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 施工项目名称
红河集团新疆卷烟厂联合工房 项目塔吊安装、升降、拆卸,总高度 40 m,暂定升至 40 m的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
三、合同总价
小写: 16.1000.00 (大写) 壹拾陆万壹仟 元整
五、 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0 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给乙方,共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2. 乙方安装,特检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付给乙方 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3. 甲方应在乙方就该设备拆卸告知后,正式拆卸前付给乙方 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
4.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该施工项目塔吊、拆卸后按合同付 清余款: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给乙方。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把经检验合格完整的设备交给乙方安装;(厂家的随机资料)
2.塔机的每一次安装、升降、拆卸时,甲、乙方安全员必须到场;
3.乙方所需的一切资料,数据,报告,证书。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乙方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交甲方备存。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建设方项目部管理,遵守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导。
3.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乙方承包范围:包安装,包拆卸,包机械,包人员,报备案,包所需资料,包各种特检验收费用。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安装,拆卸,顶升施工中,严格按照安装,拆卸方案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并报有关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2.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过安检部门检测合格后,交付于甲方使用,双方签字认可。
3.在安装,拆卸,顶升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非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 : 乙方法人 :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事由: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宣汉县亿联商贸城玻璃栏杆安装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休情况,特签定下列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
忆联商贸城一期工程,栏杆数量约 米;包工不包料(小型辅材山乙方负责)。
二、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焊缝饱满,焊点磨平,质量要达到合格;工作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合理指挥和安排。
三、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整个项目的工期安排,无条件的配合,并按时完成所有工程量。
四、单价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阳台栏杆 元/m,按完成合格栏杆的延长米计算。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人员进场自订支付人民币( )元,用于前期购买螺丝、焊丝、气体和施工期问生活丌支;
中问支付为每月进行计量,按完成合格工程量以总价的60%即40×60%= 元每米进行支付;
玻璃安装完成支付至合同价的90%(即 元每米);
竣工后扣除( )元保修会,剩余款项应在一周内完成支付。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十日内付清,保修期为 月。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水源、电源(每幢楼应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栏杆立柱、面管、玻璃,以使乙方能够不间断连续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要求后应在 日内进行验收。若甲方拒绝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3、若双方对质量验收是否合格发生争议,由双方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验收确定工程是否合格。
4、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乙方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5、甲方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护措施。因甲方造成停工,甲方须按 元/天支付乙方停工损失。
6、提供垂直运输设施或井架。
七、乙方责任:
l、乙方施1人员所需的安全帽、手套、劳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所用的螺丝、焊丝、气体、玻璃胶、电动工具(含电线50米以内)、手工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安排好工人,并服从甲方的合理工序搭接安排。
3、乙方应严格按有关施工技术操作规范、单项作业规范规程要求、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果安装工作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重作。
4、乙方施工生产人员不遵守劳动纪律、违规操作发生伤亡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元。
九、 未尽事宜双方仂、商一致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石材幕墙安装劳务包干合同
发包人:福建荣祥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 安装队伍(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 外墙石材幕墙安装分包工程,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面积: ㎡(以安装实际面积结算)
4、石材安装承包范围: 外墙石材干挂安装、石材安装包括放线、上料、局部修整、墙面清理、废料清埋、打胶、搭移动架、钢骨架安装、焊条、切割片、防锈漆及除槽钢、角钢以外的其他材料,所有辅料均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 日历天
三、工程质量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付款方式
1、本合同外墙石材平板干挂安装单价包干 100 元/平米,石材线条按可见光面积展开计算。
2、工程进度款实行月末25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经甲方认可后,次月10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80%。
3、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工程款支付工程总造价95%,其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1年满,完成保修责任后30日内无息返还。
五、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水及场地,道路以保证施工需要。
3、向乙方提供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工人住宿费 (其他生活用品乙方自理)。
六、乙方工作
1、乙方组织和管理本工程专业施工队,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按甲方施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应认真复核施工图,现场如有与图纸不符,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计划好人员安排,根据业主的工期需要, 可能需要赶工,乙方应做好思想准备及人员储备,不能以某种原因拒绝配合。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另派施工班组,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在施工过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
5、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交底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罚款及劳务工资经济纠纷等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双方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工程结算尾款付清本合同终止。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委或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