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入股合同(汇总三篇)

车辆入股合同(通用3篇)

车辆入股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于20xx年1月18日共同购买“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一辆。其中甲乙双方对“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股份股权各持有50%,并共同享有管理、经营、支配、收益、所有权等权利。购车至今,因甲方(包华友)本人无力对该车进行管理经营,自愿将该车管理、经营、支配、收益、所有权等个人所属的50%股份股权转让给乙方(杨昌华)本人所有并管理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一辆与车辆所属煤矿(含:振兴、佳顺、兴隆、兴利、水井湾、祥隆共六个煤矿押金)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小写:20xx00.00元)整。现甲方(包华友)将其持有的5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杨昌华),并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拾万元(小写:100000.00元)整,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xx日起到xx日内按第1项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分 xx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乙方付清转让款后即具有“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的所有股份股权。

二、有关“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所产生的费用(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承担。(注: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欠款已由甲方(包华友)从该车经营、收益中全部结清并支付给乙方(杨昌华)本人。)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乙方在经营中应履行的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杨昌华)本人负责承担。甲方(包华友)对该车所产生的费用不承担如何责任。

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贵E01030”柳特神力牌汽车在经营中所发生交通事故等违法行为一律由乙方(杨昌华)本人全权负责,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包华友)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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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争议解决: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生效:对本协议内容经甲乙双方审阅无异议后自愿签字摁手印后即生效。

六、备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中证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车辆入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6227227 身份证号:6227228 住址:泾川县荔堡镇沟圈村张咀社 地址:泾川县党原乡樊家村三社 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2月25日共同商定,甲方将东运集团平凉客运公司营运车甘L19046,华亭—西安当日往返班车与乙方入股合伙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该车车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伍万元整(¥:3250000.00元整),公司押线路保证金贰万元整,安全风险金伍仟元整,信用保证金伍仟元整,线路牌押金叁佰元整属甲方现金。具体协议如下:

一、入股概况:20xx年2月25日杜长军将甘L19046,华亭—西安营运班车的五分之一股份转让给许军拥有,许军出资陆拾伍万元整。杜长军拥有五分之四的股份,出资贰佰陆拾伍万元整。

二、入股期限及债权:自20xx年2月26日起入股至车辆营运结束,如一方有特殊情况或不愿经营。股权需转让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评估作价后转让经营,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自20xx年2月25日以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从2月26日以后的所有公司费用及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承担。

三、盈余分配:从20xx年2月26日按股东所占比例同比例分配盈余,按月结算,按月分红。乙方在公司抵押三个月营业收入后,方可按结算分红。(例:20xx年6月份分红3月份的结算分红,以次累推)。

四、禁止行为:禁行股东与其他人经营同线路的其它车辆,禁止股东从事损害合伙车辆利益的活动,本车辆不承担股东于本车之外的债权债务。

五、声明和保证:股东各方面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在此合作中,股东代表其家庭财产共用人,若任何一方股东遭遇不可抗力,其家庭财产共用人要承担其应尽责任。股东投入的资金均为股东的合法财产。

六、争议的解决:可协商、协调、仲裁,也可直接进入司法程序。

七、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其间应终止,若其财产共有人在此期间没有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并有能力情况下,可以代其履行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股东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中介人签字:

年月日:

车辆入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危货车辆营运的最新法律法令,甲、乙双方协商合作,甲方同意乙方将自有产权车辆参股甲方合作营运管理。甲、乙双方签订带车参股合作合同书如下:

一、参股车辆权属:_______牌______货车一辆,车号:_______________,参股车辆属乙方全额出资购置所有。乙方参股车辆产权办理过户至甲方,乙方属甲方带车参股合作股东;参股车辆过户、保险、年审、年检、行驶资证、使用权、维修换新、费用支付均属乙方责任;甲方负资证营运管理责任。

二、参股车辆合作期限:自201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201__年____月____日止,带车参股合作期限叁年整。

参股车辆合作满期后需续签合同的,必须提前30天内续签本合同书。不需续签者,滿期日终止参股合作关系,乙方自负车辆过户至乙方指定名下。

三、参股车辆管理费:乙方按每一年期预交甲方管理费人民币___ __元整(¥______.00)(甲方开具收费收据)。第一期管理费于本合同签订日交清;每下一年期管理费于下一年期起始日提前30天预交付清。

四、参股车辆合同保证金:自乙方带车参股合作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伍仟元,甲方向乙方开具合同保证金收据。乙方与甲方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则不需交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欠费情况下,终止参股合作合同时,凭本合同书及合同保证金收据由甲方退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

五、参股车辆保险购置:参股车辆保险由甲方统一按挂车100万元、整车50万元购置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购买不计责任免赔保险,3座每座10万的座位险。乙方保证参股合作期内不中断续保。超保险之外的事故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负。购买保险费用支付由乙方现付。

六、参股车辆营业结算:由甲方统一安排运输任务,由乙方执行运输,在扣付开支后的利润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由乙方安排的参加公司车辆营运任务,油料统一购买开票,由公司按吨位计价收税,如不需甲方结算开票收款的全额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对乙方参股车辆承担应负责任:

1、甲方具危货运输车辆经营的应备资证,确保乙方合法从业经营。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参股车辆过户、年检、保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3、甲方不侵犯乙方参股车辆产权、使用权。

4、甲方为参股车辆办理行驶证年检和道路运输证年审。(费用乙方负责)

5、乙方参股车辆满期或其它原因中止参股合作,在与甲方无经济欠款情况下,允许乙方车辆终止参股合作并协助乙方办理转户过户手续。

八、乙方对参股车辆承担应负责任:

1、遵守国家有关危贷运输法律法规,守法合规从事危货运输事业。乙方违规违法营运,甲方有权中止参股合作,且合同保证金不退乙方。

2、及时交纳参股车辆管理费、保险费,及时办理参股车辆年检资证年审等相关手

续 ,及时预交甲方为乙方的各种代办费用。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参股合作,且合同保证金不退乙方。

3、保证参股车辆守法从业经营,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按公司安全要求管理,自负经营盈亏、保养维护、安全事故责任。无论参股车辆经营亏损或车辆事故赔偿金额多少均属乙方自负。

4、乙方自负参股车辆、从业人员违章犯法及各项费用支付责任与法律责任。

九、违约处罚责任:

1、乙方不守法营运、违反约定、不执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2、乙方参股合作车辆不按约定购买保险,本合同即行终止。

3、甲方不执行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起诉甲方退出参股合作中止合同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分存甲乙双方。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___年___月___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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