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时工资劳动合同简单模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计时工资劳动越来越常见。那么你知道劳务合同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计时工资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_年 4月 日起至20_年 4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A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同时也要确保甲方的生产、工作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按与本公司规定的工资计算/ 元/天(月)。 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月薪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1 )

1.转帐支付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30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1. 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

2. 按甲方所规定的规章制度.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20_年4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20_年4月 日

计时工资劳动合同2

甲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包括合同条款及附件)。

一、工作内容

(一)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甲方从事 工作(工种)。

(二)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调整乙方从事的工作,包括工作地点、部门、工种及职务等。

二、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计时工作制。

2、计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不定时工作制。

(二)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

(三)详细工作制及工作时间,双方同意按甲方的有关员工工资支付及员工考勤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关员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及《员工工资单》的内容执行和落实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标准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乙方如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甲方有关规定,依法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加班必须事先报告主管级或以上人员,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复核,方为有效;否则,不作加班处理。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按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工资的80%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四)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五)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上班,在法定节假日内,如无合理理由不能拒绝甲方下派的任务,但甲方无任务下派时,乙方可以自由处理时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

(一)乙方同意甲方按广州市黄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二)乙方因工伤残、死亡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A类)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被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以任何形式公开发布或散播任何有损公司正常运作或员工正常工作、公司或员工形象的言论或信息的(如散播谣言或发布有损劳资双方关系的信息等);

3、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准而集体3人以上(包括3人)怠工、罢工的;

4、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5、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

6、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从管理人员或上司指挥,情节严重的;

7、未经许可,在其他公司兼职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的;

8、泄露或出卖公司商业秘密的;

9、伪造公司文件、私用公司印章的;

10、工作中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11、打击报复公司员工或无根据恶性举报别人的;

12、故意破坏公司生产及办公设备、消防设施、物料和其他财物,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3、在公司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聚众斗殴、散布谣言、诬陷、诽谤他人的;

14、利用公司车辆进行非法活动的;

15、攻击公司电脑网络系统或传播电脑病毒的;

16、对重大安全、质量、人身、设备或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17、窃听、偷听或擅自串接公司电话的;

18、有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

19、其他类似A类过失;

20、三个月内有两次B类行为的。

(二)乙方有以下行为(B类)之一的,甲方将给予乙方书面严重警告并酌情扣发乙方月工资20%以下的工资,并要求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配合公司工作人员(含保安部)执行公司事务,态度恶劣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违反作业程序、产品标准操作,造成公司损失的;

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对重大安全、质量、人身、设备或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

5、不制止违规操作,发现作业问题不及时报告的;

6、工作时间喝酒或在作业场所禁烟火区吸烟的;

7、在作业场所内携带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8、私用公司工具、物料或其他物品,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

9、隐瞒、包庇重大事故或对重大违规行为负次要责任的;

10、隐瞒或编造事由骗取假期的;

11、未经许可,私用公司车辆、机器、仪器及技术性工具的;

12、散布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的言论的;

13、随意涂改或撕毁公司通告栏内文件和张贴物,或在通告栏及公共场所擅自张贴广告、传单等资料的;

14、工作场所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

15、工作时间闲聊、看报纸或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及使用公司车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16、上班时间睡觉的;

17、其他类似B类过失;

18、三个月内有两次C类行为的。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C类),甲方将给予乙方书面轻微警告并可酌情扣发乙方10-100元的工资:

1、出车时无故迟到或早退,包括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没完成收尾工作就下班的情况;

2、不按规范操作、使用公司车辆设备,未造成后果的;

3、在完成公司任务过程中受到客户投诉并且情节严重的;

4、上班时间未经请假接待私访;

5、无证驾驶、违章驾驶,或超载、超重驾驶机动车辆、工作用车的,未造成后果的;

6、不按公司规定停放和驾驶车辆的;

7、私拿或随意攀折、损坏公司花草、树木等的;

8、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建筑物或设施上涂画的;

9、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物品出门手续的;

10、在公司里大声喧哗影响工作的;

11、上班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员工证或穿拖鞋的;

12、未经许可擅自搭载外人的;

13、其他类似C类过失。

(四)乙方旷工1日,扣发2日工资(计时工和计件工均以平均日薪为标准扣发)。连续旷工达3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0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五)其他有关劳动纪律的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劳动局确认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须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3、乙方死亡的;

4、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除本条第(五)项1、3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合同续订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续订劳动合同。

九、保密义务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乙方对于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或掌握的所有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这些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商业情报及管理资料、市场计划、产品计划、客户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薪酬制度及其他甲方规定或需要保密的资料等。

(二)乙方承诺

乙方无论是在甲方任职期间还是在离开甲方之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刺探、披露、泄露、使用或允许、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其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果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足额赔偿。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三)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十、竞业禁止

(一)乙方承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2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不得自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乙方没有履行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并将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归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二)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本条款的有效性。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按规定应该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并向乙方支付低于部分总额200%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未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广州市黄埔区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和第(五)项第2、3、4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第2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第2、4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标准工资的补偿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工作中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引起或将要引起严重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及甲方利益的情况,则甲方有权立即辞退乙方,并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乙方上述行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已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时间足额支付工资报酬(含加班工资)。

2、乙方承诺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所安排的各类出差及外派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在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之日起,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本合同列明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

(1)甲方发现乙方在应聘时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应聘资料中(上述文件为合同附件)存在虚假或伪造的;

(2)乙方未达到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工作要求的任何一项,经甲方书面警告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3)乙方个人道德缺失或有违社会公德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参与外界经济活动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组公司或其它经济实体经营业务、兼职其它有偿职务或利用职权之便参与任何经济活动)。

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离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擅自离职补偿金人民币叁仟元及上岗培训费等费用,同时甲方将保留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及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仲裁、诉讼而引起的费用)。

5、本合同中所填写的乙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为乙方确认的有效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按该地址/电话/电子邮箱进行文书送达或电话通知,即为送达。合同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本合同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不准确,变更未告知甲方,乙方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拒收的,甲方文书发出之日或电话通知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的无效;由此所导致的损失,由过错方赔偿。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文件和材料为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方的《员工工资支付办法》、《员工社保缴交办法》、《员工工资表》、《员工休假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员工奖惩办法》、《员工福利规定》等;

(二) 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文件和材料。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计时工资劳动合同3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具体的工作要求以《职位说明书》为准,乙方的录用条件及岗位能力必须具有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月薪制。乙方的月工资总收入为_________元,其中1620元为基本工资(若上海市最低工资进行调整基本工资亦相应进行调整),其余为加班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总收入为_______元。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用。

第四条 甲方每月第10个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统一为:。甲方在安排乙方加班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已经在月度工资总收入中预先支付。乙方主动加班时,应当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批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六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制订了《员工手册》,乙方已经知晓所有制度内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七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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