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工业区道路的环境卫生,使工业区保持一个干净、整洁、文明的新区,为了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工业区环卫工人,负责清扫甲方指定的路段或范围。聘期为壹年,即从20xx年九月一日至20xx年八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二、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5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乙方的劳保、福利、医疗费等。
三、劳动纪律:
1、乙方的日常工作由清濛城监大队派专人负责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叫他人顶岗,有事不能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如有违纪行为,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制度规定给予不同的处分,直至辞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天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
五、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
代表:
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加强环村路及周边环境管理,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暂请三名清洁环卫工进行长年管护保洁,经甲(万湾村委会)乙(环卫工)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签订合同,规范双方义务权利。
一、甲方规定路段第一段为312国道口至3组张文利门口,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第二段为张文利门口至西沟风水桥加环南路马场门口以西,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第三段为马场门口至9组李书再门口,属于( )清扫管护路段。要求全年365天,每天12小时,实行卫生保洁,树木、花草、路灯、垃圾箱护栏及人行道方砖进行认真管护,达到公物无损,路面清洁卫生。
二、甲方要求乙方及时清扫路面,禁止垃圾乱倒,杂物乱放,破坏树木、垃圾箱、路灯及公共设施的行为,按乡规民约查处存在的问题,超越处理权限的及时上报村委会和公安机关。
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12小时在岗保洁管护,劳动工具自备,不许私自脱岗外出,因特殊事外出的必须请可靠能负责的人换岗,并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甲方对乙方实施领导和管理,实行随时查岗,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由甲方付给乙方月工资700元。考核不称职及时调整,清洁环卫工不是固定岗位,因职责不到位,考核不合格辞退,乙方不得无理纠缠。
五、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上岗工作必穿好保洁服装,不许酗酒和状态不好进入工作岗位,时刻注意过往车辆,如自己不注意安全防范,出现一切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六、以上各条乙方自愿接受任务。
七、周书堂由李书亮包抓;张为民由李建平包抓;李社粉由李耀民包抓;赵春莲,张丹丽,李亚红由贾胜民包抓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每月考核符合标准后再续签,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辖区环境卫生管理,为永和街区居民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市、区、街办有关文件精神,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永和街区清洁工,聘用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期一个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为元/月。
三、乙方每天必须对自己分管的责任区清扫两次,要求每天早上 8 点之前进行首次清扫,下午3:30 点以后必需进行第二次清扫,并保证垃圾日清日运。路面及道沿石以上硬化部分要保持干静,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粪迹、砖瓦石块等。
四、聘用期间乙方生病、以及因意外受伤住院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聘用期内甲方不承担乙方“退休”、“医疗”、“社会养老保险” 等费用。
六、环卫工的工资要与每月四次评比考核挂钩,如影响到评比考核的予以辞退及扣除工资,每次评比倒数一名扣除绩效工资50元用于奖励第一名。
七、聘用期间如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须找其他人代劳或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
八、合同期满,乙方应将甲方配备的生产工具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甲方继续聘用清洁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