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品牌产品经营合同(通用3篇)
厂方(甲方):经销商(乙方):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及有关法律、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经销合同,共同遵守。
一、基本条款: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省市县(区)销售甲方开发和生产的牌木制系列产品。
乙方开设甲方产品专卖店,并按界定地域进行销售。
2、乙方在遵守本协议前提下,在本协议期间内,享受以下地区经销权与发展分销商权。
(1)直接销售地域或辐射地区:
(2)可发展分销商区域:
3、直接工程销售: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承接工程订单,并将该工程销售总额20%划入乙方作销售计提,但乙方需协助甲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乙方必须及时把正在洽谈的工程订单报甲方备案。
山东省地区及甲方关系所属单位或个人的订单,甲方有权进行销售,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无须承担此类订单的售后服务服务义务。
4、工程单的含义:
(1)一次性订单超过150扇(套)的;
(2)同一款式、材质、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80扇(套)的;
(3)同一款式、规格、材质、墙厚、油漆工艺的数量超过20扇(套)的;均视为工程订单。
工程订单价格由甲方根据所订产品的实际情况具体核算,原则上比同类常规产品的报价低3—5%。
5、跨区销售:严禁经销商跨区零售。
跨区工程必须在该区域经销商没有洽谈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并且乙方将该工程销售总额的25%划入该区或经销商年度销售额内。
但该区域经销商应协助乙方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经发现没有经甲方同意跨区工程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并扣除一切经销计提。
二、甲方义务:若乙方能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并能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甲方也应履行如下义务:
1、价格优惠:乙方下订单时,产品单价按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优惠50%,按20__年版价目表执行。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变化而制定新的产品价格。
2、产品样板:甲方提供一定数量产品样品,但由乙方先付款购买。
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5套(含15套)不得超过20套(含20套),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样品数量不得低于18套(含18套)不得超过25套。
经营面积(展示甲方产品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样品数量由双方协商而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累计产品订货全额达到样板总值25倍时,样板货款将全额返还(样品货款于销售计提中扣除)。
3、产品样板款的返还方式:采用以货款形式支付。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店面装饰设计和装修施工指导。
但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平面图,同时确保设计方案的顺利进行。
5、新店开业:甲方有义务提供销售配套资料:(1)免费提供销售配套资料:①经销授权牌②标准色板手册③专卖店运作手册④产品资料大全(2)收费类销售配套资料:①门角小样60元/个②门框小样60元/个③踢脚线小样50元/套④荣誉证书50元/个(3)免费易耗销售配套资料:①产品宣传单张800份/年②投标书免费③订货单10本/年④宣传图册10本/年注:产品资料大全每店免费配备1本,若需购买120元/本;宣传单张0.4元/份,5份宣传单张折合1份宣传折页,50份宣传单张折合1本宣传图册,宣传图册单独购买20元/本。
(4)其它:公司免费提供各种宣传海报设计方案。
6、若乙方在合同期内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则在乙方界定区域内不享有同等待遇的客户,甲方不负责乙方二级分销商的一切费用。
7、甲方将向乙方每年提供小区样板间订单门套、垭口/窗套套,此类订单将获价格折优惠。
(1)小区样板间订单指乙方所在区域内新开发小区或楼盘头批装修客户定购甲方产品,并同意以其作为该小区或楼盘的样板间示范单位。
(2)小区样板间订单销售不纳入销售计提中。
(3)
乙方必须提供该小区样板订单安装后的整体效果图至甲方以供甲方审核备案,乙方未能提供的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的折扣优惠,因此而产生的差价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职责和义务:作为指导区域内牌木制系列产品的经销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内承担下列职责和义务:
1、全年销售任务万元(按折实出厂价计算。
装车费、运费与其他附加费用不计)。
2、样品和处理品及低于正常价出厂销售的产品,不计提奖售货款。
3、按照销售区域的大小,经济情况给予乙方制定以下销售任务和全年固定销售计提。
乙方每季完成销售任务注:(1)全年销售金额按全年实际回笼资金计算:每年年底给予返还奖销计提。
(2)现金折扣即下订单时付清订单总货款,可得到1%的折扣优惠。
(3)奖售金额以货款形式支付,不能提取现金或银行支票。
(4)预付款折扣指乙方单笔存入5万元以上款项作预付零售订单货款可得1%折扣优惠。
4、乙方全年销售甲方产品低于所定销售任务的75%或一年内有两季度只销售60%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取消全年奖售。
四、产品推广1乙方必须按以下要求配备:2、乙方店面需配备上网电脑1台,通过互联网与公司网站联网共享信息,便于沟通及推广新产品。
3、每店面配备精干销售人员(最少2名)专门负责推广销售牌系列产品。
五、乙方的市场零售价
1、在厂方规定的价格范围内销售产品,以免引起市场混乱,违反本规定的按违约处理,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权。
由于擅自提高零售价格而导致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高于厂方预定标准的,所有客户提出的赔偿要求均由经销商负责。
2、严格按照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8.5折以上优惠销售,最高不能高于统一零售价10%,工程订单除外。
六、经营资料的提供
1、为了方便甲乙双方的对账,确定每月的28号为月结日。
2、乙方每月28号结算后,于当月30号前将当月《财务对账单》传真或邮寄到甲方财务。
3、根据甲方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提供有效的市场信息,主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乙方应维护“
”品牌利益,不得以甲方的产品为样板自行订做其它厂家或品牌产品,损坏甲方的利益及品牌声誉。
若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或取消奖售计提。
八、促进销售:
1、乙方要配备有足够经验的业务员进行产品推介和销售。
2、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在本区域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促销等活动。
3、乙方应该在整个区域设立和维持多个展示店,用灵活多变的策略争取工程、零售的市场份额。
九、违规及处罚:
1、违规:乙方的下列的行为属于违规:(1)专卖店内摆设及经营其他厂家产品,不及时展示甲方新产品。
(2)卖单或未经甲方同意跨区销售。
(3)故意搞乱市场,如将部分正常产品故意亏本经营的行为等。
(4)不按时递交报表给甲方。
(5)不按要求准确及时提供市场信息,不配合甲方在本区域内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
(6)其他对甲方公司形象、利益的损害行为。
(7)弄虚作假欺骗甲方的行为。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签约范围以外的地点销售或代他人开单。
(9)此合同一经生效,乙方未将其与其它方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甲方。
2、违规处罚:(1)取消完成任务的年底奖励。
(2)取消合同。
十、订单的运作规程
1、乙方向甲方下订单时通过互联网或传真把图片及订货资料递到甲方客户业务部,由甲方客户业务部业务员审阅核定款式、尺寸、价格后传回乙方,由乙方再予以确认传回。
2、乙方根据订单金额付30%订金给甲方作为订单订金,甲方方可确认该订单生效,其余70%款到发货。
3、每个订单必须注明:款式、尺寸、材料、数量、单价、金额、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付款方式等要素,该订单是一张购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订货内容以此单为准,与此订单有冲突的之前的传真件为无效。
4、乙方每提一批货,必须付足该批货款总额方可提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同一订单分批提货的,订金不能作为货款在中途冲减,只能在最后一批中冲减。
5、乙方必须按照订单提货日期10天内付款提货,超过十天后,甲方每天按1‰收取乙方占场费用,并且超过1个月,视为乙方毁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当批订单订金。
特殊情况,须于甲方商议,经过甲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确认延期提货日期。
6、如果订单没有特别约定,甲方代办运输,货到乙方当地城市由乙方接货,一切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7、不可抗拒因素(天灾、战争、车祸及其它非人力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误交货,或无法执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十一、产品质量的检验标准: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检验(符合国家/122.20__和18580-20__)
十二、货款的结算及验货方法
1、货款的结算:按订单运作规程办理,货款全到后发货。
2、一般情况下乙方应派人员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当当场提出。
3、乙方不派人员验收,甲方应严格把好质量关,按订单计划保质、保量、准时发货。
4、乙方收到货后有质量问题,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及时与运输公司交涉并要求给予书面处理意见。
不属于运输原因的,三天内应向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报告,甲方根据情况,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处理意见,情况较难处理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责任何人为质量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
1、乙方必须成立安装小组(视销售量大小确定安装工人数量)。
2、乙方收取用户安装费用必须受甲方统一监管。
3、质量保障:(1)乙方订购的素门产品,乙方按合同验收后,由于油漆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2)
乙方订购的套装产品,乙方按照甲方的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一年内出现设计、生产性质量问题等非人为因素,经甲方核定后,由甲方负责该批货的处理费用或与乙方协商按合理处理费用交由乙方处理。
4、需修复的售后产品,甲方收到需修复的产品15天内修理完毕;需更换的产品,甲方收到需要更换的产品25天内生产完毕。
十四、独立法人
1、乙方是独立法人,无论为了任何目的的均不构成乙方是甲方的分支机构或雇员。
2、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约。
3、作为独立的法人,乙方一切经营费用和应缴纳给国家政府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保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能将甲方的产品转送到其他企业仿效或供其仿效。
十六、合同生效双方代表人签名,乙方缴纳__元合同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注:乙方确定样板后合同保证金划入样板货款内
十七、合同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八、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无论上文有何规定,如果一方无力偿债或被政府征用其资产的大部分,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合同,并由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以致影响另一方在本合同的权益,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本合同,并在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4、本合同因故终止、取消或期满时(1)乙方应迅速将将甲方提供的及当时仍然由乙方持有的有关产品的一切价目表、销售手册、宣传资料及销售辅助品等交回甲方。
(2)乙方应迅速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公司、工厂名称。
(3)乙方无权并不应向甲方寻求或要求任何赔偿、结算、或支付任何款项。
十九、全部协议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
二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在50天内未正式投入营业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权从新设立销售网点。
2、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于期满前三十日内签订下一期合同,并结清所有账款。
如一方无意与对方继续合作,须于期满五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结清账务,办理有关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3、合同期间,如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合约,则须在二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则无返利提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协议、单证、数据、电文等书面凭证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或说明,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如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使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门代理合同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木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县)区(镇)街(路)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
符合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
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2.1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
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
(见附件2)2.2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
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
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5.1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元整。
5.4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
(以实际到账为准)5.7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6.1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500元整。
(费用在货款中抵扣)6.3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30平方—20__元,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元整。
(费用在货款中抵扣)6.4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8.5折供货。
(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6.5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10元计算,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
(费用在货款中抵扣)6.8甲方支持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7.1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
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
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
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木门代理合同3甲方:乙方:签订地: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___________”品牌门窗系列产品代理事宜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为了统一和规范,乙方(__________品牌门窗)在国内市场的运作,乙方授权甲方为安徽省总代理商,负责整个________区域该品牌门窗的销售活动。
2、甲方为乙方在设立其他代理商,也不能向该区域类的其他商家提供同类产品。
3)代理销售乙方的门窗产品,该产品价格包含运费在内。
工程类产品价格另议。
第二条代理支持和奖励1持,允许甲方使用包括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在内的相关标识与徽标。
2、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宣传资料、促销品、广告物品、技术资料、产品说明、手提袋、资质证件、五金展板、工作服、企业宣传片等支持。
3、乙方免费提供全面的产品、技术、安装培训,并免费现场指导安装,直至甲方安装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为止,如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乙方需第一时间免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
4、乙方定期推出必要的促销活动,以帮助甲方拓展市场、促进销售。
5、甲方在经营过程中乙方给予全力协助。
6、甲方所需样品乙方按样品价的______折提供给甲方。
7、甲方年销售额达万以上,按销售额的6%给予返利;年销售额达200万以上,按销售额的5%给予返利。
8、甲方在所代理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乙方按年进货额的10%给予广告费支持。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区域内进行代理品牌的一系列销售、售后、推广等活动。
2、甲方有权自主设定产品的市场价。
3、甲方有义务在该区域内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和市场的规范。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如无国家标准,须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验收标准,否则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生产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生产出的产品与订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如因此造成客户退货、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照甲方的订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产品,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1%交付违约金,以此累加。
如因逾期导致客户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确定一年内价格不变。
如因材料、人工、市场环境等外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对此价格体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5、乙方生产期间,甲方要求退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对已生产的产品及正在生产的产品,乙方如能回收该产品,乙方应尽量回收,确实不能回收的产品,甲方负责该部分产品的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供货周期
1、每次订货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订货物总额的为预付款,预付款到位
后,乙方开始加工制作,制作完成,甲方支付货款的20%,剩下30%的货款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2、常规配置门窗供货期通常为天,特殊配置门窗供货期为天,其中包括运输时间。
第六条售后服务
1、甲方在所授权区域进行产品售后服务,乙方应免费提供足够的配件供甲方进
行售后服务工作。
如因售后配件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甲方应将该部分配件返还给乙方,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备好相应数量的配件给到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售后所需的配件材料信息给到乙方之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备好给到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1定地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间因物流运输造成产品折损,毁坏,破裂等质量问题影响销售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产品后,若有少发、发错货等异议,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乙方,并及时退回有异议的产品。
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补发、调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可提前一个
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甲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合作期未满时,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单方面违约的,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争议和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甲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份或全部被乙方公布,甲方对公开部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协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编号:___________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_________品牌经营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从事_________品牌产品经营活动。
二、协议宗旨
1.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本协议规定的地点、期限、范围从事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属于特许经营关系,乙方享有按本协议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带来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权需具备条件
1.乙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合法单位,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资格。
2.乙方须在_________(市)繁华商业地段拥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经营场所,按甲方要求的专卖店统一标准形象进行装修布置并专营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3.乙方首批进货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将首批进货资金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4.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点销售由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乙方的年度销售回款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经甲方书面认可的_________品牌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在本协议特许地区、期限内,用于店铺门头、橱窗、店内装修布置。许 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印制手提袋及包装物,允许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标识在本协议特许地区内作各种传播媒介开展有利于提高 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7日内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询,否则按 甲方无误处理。
3.本协议规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的唯一供货方。
4.乙方增设、迁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包括:专卖店、专柜、店中店),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迁址的详细地址并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经甲方认可合格后方可开店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停止供货,直至解除该合同。
6.乙方在开设_________品牌专卖店或店中店、专柜期限内只能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供货,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乙方不得向本协议规定区域范围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如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供货,情节严重者,取消特许经营资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仓储、运输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商誉、商标、打假费用等方面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有义务维护_________品牌的声誉和形象,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假冒_________品牌产品。
10.乙方不得将甲方传授给乙方的产品资料和经营机密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此条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每月与甲方进行对帐,乙方必须在收到对帐单7日内将对帐结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对帐结果,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对帐单的全部内容和金额。
1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模式,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协议规定的销售回款指标,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规定的开店计划和店面翻新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供货、解除合同,并有权许可第三方在乙方经营_________品牌产品的市场上从事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业务。
1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或出现重大债务问题无法正常经营,以及被 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或经营所需其他条件未达到甲方要求,或违反甲、乙双方期货合同条款及甲方相关的管理办法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资格。
15.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偿还所有欠甲方的货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货款外还需按未付货款的日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将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并有权了解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协议条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8.甲方统一设计制定_________品牌专卖店的门头、灯箱、店内外装修、货架、促销品、广告品、产品展示等并协助乙方实施。
19.甲方将实施统一的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并统一_________品牌专卖店识别系统,维护_________品牌特许经营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20.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出当月的销售、库存报表。乙方应将本地区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五、奖励及调货条款
1.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条款并年销售回款额(不含特卖)达壹佰万元以上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伍拾万元以上,壹 佰万元以下者,按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__%返利;年销售回款额达到叁拾万元以上,伍拾万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价_________折供货的优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货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样订货。凡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物除质量问题或甲方错发以外,甲方有权不予退换,如乙方确有困难,可在收到该批货45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换申请,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是:
(1)申请调换的数量不能超过乙方年购货量的_________%
(2)打折产品、特价产品和样品不能调换。
(3)调换商品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货,甲方有权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调换商品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乙方专卖店装修给予支持。(按______ __招商手册有关规定执行)装修费以货物形式支付。但必须在两年后凭甲方企划部签字认可的装修结算书到公司报销。
六、供货及运输
1.供货地点:甲方仓库。
2.运输方式:自提或代办托运,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3.收货要求:乙方收到货后,必须在每件开箱前称重(按装箱单标重),重量相符,开箱验货;如重量不符不得开箱,并立即通知甲方或向运输部门查询、索赔。否则,开箱后出现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以后要货必须以传真为据,如无传真甲方有权不予发货。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包括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等,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违约处理。
八、协议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九、协议期限、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协议。
3.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协议,则甲、乙双方的特许经营关系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库存产品限一个月期限内自行处理,一个月以后乙方不得再销售________品牌产品。
5.本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 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物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1
2
3
4
5
合计: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备注:以上货物价格均包含增值税及相关法定税费。
二、付款方式及发票
1、本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标的物全款。
2、乙方在收到甲方本合同总额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下列增值税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
三、货物收到的确认通知
甲方在收到货物的1个工作日内在货物发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并交给乙方销售人员,或者将签字盖章后的发货单扫描件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
乙方指定邮箱:
四、生产周期
所订购产品涉及厂商生产周期的,根据厂商生产周期执行,生产周期的开始计算日期以货款全额到账日次(仅指工作日)起计算。
五、发货方式及地址
1、最晚发货时间: ,收货地点及联系人信息: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确保收货联系人电话准确且保持畅通,否则因联系不场或无法联系到收货人导致货物延迟送达或其他导致物流成本增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责任按约定时间提货或接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二次送货或延期送货所产生的包括物流费用和仓储费用在内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质保
1、质量与技术标准:有相关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依照产品投标技术参数为准,没有的以合同标的物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说明为准。
2、产品包装: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包装。
3、产品保修条款:按产品厂商保修政策执行,具体详见产品保修卡。
七、交货
1、如甲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货,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双方另行约定交货时间,由此导致乙方所承受的额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交货,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说明原因,并承担由延迟交货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接货
1、己方提货或接货时,一定对照本合同与发货单确认货物数量及包装情况,如发现数量不符或包装损坏、变形,请理解联系乙方处理。
2、未通知乙方,提货或接货后再发现的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提货或接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无反馈视为产品无质量或数量问题。
九、其他约定
1、如乙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图片等文件资料与本合同约定产品配置不符,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雨雪天气、道路中断或交通管制等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到货不以违约论。
3、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配合协商解决。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生发货逾期违约,则从超出之日起算每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甲方,直至乙方发货为止。发货时间以代办运输时间为准。
2、如因甲方支付合同总额逾期违约,则从超出之日起算按合同总额5‰支付给乙方违约金,直至约定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以银行账单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时,双方约定受限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受限提出纠纷的一方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
3、双方均追认各自签署并盖章的扫描件、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