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实用四篇】

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4篇)

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1

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一)

合伙人: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合伙人:丙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三方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餐厅总投资为500000元,(其中398000元为原餐厅转让总额,102000元作为甲乙丙三方开始经营餐厅的预备资金,计入餐厅专门设定的银行帐户)。

第二条:暂定三方出资比率:甲方3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70%,乙方10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20%,丙方50000元,占总投资比率10%(注:投资比率应以实际到账金额来计算,所出资金须在签署合同生效开始起计5日之内汇入餐厅设定的银行账户里),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照实际出资比率分配盈亏)。如经营亏损,需要再次注入资金的由三方商议,按照出资比率按时到帐,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开始第一期分红时间为半年(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开始以一季度为标准定为分红时间。合同期内各方不得退股,转让。如果有实际需要变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协商同意方可退股、转让,但是优先甲乙丙三方。

第三条:三方共同劳动,乙方负责财务,包括每天的营业数据的统计,报表,现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账。丙方负责餐厅吧台的出品和管理,协助楼面人员的服务,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餐厅的营销推广以及其他餐厅内部的事物。其它餐厅行政,维修,采购,接送客人,外卖等事物由甲方全面安排领导。甲乙丙三方工资暂定为甲方:4000元/月,乙方:3600元/月,丙方:3800元/月,另住宿补贴200元,如果住公司集体宿舍则无补贴。

第四条:公司资金使用范围,只允许使用在餐厅经营支出,不允许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餐厅涉及到房屋租赁,经营证照资料和其它所有收支凭证由乙方(出纳方)保管。

第六条:出现纠纷事项的解决办法:三方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二)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餐厅合伙经营协议书(三)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将其所有的餐饮店与乙方进行合作,即交由乙进行全权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整合彼此优势资源,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路的合家欢餐饮店全权交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所有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经营出现盈利时,乙方享有约定的盈利份额。

二、合同期从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为表示双方合作的诚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营运,甲方应交给乙方经营流动资金¥__________元,保证正常的经营运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拥有合家欢餐饮店所有权,全权交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权、物料进购、出品管理、策划及对外宣传推广等营运管理权。

2.店内所有资产(含用具、餐具等)将交给乙方支配、使用。

3.利润分成:合作期内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结算并进行分配。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门店拥有归属权,对外名誉权。是工商及税务机关所登记的所有人及责任人。所有相关经营活动所需的证照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合作过程中的经营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及意见,乙方应重视甲方的建议和意见。

3、甲方对餐厅的财务收支有知情权。甲方委派财务监督人员,对财务收支情况时行监管。

4、甲方不直接参与餐厅的经营管理事务,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议及意见可以向乙方单独提出。

5、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充分保障乙方正确合理经营活。不参与餐厅的人事、进货、宣传推广的具体行为。

6、按国家法律准时足额的将员工的工资、社保及相关员工福利待遇交给乙方支付给员工。

7、甲方应按时承担餐厅的所有经营费用(含人工、租金、水电费、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费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盈利应得的份额。

2、乙方对餐厅享有绝对的经营管理权,包括:经营策划、人事管理、出品、物料采购等。

3、工作人员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员由乙方进行培训、管理及调配。

4、乙方保证在正式合作后起6个月内将餐厅经营业绩达到盈利状态。

5、乙方将诚信、用心的做好经营管理活动,尽快将餐厅达到盈利状态。

6、乙方将诚信经营,如因乙方不当行为给餐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合作正式开始后在6个月内如没有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合,双方进行财务清算后,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权,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现盈利,将提取利润的10%作为经营管理基金后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结算并分配完毕。经营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负责保管、管理,用于改善餐厅员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满没有用完的将按7:3分成处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况由甲方承担责任:

1、合同期内如果出现劳资纠纷或工伤事故的。

2、合作期内非乙方及员工原因所发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经营过程中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或诉讼的。

4、员工非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的。

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发生人工等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作出一切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双方不续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将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合作期进行6个月内如未能达到盈利状态,甲方在付清员工工资并经双方清算后,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政府行为、战争、暴动等自然灾害或政局动荡之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实现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合伙经营协议书

交通汽运公司道路旅客运输进站经营协议书

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  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   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

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日期:

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双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1、双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_%;

2、甲乙双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双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

3、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由甲乙双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退伙:

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______%退出。

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______%进行赔偿。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3、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人民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新产品的引进。

2、重大的促销活动。

3、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见证方留存______份备案,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餐厅出资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4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______号的___________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早点、各类快餐、酒水饮品等。

第三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乙双方各以总出资额50%方式出资。

2。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_____元须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交纳(或由_____餐饮店支出)。

3。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4。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

风险告知:这里的合伙期限指的是合伙人协商一致约定的期限,但不包括合伙中途退出的情况。在合伙经营途中,合伙人基于正当理由可以退出合伙,但是其他合伙人如认为立即退出对合伙事业不利时,也可以要求提出退伙的合伙人延期退伙。否则,退伙的合伙人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50%比例承担。

3。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风险告知: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对于合伙债务的清偿,首先用合伙资产偿还,在合伙资产不足以清偿时,不足部分才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在以合伙人的其他财产清偿时,各合伙人应该根据他们的出资份额按比例分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 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风险告知:关于合伙财产的转让问题,合伙财产不属于个别合伙人所有,而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因此,对于合伙事务的处理应当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人对于合伙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一份无处分权。但是,合伙人在合伙中的权利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也可以转让给他人。

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②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由双方共同进行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租赁协议、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

签订合伙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伙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点比我国民法典就一般合同主体的资格要求就比较严格。因为作为商事合同,合伙合同任一方的主体都不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存在所谓的可以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状态相适应的合伙合同。

2。合伙合同作为商事合同,如果是以成立合伙企业为目的的,其主体就不得是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比如,国家公务员、学校教师、现役军人等。

3。合伙合同应由全体合伙人充分协商,就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出资数额、方式与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入伙与退伙、合伙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事宜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4。就出资而言,根据《合伙企业法》第11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对于货币以外的财产权利出资以及合伙人的劳务出资,合伙合同可以规定评估办法,或将其折算成现金加以规定。

5。就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而言,合伙合同应当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约定,使亏损的分担依据当事人约定的利润比例来决定,分享多大比例的利润,就应分担多大比例的亏损。特别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合伙合同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同样地,由此可以得出下述相应的结论,即合伙协议不得约定部分合伙人不享受利润的分配或者部分合伙人不承担任何损失。

由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基本原则可以推知,实践中常见的在合伙合同中合伙人退伙时不予退还合伙积累的约定,其实是变相不予分配利润,对这种约定的条款应视为无效。

6。合伙合同自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即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合同。不过应注意的是,合伙合同成立生效,并不等合伙企业的成立。如果合伙是以企业的形式组建的,那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合伙企业才算成立。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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