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安全协议(汇编三篇)

工程劳务安全协议(通用3篇)

工程劳务安全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乙方负责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

2、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4、双方义务

4.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4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限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4.5施工现场各自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5.2负责制定和报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相关方实施。

5.3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人员上岗的,有权要求所在单位及时纠正。

5.4对乙方自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防护用品的材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5负责安全防护所需材料、设备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提供。

5.6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组织相关方对设备、机具和临时用电进行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5.7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负责协调同一施工现场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6、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因施工现场安全不达标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6.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乙方使用以上人员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施工、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员不得安排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格、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或由于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负责自己干活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实施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及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使干活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5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的要求,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作业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对自己干活人员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6.6负责自己干活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自备),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6.7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由于自备设备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9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10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6.11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12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配合甲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约定和调查结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协议书进入场地开始干活生效,工作内容结束离场时终止。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人 甲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劳务安全协议 篇2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安 全 管 理 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总包、与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共同责任

1. 总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 人员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3. 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设各自专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 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5. 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 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 总包单位责任

1. 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 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5. 凡由总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 分包单位责任

1. 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其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配设到位。

2. 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劳务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由其法人签字确认。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4. 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 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 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7. 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8. 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9. 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0. 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1. 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2.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4.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16.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总包负责人; 项目部(章)

时 间:

劳务分包负责人:

时 间:

工程劳务安全协议 篇3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管理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总包、与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人员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3.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设各自专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5.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总包单位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5.凡由总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分包单位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其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配设到位。

2.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劳务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由其法人签字确认。

3.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4.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7.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8.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9.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10.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1.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2.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4.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5.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

16.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总包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章):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负责人: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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