具等备品备件。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2、 支付方式:
①卖方将全部设备送到指定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 %的商业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_________元人民币。
②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的商业发票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作为预付款;每批设备送到指定地点,并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的商业发票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 元;
③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的商业发票,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合同总价款的10%,计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每批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 %的商业发票后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
⑤全部设备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商业发票,且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设备质保保函,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计 ___________________元。保函必须含有以下确定内容:即在设备质保期内,买方发现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有权向银行提取保函金额,银行应无条件支付。
八、质量监造
1、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代表到卖方生产现场盔行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等质量情况,买方监造检验的标准依据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代表进行监造检验,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工作、生活方便,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2、买方监造检验的范围或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买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影响卖方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
4、买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买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需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任何情况下,卖方均不得向买方隐瞒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在买方没有了解到这些缺陷和问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
5、无论买方代表是否在监造与检验报告上签字,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不能减免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九、初步验收
1、每批设备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后______日内,由买卖双方对产品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等进行初步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卖方未按约定到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卖方对买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
如发现卖方所交的产品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
如双方代表在验收中对检验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___________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本条规定的验收仅为设备到货的初步检验,无论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卖方是否按买方要求进行了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不能减免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此验收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检验的依据。
十、安装、调试和验收
1、本合同设备由______方负责安装。
2、在买方负责安装的情况下,卖方应到现场盔行技术指导,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等;卖方负责安装的情况下,买方应提供适于安装的现场环境,并配合卖方进行安装。
3、安装完毕后,买卖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卖方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不应超过___日,在此期间,如设备能够安全稳定运行,买卖双方确定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设备进入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期为___日。
4、合同设备在试运行期间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各项性能指标合格,则视为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调试验收证书。
5、如合同设备在试运行期间及设备性能试验验收时,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卖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缺陷后,买方同意签署安装调试验收证书。
6、设备试运行期间及设备性能试验验收时,如果设备的一项或多项指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时,则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方采取措施,并确定在_____日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验收。
7、在第二次性能试验验收时,如发现设备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合同设备规定的标准时,如确属买方原因的,本合同设备被认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安装调试验证书。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共同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如属非买方原因的,则视为合同设备不能通过安装调试验收。
8、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仅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之日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十一、保证。
1、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可靠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
2、卖方应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无任何质量和权利瑕疵,并应履行卖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承诺。
3、卖方保证向买方交付的图纸、技术资料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的要求。
4、本合同设备的质保期指合同设备签发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之日起__________。在此期间,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或者发现有零部件损坏时,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一周内免费派人维修、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产品过了质保期限,出现了质量问题或有零部件损坏,卖方亦应承担维修、更换责任,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维修、更换所需的成本费用。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则质保期中断。该缺陷消除后,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6、合同规定的质保期满后_____日内,买方出具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买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7、设备最终验收证书仅证明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在质保期内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设备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责任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产品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十二、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_____%违约金。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承担不能交货部分价款的______ /周的违约金。卖方逾期交货超过____周,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返还买方所付货款,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通过初步验收,卖方应在一周内更换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由此延误的时间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卖方所交付的产品没有通过安装调试验收,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卖方应在一周内更换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双方重新确定性能试验验收的时间,由此延误的时间卖方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如卖方更换后的产品仍不能通过性能试验验收,买方有权退货,卖方返还买方所付款项,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②买方有权退货,卖方返还买方所付款项,并按不能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5、在设备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扣除设备质保金,如质保金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6、在设备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则买方有权根据损失大小向银行提取保函金额,如保函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7、如果因本合同设备潜在缺陷造成的货物损坏或给买方造成损失,无论是在设备质保期内或者质保期外,卖方对消除潜在缺陷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第三人对货物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异议,由卖方负责处理解决,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并不能免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9、买方中途退货,应支付卖方退货部分价款_____%的违约金。
10、买方逾期付款的,按未付款部分_____ /周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付款超过____周,卖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应按中途退货承担违约责任。经买方确认,卖方可以用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冲抵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买方。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关的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纠纷,买卖双方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解决纠纷:
( )1、将争议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为终局性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均不能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及附件进行单方面的修改变更,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和修改的建议,该项建议经对方书面同意后视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
2、除本合同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书面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六、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买卖双方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及买卖双方在招投标时的文件和承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______日内按合同交货地点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______%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叫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或不能提供合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服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准时支付货款,应自款项的最后支付日的七天后的次日起,没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______%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
6.按本合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在十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交或传达另一方审阅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所涉及的各款项均以______方式结算,本合同所涉及付款日期均以______日期为准。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服务条款外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5.本合同共有附件1份及相关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二手设备买卖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 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 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 日内进行验收设备,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验收认可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 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 当 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甲方工厂内。
3、乙方同意将上述设备租赁给甲方继续占有并使用,双方另行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4、上述设备的所有权自本合同生效时起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上述设备的全部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需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需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 万元(大写: )。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 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 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 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他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 ]天前及[ ]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 ]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 ]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 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 ]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 ]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 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 ]天内[对急用者应在 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四条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 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他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退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 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与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 ]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 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 ]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 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 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 小时完毕后,应在 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 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 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 ]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 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 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 ]个月,则此后 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 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机器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 ]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 ]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 %],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 ]个月内,对于那些在[ ]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 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 ]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 ]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如果发电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5倍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达不成协议,需方有权要求暂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时间内尽快提供替换件。每套合同设备按照以上(1)至(3)项累积计算的最大违约金总额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供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满意替换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为需方承认设备可以初步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 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 %]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供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地点为[ ]。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审查单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纳税人登记号:纳税人登记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字: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审查单位:(盖章)合同审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免费提供7_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_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方(盖章):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东新路155号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签约地点:杭州市区路号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 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 工程的 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 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 包装
(一)包装要求: 。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IPPC”标记或提交CIQ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
第五条 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 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
(三)交付时间: 。
(四)交付地点: 。
(五)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 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 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出 卖 人: 合同编号:
买 受 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搅拌站按国标GB10172—88生产。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保修半年。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无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按合同清单配置供应。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货地点:厂内交货。
第九条 运输方费用负担:装车费用由出卖人负担,运输设备所需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员(买方仅负责越南河内至归仁工地的交通费及在工地提供吃住费用,其余费用由卖方承担)。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即支付合同金额的5万元作为排产定金,余款12.5万发货前付清。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规办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日期:
出卖方:
买受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配件、数量、质量状况以意向受让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受让人如参加竞标成为本合同的买受人则视为对标的配件、数量、质量状况无异议。拆卸后设备质量状况由买受方自己负责。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前,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买受人自行至出卖方标的物所在地,自己负责拆卸及搬运。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买受方承担。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在出卖方所在地拆卸前现场验收。
第七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买受方承担。
第八条:
税费:本标的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按出售旧设备的税率开具发票。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当日买受方应付清货款,再附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处理。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同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者协调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壹页,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
买受方:
年月日
签约日期:20__年月
签约地点:
名称: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电话::
乙方:____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__市杨浦区隆昌路__号
电话:021-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设备和材料交付地址:;
设备和材料进场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项目中的,该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符合国家生产许可标准、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具体以本合同附件《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一)所列项目为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见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签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指导设备摆放位置。
二.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生产,并需经甲方审核验收和认可。其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报价清单》,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包含《设备报价清单》所列设备的价款)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更改确定的设备,如果确需变更设备,需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号、材质、规格、数量等,见附件一明细表验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
金额
1.合同签订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交货至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60%
3.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10%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账户和相关信息的准确:
开户银行:
账户:
开户行行号:__
四.交货及现场条件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迟发货,甲方需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况应当在发货之前及时通知。
3.乙方在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如电源、照明、电梯的开通等。
4.乙方的设备按合同时间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现场验收签字予以确认。
5.乙方需对甲方现场的装饰面、设备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乙方进行赔偿。
6.施工中窗体、墙体开洞修复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与验收
1.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定制产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验收检验时,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作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名,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甲方代表有权拒收,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及调换。
3.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组织验收,也未向乙方递交书面要求并获乙方确认,将视作默认验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动提醒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环保、环评需另计费)。
七.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进行无偿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工程相关设备、设施;保证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保修服务及定期检修。保修期内设备(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如发生故障,除甲方人为造成的损失外,均由乙方免责免费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人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费用)。
2.在以上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获甲方报修通知后24时内提供维修服务;紧急修理应于8小时内进行。
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及维护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维护费用。
4.合同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乙方应于应付货款到期之日前主动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至全部货款90%之前,该合同所提供之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所有。
2.乙方没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赔偿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货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材质,规格,数量,板材型号,板材厚度。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如甲方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或紧急维修,乙方(供货方)没有按时到达进行维修,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应当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对其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督促工程人员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__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_____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屠宰单位证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
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沧分局制定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1)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_____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六、资料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_________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_________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七、包装
1.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
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净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_____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八、验收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九、风险负担
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一方进入_____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_____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_____裁定。
_____费用由败方承担。
_____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二手机械设备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合同设备名称、价款及支付方式
1.1设备名称、数量、价款:
1.2随机技术文件
每一单台设备在交货时均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文字资料。
1.3随机配件、专用工具:
乙方应配备必须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以方便甲方进行设备的正常安装、调试及使用。
1.4付款方式: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计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计5万元人民币;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第1页共2页
同价款的20%,计10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30万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1.5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之间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机械设备。
3、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书面告知的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该指定交货地点将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担货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质量保证及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乙方保证按照以下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第4条、支付
1、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__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_____
买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汽车修理、应用专业教学需要,特向乙方定制一批汽车教学实验设备,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实验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万元)
数量(台)
交货期
备注
1
德国大众GSi型电喷发动机实验台
2
电控燃油喷射演示实验台
3
ABS/EBV防抱死制动实验台
4
汽车空调系统实验台
5
汽车点火系综合实验台
6
汽车电喷发动机解剖教具
7
自动变速器解剖教具
8
自动变速器演示实验台
9
安全气囊演示实验台
10
配套***
以上总计定制实验台_____台(套),总价______万元。
甲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天内,预付定金________万元,余款待乙方将货全部交给甲方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培训;设备免费保修一年。若设备在一年之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派员上门进行维修,一年后适当收取材料及工本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设备名称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未曾开箱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设备功能范围内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并稳定运行,所供的设备符合甲方的采购要求。软件产品是原厂产品包或原厂商提供的许可证协议。如发生所供设备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运至指定地点(杭州市内)拆箱,负责安装调试和设备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装其它相关软件(软件版权由甲方负责),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2、所供设备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三包凭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设备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个月,乙方免费提供7_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_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杭州市区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维修配件到后再换回。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鉴证方(盖章):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地址:东新路155号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签约地点:杭州市区路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娄新高速第25合同段的工程施工任务,现该工地需用碎石若干m(最终数量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经实地考察乙方及洽谈有关碎石购销事项,乙方能承担甲方部分碎石供销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质量与数量
1、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必须经甲方试验室技术证明并认可达到或超过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与要求。
2、乙方供应给甲方的碎石经甲方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为不符合产品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工地一律拒绝验收,乙方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清除撤离甲方施工现场,由此所造成的各项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碎石质量,乙方必须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负质量终身责任。
4、碎石用量,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展需要报碎石用量计划给乙方(报计划方式可用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用量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如量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
5、 碎石规格为1-3cm或需方指定的其它规格,碎石数量按实结算。
二、 碎石价格与付款方式
1、 碎石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为不变价格。
2、 碎石价格以m3为单位计量计价,每m3价格含资源费、装卸费、劳务费、管理费等内容或按约定的换算比例过磅验收。
3、 碎石包装车,施工现场验收,价格为 元/ m3或按石料密度比例换算成吨结算。
4、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为1200立方米结算一次,余200立方米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完工以后一次结清;以后按1000立方米结算一次。
三、 购销时间
碎石购销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甲方不需要为止。
四,验收方式
1、 验收地点:乙方供应的碎石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即华龙公司施工地点收方或甲方指定的其它验收地点。
2、 验收方式:甲方不负责运输途中损耗,碎石到工地现场捡尺,按实验计量并开具验收单签字盖章后交予乙方。验收单作为乙方货款结算原始附件依据。
五、
1、 甲方职责:
a) 负责对碎石质量技术要求交底,产品材质质量试验等工作。
b) 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及时组织验收、计量、签证,及时办理好货款结算与支付。 c) 及时向乙方报碎石用量计划。 双方职责 3
2、 乙方职责:
a)
b)
c)
d)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与职责。 组织好货源,按甲方碎石用量计划保证甲方施工现场所需碎石及时到位。乙方提供的碎石必须是经甲方试验室通过质量检验与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缓供碎石,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期
间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洪水、战争等因素外),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损失与罚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货款支付中扣除。e) 乙方在未收到甲方供货计划前,乙方不得擅自将材料运到甲方工地上,否则,甲方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f) 乙方应加强碎石供应全过程管理,搞好文明经销工作,经销以前应办理好相应的各种人
身保险和车辆设备保险,承担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g) 乙方未按甲方产品质量要求或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
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h) 乙方提供的碎石市场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行情或稍低于市场价,如甲方市场调查,在同
类产品同等质量的前提下,价格比乙方供应价格低呀持平,售后服务质量又好,甲方有i)
六、 其 它
1、 本合同文件的约束,按双方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共同完成本合同。
2、 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
止。
3、 本事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签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4、 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诉讼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
七、 违 约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贰仟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
代表(签字):
乙方单位: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权选择其它供方,乙方不得异议。乙方提供的碎石质量必须达到或高于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甲方发现有质量更好的碎石或业主、监理处等部门有要求的话,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供方,乙方不得异议。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号:
产品(服务)内容: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计量单位:
产地: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_____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_____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软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5、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6、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五、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铁路运输;
(2)公路运输;
(3)水路运输。
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产品,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3、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供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__批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_________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供方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1)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方在整体验收前向需方提供汇集成册的_____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4)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伴随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将全部产品运至指定的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支付货款达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期满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余额。
3、支付单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结算账号如下:汇款单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_________%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______%。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由于需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而供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7、供方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发生变化时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经_________部门同意后准予调整,替代产品的型号、规格、配置等不得低于合同规定,且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格。供方应每个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门报一次价格浮动的情况。
8、本合同价格分阶段执行。首次价格为中标价,以后每三个月买卖双方可就价格进行协商,价格协商的原则:价格上调时需方将不予以考虑,价格下调时需方将予以减除。合同履行期(交付期)在三个月内的将不考虑价格调整。
9、如果供方不按时向需方报告价格浮动的情况或者擅自调整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需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供方款项,并终止供方合同的执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_____品出现更改配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供方应向需方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将视情节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后服务环节接到部门单位关于所_____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凡是出现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等问题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况反映后,都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2、供方在履行产品买卖合同中,如果为采购项目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所_____品金额与所开发票金额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3、按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有关规定和办法,供方应以实际政府采购产品金额为基数计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计交纳一次代理服务费,其代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果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允许使用_________采购方式,或政府采购机构发生变动,或生产厂家所生产产品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需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卖方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___
买方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其位于青西__的门面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市___县青西__的门面二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第号)。
第二条上述门面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478000元)
第三条付款的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定金。
2、甲方在______年阳历___月底交房时,乙方须分二批付清全额房款(含定金)。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日内将交易的'门面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水费,电费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及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保证上述门面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有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不计息返还给乙方。
2、如甲方交房时乙方未付清全额房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甲方中途违约,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给乙方,并如数退回乙方所付款项(计息)。
4、如甲方收到全额房款超过___日未全部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收到全额房款至乙方未过户前甲方反悔的,甲方须付给乙方人民币全额房款的五倍作为赔偿。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甲方)签字___
电话:___
购买方(乙方)签字___
电话: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购货方:_____________公司
供货方:_____________公司
一、甲方因施工需要购买乙方建材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诚实信用,平等自愿,质量第一”的原则,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
2、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设备,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上述全部设备的设计、制做、运输、安装、调试运行,并确保配齐随主机的全部产品。
3、甲方购买乙方全套机械设备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给乙方先付订金__________元,待乙方将货物全部运送到甲方场地后,待乙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给乙方付全款。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从收到甲方订金之日起,并按时将全部设备运输到施工场地,并承担装卸运输等费用,五十天内完成全部安装任务,7天内完成调试,以上共计57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为正式交货日期。
四、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甲方要安排人员对乙方运输到场的所有设备逐一进行核实验收,对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如发现质量有问题,乙方要负责调换,不得推诿,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调试后的7天内甲方要验收完毕,双方出示验收合格证书。
五、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从乙方调试运行后的7天内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负责设备运输及安装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施工,责任到人。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等培训,以便使甲方人员掌握全部使用技术,能独立正常地使用、维修和保养设备。
八、保养方式:
自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修服务,保修服务期限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设备现场维修,设备维修所用的材料成本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付现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负责包换或维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后支付实际费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相应的保质金,每延迟一天,甲方要扣减乙方1%的保质金,乙方超过三十天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未能将设备维修在正常使用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设备未按照合同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违约金,超过7天,仍未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收款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取得有关方面的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6、甲方要确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装,无故给乙方造成不能够正常安装,从而影响乙方安装进度,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变更。所补充和变更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合同有效期为1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
一.合作概况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为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淮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多联式空调工程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工作及相关事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整个项目过程中和招标人以及有关各方的公关、洽谈等活动.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甲方全权转承并享有投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一切权益和责任的合同,由甲方全权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工作.
(3)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甲方与投标人签署转承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根据本项目进展,向乙方采购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多联机设备(施工过程中如有对设备数量型号的变更,则按实际需要采购).多联机设备清单见投标文件,价格经双方协商为:4700000元(肆佰柒拾万元整)
(5)甲方向乙方支付150000元的合作费用,第一次提货付50000元,第二次提货付100000元。
(6)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花费费用157000元(壹拾伍万柒仟元整),此项费用与中不中标无关。
2.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及管理等费用的合同。
(1)乙方负责按照工期要求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符合招投标文件和设计要求的“美的”牌多联机空调设备.并向甲方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和与设备相关的手续资料.保证验收合格.如因乙方供货等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施工完成后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系统调试.如果招标人要求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要积极配合。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做为货物订金,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提货,每批货提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的100%货款,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提货时扣除。供货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货款后30日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批发货,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施工现场。货物到达现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与售后服务相关的条款执行.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外,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造成的损失数额不明确的,由第三方进行评估.
五、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淮南市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淮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20__年__月__日__与乙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协议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护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梯维修
2、 电梯位置:
3、 电梯编号:
4、 电梯型号:
5、 数量:一台
二、维修方式:全包
三、维修期限自主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天, 年 月 日交付。
四、维修费用为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预付合同价款20%,交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60%,余款于维修期满后 日内无息支付。甲方在支付价款时,乙方应出具等额 类正规发票。
五、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内容及要求进行维修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上述标准亦是甲乙双方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准。
六、保修期为 月,如在保修期内电梯出现任何问题,甲方有权凭本合同通知乙方免费到场维修,逾期甲方有权另行通知其他人员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结束,经甲方确认再无保修责任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保修金结算,付清余款。
七、乙方应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分核发的相应许可,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八、作业中乙方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作业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十、甲方指派 为其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乙方指派 为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与甲方驻地代表联络。
十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延误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二、乙方的维修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修标准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合同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返工和复检的费用。
十三、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十四、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损失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
十五、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导致遭遇不可抗力的,由迟延乙方承担责任。不可抗力解除后,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双方另行协商。
十六、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电梯维修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台州市金属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系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口废旧物资的企业,乙方长期从事废旧金属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业务渠道,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废旧金属以进行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优先向乙方出售其进口的废旧金属,销售价格为甲方进口价的%,且最高不应超过市场均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票货物进口前商定。
二、考虑到甲方资金不足,且甲方承诺优先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进口费用。甲方应出具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乙方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如甲方未出具书面委托书,乙方无须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余款。
三、甲方承诺如进口货物系委托乙方代为付款,甲方在货物到岸后未依约出售给乙方的,甲方应按每吨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不愿购买某批货物或不愿为甲方代付,必须在甲方该批货物进口合同签订之前或作出付款委托书之前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而拒绝购买的,甲方可要求实际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吨元支付违约金。
五、如乙方欲进口的货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据《付款委托书》交纳的款项应全额退还甲方。
六、在必要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进口过程中的部分事项。
七、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遵循国家对废旧物品行业的管理规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年,期满可协议延长。
十、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