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顾问劳务合同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的技术总顾问,全权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
二、聘用时间。
时间总计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起算至年月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
三、聘用报酬。
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年薪元,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元,剩下的在年底一次性支付。
第二部分是技术开发成果奖励,按照每提供或研制开发一项符合市场推广标准的技术,在根据该技术成果进行生产销售个月后,确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一次性从每年销售利润中支付乙方万之奖励。
四、技术成果及归属。
乙方主要为甲方提供和研制等技术或配方。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五、技术成果的标准要求及开发时间、验收。
试验阶段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至月日为试生产阶段。
六、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转让或者其他任何
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
不再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七、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
乙方在岗位上的食宿由甲方负责人提供,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公章后生效。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聘用,乙方持有,有能力胜任前述工作,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聘用乙方为技术顾问,乙方同意接受聘用。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甲方在需要乙方提供服务时,应提前两个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根据甲方的指示提供服务。若乙方确实无法提供的,经双方协商可以调整提供服务的时间。
3.甲方于每月日根据乙方提供服务的情况,按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应自行向税务机关就自甲方处取得的报酬申报纳税。
4.基于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应自行缴纳社保、公积金。
5.乙方在依本合同提供服务过程中,若代甲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费用的,应当凭合法、真实、有效的支付凭证向甲方要求报销。对乙方提出的符合本条约定的报销,甲方按报销流程予以报销。
6.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完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与法规,并将基于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甲方提供专业的技术顾问服务。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当全权负责;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需要向任何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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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赔偿、补偿或支付任何款项的,乙方应当全权负责。若甲方因乙方原因已经向任何第三人支付了任何款项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要求付款的通知起三日内偿付甲方已付款项。
7.若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或技术建议存在错误或其它缺陷,导致甲方增加支出或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8.本合同期限为自生效起一年。若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另行签订合同,但乙方仍为甲方提供司机服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9.因签订、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