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劳务派遣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
经营地: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
户籍地址:
经常居住地(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
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派遣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第四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实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元。
2.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为。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4.约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元。
第十条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
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等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
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
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_____、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_____、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_____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_____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_____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_____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_____、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_____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_____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_____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_____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_____、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_____、特种行业_____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_____、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劳务人员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务人员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决定录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需再录用劳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协商不能达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否则,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随时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乙方应按劳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用及甲方应得的管理费等。
2、乙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劳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而使劳务人员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变更,劳务人员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经相关机构处理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离职手续
在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督促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离职交接手续,交还从乙方领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_____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缴交社会_____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均按涉及金额的_______编加收日滞纳金,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而被社会_____基金
征缴部门、住房公积金征缴部门征收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 方: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作为派遣人员,乙方根据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
一、派遣人员的招录、数量及派遣期限
派遣人员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乙方推荐。甲方派遣的人员,最终由乙方决定是否选用。
派遣的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册表》及派遣期限,并签字、盖章备案;被派遣的人员进行变更时,填写相应的《劳务派遣人员增(减)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及工作地点
派遣人员在乙方 岗位工作。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派遣人员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岗位由乙方安排,岗位职责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经确定的派遣岗位应在乙方单位内公示。
派遣人员工作地点为 (市/县)。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区域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
派遣人员数量由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五、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如乙方用工所需人员由甲方提供的,办理招聘工作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派遣人员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按照同工同酬的分配方案执行。劳务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派遣期不满一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按月支付给派遣人员。
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劳务报酬明细单、社会保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交给甲方,由甲方审核后发放。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拨付的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将劳务报酬转到派遣人员的工资帐户上。
2、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为 元/人/月。乙方于每月的前 日内将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六、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派遣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的种类及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执行的标准以双方确认的《员工名册表》的记录为准。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不履行协议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具有合法性,并依法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5、教育、督导在乙方从事工作的甲方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6、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7、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应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遵纪情况,当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9、甲方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已不适应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待遇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2、安排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换甲方派遣人员工种、岗位;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3、如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书面通知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甲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如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三十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书面通知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并由乙方按规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补偿金。甲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6、乙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替甲方与派遣人员(甲方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甲方。在《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的派遣人员另行派遣到乙方之外的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征得乙方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终止时,《培训服务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赔偿事宜。
7、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甲方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非因工伤亡、或因工伤残、死亡,其待遇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义务。
10、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乙方按国家规定所执行的工时制度。劳动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度的,乙方应告知派遣人员。
12、派遣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3、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劳务费用。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到期后,乙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人员,则视为协议期限顺延到无派遣人员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没有及时、足额到帐等相关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二)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三)乙方依照《民法典》规定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员,甲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被乙方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员,符合《民法典》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由乙方按规定向派遣人员或经由甲方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及其他
(一)乙方与甲方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由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协商解决,乙方协助。有关本《劳务派遣协议》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互联网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____%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劳务用工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雇佣乙方从事劳务活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月为试用期。
2、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立即解除其劳务用工关系。
3、在协议到期前____个月,双方可根据合作的效果决定是否续签该劳务协议,若未续签的,则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第二条、劳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招用乙方,安排乙方进行工作;
4、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规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第三条、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规定的劳务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业务(工作)主管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主管应在请假单上签字,并做好保存,以便月底报考勤计工资时备查。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___天/月,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乙方应保证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提升工作业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劳务量,且对完成内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应妥善保管并维护甲方财物,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甲方财物,如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4、乙方应保守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资料、新业务品种、客户资料等),如有泄露和私自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5、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风险告知:建议双方在签劳务合同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相关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劳务报酬等问题,避免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一旦发生合同纠纷,也有据可依。
第五条、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2、甲方支付报酬的时间:每月日,乙方认可,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
1、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按工时结算报酬,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元(人民币)/小时,按月结算支付给乙方。
3、乙方因病、因事缺勤期内不计算报酬,双方确认加班费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务工具和劳保用品,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务工具归还甲方。
第七条、确认与声明
1、乙方确认作为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只享受本合同中约定的福利和待遇,甲方内部文件中涉及的员工其他福利、待遇、医社保在内的其它福利均不适用于乙方。
2、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的工作安排与要求。且乙方不得在公司通过任何渠道、方式传播负面消息。
3、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注意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劳务合同中,企业没 有义务为劳务提供者缴纳“五险一金”。劳动者若想要取得“五险一金”就应当在劳务 合同中做出明确的约定。否则,在合同实际履行时,企业有权拒绝缴纳投保。
4、乙方应确保自己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5、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乙方同意非因劳务原因导致疾病或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6、乙方确认,甲方无需为乙方缴纳社保,并不为非甲方之过错导致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责任,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7、除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和乙方对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需要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乙方。除应当按乙方实际劳动支出支付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
4、甲方如工作需要,需要继续和乙方合作的,可和乙方协商。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全额赔偿(以实际估价为准)。
2、乙方提供虚假、伪造的证件及资料或存在其他欺骗行为的,或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达1000元等情形,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______元作为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3、本合同依法订立,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工作要求,并同意遵守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1、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 ) 甲方需要接受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岗位, 人,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岗位, 人,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证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甲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聘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工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依法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于3个工作日内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每月 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 、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 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出现下列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 ) 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2) 甲方因员工生病或请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2.对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六、费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将2项中( )、(2)款规定的费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东莞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 个月的按 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工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p align="right">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p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p align="right">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二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劳务费用的构成:
( )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 )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丙方(招工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可以协商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______岗位______人,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3、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____________(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__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丙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丙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______(由甲方、丙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______(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务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丙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丙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三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3)甲、丙双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或者是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其中甲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丙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双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领取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丙双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丙双方在乙方发放工资的代表面前,分别领取各自约定所得劳务派遣服务费,同时当场将劳务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劳务工手上,帮助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甲、丙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到场共同领取劳务费用,乙方不能发放劳务费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发放劳务费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场领取了劳务费用,导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劳务派遣服务费(中介费)或劳务工没有领到工资、劳务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并办理派遣员工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条 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应通知乙方。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可顺延或延期。
第五条 派遣期限: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确定。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的派遣员工,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有权退回该派遣员工并要求乙方予以及时更换。
(五)派遣员工招聘、录用。
1.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甲方需求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及人员配置。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向乙方提出增加派遣员工的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利益,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退回派遣员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3天内更换符合甲方条件的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管理的;
5.派遣员工同时与乙方以外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派遣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派遣员工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
8.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2.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甲方的生产安排调整,对派遣员工的需求量降低的。
(九)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服务费用。
(十)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初筛,组织面试。
(三)乙方负责新招派遣人员的岗前基本素质培训,包括基本行为规范,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甲方确认,甲方、乙方、乙方派遣人员各执一份。
(六)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甲方员工、第三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乙方与其派遣至甲方的员工承担连带责任。
(八)如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破坏和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包括宿舍管理、工作纪律和车间管理等)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且甲方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的,由派遣员工承担,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乙方派遣人员中有在逃犯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
(九)甲方需要新增或补充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通知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及时输送满足甲方数量要求及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
1)体检合格;
2)年龄为16周岁以上;
3)初中及以上学历;
(十)乙方派遣人员在甲方处提供劳务期间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指派,若乙方派遣人员人数在甲方同一工作区域超过50人的,乙方须派常驻甲方管理员对其劳务人员的业务及行为规范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处理异常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派驻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与其派遣人员应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其派遣人员在无工作期间,乙方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派遣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章 派遣规程
第八条 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一)书面通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及其相关资料。
第十条 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不得进行虚构或夸大宣传。招聘可由乙方协助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乙方所在地规定的费用。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二条 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派遣员工的转正与甲方员工转为派遣员工及其他
1.甲方有权根据派遣员工的表现、意愿,将乙方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成甲方正式合同工,乙方应予配合。派遣员工转为甲方正式员工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前提是派遣员工同意。
2.经甲方员工同意,甲乙双方可协商将该员工转为乙方的派遣员工。具体转派遣的合作,双方可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补充约定。
3.如乙方依法被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安排由甲方和派遣员工协商,乙方配合。
第五章 费用分担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 乙方派遣到甲方就业的员工,工资双方根据每批次,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约定,甲方支付的工资项目包括派遣人员正常及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以及社保费用、其他费用等全部应付乙方费用。
第十五条 派遣人员的最后一个月工资由乙方垫付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余月份乙方派遣人员部分工资(包括奖金、津贴、福利)由甲方代为直接发放给派遣人员,乙方负责代扣代缴个税。自行离职的派遣
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按照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给派遣员工。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的派遣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按实际出勤给予_______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补贴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该伙食补贴支付给派遣人员。因派遣员工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开具警告信,并有权按照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旷工1天或开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旷工2天或开具警告信两封,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旷工3天或者自离或开具警告信三封,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七条 结算流程:每月甲方在结算好员工工资后提供给乙方应付工资总额。乙方提供应付工资全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给甲方,以及需要甲方代发给员工的工资清单(税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支付给员工,个税由乙方自行申报,余下部分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路费双方按照附件三格式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 乙方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乙方应支付给其派遣员工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派遣女员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由社保部门承担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并支付给其派遣员工。
第二十一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用工单位负担的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办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终止,双方应为合同的终止做出合理安排,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任何原因之终止、中止和到期,不得影响其终止、中止和到期之前双方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发生本章节规定的提前协商情形解除与终止的,双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选择作分流处理,甲乙双方按以下流程办理派遣员工的后续工作:
1.乙方承担对派遣员工劳动关系变更的説明工作,以征询意见表的形式统计员工意愿。
2.对于愿意继续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与其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转入甲方。
3.不愿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带回重新推荐安置就业。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各种社会、商业保险等福利,导致甲方受损害或承担连带责任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如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克扣派遣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及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或影响甲方生产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确认同意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对甲方的义务同样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甲方控股在50%以上的企业及最终控制的股东与甲方相同或最终股东控股在50%以上的企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二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及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遗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 户口类别:□农业 □非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具体单位将根据《派遣协议书》确定。
1.2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由乙方与用工单位自行约定。
1.3乙方应履行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1.4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其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而安排或者调动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定额等。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2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期满时,甲、乙双方和用工单位均无异议的,本合同的终止可自动续延[ ]年,并依此类推。
第三条 劳动纪律
3.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3.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的,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按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4.3乙方有享受各类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具体时间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根据《派遣协议书》确定。
5.2乙方理解并同意:用工单位可以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而相应的提高或降低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劳动报酬待遇,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服从用工单位的决定。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1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提供的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6.2乙方享有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劳动标准和用工单位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具体确定在《派遣协议书》。
第八条 教育与培训
8.1用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所必须的培训。
8.2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可经常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和纪律教育。
第九条 保密约定
9.1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用工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泄露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9.2本合同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利用该商业秘密获利。
第十条 利益冲突的约定
10.1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用工单位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10.2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10.3“利益相冲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创业,帮助第三方创业,被第三方雇用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保证
11.1乙方保证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的使用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11.2乙方保证其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任何与用工单位(或甲方)有关的竞业限制。
11.3乙方保证其将及时向甲方递交办理社会保险等的有效凭证,如因乙方迟延递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有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11.5乙方理解并同意,诚信是重要的原则。因此乙方保证,不会作出任何不诚信的行为。
11.6乙方保证在用工单位工作时,以及需离开用工单位时,会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和财务上的移交。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退工手续。
12.1乙方因在试用期内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其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2乙方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其中严重违纪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2.2.1乙方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2.2.2乙方受公安治安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12.2.3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12.3乙方理解并同意,违反本合同第九、十、十一条的约定的,无论情节轻重,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2.4乙方严重失、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12.9其他国家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和退工手续。
13.1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
13.2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的。
1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相应之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和说明
15.1释义:
15.1.1本合同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15.1.2本合同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之外的第三方。
15.1.3本合同中所称《派遣协议书》系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补充。
15.2其他可能发生的事宜
15.2.1甲方可以为符合有关规定与资格的乙方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提供便利,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15.2.2甲方可以为符合有关规定与资格的乙方落户提供便利,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16.2乙方可以与用工单位另行签订协议,但甲方不承担该协议任何一方的连带责任。前述协议如与本合同相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
16.3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均为西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不服的可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16.4甲方与用工单位所签协议的内容,凡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均与本合同和《派遣协议书》中约定一致;乙方已全部知悉。
16.5乙方确认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经由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在以下地址需要变更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送达以下地址即为送达乙方:
[ ] 邮编:[ ]
16.6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国家和/或陕西省就《民法典》有规范性文件实施的,本合同和附件应根据前述规范性文件变更。
16.7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应由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条约是民事条约,是当事人各方在对等商议的状况下告竣的,就某一项劳务和劳务功效所告竣的条约,劳务条约不属于休息条约,从法令合用看,劳务条约合用于条约法和民法公则和别的民事法令所调解,而休息条约合用于休息法和相干行政法例所调解。
劳务调派条约书
甲方(劳务调派单元)
地点:
联络人:
乙方(实践用工单元)
地点:
联络人:
甲方按照乙方的消费(事情)需求,为乙方供给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相干效劳,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等无关法令法例,为明白单方的权益任务,经甲乙单方商议分歧赞成,订立以下条约:
1、劳务调派限期:
本条约限期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
2、劳务调派内容:
一、甲方为乙方供给契合乙方用人需要的相干劳务调派职员和劳务调派效劳。(乙方详细需要劳务职员前提详见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
二、甲方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调派职员签署休息条约,发下班资,并打点各项无关保险福利报酬等其余相干事件。
3、劳务用度结算与付出:
一、劳务用度的组成:
(1)劳务职员的人为报答(根本劳务费、查核劳务费)(尺度不低于姑苏市划定的最低人为尺度);
(2)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劳务办理费:每人每个月元;
(3)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贸易保险费:每人每个月元;
(4)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5)乙方每个月付出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个月元(按社保局每一年的实践缴费基数调解)
二、结算工夫和方法:乙方应在每个月日前将实践发生对付的劳务用度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供给各项劳务用度结算明细清单。劳务职员人为应由甲方在每个月日前付出。
三、乙方付出给甲方的相干劳务用度,甲方必需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4、甲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甲方按照乙方的用人需要,在本条约签订先天内为乙方运送调派到达法定用工年齿、体检及格、持有岗前培训及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及格的劳务职员赴乙方事情,甲方在天内打点好相干上岗手续并供给休息政策指点效劳。
二、乙方将实践发生对付的相干劳务用度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条约商定工夫为劳务调派职员发下班资、交纳相干保险用度(劳务职员小我私家答允担税费部门由甲方从人为中代扣代缴)
三、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从命乙方的事情岗亭摆设,委派专人卖力辅佐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的一样平常消费办理、岗亭变更、劳务查核,服从乙方制定的宁静消费、休息规律、操纵标准、岗亭义务制等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实现乙方安插的休息(事情)使命。
四、甲方卖力按期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有用的劳务跟踪和劳务办理,能够采纳多种情势理解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的状况,乙方应予以共同;甲方应辅佐乙方教诲劳务调派职员服从国度法令、法例,有任务辅佐乙方做好劳务调派职员的思惟事情。
五、甲方应卖力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政策、法令教诲,职业品德培训,供给须要的倡议和指点,并照实引见乙方状况。
六、甲方应答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调派前的安康体检和岗前培训,获得体检及格和岗前培训及格证者方可运送调派给乙方,体检和培训用度由承担。
七、甲方卖力劳务调派职员的任命、退工、退保费手续,辅佐乙方处置劳务纠葛和劳务职员档案办理,卖力处置劳务调派职员因在乙方事情期满或因违背乙方各项办理规章轨制被停止劳务事情的事件。
八、劳务调派职员在乙方事情时期发作工伤、职业病、灭亡等变乱的,乙方应实时传递和共同甲方处置。发作的响应用度和打点处置手续由甲方卖力处置……
九、乙方若有违背本条约、拖欠对付劳务用度和违背休息政策法例损伤劳务调派职员正当权利举动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谈判,请求乙方持续实行任务并按实践丧失的状况向乙方索赔。
十、甲方劳务调派职员在事情中因成心或严重不对给乙方形成经济丧失的,经甲乙单方认定或相干机构认定后,由义务职员卖力补偿,甲方应共同乙方停止追偿。
5、乙方的权益和任务:
一、乙方利用劳务调派职员必需明白其见告劳务事情内容和请求和劳务人为报答等。
二、乙方应为劳务职员供给根本的休息前提和岗亭休息庇护,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须要的岗亭培训和宁静教诲。劳务调派职员发作事情伤亡变乱或因工形成圈外人损伤变乱(经无关威望部分认定),乙方应辅佐甲方按国度相干划定处置。
三、乙方需按本条约划定实时足额向甲方付出本条约相干劳务用度,不得拖欠。
四、乙方有权根据订定的各项办理规章轨制对劳务调派职员停止考勤查核赏罚等综合劳务查核,乙方可对劳务调派职员采纳响应的赏罚步伐。
五、乙方有权查问甲方发放劳务调派职员的人为(劳务费)和交纳相干保险费等状况,乙方能够依法向甲方谈判请求改正,因而形成乙方丧失的,甲方该当赐与乙方补偿。
六、乙方对劳务调派职员实施天天八小时每周最少歇息一天的事情轨制,乙方因消费需求劳务职员加班的应按无关国度划定付出劳务职员加班费或赐与调休。
七、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休息法》和《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甲方劳务调派职员有以下状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触及经济惩罚或经济补偿等成绩时,根据乙方相干规章轨制由甲方卖力处置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的;
(2)严峻违背乙方休息规律和各项办理规章轨制的;
(3)严峻渎职,两袖清风,给乙方形成元以上丧失的;
(4)被依法追查刑事义务的;
(5)被调派劳务职员与其余单元成立休息干系对实现乙方事情使命形成严峻影响,经提出拒不矫正的;
(6)被调派劳务职员抱病大概非因工挂花,医疗期满后不克不及处置原事情,也不克不及处置乙方另行摆设的事情的;
(7)被调派劳务职员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经培训或调解岗亭查核,仍不克不及胜任事情的。
八、按照本条约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供给或传真无关书面质料或无关部分认定究竟质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置;按照本条约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调派职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处置。
九、除法令划定和本条约有商定外,,乙方不得随便遣返退回本条约时期的甲方劳务调派职员,若有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处置。
6、其余商定事变:
一、因乙方消费运营发作严重变革或因其余主观缘故原由乙方确实需求淘汰用工或不克不及持续用工的,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肯定乙方需淘汰或不克不及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休息条约条例》和无关法令法例响应划定付出经济抵偿金。
二、本条约实行过程当中,条约无关内容如与国度新公布的法令、法例和休息保证政策纷歧致的,按新的法令法例政策施行。
三、本条约碰到不成抗力或当局政策变革等缘故原由以致条约没法持续实行或单方以为需求修正、弥补时,由甲乙单方商议处置。
四、甲方所输入调派给乙方的劳务职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实不契合乙方任命工前提而受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所付出的被遣返职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天分证书费、劳务办理费、相干保险费。
五、甲方因乙方需求本市城镇劳务职员,无关用工手续打点等用度,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六、甲方在打点劳务调派职员劳务调派事件中遇有主要事变需求乙方决议的,应征得乙方赞成前方能施行。
七、因主观状况发作变革或本条约期满前,单方均应提早30天书面告诉对方本条约能否持续实行,能否持续实行由单方商议处置。
7、条约纠葛处置:
因实行本条约发作争议的,由单方商议处置;商议不可的,单方均有权向有统领权的法院提告状讼。
8、其余事变:
一、乙方〈岗亭人材需要表〉和劳务用度结算明细内容为本条约有用构成内容部门。
二、本条约未尽事件,由甲乙单方商议分歧后书面弥补商定,弥补条约与本条约内容有纷歧致的,以弥补条约内容为准。
三、本条约一式两份,经甲乙单方具名盖印后见效,甲乙单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备划一法令效率。
甲方(盖印)乙方(盖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拜托代办署理人:或拜托代办署理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