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合同范本(精选3篇)
贷款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_______人民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 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利息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_______%计算利息。
第五条 借款担保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资金方:(甲方)电话:
住所: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借款方:(乙方)电话:
住所: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根据乙方待建项目需要和贷款申请,甲方经董事会决议向乙方发放借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亿元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乙方借款将用于项目开发建设。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采用整年方式结息。
2、借款资金发放时,乙方同意在转款时甲方扣除一次性贴息20%,(按规定税率甲方执行缴营业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借款发放:
1、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甲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乙方借款的责任担保方是中国银行分行支行,由该行开出乙方为申请人、甲方为受益人的整年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的《还款担保函》。
2)乙方同意发放借款时,甲方扣除一次性息差20%的确认函。
2、操作程序:
1)甲方在乙方开户行开立一般结算账户,将资金扣除20%息差后转入该账户。
2)甲方资金转入的同时,乙方支付信用保证金2%,
3)银行开具《还款担保函》,甲方核准。
4)甲方核准《还款担保函》后,将借款资金扣除息差转入乙方企业账户,同时银行将《还款担保函》交付给甲方封存。
第六条.借款归还:
1、还款顺序: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原则偿还。
2、付息:乙方在结息日向甲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日后整年为第一次结息日,最后一笔在借款清仓时,利虽本清。
3、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账户上备足应还款项,并及时办理还款手续。
4、纳税:甲方在乙方归还利息时,按规定税率自行缴营业税及其附加税。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用款前无法完成甲方按合同约定的用款前提条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3、借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乙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申请借款展期。
4、甲方不同意借款展期,乙方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时,甲方持《还款担保函》到银行清算借款本息。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在资金到位后,乙方担保银行不能按约定开据《还款担保函》时,将资金撤走。
2、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按期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3、甲方有权在乙方拒付利息时,提前收回本金。
4、甲方有义务提供资金合法来源依据和董事会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的决议。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还款担保函》和公司的用款计划、政府批文等有关资料予以保密。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的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2、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及新项目需要使用借款。
3、乙方有权在符合甲方规定条件下,向甲方申请借款展期。
4、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资金来源予以保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借款在甲方资金到位后,中国银行分行支行不能开据《还款担保函》视乙方违约。信保金2%按违约金处理。
2、乙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到期未偿还本金,视乙方违约,由担保银行按《还款担保函》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签署本合同两日内发放的借款不能到位,视甲方违约,甲方赔付给乙方违约金2%、
4、借款期限未到,甲方提前索要借款,视甲方违约,甲方退回20%息差,并处二年利息的罚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合同将视为不可撤销之法律文本。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