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通信经营权协议书(精选3篇)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辖高速路T型广告牌经营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广告牌共 块,正阳至两河高速路路段,分别位于 ,规格: ,面积合计: 平方米 ;甲方拥有上述广告牌唯一合法产权及合法经营权。
第二条:广告牌经营权承包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广告牌经营权承包费用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义务。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承包的广告牌定期进行维护。广告牌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质量问题或因自然破坏力发生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广告发布审批手续。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办理广告发布手续,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应履行义务。
1、乙方所承包的广告牌,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广告牌经营过程中,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 符合《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标准。否则,所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注:因甲方广告牌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其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4、广告牌在使用过程中不是因为质量问题或因自然破坏力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5、乙方在广告牌租赁经营过程中,与承租方的签约年限不能超过乙方所承包经营权年限。
6、乙方与承租方所签订的合同,不能以甲方名义签订。
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广告位承包费用,拖欠费用达2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
第七条:承包期满时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乙方正式作出答复。
第八条: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终止合同,均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书。
第九条:除战争、地震等非可抗因素导致乙方广告牌不能使用外,甲方有责任保证乙方广告位正常使用。若因高发司、市政规划要求及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可在其经营管理的区域内另外指定广告牌供乙方经营,同时从广告牌无法使用之日起返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另签补充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的'变更须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正式订立书面变更协议的方式进行;任何未经另一方签字认可的变更通知均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
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的技术规范书以及工信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
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机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他费用数额%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4.乙方登记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2.逾期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3.以保证金、担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乙方,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销保证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签订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转合同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前提:乙方在开发楼北侧山墙建立广告设施需经该楼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占总人数的业主的同意。乙方负责将开发楼北侧山墙保暖层处理完整并粉刷一遍,该楼业主的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 承包期限:五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三、 建设标准: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建设广告设施。
(2) 乙方负责对广告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因广告设施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应按收费标准定期(每年 月 日)向甲方缴纳广告管理费,并负责甲方每天公益性广告三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不低于十五分钟,具体按机关作息时间早晨上班时间开始15分钟,下午上班时间
(4) 乙方不按标准定期缴纳承包费,不按规定时间播放公益性广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拆除该广告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 乙方承包期间内,如政府动迁或开发商开发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本合同期履约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位经营权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经营权。
七、 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