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热门三篇】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精选3篇)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篇1

详细样本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XX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XX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XX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 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 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 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 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 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XX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XX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篇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以下第 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叁 年零 壹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结束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为止。双方约定该项工作结束的标准为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甲方 部 岗位的工作工作地点 。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乙方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及甲方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乙方确认对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执行。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应达到其所在岗位之《岗位职责》、甲方业务《工作流程》、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标准以及甲方交办工作任务时所要求的工作标准。

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个性特征等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协商一致甲方及时与乙方履行书面的岗位变更手续协商不一致时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甲方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面的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乙方工作实行计件制并统筹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时间以 季 度为计算工作时间单位如超出综合时间外的工时按加班加点计算。

一双方确认上述工作制均以 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乙方加班应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规定履行加班手续。未履行加班手续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认可。

三甲方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营业时间为乙方出勤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营业前后的准备和整理工作。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乙方应接受甲方培训教育双方均有义务防止事故的发生。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条所列的相关文件见附件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五、劳动报酬、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方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结合甲方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甲方根据其经营特点、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岗位、能力、表现、学历等确定对乙方实行 月 工资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第十条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其职位或岗位没有出现异动的情况下若甲方对乙方的薪酬进行调整是指调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动工资”部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变若乙方的职位或岗位出现异动乙方则遵从甲方的薪金或员工职级管理规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能力、表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一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销售标准的甲方于每月 20 日按照甲方工资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劳动报酬。如因财务工作结算、资金周转、银行转账等原因延迟不作为故意拖欠工资认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婚丧假、参加社会活动、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学习以及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享受带薪休假休假期间甲方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标准按核定的 基本工资 作为计算基数“浮动工资”不予计算。事假或旷工则不享受当日工资并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时加点、休息日加班、国家法定假日特指农历春节元旦节、劳动节和国庆节等加班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执行。休息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补休。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双方按照国家及相关地市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保险费用如乙方为农民工则按农民工养老保险比例缴纳。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手续、真实完整的资料和证件。否则甲方对不能或者延误办理手续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及医疗期按照国家、相关地市和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相关地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特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该等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成文并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内部通行的规范、规则、惯例也包括经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采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采用以下途径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进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认同并同意定期阅读和遵守

一《员工手册》和公司规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含OA智能办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告示墙等

三甲方进行制度培训或宣讲

四发送至各部门的文件

五劳动合同的约定附件等。

第十八条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并愿意遵守若违反甲方的相关制度、规定或规范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毁坏财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出现时甲方或乙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变更理由若对方在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同意变更若乙方同意变更但拒不履行变更手续甲方按相关管理制度或以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限制。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乙方说明理由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甲方严重经济损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伤期间不得为非本单位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若有违反一经查实甲方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违反本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解散或者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期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此约定时间期满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以下几种情况甲方不受此限

一由于乙方岗位或职务关系甲方需对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审核或审计的

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三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可在期满前三日内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达到离休、退休、退职条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条件出现

1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录取或需脱产学习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学习的情况

3乙方应征入伍、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出国定居等。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一项规定乙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劳动合同续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方要求续延劳动合同关系的。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乙方应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具体按《百货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过错而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离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损失。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住址及通讯方式真实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必须在 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邮寄送达该住所地的所有文书均视为有效送达。

二甲方有需要送达给乙方的文件时直接交与乙方签收或邮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视为有效送达。如无法送达则甲方可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三若乙方在工伤治疗期、孕期或哺乳期内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四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身份、户籍管辖权属、健康状况、婚姻状况、知识技能、学历、教育状况、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任职经历、个人品行、个人资信等与工作有关的情况真实、准确、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视乙方有意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五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确认已经知悉并愿意遵守规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后见附件一。

十二、劳动争议及其它

第三十六条 双方若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或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篇3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必须是正式劳动合同,不得以试用期合同“搪塞”,若签订合同为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期限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薪资水平按同等岗位的水平发放。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被派遣从事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从事工作岗位如发生变化,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应按用工单位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六)甲方与用工单位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_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单位实行每天____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用工单位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____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

(二)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用工单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二)甲方承诺每月_____日为发薪日,月工资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垫付。

(四)合同期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不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社会保险

风险告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俗称五险),合法缴纳五险属于强行法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若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缴纳五险规定的相关约定无效,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有效。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五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换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我们常说的“一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由甲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依法支付乙方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七、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告知: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和用工单位。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劳动者(签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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